临平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清单编制及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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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清单编制及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模板
临平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清单编制及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QT-2020-07)
招标人:
XX公司
2020年4月
投标人注意事项-2-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6-
第四部分合同样本-17-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8-
投标人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其它违法违规内容时,为保证招标文件的修改留出充足时间,请在2020年4月30日16:
00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或递交质疑书。
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前务必仔细阅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
三、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人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
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人。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现就临平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清单编制及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临平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清单编制及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QT-2020-07)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临平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清单编制及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并同时入围XX市XX区发改局、XX市XX区财政局、XX市XX区审计局的XX市XX区2019-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服务的单位。
(临平自来水厂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
2、投标人相关人员须满足《XX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业务规模与人员标准》(余公资〔2019〕2号)文件要求。
3、投标人提供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中标公示时间为准)完成的中标价1000万元(含)以上市政污水厂或市政自来水厂施工招标代理项目业绩1个。
(时间以中标公示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公示为准,提供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应项目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以下网站公开发布:
1、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2、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0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
XX区藕花洲大街231号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0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
XX区藕花洲大街231号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因疫情原因,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后立即离开,无需参加开标。
十一、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XX公司,招标人地址:
XX市XX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7楼发展规划部;联系人:
XXX。
电话:
********。
XX公司
2020年4月24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临平自来水厂一期工程清单编制及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项目
2
项目编号
QT-2020-07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5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技术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投标地点和截止时间
地点:
XX区藕花洲大街231号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
2020年5月6日9时00分
8
开标时间、地点
地点:
XX区藕花洲大街231号杭州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
时间:
2020年5月6日9时00分
9
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0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本项目采购人。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7.2、招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招标人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
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书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投标保证金:
不设置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3.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
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
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4.5、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将被拒绝投标。
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均不退回。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5.2、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17、开标准备
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18、开标程序:
18.1、开标时,因疫情原因,由招标人监督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因疫情原因,相关内容不要求投标人签字确认,不影响评标过程。
18.3、开标会结束。
六、评标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20、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1、评标程序
21.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21.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2.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1.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21.3、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1.4、比较与评审。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21.5、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22、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2.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2、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3.1、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3.2、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24、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5、无效投标的情形
25.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25.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5.3、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
25.4、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5.5、授权代表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
25.6、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5.7、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25.8、投标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25.9、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25.10、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25.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25.12、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25.13、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
25.1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25.15、投标单价及投标总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16、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5.1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26、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7、评标内容的保密
27.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28、推荐中标单位
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8.2、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一名中标单位。
29、定标
29.1、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29.2、中标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0.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31、履约保证金
31.1、履约保证金根据不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
31.2、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
32、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的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杭州余杭环境(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余杭环境(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
33、质疑与投诉
3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诉,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应一次性提出。
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4、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投标文件。
注意: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须考虑以下因素:
清单编制费、招标代理费、资料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利润、管理费、税费等其他相关全部费用。
①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
②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34.1.1、目录;
▲34.1.2、投标响应函;
▲34.1.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4.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34.1.5、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
34.1.6、评分对应表;
34.1.7、代理工作实施方案;
34.1.8、质量保证措施;
34.1.9、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的配备表;
34.1.10、评分项目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4.1.11、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
34.1.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5.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资信部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35.2、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项目
(各项所得分数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的总分值)
投标报价(满分35分)
报价采用费率报价:
1、清单预算编制部分按《关于规范XX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为依据,按《XX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付费限额标准》收费标准“附件1-2”的90%计取。
2、采购部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0%计取。
响应的得35分,不响应的得零分。
资信部分
企业荣誉(满分10分)
1、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当月获得浙江省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等级AAA级的得3分,企业动态信用等级AAAA级及以上级别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浙江造价网上信用评价系统中打印的网页版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能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企业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发文日期为准)获得过区级及以上的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
造价咨询类荣誉或造价咨询类奖项或优秀建筑业中介机构的有1个得1分,最多得4分。
(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招标代理人员力量(满分10分)
投标人具有的XX区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含XX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有1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本单位XX区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含XX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上岗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拟投入本工程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满分10分)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的人数有1个得1分。
本项最高得8分。
【必须提供至少在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注册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注:
已退休返聘人员不计算在得分范围内。
属于保留的事业编制人员聘用本单位的计算在得分范围内。
相关业绩(满分20分)
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中标公示时间为准)完成的中标价1000万元(含)以上市政污水厂或市政自来水厂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得2分,最多得10分。
(时间以中标公示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公示为准,提供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应项目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项目中标公示时间为准)在完成的中标价2000万元(含)以上建筑类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得2分,最多得4分。
(时间以中标公示发布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公示为准,提供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应项目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的中标价1000万元(含)以上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采购项目(含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每个项目得2分,最多得6分。
(时间以中标公示发布时间为准,提供XX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应项目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
代理工作实施方案(满分5分)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如何开展清单编制及代理工作、如何保证质量、进度,如何处理问题等方面进行阐述,满分5分,(主要从描述的专业性、详细性、针对性等进行打分)。
质量保证措施(满分5分)
投标单位内部招标代理质量的控制制度、管理制度等进行阐述,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的误差率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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