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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小区居民医疗保障现状调研
泰山小区居民医疗保障现状调研
为了更好的了解沈阳市居民医疗保障现状,2013年10月14日我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69号泰山小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泰山小区居委会,查阅了关于沈阳市医疗保险的资料,并根据调查数据和结果,分析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从而对合作医疗提出我们的建议。
一、沈阳市泰山小区的基本状况
泰山小区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69号,全社区有84户人家,总人口269人,平均每个家庭有3—5口人。
2006年3月,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广电新闻出版局为表彰泰山小区的居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居民“三文”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居民建设,打造居民文化品牌,授予泰山小区“沈阳市特色小区”的称号。
从居委会干部那里了解到,泰山小区近年来居民的生活水品提高了,居民的健康水平有所升高以及平均寿命也慢慢增长。
目前,全小区80—100岁的老人就有20多人,从现状看,泰山小区的人均寿命还是相对比较长的。
泰山小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已处于基本小康水平,居民们的生活方式也比较休闲,所以我们走在小区时,到处可以看到人们聚在一起闲聊,或搓麻将,或打牌。
在所调查的居民家庭中,有70.6%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10000元,其中10000—20000元的占52.9%,20000—30000的占5.9%,3万元以上的占11.8%。
然而同样有29.4%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的,这部分家庭一般是家里人口多但有收入的较少,或劳动能力较弱的人。
二、关于新型居民合作医疗
2011年10月15日开始,沈阳市各乡(镇)、街道开始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市区参保居民通过银行代收医疗保险费、县(市)以现金缴费参保为主。
11月30日停止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011开始,沈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作出调整:
1、提高筹资水平。
根据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新型居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增加10元,即一档每人30元,二档每人60元。
2、实行普通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使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对参保人员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费用给予部分报销的制度。
门诊统筹的基本原则是:
互助共济,因病施治,有病多付,无病不付;实行“按比例支付、单次限额、全年封顶”的支付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风险共担,保证基金使用安全。
实行普通门诊统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和省都有明确的要求。
沈阳市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家庭门诊账户,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在保险制度作出调整的同时,保险待遇也同样有所调整:
1、提高参保人门诊医保待遇。
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普通门诊统筹,把网络系统较健全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确定为定点门诊机构,参保人看门诊时,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2、提高门诊特殊病种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
除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术后、恶性肿瘤以及被动物咬伤接种狂犬疫苗外,其他门诊特殊病种由原来单一疾病门诊费用年累计报销3000元,两种以上疾病5000元,统一提高到年累计报销限额1万元。
报销制度是参保人员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之一。
据我们了解到在泰山小区的报销对象为:
住院医疗费用。
在一、二、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
75%、65%、50%,其起付标准分别为:
100元、300元以及500元。
一档的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8万元,而二档则高达10万元。
两档基本医保报销限额均为2万元,超出限额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补充保障。
三、泰山小区居民医疗保险的现状
据我们所调查到的情况所显示,泰山小区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概率为93.3%。
我们在居委会主任那里了解到,本小区的居民所购买的保险类型有基本的居民合作医疗和2011年才推行的养老保险。
基本所有家庭都有人买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而养老保险则是16周岁以上的人才能购买,其覆盖率也占此年龄层的人数的九成。
经济比较好的家庭一般都是全家人都一起买保险,但是有个别比较困难的家庭则只有部分人购买。
没参保的那一部分人一般属于长期在外工作、部队服役和一些已经买了其他保险的居民。
其中最主要的是41.7%的人是因为医疗费用跨省不能报销,这些人一般是长期外出工作或经常去外地的人,他们的生活起居都是在外地,极少时间留在家,因此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在家里购买医疗保险。
33.3%的人是因为家庭经济不允许,无钱投保。
这部分人一般是家庭人口较多而且家里劳动力少,其中最常见的则是老人和小孩子比较多的贫困家庭,他们家里或部分人参保,或全家人都不参保。
16.7%不参保的人则是对自己的身体有信心,认为自己生病是概率极小的事情或自己没有生病的可能。
剩下的8.3%的人不参保的原因则是对保险机构的不信任。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虽医疗保险的实施给广大居民带来利益,但部分居民的保障问题仍然没能得到全面的解决。
四、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不足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泰山小区里有一家卫生站,卫生站里都只有一名执行医师,年龄均在40岁以上,他们从没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学历较低。
卫生站的医疗设施比较简陋,居民一般的感冒发烧都会就方便原则在卫生站看病。
而病情比较严重的则会选择到大医院就诊。
(二)、新型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不足
居民医疗保险是按照居民的自愿原则参保的,且在居民家庭里如果参保,一般是“一家之主”购买全家人的保险,因此家庭其他成员对医保制度并不熟悉,导致不能为大众所了解。
在泰山小区,完全了解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仅为5%,这部分人一般是我所说的“一家之主”。
有60%的居民对保险制度只了解一点,大约知道如何报销医疗费用。
而只听说过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就占了30%,这部分人一般是老人和学生,他们知道自己家里买了医疗保险,但是其他情况却一概不知。
其余的5%的人是对医疗保险制度完全不了解的,这些人是家里从没买过医疗保险的或家人买了保险但自己不知情的。
(三)、居民个人所承担的医疗费用比较高
目前,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还是相对比较低的,泰山小区是相对条件比较好的小区,但绝大多数居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还是低于2万元的。
然而,有些家庭一年在看病上的花销却不少。
38.5%的家庭在看病上的年花销是300—500元;23.1的家庭是500—1000元;7.7%的家庭是1000—2000元;15.3%的家庭高达2000—5000.只有15.4%的家庭年看病花销是少于300元的。
由此看来,对于一个居民家庭,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居民家庭来说,看病费用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不少居民表示,期待能够报销70%—100%的医疗费用。
但是在沈阳市三类的医院报销比例是50%,而一类医院的报销比例是75%。
由于一类医院的医疗设施比较差,医务人员的医术不精。
一般情况是,居民一生大病就不得已要去大医院看病,但大医院报销比例不高,居民所要承担的医疗费用自然就多了。
我国现行的新型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但真正影响居民健康的一般是“小病”,如常见病、慢性病和多发病等。
但“小病”往往不在报销范围内,如此看来,参保的居民能受到的益处并不是十分明显。
(四)、参保方式不灵活
在沈阳市,居民参加新型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集中缴费的形式,每年在特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候。
这样对于部分在那段时间内在外上班的人员因错过时间而无法享受下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由于各地的医疗保险制度不统一,很多人在异地就医报销的手续相当繁琐。
这就造成了很多人以为医疗费用跨市不能报销。
(五)、居民医疗保险对经济困难的群体没有特殊保护
由于居民医疗保险是居民自愿参保,这样造成的结果必然是能参保的是居民里经济尚可的群体。
如此一来,贫困者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障。
这无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只会让贫富差距原来远大。
五、解决居民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居民医保制度
在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得以普及的基础上,要不断审视实行的体制是否完善,是否贴合居民有利于解决其切身困难和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良好可行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可以为居民群众谋取福利,解决困难,减轻他们的就医负担,甚至可以使其摆脱因病致困致贫的境况。
所以不仅要有良好可行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为居民谋福利更是必要的。
为加大居民医疗保障的范围,改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灵活参保手续,保证外出工作人员也能及时参保;降低起付标准,使居民在更多情况下能获得报销;提高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减少居民的看病负担;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的“小病”也能得到报销。
(二)、加强居民医疗卫生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居民医疗卫生设施简陋,居民遇到稍微严重点的病必须要在三类医院就医,高额的医疗费用得不到更多的报销,居民的负担增加了必定会引起居民对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满,最终会导致居民对医疗保障缺乏信任。
政府应该对居民医疗卫生事业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居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保证居民能更好的享受医疗保障。
(三)、加强对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技术培训
对居民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和交流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同时,积极改善居民医疗卫生条件以及医务人员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过来就业。
(四)、增加对小病的保障,加强居民的健康意识
居民的卫生和居民的健康,对于地区的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有重要意义。
因此,加强居民的健康意识是非常必要的。
在居民绝大多数人还是以“没有疾病”为健康的标准,几乎没有人会定期做健康体检。
比较迷信的人会觉得去医院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甚至有人会觉得在家里备有一般的药物也是不吉利的表现。
所以居民对于生病这件事情没有未雨绸缪的概念。
从数据上看,70%的居民在病情对工作或生活有影响或严重影响的情况下才会去看医生。
只有30%的居民会在“有点不舒服”的情况下及时就诊。
很多情况下,大病往往是小病拖成的,因此让居民改变“以病为耻”的想法,鼓励居民养成有病就医的习惯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增加对“小病”的保障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小病没钱医拖成大病”的情况。
(五)、传授居民自我保健知识
加大在居民的医疗保险宣传力度,通过开设保健知识讲座、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医疗保险进行宣传,加深居民对卫生和保健知识的了解,争取做到医疗保险制度被百分百了解。
(六)、对低保人员实施特殊的医疗保障
政府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应给予帮助,让他们免费或减少他们的参保费用。
让低保人员一样能享受医疗保障。
六、结束语
通过这次的调查我们发现,泰山小区的经济状况以及居民的生活条件比本市其他落后地区相对乐观不少,但是新型居民医疗保险的普及状况并没有达到“百分之百的人都购买”的程度,这就需要当地的居民以及政府的共同努力去实现这一目标了。
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保险制度的改善等等,这些都能使当地的医疗保险更广为人知,实现这些之后我们就能隐约地看到居民医疗保险全面普及的轮廓了。
调查问卷统计
1、您家去年的人均收入大概是?
A、10000元以下
29.4%
B、1万~2万元
52.9%
C、2万~3万元
5.9%
D、3万元以上
11.8%
2、您家一年在看病上的花销大概是多少?
A、300以下
15.4%
B、300~500
38.5%
C500~1000
23.1%
DE、1000~2000
7.7%
F、2000~5000
15.4%
G、5000~1万
0
H、1万以上
0
3、如果生病了,您一般会去哪里看病?
A、医疗保险医院
44.4%
B、大医院
11.1%
C、私人诊所
16.7%
D、药店买药
27.8%
E、看情况而定
0
F、其他
0
4、您选择医院的首要标准是什么?
A、方便
40%
B、便宜
15%
C、医术高,医疗配置好
30%
D、服务好
15%
5、您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去看医生?
A、有点不舒服
30%
B、对工作或生活有影响
35%
C、严重影响工作或生活
35%
D、从来不看
0
6、您认为现在去医院看病的费用是否合理?
A、费用很高
31.6%
B、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47.3%
C、便宜
15.8%
D、不清楚
5.3%
7、在您小区里一般住院的人的年龄是?
A、1—10岁
7.6%
B、10—20岁
0
C、20—40岁
38.5%
D、40—50岁
0
E、50—60岁
15.4%
F、60岁以上
38.5%
8、您是否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A、完全了解
5%
B、了解一点
60%
C、听说过一点
30%
D、完全不了解
5%
9、您认为医疗保险费用是否合理?
A、很贵
5%
B、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45%
C、很便宜
15%
D、不了解
35%
10、您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原因是?
A、对自己的身体有信心
16.7%
B、家庭经济不允许,无钱投保
33.3%
C、保险费跨市不能报销
41.7%
D、保险机构信不过
8.3%
11、您认为现在的医疗保险制度存在什么不足?
A、保险费用过高
6.7%
B、覆盖率过低
53.3%
C、公平性不足
6.7%
D、资金监管透明度
33.3%
E、资金的增值功能
0
调查对象: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69号泰山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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