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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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事故分类与分级2
1.4适用范围3
1.5工作原则3
1.6应急预案体系4
2.事故风险描述4
2.1景区简介5
2.2危险性分析6
2.3发生事故的可能性7
2.4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9
2.5应急能力评估9
3.组织体系10
3.1应急组织机构10
3.2成员单位及职责11
4.运行机制14
4.1预测预警14
4.2.预警条件17
4.3预警方式17
4.4.信息报告17
5.应急响应17
5.1响应分级18
应急响应图19
5.2响应程序19
5.3处置措施20
5.4响应结束21
6信息发布21
6.1发布部门21
6.2发布原则21
6.3发布时间及内容21
6.4发布形式21
7.应急保障21
7.1人员及装备保障21
7.2通信保障21
7.3资金保障21
8.监督管理21
8.1宣传、培训和演练21
8.2奖励与责任21
9预案管理21
9.1预案培训和演练21
9.2预案修订21
9.3预案备案21
9.4预案实施21
10附件
附件-1应急救援有关部门通讯方式……………………………………….28
附件-2外部求援通讯电话一览表………………………………………….29
附件-3应急救援物资表……………………………………………………………30
附件-4景区游览平面图……………………………………………………33
景区旅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应对旅游景区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人员财产和生命的损失,提高应对防范风险能力,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2016]第88号)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号)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号)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9)《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政府[2015]101号)
(10)《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3]第6号
1.3.事故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旅游景区范围内发生的火灾、踩踏、坠落、坍塌、车辆伤害,以及雷电、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事故。
参照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旅游安全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一般、轻微四个级别。
(Ⅰ级)特大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特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游客死亡三人及以上。
(2)重伤五人以上。
(3)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Ⅱ级)重大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游客1--2人死亡。
(2)重伤2-5人。
(3)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万元)。
(Ⅲ级)一般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游客1人重伤
(2)2-5人轻伤。
(3)(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万元)。
(Ⅳ级)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游客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1.4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
旅游景区的火灾、踩踏、坠落、坍塌、车辆伤害以及雷电、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事故。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游客和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有关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作好预防、观测、预警、预报工作,作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各专业人员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救援装备、战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及可操作性。
1.6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上级预案为《县县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下级预案包含《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踩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索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等。
2.事故风险描述
2.1景区简介
白石山旅游景区位于河北省县县城南15公里,雄居八百里太行山最北端,景区面积54平方公里,最高峰佛光顶海拔2096米。
是北京房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一部分,第二批国家地质公园、省级风景区、省级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景区,属于大理岩峰林地貌。
白石山上部的白云岩盖层形成于10亿年前的海洋环境;地壳运动使这块白云质大理岩产生了两组以上的垂直节理,在后来亿万年漫长的岁月里,风化作用使垂直裂隙不断扩大,岩层变成了根根柱立的奇峰;而且,这些柱立如林的奇峰又正好伫立在稳固的花岗岩基座上,使得这些又奇又险的峰林在不断的地质运动中能够被保留下来。
旅游景区有东、西两个景区入口,从东门入口,依次进入祥云门——韭菜园,韭菜园分两路景观道,一路向南-——南天门——绝壁长廊——三叉口——瞰海亭——太行之神——飞云口——翠屏谷——西门;另一路韭菜园向西——豁然崖——侧身崖——佛光顶——风云际会——双雄石——飞云口——翠屏谷——西门。
(见附图)
索道有四条:
东门——祥云门(祥云门索道)、韭菜园——南天门(韭菜园索道)、飞云口——飞狐峡(飞云口索道)、西门——翠屏谷(碧溪索道)。
县白石山旅游开发公司现有员工500余人,设有以下部门:
办公室、安全部、景管部、财务及票证中心、工程部、营销部、经营管理部、游客中心、环卫部、索道部等部门,全面管理和维护景区的日常安全和景区的运行。
2.2危险性分析
旅游景区的安全事故有突发性、隐蔽性、复杂性、特殊性的特征。
分析白石山旅游景区的特点,有以下主要危险因素:
2.2.1景区火灾事故
(1)由于景区面积大、整个景区植被生长茂盛,冬春两季枯草极易被引燃,具备发生火灾的物质条件。
(2)气候环境复杂,游客流动性大,部分游客在景区内吸烟乱丢烟头、野外生火等易发生景区火灾事故。
(3)附近村民清明祭祖、烧荒、烧火驱蚊驱兽、野炊、野外烧火取暖、小孩玩火等原因。
(4)由于天气原因,狂风、暴雨、雷电天气也可能造成景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5)旅馆招待所由于游客床上抽烟、用电不慎,易发生火灾事故。
(6)餐厅用电、用火不慎,易发生火灾事故。
2.2.2踩踏事故
景区出入口、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黄金周”高峰期的危险时段,易发生由于拥挤造成踩踏事故,造成群死群伤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2.2.3车辆伤害事故
(1)旅游景区山险弯路多,旅游车辆上下山、急转弯时,易发生车辆撞车或坠崖事故。
(2)由于受到道路、天气、车况的影响,易发生车辆撞车或坠崖事故。
(3)司机疲劳驾驶、麻痹大意情况的影响也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坠崖、倾覆等伤亡事故。
(4)车辆本身有故障,司机未及时发现并处理,也会造成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
2.2.4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1)游客游玩过程中,心理上放松,行为上自由,冒险、好奇、打闹、大意,易发生山崖坠落事故。
(2)由于山体地质结构的原因,易发生局部石块或山体坍塌,砸伤游客的事故。
(3)防护栏杆设置不合理或不坚固,可造成游客坠落事故的发生。
(4)景区索道由于人员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可能造成游客坠落事故的发生。
2.2.5自然灾害事故
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异常恶劣气候等不可预测自然灾害,这些因素在山区型的景区最容易发生。
它们会对游人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造成经济损失。
2.2.6其它伤害事故
(1)旅游设施的设计不合理、质量检查不过关,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因设施老化、机械故障、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伤害事故发生。
(2)游客自身原因意外摔伤、休克。
(3)游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2.3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景区管理不善,宾馆、饭店、装置设施的人员误操作或麻痹大意,游客带入景区火种,防护设施缺失,雷电天气,安全警示标识缺失,景区出入口、狭窄路段游客拥挤,食品采购保管环节,山体松动,车辆状况、司机疲劳,游客数量多,达到饱和状态,索道没有及时检测等诸多原因,都有可能发生火灾、触电、踩踏、中毒、坠落、车辆伤害等事故。
景区东门:
游客拥堵、游客打架闹事等治安事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山洪、泥石流、雷击、食物中毒(员工食堂))等;
景交车队:
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伤害、山洪、泥石流、爆炸事故(有氧气、乙炔气瓶及汽柴油等少量易燃易爆物资)、雷击等;
盘山公路:
交通事故、坠崖、山洪、泥石流、滑坡、塌方等;
祥云门片区:
打架斗殴、拥堵踩踏、火灾、交通事故、雷击伤害、落石、滑坡、泥石流、塌方等;
尚云间酒店及小木屋:
火灾、食物中毒、游客寻衅滋事、雷击、滑坡;
祥云门索道:
游客拥堵踩踏、高空滞留、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火灾、停电、雷击、大风等,吊厢溜车、冲站、拥堵踩踏;
电瓶车道:
交通事故、山体滑坡、落石;
韭菜园广场:
雷击、大风;
韭菜园索道:
高空滞留、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雷击、停电、吊厢溜车、冲站;
景区内游步道:
落石、滑坡、雷击、大风、拥堵踩踏、意外伤害、跌落、坠落;
玻璃栈道及玻璃桥:
滑倒、落石、坠落、雷击、拥堵踩踏、意外伤害;
双雄石餐厅:
火灾、食物中毒;
飞云口索道:
高空滞留、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雷击、停电、吊厢溜车、冲站、拥堵踩踏;
翠屏峰索道:
高空滞留、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雷击、停电、吊厢溜车、冲站、拥堵踩踏;
十瀑峡景区:
落石、山洪、泥石流、滑坡、溺水等
2.4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旅游景区的突发安全事故,一般涉及到景区员工和游客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轻者会给游客造成一定的轻微受伤,重者会使旅游者致残及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甚至会出现致使游客集体重伤或死亡,对社会安全稳定会造成较大影响。
(1)宾馆、饭店如果发生火灾事故,不仅殃及本身的人员安全,还会对周边的人员造成危害。
(2)如果发生踩踏事故,拥挤区域内人员生命将会受到威胁。
(3)如果发生落石、人员坠落、危害范围不大,涉及个别受害人员。
(4)发生车辆伤害事故,会涉及司机、乘车人员、及路人。
(5)如果发生触电事故,危害范围不大,仅涉及触电人员。
(6)如果发生中毒事故,危害范围涉就餐人员。
严重的可能致人死亡。
2.5应急能力评估
针对旅游景区的主要危险因素及事故类型,全面调查县县旅游景区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情况,县县旅游景区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救援队伍成员共21名,救援装备齐全完好,景区在可能发生事故的场所配备了必要的防护救援用品,包括广播喇叭、对讲机、扩音器、监控系统、医药箱、担架、绳索、灭火器、保暖物资等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景区入口、及危险地段设置有安全导向护栏,各种安全警示标识;环卫部、景观部的人员共180名员工,每天对景区不同的部位、易出现的隐患进行巡察,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
应急能力能基本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对于超出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的处置能力的事故,外协依托的单位主要有:
县县消防大队、县医院、(应急装备见附表-2)
3.组织体系
3.1应急组织机构(如图3-1)
成立了县旅游景区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
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安全部,由王春生担任应急指挥办公室主任,作为事故应急指挥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对突发事故进行协调指挥。
下设四个事故处置小组:
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通讯组、善后处置组。
3.2成员单位及职责
3.2.1应急总指挥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2)组织制定和批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行动的终止;
(3)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评估;
(4)指挥调动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资源,按响应程序组织应急抢险;
(5)保障应急救援资金;
(6)负责向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人员、物资调配。
。
3.2.2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做好全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或由总指挥授权负责安全事故的全面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决策和下达应急指令。
3.2.3指挥办公室职责:
(1)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落实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3)落实应急值守,负责信息报送、预测、预警等项工作。
(4)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组建应急专家组。
(5)根据授权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6)负责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方式,广泛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教育,增强职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7)应急物资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3.2.4抢险救援组
组长:
组成人员:
景管部及景管大队、经营部全体人员
职责:
(1)对景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当接到事故险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统一指挥,尽快了解事故险情危害情况,正确、迅速,调动所有力量进行救护,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的安全和财物损失。
(2)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提出重大应急行动的建议。
(3)随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信息。
(4)在事故状态下,有序组织、疏散游客撤离到安全地带。
(5)做好抢险救援的日常演练与培训。
3.2.5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成人员:
由财务及票证中心组成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根据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治方案,并实施现场抢救和紧急处理工作,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治。
(2)调运急救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做好抢险救援的日常演练与培训。
3.2.6后勤通讯组
组长:
组成人员:
由工程部、营销部人员组成
职责:
(1)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拔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和有关的信息。
(3)负责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工作(包括请求援助)。
3.2.7善后处置组
组长:
组成人员:
经营部全体人员组成
职责:
(1)负责协调、联系相关救援物资的准备、通讯保障、车辆调配、人员供给等后勤保障工作。
(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运行机制
4.1预测预警
4.1.1火灾事故监控
(1)巡查员密切注意游客的吸烟问题,发现有人吸烟及时制止。
(2)巡查员注意烧荒、祭祀、小孩玩火等,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3)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线、电缆及用电设备的等老化、短路、漏电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4)客房配置禁止游客卧床吸烟标志。
(5)服务员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对烟灰缸内未熄灭的烟蒂禁止倒入垃圾袋。
(6)厨房对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引发火灾。
4.1.2景区游客容量监控
根据以往旅游高峰期的票务统计,旅游景区的游客人数达到4万左右,为饱和安全状态。
(1)当游客人数在5000人以下时,由景交车队、票务部、景管部紧密配合,维护好售票区和上山候区秩序,疏导游客安全有序乘车。
(2)当游客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时,由票务部给指挥部分管领导上报游客容量,指挥中心根据景区视屏监控商议调配人员,做好游客引导疏散工作。
(3)景交车队做好上山车辆调配。
(4)办公室协调安排二线部室进入一线各岗位做好游客疏散和秩序维持工作。
(5)当游客人数达到10000人以下时,从办公室抽调员工进行现场秩序维护;由票务部负责搭建临时蛇形护栏引导游客排队检票,同时由指挥中心领导向派出所下达抽调警力协助排队检票秩序的指示。
(6)当游客人数达到10000人以上时,指挥部领导协调县公安局增派警力协助维持景区秩序。
(7)根据上山游客数量和车辆运行状况上报请示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领导决定是否停止售检票,票务部停止售检票通知后,在景区所设广播上进行通告,并通过其他媒体对外发布信息,并耐心做好游客解释安抚工作。
4.1.3景区出入口、登山山道的监控
(1)逢旅游旺季、“黄金周”等旅游时段,出入口及山道要补充人员力量,加强现场控制和监控。
(2)山道巡视人员要时刻检查出入口及山道的安全情况,并对潜在危险源密切关注。
(3)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注意天气变化,遇大风、大雨及时疏导游客,同时将警示牌立于入口及出口处。
(4)对碎石及时进行清理,对损坏的山道木板及时进行更换。
(5)密切注意游客动态,禁止游客攀爬山体。
(6)对游客的不安全行为及时予以提醒与制止。
4.1.4旅游车辆的监控
(1)景点组织旅游活动使用的司机、交通工具必须有合法营运手续,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不得雇佣无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车辆和人员。
(2)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览活动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疲劳状态。
(3)每日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注意天气及水面变化,四级风以上禁止上山。
4.1.5食物中毒事故监控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
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餐厅加工制作,不购买成品。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
(3)原材料的贮存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生熟分开。
(4)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存放剩饭剩菜。
4.1.6自然灾害事故监控
(1)应急办公室,负责搜集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景区造成的危害。
(2)按预警信息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2.预警条件
(1)旅游旺季、“黄金周”临近时,发布预警信号。
(2)天气突变,有雷雨倾向、旋风或四级风以上风向,发布预警信号。
(3)山体碎石有滑动现象,山顶有危石,栈道路段有损坏,发布栈道预警信号。
(4)游客有夹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宾馆的可疑行为等情况,发布消防预警信号。
(5)宾馆、餐厅等用电设备有异常、出现冒烟、打火等情况;
(6)发现售出腐烂变质食品,游客餐后出现上吐下泻等食物中毒迹象,发布食物中毒预警信号。
4.3预警方式
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喇叭、警报器、短信、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
对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4.信息报告
预警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导致游客的伤亡程度将应急预案响应级别分为: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四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特大(Ⅰ级):
指一次事件造成5名以上旅游者重伤或3名以上旅游者死亡的。
或一次造成10名以上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3名以上旅游者中毒死亡的。
重大(Ⅱ级):
指一次事件造成2至4名旅游者重伤或1至2名旅游者死亡,或一次造成3至9名旅游者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l至2名旅游者中毒死亡的。
较大(Ⅲ级):
指一次事件造成l名旅游者重伤,或一次造成2至5名旅游者轻伤
一般(Ⅳ级):
指未达到Ⅲ级及其以上的旅游事件
5.2响应程序
5.2.1特大事故响应程序。
(1)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及指挥部领导,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部领导要迅速向县安监局、县旅游局报告。
(2)县安监局、旅游局、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2.2重大事故响应程序
(1)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及指挥部领导,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部领导要迅速向县旅游局、县安监局报告。
(2)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救援方案,各救援小组,医疗救护、资源调配、紧急救助等各保障小组立即到位并迅速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5.2.3一般事故响应程序
(1)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向总指挥领导报告。
指挥部迅速向县旅游局、县安监局报告。
(2)指挥部组织各救援小组,医疗救护、资源调配、紧急救助等各保障小组立即到位并迅速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5.2.4轻微事故响应程序
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内容、时间、地点、初步情况,指挥办公室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及发展趋势,进行处置,并向上级部门及时汇报。
5.3处置措施
5.3.1景区着火事故处置措施
(1)景区宾馆、餐饮点、配电室、附属用房等部位着火处置措施:
①发现初起火灾,根据不同性质的火灾类型,立即用水、灭火器进行灭火。
②餐厅油类、电气类、配电室等部位严禁用水灭火,须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③客房被褥、木质类家具、其他杂物等火灾可用水、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2)景区发生山火事故的处置措施:
①发现火势不大,发现人应立即用附近的水灭火,若无其它灭火工具,可用树枝或衣服进行扑灭。
②当火势已发展到无法控制时,发现人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总指挥立即向县县消防大队报告,请求支援,并向县县旅游局、县县安监局报告。
同时有序撤离景区游客。
5.3.2可能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的处置措施
(1)当可能要发生踩踏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接到警报后,安排疏导人员进入指定位置,立即组织疏散处置。
(2)疏导人员用最快的速度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停止进入景区的车辆和人员,按疏散的方向和通道进行疏散。
(3)当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后,事故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主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指挥权上移后,积极协助做好疏散抢救工作。
(4)事故现场有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时,疏散人员应劝导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服从领导听众指挥,做到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5.3.3车辆伤害事故的处置措施
(1)若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责任人在场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协调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若一方无人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对肇事方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和拍照,并立即联系车主,并向主管和交警报案处置。
(2)若停车场发生车辆冲岗,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阻止,同时向主管报告求援。
岗位人员应采取必要自我保护措施,无法阻止时,需记清车号、车型、颜色、驾驶人特征等信息,并维护好现场。
(3)若发生车辆损坏或被盗,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取现场视频监控等信息进行处置。
(4)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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