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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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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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交易文件
建设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4年1月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建设单位(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招标代理:
广州建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2号
4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14097.96万元,勘察设计费为346.80459万元,用地面积12402.3m2。
本项目拟在现有空地以及拆除医院综合楼、门诊楼及成教中心后建设一栋15层的医疗综合大楼(包含急诊、门诊、医技科室等)及室外工程,主体结构采用钢结构框架-混凝土剪力墙体系,总高度约70米,首层柱网最大跨度23.3米,设有大跨度单跨钢桁架转换层,采用组合楼盖。
总建筑面积32703m2,其中医疗大楼地上建筑面积29058m2,地下建筑面积3645m2。
5
交易范围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及概算等造价文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项目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
(4)是否符合防洪、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6)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审查各项目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
(8)审查设计变更;
(9)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0)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1)委托方要求审查的施工图及其他内容。
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规划设计院
8
工期要求
施工图审查工期:
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15天内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如需勘察设计单位整改的,在勘察设计单位整改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报告。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承包意向人资质要求
详见本工程交易公告
11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
按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合同执行。
12
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
13
发包价
施工图审查发包价:
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计算,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22.542298万元,发包费率6.5%。
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14
承包意向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15
领取发包价及前期资料
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4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2号
17
报名资料组成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18
报名资料份数
一份。
19
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开始接收报名文件时间:
2014年日时
截止时间:
2014年日时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0
摇珠开始时间和地点
1.摇珠开始时间:
2014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具体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现文: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交易须知
第二章摇珠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
1.2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3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1.7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交易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3.报名资料的组成:
3.1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3.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3《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
3.4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万元(注: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5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
4.报名资料格式
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
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
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和合同条款所列项目交易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5.3施工图审查发包价:
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计算,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22.542298元、承包费率为6.5%。
5.4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结算时合同价不予调整。
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
6.1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
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
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7.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7.2.1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7.2.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2.3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7.3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7.4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8.报名的有效性
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
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
8.2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
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9.参加摇珠会
9.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
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10.摇珠办法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11.发包通知书
11.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11.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
11.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2.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3.履约担保
13.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3.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4.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5.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5.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15.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
第二章摇珠办法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声明:
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条款号:
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现文: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二、摇珠办法
16.摇珠所依据的规则
16.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
17.摇珠程序:
17.1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
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17.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
17.2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1至3名承包候选人。
18.确定承包人
18.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8.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
18.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8.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18.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18.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承包意向人名称
摇珠序号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
工程名称: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
工程名称: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2号
合同编号:
建设方: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审查方:
审查资质等级:
合同签订日期:
二○一四年月日
建设方(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审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过程中有关细则的通知(穗建技[2005]317号)。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
名称、规模、投资及审查费等见下表:
工程名称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医疗综合大楼改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查
工程等级
工
程概
况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2号
总用地面积
12402.3㎡
总投资
14097.96万元
总建筑面积
32703㎡
勘察设计费
346.80459万元
施工图
审查费
¥22.542298万元
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总价包干。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1】126号文),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数乘以施工图审查费费率6.5%计费,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费计费基数按346.80459万元计算,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总价为22.542298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不因工程实施期间设计费或设计内容的变更而改变。
由于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查行业有特殊规定,业主另行委托并支付审查费用。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日期
1
委托书
签订合同三天内
2
需审查的施工图一式三份(审查后返还甲方二份)
3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资料清单中所列的其它合理资料。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查资料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备 注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报告
3份
(建设主管部门、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交齐全部文件与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在设计院整改合格后7工作日内出审查报告。
2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2份
(甲方、乙方各一份)
乙方应积极展开施工图审查及相关工作。
第五条审查费的支付:
付费次序
占总审查费的比例
付费额(元)
申请付费时间
预付费
50%
本合同签订后,开具相关请款资料,经番禺区财政局审批后三天内支付。
结算款
50%
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后,开具相关请款资料,经番禺区财政局审批后三天内支付。
合计
100%
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和施工图与初步设计对比评价报告后三天内甲方向有关部门申报一次性全部拨付施工图审查费(不含财政审批时间)。
施工图审查费暂按暂定勘察设计费计取,待结算终审部门审定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费金额后,再按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费金额和上表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调整。
(1) 双方责任:
(2)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审查费。
6.1.3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
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若因审查单位责任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审查单位须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责任比例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
6.2.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审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甲方。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违约责任
(4)
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全部支付。
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7.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7.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5)其他
(6)
8.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代理机构一份。
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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