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竹:民商法学15:用益物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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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民商商法法学学XVXV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授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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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shangfaxueminshangfaxue(民商法学)(民商法学)1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概述1.1.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用益益物物权权,是是指指非非所所有有权权人人对对他他人人所所有有之之物物所所享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
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
2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概述2.2.物权法物权法的规定的规定第第117条条:
用用益益物物权权人人对对他他人人所所有有的的不不动动产产或或者者动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第120条条:
用用益益物物权权人人行行使使权权利利,应应当当遵遵守守法法律律有有关关保保护护和和合合理理开开发发利利用用资资源源的的规规定定。
所所有有权权人人不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3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概述3.3.用益物权的社会意义用益物权的社会意义1用益物权是物的使用价值的一种实现方式用益物权是物的使用价值的一种实现方式2用用益益物物权权的的目目的的是是为为了了满满足足非非所所有有人人利利用用他他人人财产的需求财产的需求3用益物权有利于实现物的最高价值的利用用益物权有利于实现物的最高价值的利用4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概述4.4.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1、用益物权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是他物权2、用益物权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用益物权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为内容3、用益物权是定限物权、用益物权是定限物权4、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5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概述5.5.传统民法的用益物权体系传统民法的用益物权体系1、动产用益物权、动产用益物权2、土地用益物权、土地用益物权3、建筑物用益物权、建筑物用益物权4、自然资源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6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一)用益物权概述
(一)用益物权概述6.我我国国物物权权法法上上的的用用益益物物权权的的客客体体限限于于不不动动产产,主要是土地主要是土地第十章一般规定对第十章一般规定对“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规定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地役权第十四章地役权7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1.1.土地利用的政治经济意义土地利用的政治经济意义
(1)宪法宪法:
政治意义:
政治意义1982年年12月月4日日第第五五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第第五五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1982年年12月月4日日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公公告告公公布布施施行行.根根据据1988年年4月月12日日第第七七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第第一一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的的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宪宪法法修修正正案案、1993年年3月月29日日第第八八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第第一一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的的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宪宪法法修修正正案案、1999年年3月月15日日第第九九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第第二二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的的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宪宪法法修修正正案案和和2004年年3月月14日日第第十十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第第二二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的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修正8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1.1.土地利用的政治经济意义土地利用的政治经济意义
(1)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经济意义:
经济意义(1986年年6月月25日日第第六六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第第十十六六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根根据据1988年年12月月29日日第第七七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第第五五次次会会议议关关于于修修改改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土土地地管管理理法法的的决决定定第第一一次次修修正正,1998年年8月月29日日第第九九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第第四四次次会会议议修修订订,根根据据2004年年8月月28日日第第十十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第第十十一一次次会会议议关关于于修修改改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土土地地管管理理法法的的决决定定第二次修正)第二次修正)9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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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2.2.宪法宪法对于不动产的权属划分对于不动产的权属划分第第9条条第第1款款:
矿矿藏藏、水水流流、森森林林、山山岭岭、草草原原、荒荒地地、滩滩涂涂等等自自然然资资源源,都都属属于于国国家家所所有有,即即全全民民所所有有;由由法法律律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第10条第条第1款: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款: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第10条条第第2款款:
农农村村和和城城市市郊郊区区的的土土地地,除除由由法法律律规规定定属属于于国国家家所所有有的的以以外外,属属于于集集体体所所有有;宅宅基基地地和和自自留留地地、自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10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3.3.土地用益物权设立的宪法基础土地用益物权设立的宪法基础宪法宪法第第9条条第第2款款:
国国家家保保障障自自然然资资源源的的合合理理利利用用,保保护护珍珍贵贵的的动动物物和和植植物物。
禁禁止止任任何何组组织织或或者者个个人人用用任任何何手手段段侵侵占占或或者者破坏自然资源。
破坏自然资源。
第第10条条第第4款款:
任任何何组组织织或或者者个个人人不不得得侵侵占占、买买卖卖或或者者以以其其他他形形式式非非法法转转让让土土地地。
土土地地的的使使用用权权可可以以依依照照法法律律的的规规定转让。
定转让。
第第10条条第第5款款:
一一切切使使用用土土地地的的组组织织和和个个人人必必须须合合理理地地利利用土地。
用土地。
11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4.4.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
(1)供供土土地地管管理理法法第第九九条条国国有有土土地地和和农农民民集集体体所所有有的的土土地地,可可以以依依法法确确定定给给单单位位或或者者个个人人使使用用。
使使用用土土地地的的单单位位和和个个人人,有有保保护护、管管理理和和合合理理利利用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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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4.4.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
(2)需需土土地地管管理理法法第第四四十十三三条条任任何何单单位位和和个个人人进进行行建建设设,需需要要使使用用土土地地的的,必必须须依依法法申申请请使使用用国国有有土土地地;但但是是,兴兴办办乡乡镇镇企企业业和和村村民民建建设设住住宅宅经经依依法法批批准准使使用用本本集集体体经经济济组组织织农农民民集集体体所所有有的的土土地地的的,或或者者乡乡(镇镇)村村公公共共设设施施和和公公益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前款款所所称称依依法法申申请请使使用用的的国国有有土土地地包包括括国国家家所所有有的的土土地地和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13民商法学民商法学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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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4.4.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3)限限城城市市房房地地产产管管理理法法第第九九条条城城市市规规划划区区内内的的集集体体所所有有的的土土地地,经经依依法法征征用用转转为为国国有有土土地地后后,该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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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4.4.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4)堵堵土土地地管管理理法法第第六六十十三三条条农农民民集集体体所所有有的的土土地地的的使使用用权权不不得得出出让让、转转让让或或者者出出租租用用于于非非农农业业建建设设;但但是是,符符合合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并并依依法法取取得得建建设设用用地地的的企企业业,因因破破产产、兼兼并并等等情情形形致致使使土土地地使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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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4.4.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法律基础(5)管管城城市市房房地地产产管管理理法法第第二二条条在在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城城市市规规划划区区国国有有土土地地(以以下下简简称称国国有有土土地地)范范围围内内取取得得房房地地产产开开发发用用地地的的土土地地使使用用权权,从从事事房房地地产产开开发发、房房地地产产交交易易,实实施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本法法所所称称房房地地产产开开发发,是是指指在在依依据据本本法法取取得得国国有有土土地地使使用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本法法所所称称房房地地产产交交易易,包包括括房房地地产产转转让让、房房地地产产抵抵押押和和房房屋租赁。
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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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5.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国家家编编制制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规规定定土土地地用用途途,将将土土地地分分为为农农用用地地、建建设设用用地地和和未未利利用用地地。
严严格格限限制制农农用用地地转转为为建建设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前款款所所称称农农用用地地是是指指直直接接用用于于农农业业生生产产的的土土地地,包包括括耕耕地地、林林地地、草草地地、农农田田水水利利用用地地、养养殖殖水水面面等等;建建设设用用地地是是指指建建造造建建筑筑物物、构构筑筑物物的的土土地地,包包括括城城乡乡住住宅宅和和公公共共设设施施用用地地、工工矿矿用用地地、交交通通水水利利设设施施用用地地、旅旅游游用用地地、军军事事设设施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使用用土土地地的的单单位位和和个个人人必必须须严严格格按按照照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确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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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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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
(二)土地用益物权总论6.6.用益物权的保护用益物权的保护
(1)宪法宪法第第10条条第第3款款:
国国家家为为了了公公共共利利益益的的需需要要,可可以以依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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