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53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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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533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人民检察院对赵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则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赵某在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如果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
C、如果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以民事裁定的形式维持原判
D、赵某仅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则刑事部分在上诉期限届满后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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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6章>第3节>二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处理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的审判结果。
参见《刑诉解释》第33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
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
《刑诉解释》第33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刑诉解释》第313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2.我国刑事诉讼自诉案件中的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B、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
C、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不能向公安机关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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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1节>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答案】:
B
【解析】:
《刑诉解释》第1条,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
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
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
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28题,单选)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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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3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与方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
《最高法解释》第147条第1款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第161条规定:
“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A、D选项,一审判决宣告生效后,刑事诉讼审判终结,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即不存在,吴某不得再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故A、D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由该条可知B选项正确,当选。
C选项,二审程序不得进行附带民事诉
4.未成年被告人赵某被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应当由以下哪个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
A、人民检察院
B、公安机关
C、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D、社区矫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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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3节>审查起诉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
《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查。
5.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
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
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1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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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辩护人
【答案】:
D
【解析】:
依《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6)项,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故郭某的爷爷不属于近亲属。
且其已经加入了美国国籍,符合前引《高法解释》第35条规定中的第(7)项,故不能担任辩护人,A项不选。
B项郭某的儿子16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依前引《高法解释》第35条规定中的第(3)项,不能担任辩护人,故B项不选。
C项郭某的朋友甲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依前引《高法解释》第35条规定中的第(6)项,不能担任辩护人,故C项不选。
D项郭某的朋友乙是
6.下列自诉案件中,哪起案件不能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代为告诉?
()
A、被害人王某长期受丈夫虐待,双腿残疾
B、被害人华某系未成年
C、被害人张某自小双目失明
D、被害人李某受到威胁,不敢提起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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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自诉的程序。
《刑诉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选项A双腿残疾不属于上述情形。
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形式,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土某在审理时15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刘某犯罪时16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李某被立案时18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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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审判公开原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侦查”的含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B、“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C、“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专门调查工作
D、“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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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2章>第1节>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的定义。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项规定: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强制性的措施。
9.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2010年卷二34题,单选)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最高法解释》第173条第1款规定:
“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
有权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
”因此办理报请批准手续的时间是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故A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
10.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王某因为盗窃罪被起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对于王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宣判后将王某立即释放
B、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判决生效前将王某继续羁押
D、判决生效后将王某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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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2节>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11.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38题,单选)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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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3章>第2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终止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启动、管辖和终止。
《刑事诉讼法》第298条第1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可见,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据此,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刑事诉
12.甲省A市副市长涉嫌受贿2000万元,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拟指定甲省B市管辖。
关于本案指定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4题.单选)
A、如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应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
B、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
C、可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D、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级法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指定管辖。
按照新法,受贿罪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无法选择正确答案。
按照旧法,解析如下:
《最高检规则》第18条第2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侦查中指定异地管辖,需要在异地起诉、审判的,应当在移送审查起诉前与人民法院协商指定管辖的相关事宜。
”可见,也有可能是其他检察院侦查后,通过协商确定由8市中院进行审理,而并非一定要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所以A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所以B
13.对于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下面做法正确的是?
()
A、检察机关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B、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
C、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D、可以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审查起诉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监察案件退回补充调查的问题。
《监察法》第47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
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因此答案应当选C。
14.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24题,单选)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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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诉讼代理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代理。
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两种,前者的诉讼权利一般由法律加以规定,而后者的诉讼权利则由授权决定。
据此,A选项错误。
通常认为,对于部分诉讼代理人而言(如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其权利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受当事人授权范围的限制(如调解、和解等需当事人特别授权),并非当然享有被代理人的所有诉讼权利。
据此,B选项错误。
当然,B选项也存在语法问题,语焉不详。
诉讼代理制度也属于代理制度,除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承担的义务(如自诉人的出庭义务)外,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据此,C选项
15.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
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二21题,单选)
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范围。
本题中的刑讯逼供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最高检规则》第21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
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
所以,A选项表述正确,不选。
《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所以,B选项表述正确,不选。
《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由于本案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故王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公安
16.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之前,李某声称怀孕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李某的申请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审查决定?
()
A、看守所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3节>暂予监外执行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现第265条第5款——编者注)、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现第268条第2款——编者注)的解释》,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进行。
因此答案选B。
17.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5题,单选)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权利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范围和权利。
《最高法解释》第35条第2款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35条第3款规定:
“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因此,钱乙因其近亲属的身份而获得辩护资格,又根据《最高检规则》第85条规定,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经审查具有本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本题中,钱乙
18.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
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5题.单选)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人员离任后担任辩护人的限制与辩护人人数。
《最高法解释》第36条规定: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
据此,齐某并非一概不得担任A县法院的辩护人,A选项错误。
同时,法律仅禁止审判人员
19.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需要贯彻分案处理原则,关于分案处理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分案处理是指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实行诉讼程序分离
B、分案处理包括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等
C、分案处理主要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串供,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D、分案处理应当以不影响案件的处理为原则,并尽可能地采取分案处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0章>第2节>分案处理原则
【答案】:
C
【解析】:
分案处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分别审理,是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或者与犯罪有牵连时,只要不妨碍审理,要进行分案审理,包括对未成年被告入分案讯问、分案起诉、分案审理和分案宣判。
分别关押,是指在采取刑事诉讼中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要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别关押看管。
分别执行,是指未成年人案件的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刑罚时,要将未成年罪犯与成年罪犯分开执行,不能放在同一场所,以防止成年罪犯对未成年罪犯产生不良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280
20.法医刘某是某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他对一起伤害案件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那么他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侦查人员
B、诉讼参与人
C、既是侦查人员又是诉讼参与人
D、不是侦查人员也不是诉讼参与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鉴定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参与人。
刘某是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对伤情这样一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因此是诉讼参与人,而非侦查人员。
21.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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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1章>第2节>立案的材料来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刑事诉讼法》对公民具体向哪个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并没有限制,公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家举报。
另外,法条中的“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而本案中犯罪分子就在现场实施盗窃
22.A省B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甲雇用乙.丙二人杀害丁全家一案,判处甲乙丙三人死刑立即执行,甲乙丙三人均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
下列关于该案处理的说法,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B市中级法院应当全案报请A省高级法院,A省高级法院若认为丙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以提审改判,之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甲.乙的死刑
B、最高人民法院接到A省高级法院的报请之后,应当对被告人甲乙丙三人全面审查,若认为A省高级法院对丙的改判.B市中级法院对甲的死刑判决并无不当,但B市中级法院对乙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最高人民法院若发回重审,应当发回B市中级法院重审,B市中级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A省高级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2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答案】:
C
【解析】:
①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判决后检察院没有抗诉.自诉人没有上诉,应当自动上报.逐级上报.一案一报。
高级法院复核中级法院报请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审。
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时,部分犯罪.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③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可以发回一审法院,也可以发回二审法院,还可以发回复核的高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23.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
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28题,单选)
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
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2节>通缉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最高检规则》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A项错误。
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
由此可知,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统一发布。
所以,B、D选项错误。
24.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
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
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
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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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合议庭
【答案】:
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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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 复习题 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