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净水厂景观绿化升级改造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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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净水厂景观绿化升级改造项目
石井净水厂景观绿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724-1800C08N0403)
招标单位: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4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石井净水厂景观绿化升级改造项目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503号
4
2.2.3
建设规模
绿化面积约为六万平方米,绿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树木的种植,草皮种植,绿化过程排水渠的建设,以及相关保养,具体以本工程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栽植、包成活、包补植、包抚育、包生长指标、包养护。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工程招标图纸包含内容,具体发包内容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
2.5.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3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本工程的绿化养护期为:
1年。
绿化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开始计算。
9
3.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10
4.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25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8年4月16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净水厂。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注:
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8年4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8年5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8年5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8年5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0.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提交,中标人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中标价款的10%。
24
33.4
开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395681.73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99930.18元,暂列金额为554027.82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951.22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
1)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为为非竞争性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2)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非竞争性报价。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共5人或以上,全部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29
分值权重
技术商务得分权重25%,报价得分权重6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15%。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排名得分为准。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62分)。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1
13.10
本项目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
32
32.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工程类”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计费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所载金额为准。
33
本工程估计将在雨季施工,请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雨季施工抽水作业。
34
工人工资支付管理:
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35
关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文件中,未修改部分内容如出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文字的一律修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现文: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条款号:
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现文: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条款号:
11-1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3.2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现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2.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
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
;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有效范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
(1)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5)项的信息(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中所述可由投标人提供上传件或打印的信息或复印件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2)资格审查内容的
(1)、(6)项内容,需要上传上述资料经扫描的PDF版电子文件。
11.2.2技术投标书
(1)《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2)《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3)《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4)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5)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7)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的《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提供相应资料(格式投标人自行制定)。
11.3经济标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条款号:
13.10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本项目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州市建设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造价[2016]31号)。
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五部分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报价均为不包含进项税额的报价。
条款号:
16.投标担保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3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4“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5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16.6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7.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现文: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
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16.4开标时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参与排序和资格审查
16.5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条款号:
20.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现文: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
20.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现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
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条款号:
27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条款号:
30.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0.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
现文:
30.1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条款号:
30.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
30.2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32.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32.1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现文:
32.根据政府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条款号:
32.2.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32.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支付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支付。
注:
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
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34.6修改类型:
修改
原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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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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