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赔偿与奖惩管理制度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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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赔偿与奖惩管理制度完整
源点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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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类
质量赔偿与奖惩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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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提高全员质量与成本意识,并能够积极参与质量事故改善,确保质量事故责任得到落实,
促进公司产品的品质改善、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的处理.
3.0定义
3。
1质量事故:
因品质异常而造成客户投诉与抱怨、客户索赔、退货、产品批量报废、材料批量报废、批量返工、给客户免费补件的事件,均属于质量事故.
3。
2赔偿:
公司员工因其自身因素的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质量事故,使公司直接在经济上蒙受诸如财产损失、材料损耗、滞运费、重复运费、客户索赔等费用,该员工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赔偿收回的费用列人公司财务。
3.3处罚:
员工因违反公司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造成各类质量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依照相关作业流程及制度进行处罚,处罚收回的费用列入员工福利基金。
4.0职责
4.1营销部:
负责客户投诉信息的记录、反馈、处理跟进及回复客户.
4。
2品管部:
负责主导质量事故的责任调查和对责任人及其应承担的份额的认定;赔偿或处罚要求的提出、事故统计、分析及改进方案落实、跟进。
4。
3相关责任部门:
负责内部原因的分析、调查,改善措施方案的制订和执行。
4。
4管理部:
负责对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所发生投诉的调查、复核;赔偿、处罚结果通知、公布、递交财务、存档。
4。
5总经办:
负责赔偿与处罚报告的最终批准。
4.6财务部:
负责提报质量事故损失的金额和赔偿金额的扣缴。
5。
0制度内容
5.1质量事故原因分类:
5.1。
1营销部:
订单错误、更改信息错误;
5。
1.2采购部:
采购错误;
技术开发部:
技术资料、图纸错误或样板错误;
5。
1。
4生产部:
生产计划、下单错误、指令错误、生产错误;
5。
1.5品管部:
检验、判定错误;
5。
1。
6仓管班:
进料、发料、发货错误;
5。
1.7相关部门:
其他导致质量异常的错误.
5。
2赔偿与处罚比例:
损失金额(元)
赔偿比例
处罚比例
说明
50~1000
无
相应处罚
按相关作业流程中处罚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大于1000
10~30%
/
由总经办组织相关部门评定
编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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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各相关部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
5。
3。
1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而其他部门难以监控的,由造成损失的过错部门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5.3。
2工作过错由单一部门造成,其他部门能够监控而没有纠错的,由过错部门承担70%的主要赔偿责任,未实施有效监控和进行纠错的部门承担30%的次要赔偿责任。
5。
3.3工作过错由多个部门造成的,则由多个工作过错部门酌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品质检验错误
5。
3。
4.1产品已出厂的,客户投诉或退货,经品管部判定属于能够监控而没有发现的原因导致的
损失,由品管部按损失金额承担7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30%的赔偿责任;品管部判定属于难以监控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管部按损失金额承担30%的赔偿贵任,肇事部门承担70%
的赔偿责任。
5.3.4。
2产品未出厂,经品管部判定属于能够监控而没有发现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管部按损
失金额承担5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50%的赔偿责任;经品管部判定属于难以监控的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品管部按损失金额承担30%的赔偿责任,肇事部门承担70%的赔偿责任.
5。
3。
5过错责任难以认定和处罚的,由品管部调查后讨论报总经办决定处理。
5.4部门内部责任划分与赔偿承担比例:
5.4。
1直接责任人违规造成的错误,其上司无法监控的,按本部门承担的损失比例金额作如下处置:
本部门承担金额(元)
直接责任人
第一责任上级
第二责任上级
500元以内
80%
15%
5%
501~1000
70%
20%
10%
≥1000
60%
25%
15%
5.4。
2责任人造成的错误其上司可以监控或应该设置管控手段而没有设置的,按本部门承担的损失比例金额作如下处置:
本部门承担金额(元)
直接责任人
第一责任上级
第二责任上级
500元以内
70%
25%
5%
501~1000
60%
30%
10%
≥1000
50%
35%
15%
5.4.3如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过错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包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该管理人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4.4责任人当月所受的处罚总金额以本人当月实发工资的20%为限;当月20%的工资不足赔偿全额时,则分月扣除,直至赔偿完为止。
5.4.5凡主观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本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由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6.0质量事故自理程序
6。
1质量故事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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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1对于客户提出索赔、降价、退货、免费补件类的质量事故、营销部按《客户抱怨处理流程》中的要求进行登记,并在4个工作小时内以《客户投诉处理单》的形式反馈到品管部经理。
6.1.2对于各车间制程中发生的批质量事故,责任部门主任/经理开出《内部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
品管部经理.
6.2质量事故责任认定
6。
2。
1品管部经理根据相关作业流程对质量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时,应同时找出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6。
2。
2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进行调查后协调、处理。
6.3赔偿或处罚提报
6。
3.1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品管部经理要在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召集财务部、营销部、采购部、生产部、仓管班等相关责任人员开会,查明具体的直接损失金额。
6。
3.2品管部经理根据责任认定和损失金额,参照本制度5.2条、5.3条、5。
4条的要求,将须赔偿部分金额分摊到各相关责任人,并予以在相关《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上记录。
6.3.3对于损失金额不足500元的,品管部经理按相关作业流程中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
3。
4已经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若影响公司声誉的,可并处相应的行政处罚。
6.4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审批:
所有处罚和赔偿最终审批权为(副)总经理.
6。
5处理结果通告、公布
6.5.1品管部经理将经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自留一份存档另交一联给管理部.
6。
5.2管理部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同时传递一份书面的赔偿或处罚通告到财务部。
6.5。
3财务部按通告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
责任人对处罚、赔偿或责任认定不明白或不服的,可向公司管理部提出申诉,由管理部进行调查、复核。
6。
6资料归档
管理部将处罚通告归入责任人的人事资料档案,作为以后的绩效考核、评估依据。
7。
0管理办法
7.1处罚规定
7.1。
1违反本规定6。
1。
1条、6。
2.1条、6。
3.2条、6。
5。
1条规定的,处罚责任人罚款10元/次;
7.1.2违反本规定6.1。
2条、6。
3。
1条、6。
5.2条、6。
5。
3条规定的,处罚责任人罚款20元/次.
7。
2奖励规定及时发现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职责范围内除外),并通过《内部品质异常联络单》反馈给品管部,从而避免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品管部提报,公司给予20~50元的奖励(直接、间接效益大于
500元而小于1000元的,奖励20元/次,效益大于1000元而小于2000元的,奖励30元/次,效益大于
2000元的,奖励50元/次)。
8。
0记录
8.1《客户投诉处理单》(XL-PG002/A)
8.2《内部品质异常联络单》(XL-PG003/A)
8。
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XL—PG004/A)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质量改进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采取有效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和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与验证.
三、职责
1、行政部部是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重大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2、工程部是产品质量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协调、监督及组织重大质量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工作。
3、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4、各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5、售后服务人员负责有效地处理顾客意见.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持续改进的策划
1、公司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就必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在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的活动过程中,持续追求对质量体系各过程的改进.
2、日常改进活动的策划和管理;参见以下二、三条款。
3、较重大的改进项目
3.1涉及对现有过程和产品的更改及资源需求变化,在策划和管理时应考虑:
改进项目的目标和总体要求;分析现有过程的状况确定改进方案;实施改进并评价改进的效果.
3。
2重大技术工艺改进的实施:
由设计部、工程部根据公司精神、公司设备运行及使用情况提出,或市场部业务经理根据客户实际操作情况反映提出,通过各相关部门对方案的论证,经行政部,再执行过程要求;
a、由工程部指定一个专职的技改项目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对该项技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直到技改项目验收完毕。
b、技改方案的设计、需有技术总结审核,工艺流程需由设计部负责审核。
c、技改中的方案由设计部负责实施,现场的工艺流程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d、技改方案技术改进完成后,工程部要提出鉴定申请报告,将改进情况、自验结果、经济效益、存在问题等陈述清楚,经经营部、设计部、总工程师初步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e、将技术改造整套资料整理入档。
4、公司通过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过程、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管理评审的结果。
积极寻找持续改进的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设备技术改造、工艺优化、技术改进、资源配置等),组织各部门进行策划制订改进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纠正措施
1、对于存在的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2、识别不合格,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过程输出的信息进行识别,共有以下几种不合格情况:
1)过程、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检验人员检验时发现同样问题出现3次以上情况),或超过公司规定值时;
2)售后服务收到客户投诉产品同样问题3次以上(漏雨问题);
3)零部件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4)其他不符合质量方针、目标、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3、原因分析、措施制定、实施与验证,对以上种种识别不合格情况,可采用统计技术或试验的方法来确定主要原因:
1)情况1:
由工程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交生产管理者,生产管理者根据情况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讨论,填写“原因分析”栏,制订纠正措施,并规定实施和完成时间,报公司总工批准,工程部质检工程师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2)情况2:
由市场部填写《纠正和与预防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转工程部确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时间,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工程部跟踪验证实施效果并将结果反馈给售后服务的市场部。
3)情况3:
按《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
4)情况4:
由工程部根据《不符合项报告》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交责任部门制订纠正措施和完成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工程部负责跟踪实施效果。
4、每项纠正措施完成后,监督部门进行跟踪验证,该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不合格继续发生,并在《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上签名确认。
三、预防措施
1、公司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并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四章商品管理
第五章物品管理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七章职能部门流程管理
第八章营运
第九章奖励
第一章盗窃
第一节外盗
一.有下列情形者均视为外盗
1。
顾客直接将商品带出店外
2.。
盗换价码
3.调包(换包装)
4,撕坏包装
5。
夹带商品
6.直接吃掉或直接用掉
7。
供应商直接或变向性盗窃如:
文化用品,钢笔,纸张等
8.供应商。
冒充其他厂家商品,物品等
二.对外盗人员的处理
A.顾客
1.按所盗物品的总价值处以10倍赔偿(注:
特殊情况,视情景处理)
2.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3.通知家人亲属,单位,学校及领导
4.视情节轻重,将批评教育或补交款
注:
附书面,证词一份
B.送货商处理
1.书面笔录一份
2.直接交补偿金。
(物品价值10—20倍)
3.厂家担保后,从货款中扣除
4.移交当地公安处理
第二节内盗
一,有下列情形者均视为内盗
1.将商品或赠品藏在身上或更衣柜等
2.直接将商品或赠品带出卖场
3.现场吃掉或用掉,未经允许可将公司用品带走
4.私自为自己打称,调价,多占多用,调包,夹带
5.因工作失误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为顾客补给者
6.不能提供当日购物小票或其他证明者
7.收受或索要厂家礼品或赠品等
8.私自占用或动用赠品,品偿品,试用品
9.利用工作之便直接或间接性盗取公款或挪用公款
10.直接将正常商品用于试吃,试用品
11.内外勾接变向性盗取商品
12.有意不打POS小票或漏扫
13.不再购物时间私藏商品
14.私自占用,偷拿顾客遗留的物品及退货后未及时返还卖场的商品
二.对内盗人员的处理
A,厂家促销人员
1.厂家促销人员:
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除名
1。
直接交取2。
从厂家货款中扣除
3.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并追究厂家管理责任,处以1000-5000元罚款
注:
并附笔录一份
B.内部员工
1。
内部员工处500-1000元罚款并开除(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直接交取罚金2.扣除押金或当月工资
3.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注:
笔录一份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一节礼节礼貌、仪容仪表
1、服务态度不好遭顾客投诉者视情节处以5—20元。
2、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一次处以10-20元。
3、仪容不整、披头散发、内衣外摆、敞胸露怀、卷袖口,裤腿等处以5—10元。
4、岗位上依靠、聊天、打哈啼、挖耳朵、抠鼻子、照镜子、接打等一次罚款5—10元。
5、见到同事或领导不主动打招呼问好一次罚款10—20元。
6、不主动向顾客问好、服务、介绍商品等一次罚款5—10元.
第二节纪律
1、员工在卖场同顾客吵架、打架视情节严重处以10—100元罚款。
2、员工同员工在卖场或办公区域等吵架、打架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
3、员工顶撞或辱骂上司领导者视情节处以10-50元.
4、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
5、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刁难顾客和下属,索取赠品或金钱者视情节处以50-1000元。
6、行贿受贿贿赂者经查实处以500-2000元,并视情节轻重,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7、虚报假账目经查实处以100—500元。
8、提交个人虚假资料或信息者一次处以50—100元。
9、窃取公司机密文件资料(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考取信息资料转交他人者)一次处以200-1000元。
10、未按要求填写出门证及办理相关手续者,视情节处以10—50元。
造成后果者将负全部责任。
11、未按规定出示购物小票,未作登记私自将物品带入卖场者视情节处以10—50元。
12、上班期间,外出未登记一次,视情节处以5—10元.
13、员工购买散称商品未有值班经理或防损课签字一次处罚5—20元。
14、未按规定时间购物、吃饭者视情节处以5-10元。
15、员工未在指定的购物通道购物者一次处以5-10元。
16、员工未在指定的出入口或员工通道出入上下班者一次处以5—20元。
17、员工在卖场扎堆聊天、依靠、接听视情节处以5—10元。
18、未在规定的地点吃饭、喝水、休息视情节处以5—10元。
19、员工购买物品无质量问题、私自退换货视情节处以10—20元。
20、地面卫生不干净脏杂者视情节处以10-20元。
21、将商品当着垃圾丢弃者视情节处以10—20元。
22、未按规定将购物车、蓝带出场外视情节处以10—20元。
23、员工不得购买负毛利或紧销商品一次处以50—100元.
24、员工不得将包及私人物品带入卖场违者一次处以5—10元。
25、员工下班时要进行开包检查,违者一次处以5—10元。
26、员工私自将非属自己的商品藏在柜台造成变质腐烂等视情节处以50-100元。
27、不服从管理或工作安排者视情节处以20-50元。
28、厂家促销及非授权人员不得私自动用电脑,违者一次,处以20—30元。
29、员工或管理人员XX不得私自向供货商查销售,违者一次50—100元。
30、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脱岗、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外部人员进入工作区,违者处以10-20元罚款。
第三节考勤
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视情节处以10-20元。
并上报人事.
2、代打卡双方当事人各处以20-50元罚款并上报人事.
3、未请假外出经查实一次处以10—20元。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1、不服从超市相关管理制度者一次处以50-100元(直接交款或货款中扣除)
2、商品有质量问题给超市造成不良影响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以100—500元。
3、收货时发现少货、贴码更改生产日期,故意掺加破损或过期商品者,处以100—500元。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强行撤展或退货者处以100—500元。
5、未经许可私自调整排面者处以50—100元。
6、未经批准,私自施工,破坏墙面,占用或更改消防设施,动用明火者一次处以100—500对将超市商品造成破坏时照原价赔偿。
7、损坏超市的公用物品及设施照价赔偿或维修,视情节处以50—100元,如3天之内未修好将由我超市自行维修,费用从厂家货款中双倍扣除。
8、供应商或业务员、送货员不得购买负毛利商品,违者一次处以500—100元。
9、供应商行贿超市工作人员,经查实处以500-5000元罚款。
第四章商品管理
一、部门商品管理不善,造成过期、变质、发霉、变形、破损,不能进行正常销售者。
1、厂家退换货(并将处理结果报防损课备案).
2、不能退货者部门自行处理,部门直接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结果报店长批示,防损课备案)。
3、如追查有当事人,将由当事人承担,过POS机防损课查验POS小票。
4、顾客损坏商品,处理:
(1)视情节全价或半价赔偿
(2)要求厂家更换
(3)孤儿商品未按时回收造成、变质,将由部门按原价购买。
(4)政府职能部门抽检商品及时向厂家索回或要求厂家打退单。
(5)店长调拨商品,严禁打白条,要办理正规调单。
(特殊情况找店长审批,防损课备案)。
(6)临期商品做好检查和退换货工作,如检查不及时造成顾客投诉者视情节处以50—100元。
(7)库房积压的商品,没有及时检查或退换货。
造成过期或发霉变质,将追查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章物品管理
1、各课各部门管理好自己的固定资产及物品,如造成丢失或损坏者,视情节照价赔偿相应的维修费,以公司的标准为准。
2、联营商资产进店时来未做登记(入门证)不准出店。
3、未按规定填写或审批签字、私自放行者视情节处以50—100元,所造成损失者由责任人承担.
4、店内物品需出店维修时,需填写出门证,防损课备案登记(跟踪是否返回)店长或值班经理批准,违者一次处以20—50元。
5、店内员工不得私自借用或挪用公司物品违者一次处以10—50元.特殊情况有防损课课长批准并备案登记,损坏公司公共物品者(电脑、、电视、VCD、功放、话筒桌椅等物品照价赔偿或视情节处以20—50元.)
第六章安全管理
1、所有人员必须进行防损、消防知识培训,方可上岗,并会使用简单的消防器材。
2、各部门或人员不得占用、挪用、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以上情况违者:
A、口头警告B、书面整改通知C、如在12小时内未整改者处以当事人50—100元罚款.
3、联营商操作间,在不工作情况下必须关闭所有电源,违者一次处以50-100元罚款.
4、晚上清场时未检查所有电源、POS机、台秤、门窗、制能设备热水器等用电设施,造成后果者视情节处以当事人(清场防损,当日值班经理)处以50—500元。
5、非本超市值班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在超市留宿,违者一次处以50-500元。
6、各门店,公司各部门,配送中心,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门窗、门锁、贵重物品、存放盘点、财务室、消防等)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未上报未处理,造成后果者由其自行承担,严重者负法律责任。
7、地面有积水和纸皮未及时清理者一次处以20—50元.
8、工具妥善管理造成人员伤亡的厨艺200元。
9、携带一切禁品(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品等)到场所造成严重后果,负法律责任。
第七章职能部门
第一节信息课
1、未按时收货流程收货、检查保质期的视情节处以10-30元。
2、验货不仔细造成有误差,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处以20—200元.
3、未按规定退换货,多退者处以10—20元,所造成损失由退货员负责.
4、故意为顾客多填写收货数量者视情节处以10—20元,所造成损失由退货员负责。
5、收受供应商贿赂者或所要赠品一次处以500—1000元。
6、丢失单据,私自开据单据或证明造成后果者处以50—100元。
7、工作厌烦或故意为供应商多打验收数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8、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或单据丢失者。
9、私自向供应商或非本超市人员泄露公司信息资料等。
第二节防损课
1、玩忽职守,工作监督不得力,未按规定执行者一次处以当事人10-50元.
2、所有商品、物品手续不齐全,未办理正规进店手续私自放行者一次处以20—50元。
3、利用职权刁难他人者,违者处以10—20元。
4、抽查商品不认真造成商品有误差、破损者违者处以10—20元。
5、所有的单据;赠品、品尝品、试用品店外促销活动,弃货单等,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私自放行一次处以50元。
6、监守自盗,送公安机关处理。
7、借值夜班干私活、会见亲友、聚集打扑克、下象棋喝酒的一次处以50元。
8、私自动用或损坏安全措施的处以500元。
9、收受或索要厂家礼品或赠品一次处以50元.
10、因空岗、离岗或责任心不对造成重大损失者一次处以50元。
11、工作时间酗酒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处以50元.
12、拾到顾客遗失财物不及时上报的一次处以50元。
第三节商品部
1、工作失误或故意为供应商多打验收数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违者处以50-100元,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2、工作不认真造成数据或单据丢失者或打双份单据者视情节处以20—50元。
3、私自收取店内码等打印费者一次处以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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