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卫生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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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卫生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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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卫生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库尔勒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1.权限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局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市卫生局审查
1.专家评审
2.市卫生局医政科综合评审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决定
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结案(立卷归档)
2.产前检查等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资格的核准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库尔勒市卫生局基层办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局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市卫生局审查
1.专家评审
2.市卫生局基层办综合评审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及母婴保健许可专家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决定
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准予许可
不准予许可
库尔勒市卫生局基层办通知行政许可申请人
库尔勒市卫生局基层办结案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3.权限内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 查
市卫生局审查
(当场完成)
决定
市卫生局作出决定(当场完成)
准予许可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当场完成)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4.权限内护士执业注册、变更、延续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 查
市卫生局审查
(当场完成)
决定
市卫生局作出决定(当场完成)
准予许可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当场完成)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5.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流程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原卫生许可证
3、健康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名称
5、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卫生制度
7、平面图
8、承诺书
9、制水工艺流程图
10、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补正资料
重新申请
卫生许可申请
市卫生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行政服务大厅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不合格不予以受理
不合格5日内
行政服务大厅资料审查合格
予以受理
合格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培科备案,分发到各监督科室登记
1、审查场所环境
2、场所布局
3、消毒等卫生设施
4、管理制度
5、其他有关情况
各监督科室现场审查(2名以上监督员)
现
场
笔
录
7日内
不合格合格
书面整改意见,限期管理相对人整改
不合格合格
各监督科室法培科备案
不合格
由法培科将不合格整改情况报
行政服务大厅
生活饮用水
抽样检测
发放卫生许可证
重新提起申请
6.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
和设计的卫生许可流程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2、健康证复印件或从业人员登记表
3、组织机构名称
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卫生制度
6、平面图
7、检测报告
8、公共用品采购台账
9、其他资料
补正资料
重新申请
卫生许可申请
市卫生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行政服务大厅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不合格不予以受理
不合格5日内
行政服务大厅资料审查合格
予以受理
合格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培科备案,分发到各监督科室登记
1、审查场所环境
2、场所布局
3、消毒等卫生设施
4、管理制度
5、公共用具保洁、存放情况
6、其他有关情况
各监督科室现场审查(2名以上监督员)
现
场
笔
录
7日内
不合格合格
书面整改意见,限期管理相对人整改
不合格合格
各监督科室法培科备案
不合格
产品采样检验
由法培科将不合格整改情况报
行政服务大厅
发放许可证
重新提起申请
7.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市卫生局审查
1.专家评审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评审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决定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作出决定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结案(立卷归档)
二、库尔勒市卫生局行政处罚类流程图
行政处罚类简易程序流程图示例
(适用第1——73条)
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
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和陈述申辩权,并听取陈述申辩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示例
(适用第1——73条)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市卫生局立案审批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登记立案
不予立案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
移送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重大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
不予处罚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无陈述申辩意见
有陈述申辩意见
组织听证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法制审核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结案(立卷归档)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范围:
除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含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库尔勒市卫生局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四、库尔勒市卫生局行政检查类流程图
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着装到达监督现场
向被监督单位出示卫生监督证件
对现场和有关资料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被监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按时限要求再次进行现场卫生监督
整改未落实
整改落实
制作现场监督笔录
未发现问题
符合立案条件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五、库尔勒市卫生局其他行政权力类流程图
1.对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申请
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市卫生局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市卫生局审查
1.专家评审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评审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决定
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库尔勒市卫生局窗口结案(立卷归档)
2.对权限内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办理流程图
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为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申报材料审核(卫生行政部门)
1.年满18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材料不符合规定
资格条件审核(卫生行政部门)
受理
一次性告知
材料符合规定
不予核放《放射工作人员证》
条件符合条件不符合
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5个工作日)
告知
(说明理由,提出意见)
3.对医疗机构的评审流程图
转交市卫生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评审通过,出具评审意见
不通过,出具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复审
被评审单位整改,递交整改报告
评审不通过,出具整改意见
市卫生局医政科组织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的医疗机构
评审委员会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
市卫生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转来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校验、变更、停业、歇业等有关材料
补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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