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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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财富端公司行销序列
员工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试行)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激发各级员工主动性与创造性,提升员工与部门绩效,从而提高集团整体运营绩效,促进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集团财富端成员行销序列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绩均指绩效业绩。
第2章行销序列组织架构
第四条子公司标准组织架构如下:
图2-1子公司标准组织架构图
第五条标准架构下分公司岗位编制如下:
岗位名称
编制(人)
分公司总经理
1
销售部/营业部部长
3
综合管理专员
1
运营专员
1
市场专员
1
第一人力资源专员
1
第二人力资源专员
1
合计
9
表2-1标准架构下分公司岗位编制表
第六条标准架构下销售部/营业部岗位编制如下:
岗位名称
编制(人)
销售部/营业部部长
1
分部部长
1
团队经理
2
综合管理专员
1
第一人力资源专员
1
合计
6
表2-2标准架构下销售部/营业部岗位编制表
第七条标准架构下分部、团队人力编制如下:
级别
人力编制(人)
分部部长
团队经理
高级财富管理师及以上
初级财富管理师
分部
1
3
—
—
团队
—
1
4
6
表2-3标准架构下分部、团队岗位编制表
第八条各分公司岗位设置与岗位编制参照以上标准执行,超出标准标志须报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审批;扩编后考核指标均相应增加。
第3章薪酬与绩效考核
第一节财富管理师
第九条财富管理师自入职之日起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完成对应级别的月均任务,与试用期结束后转正。
入职第一个月无业绩,公司视情况及员工综合表现决定处理;入职第二个月无业绩,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予以辞退。
高级财富管理师及以上级别需带单入职,金额为月均业绩要求的50%。
第十条财富管理师转正后按自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考核期结束后次月1日生效;每一个考核期内参加考核的月份数不足两个月者,与下一季度合并考核。
财富管理师考核标准如下:
级别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卓越财富管理师
150
120
105
首席财富管理师
100
80
70
资深财富管理师
60
48
42
高级财富管理师
40
32
28
中级财富管理师
30
24
21
初级财富管理师
20
16
14
见习财富管理师
10
8
7
表3-1财富管理师考核标准表
(一)维持标准:
财富管理师考核期内达到本职级对应考核标准,可维持职级;
(二)晋升标准:
财富管理师达到本职级以上任一职级考核标准,可晋升至相应职级,资深财富管理师级别以上的,转正后连续三个月业绩达成率达到或超过100%,有资格申请组建团队;
(三)降级标准:
实际业绩低于考核标准的60%,下一季度降至实际完成业绩所对应的级别;未达到考核标准,但业绩达到考核标准的60%(含)以上,给予一个季度的留岗观察期,留岗观察期仍未达到本职级对应考核标准的,下一季度降至实际完成业绩所对应的级别;
(四)连续两个月业绩低于考核标准的50%,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视情况及员工综合表现决定留用观察或辞退,如留用观察,观察期为一个月,观察期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连续三个月业绩低于考核标准的50%,视为仍不能胜任工作,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财富管理师月度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福利构成,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依职级、所在城市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级别
基本工资(元)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卓越财富管理师
8000
6400
5600
首席财富管理师
6000
4800
4200
资深财富管理师
5000
4000
3500
高级财富管理师
4000
3200
2800
中级财富管理师
3500
2800
2450
初级财富管理师
3000
2400
2100
见习财富管理师
2000
1600
1400
表3-2财富管理师基本工资标准表
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按以上标准的80%发放。
(2)绩效工资计算方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当月业绩达标率×权重+综合表现得分率×权重),绩效工资基数、指标与权重如下:
级别
绩效工资基数(元)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卓越财富管理师
4000
3200
2800
首席财富管理师
4000
3200
2800
资深财富管理师
3000
2400
2100
高级财富管理师
2000
1600
1400
中级财富管理师
1000
800
700
初级财富管理师
1000
800
700
见习财富管理师
500
400
350
表3-3财富管理师绩效工资基数标准表
指标
指标计算方式
权重
试用期
转正后
业绩目标达成率T
T=当月完成折算业绩÷对应职级月度考核标准×100%
50%
80%
综合表现得分率M
M=综合表现评分÷100
50%
20%
表3-4财富管理师绩效工资核算指标表
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为保护期,当月15日后入职,当月及次月为保护期,保护期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发放,保护期后至试用期结束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
(3)业务提成按天计算,按月发放,计算方式为:
提成金额=当月完成业绩×提成比率,提成比率如下:
当月业绩
提成比率
150万元(含)以上
2.0%
80万元(含)-150万元
1.8%
50万元(含)-80万元
1.7%
30万元(含)-50万元
1.5%
少于30万元
1.2%
表3-5财富管理师业务提成比率表
(四)福利参考集团福利相关规定。
第二节团队经理
第十二条团队经理自任职之日起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级别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月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一线城市
240
8
30
70%
二线城市
200
25
其他城市
160
20
表3-6团队经理试用期考核标准表
试用期内达到考核标准,且试用期首月完成业绩标准的30%(含)以上,次月达到业绩标准的50%(含)以上,第三个月达到业绩标准的70%(含)以上,于试用期结束后转正;未达到考核标准,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解散团队,原则上试用期最多延长一个月。
第十三条团队经理转正后按自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考核期结束后次月1日生效;每一个考核期内参加考核的月份数不足两个月者,与下一季度合并考核。
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层级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综合表现评分
一线城市
270
8
30
70%
≥4分
二线城市
225
25
其他城市
180
20
表3-7团队经理正式考核标准表
(一)维持标准:
团队经理考核期内达到本职级对应考核标准,可维持职级;
(二)晋升标准:
团队经理季度考核期内达到考核标准,可申请晋升筹备期分部部长,筹备期为一个季度,筹备期内达到分部部长转正标准,即可于下季度成为正式分部部长,如在筹备期内未达到分部部长转正标准,筹备期按团队经理考核;
(三)降级标准:
团队经理月均业绩未达到标准,下一季度降至实际完成业绩所对应的财富管理师级别,团队人数未达到架构人数要求的70%,下一季度降至高级财富管理师级别。
第十四条团队经理月度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津贴和福利构成,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依职级、所在城市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团队经理
6720元
5600元
4480元
表3-8团队经理基本工资标准表
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按以上标准的80%发放。
(2)绩效工资计算方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当月业绩达标率×权重+开单率K×权重+人数达成率×权重P+综合表现得分率×权重),绩效工资基数、指标与权重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团队经理
2880元
2400元
1920元
表3-9团队经理绩效工资基数标准表
指标
指标计算方式
指标要求
权重
试用期
转正后
业绩目标达成率T
T=当月完成折算业绩÷对应职级月度业绩考核标准×100%
无
60%
30%
开单率K
K=当月开单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100%
≥70%
0%
30%
人数达成率P
P=当月月末人数÷标准架构要求×100%
≥80%
0%
30%
综合表现得分率M
M=综合表现评分÷100%
无
40%
10%
表3-10团队经理绩效工资核算指标表
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为保护期,当月15日后入职,当月及次月为保护期,保护期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发放,保护期后至试用期结束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
(3)管理津贴计算方式为:
管理津贴=业绩×管理津贴比率,管理津贴比率如下:
月度业绩达成率
管理津贴比率
200%(含)以上
0.38%
100%(含)至200%
0.28%
60%(含)至100%
0.23%
60%以下
0.18%
表3-11团队经理绩效工资核算指标表
团队经理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进入筹备期,当月15日后入职,次月进入筹备期,筹备期两个月,筹备期内管理津贴比率适用最高档。
(4)福利参考集团福利相关规定。
第三节分部部长
第十五条分部部长自任职之日起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级别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月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一线城市
720
24
30
80%
二线城市
600
25
其他城市
480
20
表3-12分部部长试用期考核标准表
试用期内达到考核标准,且试用期首月完成业绩标准的30%(含)以上,次月达到业绩标准的50%(含)以上,第三个月达到业绩标准的70%(含)以上,于试用期结束后转正;试用期未达到以上要求,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解散团队,原则上试用期最多延长一个月。
第十六条分部部长转正后按自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考核期结束后次月1日生效;每一个考核期内参加考核的月份数不足两个月者,与下一季度合并考核。
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层级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综合表现评分
一线城市
810
27
30
80%
≥4分
二线城市
675
25
其他城市
540
20
表3-13分部部长正式考核标准表
(一)维持标准:
分部部长考核期内达到本职级对应考核标准,可维持职级;
(二)晋升标准:
分部部长季度考核期内达到考核标准,可申请晋升筹备期销售部/营业部部长,筹备期为一个季度,筹备期内达到销售部/营业部部长转正标准,即可于下季度成为正式销售部/营业部部长,如在筹备期内未达到销售部/营业部部长转正标准,筹备期按分部部长考核;
(三)降级标准:
分部部长月均业绩未达到标准,下一季度降至实际完成业绩所对应的财富管理师级别,人数未达到架构人数要求的70%,下一季度降至团队经理级别。
第十七条分部部长月度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津贴和福利构成,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依职级、所在城市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分部部长
8400元
7000元
5600元
表3-14分部部长基本工资标准表
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按以上标准的80%发放。
(二)绩效工资计算方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当月业绩达标率×权重+开单率K×权重+人数达成率×权重P+综合表现得分率×权重),绩效工资基数、指标与权重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分部部长
3600元
3000元
2400元
表3-15分部部长绩效工资基数标准表
指标
指标计算方式
指标要求
权重
试用期
转正后
业绩目标达成率T
T=当月完成折算业绩÷对应职级月度业绩考核标准×100%
无
60%
30%
开单率K
K=当月开单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100%
≥80%
0%
30%
人数达成率P
P=当月月末人数÷标准架构要求×100%
≥80%
0%
30%
综合表现得分率M
M=综合表现评分÷100%
无
40%
10%
表3-16分部部长绩效工资核算指标表
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为保护期,当月15日后入职,当月及次月为保护期,保护期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发放,保护期后至试用期结束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
(三)管理津贴计算方式为:
管理津贴=业绩×管理津贴比率,管理津贴比率如下:
月度业绩达成率
管理津贴比率
200%(含)以上
0.25%
100%(含)至200%
0.21%
60%(含)至100%
0.16%
60%以下
0.11%
表3-17分部部长管理津贴比率表
团队经理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进入筹备期,当月15日后入职,次月进入筹备期,筹备期两个月,筹备期内管理津贴比率适用最高档。
分部部长下辖团队经理如晋升为分部部长,原分部部长可继续享有该团队管理津贴三个月,第一个月至第三个月管理津贴发放比例分别为50%、30%和10%。
(四)福利参考集团福利相关规定。
第四节销售部/营业部部长
第十八条销售部/营运部部长自任职之日起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级别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月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一线城市
1200
40
30
90%
二线城市
1000
25
其他城市
800
20
表3-18销售部/营运部部长试用期考核标准表
试用期内达到考核标准,且试用期首月完成业绩标准的30%(含)以上,次月达到业绩标准的50%(含)以上,第三个月达到业绩标准的70%(含)以上,于试用期结束后转正;试用期未达到以上要求,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解散团队,原则上试用期最多延长一个月。
第十九条销售部/营运部部长转正后按自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考核期结束后次月1日生效;每一个考核期内参加考核的月份数不足两个月者,与下一季度合并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层级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综合表现评分
一线城市
1350
45
30
90%
≥4分
二线城市
1125
25
其他城市
900
20
表3-19销售部/营运部部长正式考核标准表
(一)维持标准:
销售部/营运部部长考核期内达到本职级对应考核标准,可维持职级;
(二)晋升标准:
销售部/营运部部长季度考核期内达到考核标准,可申请晋升筹备期分公司总经理,筹备期为两个季度,筹备期内两个季度均达到分公司总经理转正标准,即可于筹备期结束后次月1日晋升为分公司总经理,如在筹备期内未达到分公司总经理转正标准,筹备期按销售部/营运部部长考核;
(三)降级标准:
销售部/营运部部长月均业绩未达到标准,下一季度降至实际完成业绩所对应的财富管理师级别,人数未达到架构人数要求的70%,下一季度降至团队经理级别。
第二十条销售部/营运部部长月度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津贴和福利构成,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依职级、所在城市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销售部/营运部部长
12600元
10500元
8400元
表3-20销售部/营运部部长基本工资标准表
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按以上标准的80%发放。
(二)绩效工资计算方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当月业绩达标率×权重+开单率K×权重+人数达成率×权重P+综合表现得分率×权重),绩效工资基数、指标与权重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销售部/营运部部长
5400元
4500元
3600元
表3-21销售部/营运部部长绩效工资基数标准表
指标
指标计算方式
指标要求
权重
试用期
转正后
业绩目标达成率T
T=当月完成折算业绩÷对应职级月度业绩考核标准×100%
无
60%
30%
开单率K
K=当月开单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100%
≥90%
0%
30%
人数达成率P
P=当月月末人数÷标准架构要求×100%
≥80%
0%
30%
综合表现得分率M
M=综合表现评分÷100%
无
40%
10%
表3-22销售部/营运部部长绩效工资核算指标表
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为保护期,当月15日后入职,当月及次月为保护期,保护期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发放,保护期后至试用期结束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
(三)管理津贴计算方式为:
管理津贴=业绩×管理津贴比率,管理津贴比率如下:
月度业绩达成率
管理津贴比率
150%(含)以上
0.24%
100%(含)至150%
0.22%
80%(含)至100%
0.17%
60%(含)至80%
0.12%
50%(含)至60%
0.10%
50%以下
0.09%
表3-23销售部/营运部部长管理津贴比率表
销售部/营运部部长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进入筹备期,当月15日后入职,次月进入筹备期,筹备期三个月,筹备期内管理津贴比率适用最高档。
销售部/营运部部长下辖分部部长如晋升为销售部/营运部部长,原销售部/营运部部长可继续享有该团队管理津贴三个月,第一个月至第三个月管理津贴发放比例分别为50%、30%和10%。
(四)福利参考集团福利相关规定。
第5节分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总经理自任职之日起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级别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月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一线城市
3600
120
30
90%
二线城市
2250
25
其他城市
1800
20
表3-24分公司总经理试用期考核标准表
试用期内达到考核标准,且试用期首月完成业绩标准的30%(含)以上,次月达到业绩标准的50%(含)以上,第三个月达到业绩标准的70%(含)以上,于试用期结束后转正;试用期未达到以上要求,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解散团队,原则上试用期最多延长一个月。
第二十二条销售部/营运部部长转正后按自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考核期结束后次月1日生效;每一个考核期内参加考核的月份数不足两个月者,与下一季度合并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层级
月均业绩标准(万元)
团队人数
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综合表现评分
一线城市
4050
135
30
90%
≥4分
二线城市
3375
25
其他城市
2700
20
表3-25分公司总经理正式考核标准表
(一)维持标准:
分公司总经理考核期内达到本职级对应考核标准,可维持职级;
(二)降级标准:
分公司总经理月均业绩未达到标准,下一季度降至实际完成业绩所对应的财富管理师级别,人数未达到架构人数要求的70%,下一季度降至团队经理级别。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总经理月度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津贴和福利构成,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依职级、所在城市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分公司总经理
15120元
12600元
10080元
表3-26分公司总经理基本工资标准表
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按以上标准的80%发放。
(二)绩效工资计算方式为: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当月业绩达标率×权重+开单率K×权重+人数达成率×权重P+综合表现得分率×权重),绩效工资基数、指标与权重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分公司总经理
6480元
5400元
4320元
表3-27分公司总经理绩效工资基数标准表
指标
指标计算方式
指标要求
权重
试用期
转正后
业绩目标达成率T
T=当月完成折算业绩÷对应职级月度业绩考核标准×100%
无
60%
30%
开单率K
K=当月开单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100%
≥90%
0%
30%
人数达成率P
P=当月月末人数÷标准架构要求×100%
≥80%
0%
30%
综合表现得分率M
M=综合表现评分÷100%
无
40%
10%
表3-28分公司总经理绩效工资核算指标表
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为保护期,当月15日后入职,当月及次月为保护期,保护期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发放,保护期后至试用期结束前按试用期标准发放。
(三)管理津贴计算方式为:
管理津贴=业绩×管理津贴比率,管理津贴比率如下:
月度业绩达成率
管理津贴比率
150%(含)以上
0.22%
100%(含)至150%
0.17%
80%(含)至100%
0.14%
60%(含)至80%
0.12%
50%(含)至60%
0.10%
50%以下
0.09%
表3-29分公司总经理管理津贴比率表
分公司总经理当月15日(含)前入职,当月进入筹备期,当月15日后入职,次月进入筹备期,筹备期三个月,筹备期内管理津贴比率适用最高档。
分公司总经理下辖销售部/营运部部长如晋升为分公司总经理,原分公司总经理可继续享有该团队管理津贴三个月,第一个月至第三个月管理津贴发放比例分别为50%、30%和10%。
(四)福利参考集团福利相关规定。
第6节区域总监
第二十四条区域总监自任职之日起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考核标准同分公司建立标准,包括业绩、人力、营业执照和入驻职场,试用期达到标准,于试用期结束后转正。
第二十五条区域总监转正后按自然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每个考核期结束后次月1日生效;每一个考核期内参加考核的月份数不足两个月者,与下一季度合并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城市层级
业绩标准(万元)
架构人力
人均业绩(万元)
开单率
综合表现评分
一线城市
当月业绩标准=人均业绩标准×实际人力
架构人力要求=分公司数量×135
30
90%
≥4分
二线城市
25
其他城市
20
表3-30区域总监正式考核标准表
第二十六条区域总监月度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管理津贴和福利构成,标准如下:
(一)基本工资依职级、所在城市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职级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其他城市
区域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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