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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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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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试验工程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试验工程项目监理部
一、工程概况
新桥河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东北部,是茅洲河二级支流,发源于长流陂水库,下游排入岗头调节池,与沙井河、排涝河形成一个互通水系,河道总长6200m。
新河总流域面积为17.52Km²,沿河均无支流接入,新桥河干流位于广深公路以西下游段均为感潮河段,河道水位及流向随着潮水位的变化而变化。
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段长约5.91km,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河道防洪工程、水质改善、河道生态修复等三个方面。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工程为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的分项工程。
通过在新桥河建设挡潮控污工程,可拦挡岗头调节池潮水,防止外河污水团随潮水上溯造成重复污染,确保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治理效果;也可为茅洲河河口挡潮控污工程提供试验和理论依据,积累实践经验;另一方面,新桥河感潮河段长约3km,在新桥河河口附近建设挡潮闸,高潮时闸门自动上升,挡潮拦污;退潮时闸门自动下降,闸前维持景观水位,可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提升河道两岸城市品位。
1、项目名称:
新桥河挡潮控污闸应急试验工程
2、建设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投资:
暂定合同价款为玖佰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950万元整。
5、计划工期:
按项目施工合同约定: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在2017年4月15日前,114日历天。
6、施工内容及工程规模: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工程、挡潮控污闸土建工程、基础处理工程、金属结构及附属设备(闸门、启闭机)采购安装工程、挡潮控污闸运行管理、临建工程、场内外施工便道、安全文明施工、临时施工用地、道路恢复等。
本工程采用的两孔工作闸门:
其中一孔为液动下开式堰门,闸门净尺寸为3.3m*4.6m;另一孔为弧形双向旋转门,闸门净尺寸为4.6m*18m。
基础采用混凝土灌注桩结构,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及与该结构配套的机电安装工程。
新桥河挡潮控污应急工程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7、工程地质和水文:
工程场地地层自上而下有人工堆填层、第四系冲洪积层(含砾黏土、淤泥质土、粉质黏土、粗砂)及残积层(砾质粘性土),下伏基岩为加里东期混合花岗岩。
设计水位:
3.72m;景观水位:
1.70m。
二、旁站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主要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验收规范》(SL223-2008);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
《水闸施工规范》(SL27-201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合同: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本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4、设计文件:
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5.施工及监理文件: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三、旁站监理的范围
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及实施过程的巡视检查。
其监理的主要范围是:
旁站监理的范围表-01
分部工程
单元工程
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钻孔灌注桩、预埋花管法地基双液分层注浆
土石方工程
土方开挖、土料填筑、岩石地基开挖
堤防工程
河道疏浚、现浇混凝土护坡
混凝土工程
钢筋混凝土
水工金属结构工程
平面闸门埋件、平面闸门门体、弧形闸门埋件、弧形闸门门体
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隔离开关安装、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互感器安装、高压开关柜安装、低压配电盘及低压电器安装、电缆线路安装、接地装置安装、电气照明装置安装
安全防护
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钢板桩支护
四、旁站监理内容(各工序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1)、保证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保证工程项目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扶壁式挡墙、二期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止水铜片细部构造处理、水工金属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的监督活动。
1、支护钢板桩施工
(1)钢板桩材料进场检查,核查规格、数量、出厂合格证书,外观无锈蚀、变形;
(2)施工场地标高复核控制、基坑标高控制;
(3)钢板桩施打过程旁站,检查打桩情况、入土深度、桩顶标高;
(4)施工时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时,及上报总监工程师;
(5)基坑开挖至围檩支撑标高处,开始焊接支撑管;围檩型钢安装、焊接围檩;
(6)待基坑挖土至施工标高后,开始基坑内施工;
(7)基坑内施工完成后,回填土方至施工设计标高;
(8)钢板桩拔除、回填土方至施工场地。
2、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施工
(1)土方开挖前,挖土单位应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经有关单位共同会审后执行;
(2)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坑、小开挖”的原则,挖到设计标高前后应进行“五边”法施工;
(3)挖土工作应分层进行,每层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停挖后留坡的角度不宜大于30°;
(4)基坑开挖先浅后深,先用施工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面以上200~300mm,再用人工开挖,以免造成基坑超挖或土体扰动;
(5)挖土结束及时浇筑砼垫层或铺设碎石垫层,垫层应满铺到基坑边;
(6)挖土机械不得碰撞或损伤围护结构,严禁挖土机械、车辆在已挖出的基坑边行驶;
(7)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出,不得堆置在坑边,基坑四周堆载不得超过设计工况要求;
(8)、土体开挖不得放坡过陡,以防止土体滑移;
(9)、基坑内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基坑存续期间应视基坑出水情况连续或间断降、排水;
(10)、出土口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土方尽量从出土口出土;
(11)、明确设计对填方土质、含水量、压实系数等方面的要求;
(12)、检查基层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是否清理干净,是否有积水、淤泥,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进行;
(13)、对填方土料应先按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填入;
(14)、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土料含水量、每层填筑厚度、压实程度。
含水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可按表-02控制;
(15)、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表-03规定。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表-02
压实机具
虚铺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人工打夯
<200
3~4
平碾
200~300
6~8
羊足碾
200~350
8~16
蛙式打夯机
200~250
3~4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03
项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查方法
基坑
基槽
场地平整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标高
-50
±30
±50
水准仪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及规范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
项目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及规范要求
水准仪及样检查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3、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桩基工程是一项隐蔽性极强、专业技术性极高的地下工程,应在施工前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质量的自控及利用有效的检验手段,找原因及时解决,以确保桩基工程质量。
(1)桩位定位
a、根据业主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和基线,会同有关单位复核认定后,方可作为测量基点使用,并经常复核。
b、桩位采用三次校正复核措施,即第一次放样定出桩位中心,并用十字交叉法确定护筒坑的挖掘位置;第二次测量校正护筒位置,打入定位钢筋,并提请复核;第三次钻孔定位时,使用铅锤校正,使转盘中心与桩位中心重合。
(2)成孔
a、钻孔灌注桩施工钻机定位必须水平、稳固。
天车、转盘、桩位心成一铅垂线。
b、合理设计钻头,钻头上部加设护正圈,使钻头回转平稳,主动钻杆上设导正装置,以防主动钻杆晃动过大。
c、经常检查钻杆,发现弯曲立即更换。
d、根据不同地层的可钻性选择合理的钻进技术参数和相应的操作技术。
如:
开孔和换层时,采取轻压慢转,小泵量钻进;发现有地下障碍物,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不能盲目强行钻进。
e、发现钻孔倾斜时,应采取纠斜措施,或用粘土回填后重新成孔。
f、合理调配泥浆性能,防止缩径和坍孔,减小泥皮厚度,提高桩身侧摩阻力。
当原土造浆达不到要求时,酌情使用化学处理剂,改善泥浆性能。
g、经常检查钻头直径,发现磨损及时修复,以防止因钻头磨损影响钻孔的正常直径。
h、清孔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次清孔由钻具在原位慢速回转,大泵量冲孔,换浆排渣为第二次清孔创造条件。
第二次清孔,以导管为排渣管使用空气压缩机进行气举反循环清孔,确保沉渣满足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在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内,并且尽可能把沉渣控制在最小限度,以提高单桩承载力。
(3)钢筋笼
a、钢筋进场应验收,要有质保单,并作力学试验和焊接试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b、焊条要有质保单,其牌号要与钢筋性能相适应。
c、钢筋笼主筋分布与加强筋连接在专用制模上点焊成形,以使主筋分布均匀、平直,确保其成形质量,再按设计间距,缠绕螺旋箍筋,并点焊与主筋固定,点焊时要合理选用电焊电流,以免烧伤钢筋。
d、对现场制作好的钢筋笼每节均需进行检查。
检查钢筋笼长度、直径和主筋间距、箍筋间距,同时还要检查其外观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不合格者勒令整顿。
钢筋接头采用单面焊,焊接长度不小于10d,按规定对焊接接头抽样检查,检查其焊接质量。
e、经验收合格的每节钢筋笼使用前平放在平整的场地上。
考虑到钢筋笼直径较大,为防止平放自重变形,采用十字钢筋撑将加强箍筋撑好。
f、钢筋笼入孔前要调直,孔口焊接时,上、下钢笼要保持同心。
钢笼定位要准确,为确保其定位的准确性,必须用水准仪测量桩位地面标高并核实计算无误的吊筋长度,用足够强度的杆件固定在机台上。
(4)混凝土灌注
a、严格检查混凝土的搅拌质量和时间,确保混凝土具有较好的和易性、流动性、粘聚性。
坍落度符合设计要求。
确保砼没有离析现象,否则,严禁灌入孔中。
b、导管必须密封不漏水,导管离孔底距离控制在0.3~0.5m之间。
c、混凝土初灌量应保证导管底部一次性埋入砼内2.00m以上。
d、灌砼应紧凑、连续不断地进行,及时测量孔内砼面高度,以指导导管的提升和拆除,提动导管时,应使导管保持在桩孔中心,以防挂碰钢筋笼。
f、桩顶标高控制:
采用吊篮取样,确保超灌高度满足设计要求,保证桩头质量。
g、每桩至少做一组砼试块,以检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4、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核查砼浇捣前施工准备情况:
a、审查砼浇筑方案(主要查浇筑流向和组织是否合理);
b、查浇筑劳动力组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专业砼振捣工;
c、查机械配置:
泵管布置是否合理,振捣棒数量是否充足,是否考虑备用;
d、施工缝接浆是否到位。
(2)施工阶段:
a、核查商品砼来料单是否与设计配合比相符;
b、随机抽测砼坍落度,发现超过规定时,应记录处理情况;
c、控制砼来料质量,不得出现分层、离析现象,和易性应好;严禁施工单位随意加水,对出厂运至工地浇筑现场超时的砼应清退出场;
d、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
同一施工段的砼应连续浇筑,并在底层砼初凝之前将上一层砼浇筑完毕。
当底层砼初浇定后浇筑上一层砼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e、施工缝留置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底板、边墩纵向受力钢筋有无偏位;检查砼浇筑的标高控制,其允许偏差范围为±10mm;
f、严格控制砼振捣质量,振捣间距、时间和振捣棒插入深度应符合施工方案规定,不得出现漏振现象。
(3)、砼试块的留置: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砼强度等级的试块,应在砼浇筑现场制作。
试件留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3时,每增加100m3取样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时间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砼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浇筑完毕后混凝土终凝后对砼加以覆盖并加湿养护;
b、砼浇水养护的时间不得小于7d;
c、高温期间,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天;
d、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天;
e、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湿润状态;
f、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砼,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g、砼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5、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1)闸门安装和预埋件埋设过程监理
a、安装与埋设作业开始14天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机构指示,向监理部送交下列资料:
1)设备交接文件、装箱清单以及安装设备出厂合格证与相应的出厂验收资料。
2)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
3)监理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b、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技术指标要求,对购进的所有材料和制作的预埋件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并报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埋设。
c、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业主或安装件供应商提供的安装件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对重要部件尺寸进行复测,并在通过验收之后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d、埋件埋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对预埋件埋设部位进行实地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对照测量检查。
e、埋件安装前,安装或埋设部位应具备以下安装条件:
1)与埋件相关的一期插筋数量、位置、长度、材质等应符合图样要求,并清除浮油、油漆、浮锈皮等污物。
2)埋件一、二期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进行毛面处理,并冲洗干净。
f、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埋件埋设施工前完成安装和埋设施工准备工作,并报监理机构检查。
施工准备工作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埋件质量和数量应满足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技术指标要求。
2)埋件安装部位处理和放样测量完成,并报验合格。
3)预埋安装施工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4)埋件安装和埋设工作所需设备、材料和劳力配备满足开工后施工质量和施工强度要求。
5)其他必须的辅助作业设施安排就绪。
6)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施工质检人员配置满足跟班监督要求。
7)安全措施落实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g、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实行跟班质量监督制度,按照报经批准的作业措施计划作业、文明施工。
操作工人应经技术培训合格、技术熟练,并挂牌上岗。
h、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或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也不允许不合格的埋件和安装件成品进场。
一旦发现本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成品时,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施工单位应按专业监理工程师指示立即更换,并承担其合同责任。
i、埋件与安装件,应按规定分别涂上醒目标记。
预埋件安装位置、安装材料与规格、安装数量与工程量及安装工序的检查与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报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和混凝土浇筑作业。
j、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
监理工程师还将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k、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
并按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要求,于每月25日向监理部(处)报送当月作业月报和下月的作业计划。
当作业计划发生变动时应说明变动原因。
(2)启闭机安装和预埋件埋设过程监理
a、除施工图样和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弧形闸门门槽埋件安装允许偏差、闸门安装允许偏差、启闭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b、所有预埋部件安装前应进行放样测量,吊装就位后应调校至允许偏差范围内,并用加固钢筋与预埋栓焊牢,以确保在二期混凝土浇筑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和位移。
c、埋件工作面对接接头的错位应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并进行缓坡处理。
工作面和过流面的焊缝应铲平磨光,弧坑应补平磨光。
d、埋件调整及加固后,应在2天内浇筑混凝土,并在混凝土浇筑时应防止受到撞击。
如过期或碰撞应予复测,并报监理工程师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e、安装埋件混凝土拆模后,应对埋件进行复测,同时检查混凝土面尺寸,清除遗留的钢筋和杂物,以免影响闸门启闭。
f、闸门埋件不锈钢止水座面和不锈钢复合板钢衬在运输、吊运、安装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避免碰伤或擦伤不锈钢表面。
g、闸门埋件安装完成后应按合同和设计技术要求对外露面进行涂装。
h、闸门在吊装前应对闸门进行变形及外观检查,对已变形、外观漆面损伤的闸门应及时调整及修复,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吊装工作。
i、闸门在吊装应分节分扇吊装,并做好吊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并由专人指挥。
j、闸门吊装时要对止水橡胶带进行保护,闸门进入门槽时要对门槽涂刷清洁润滑剂。
k、闸门挡水前应先对全部闸门进行无水运行调试;闸门在挡水时要根据密封情况对闸门及止水带进行调整,以符合规范要求。
l、启闭机吊装前应对启闭机外观及喷涂质量进行检查,核对出厂证明,经监理人员确认后进行吊装。
m、启闭机吊装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由专人指挥。
n、启闭机吊装就位后应对中心高程、吊点位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固定,启闭机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无负荷空载运行,运行正常才能与闸门门体吊点进行连接。
6、电气安装专业
(1)、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中接地电阻测试;
(2)、绝缘电阻测试;
(3)、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等电位(均压环)及防雷引线隐蔽工程、桥架的安装及跨接、接地情况、照明箱漏电保护开关、带电裸露导体防护及器件裸露导体安全距离、低压电机电阻测试,手动操作,试运行。
7、起重吊装
(1)、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
a、起重作业前
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指定。
2)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如:
吊钩保险扣是否有效、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U型环是否有滑丝脱扣现象)。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等)。
5)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逃生通道。
b、起重作业过程中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
3)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7)严禁在风速5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
8)不得在雨、雾天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过夜。
9)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进行支垫,确保物件落下后顺利抽取钢丝绳。
c、起重作业完毕
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
(2)、起重吊装事故的预防措施
a、防落物伤人
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
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
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
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
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严禁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3)、吊装作业“十不吊”原则
a、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b、信号不清不准吊。
c、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d、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e、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
f、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g、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
h、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i、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j、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
1、告知
(1)项目监理部在实施监理前应组织编制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各一份。
(2)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的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按时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2、实施
(1)旁站监理之前,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旁站监理实施细则向旁站人员进行旁站监理交底,明确旁站监理的内容、要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2)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有违反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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