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每交付房租日期但缴纳方并没有按时交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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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每交付房租日期但缴纳方并没有按时交付
编号: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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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每交付房租日期但缴纳方并没有按时交付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
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付)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位于兴义市桔山民族风情街二期A栋9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不含地下室)。
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五层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其中第一、二、三层已装修,第四、五层为毛坯房,甲方负责一般装修达到
乙方使用要求(水电、水泥地皮、墙面瓷粉、门窗、厨卫整体)。
该房屋属甲方所有的产权房屋,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瑕疵。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3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在合同期间双方应配合完成对方的各项委托事项。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20日内
将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
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另行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陆万捌千元)整,第二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0%租金,即¥元(人民币渠万伍千元)整。
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0%%&金,即¥元(人民币捌万参千元)整。
乙方于每年月前将当年租金支付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前述租金未含税,如乙方需收款发票的,甲方出具指定乙方单位的3%M料发票,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络费、物管费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每月自行向相关收费单位和机构交纳费用,如逾期未缴费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电表号:
水表号:
)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乙方应合理使
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添谿防盗防火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在使用期间安装的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2、使用期间出现恶意损耗或者恶意破坏房屋情况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须在房屋添加建筑外附属设施的,应合符市政及房开商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3、在租赁期内,该房屋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
责。
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所属设施,
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如出现故障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
时提供维修服务。
若由于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对乙方的装饰装修及家具灯饰损坏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在合约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况下进入合约中规定的房屋,都必须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后,方可在
约定时间进入。
对房屋的第三层,原则上交付甲方日常使用,租赁期第一年暂保留黔西南州清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上的特定使用权利(如相关单位的检查和客户到访等),在使用时要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出借、分租该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个月
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甲方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已经缴付的当年剩余租金。
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双倍返还乙方缴费的当年租金。
2、合同期内,如因政府征收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甲方,因征收发生的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
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支付双倍乙方缴付的当年租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不退还已缴费租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
用或进行违法用途的;
(2)恶意拖欠逾期缴纳房租或水电费两个月以上并不接受协调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20日内将房屋交还
甲方,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
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2、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购买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交付租金后生效,乙方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二:
房屋租赁协议20XX版
房屋租赁协议
编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签字地址:
乙方工
作地址: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一致同意签订本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承租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坐落在出租给乙方(以下简称承租屋),作
使用。
建筑面积平方米。
室内附属设施: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
个月天)
甲方应于本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将承租屋按约定条件交付
给乙方。
交房经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并移交房门钥匙后当天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一)支付使用原则,押二付一,先付费后使用,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及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不得无故拖欠租金。
(二)租金支付周期为一月一交。
支付周期的起止时
间为自然年月日的起止时间。
(三)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四)每个支付周期的缴纳租金为
元整(元)。
(五)预交租金元
整(元),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曰止(即:
个月天)租金。
(六)确保承租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当天,乙方支付给甲方押金元整(元),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押金收据)交于乙方。
押金不代替租金使用。
(七)支付方式:
(□现金/口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支付周期起始日之前五天为租金支付期。
甲方用于接收乙
方支付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银行,账号名:
账号为:
(八)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
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
退还乙方;但如下情况甲方不退还押金:
1、本合同未到期
或未经得甲方同意擅自退房的;2、乙方未结清各项费用;3、乙方退房未搬出承租屋;4、拖欠租金或费用超过十天;5、
甲方未到承租屋现场乙方就擅自搬出承租屋;6、乙方未交
回“押金收据”;7、乙方转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和交换承租屋;8、乙方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一)水电然气费:
由乙方每月底及时支付给甲方;电
表底数为度,水表底数为吨,天然气底
数为升,此底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
满后乙方不再承担缴纳。
(二)水电每月最低消费数为:
水为四吨、电为四度;
月度用虽不足者按上述最低消费数缴纳水电费;用虽超过最低消费数按实际用虽缴纳。
电费每度元,水费每吨,然气
费每升。
(三)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合同期
满后乙方不再承担缴纳。
(四)退租清污费
元整(元),由乙方于交房时一次性缴纳。
(五)
使用该承租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六)滞纳金:
乙方若有拖欠租金和各项费用,每天按拖欠额的5%加收滞纳金。
(七)如有关部门对此承租屋收取的管理费用、税收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按月按标准代收代缴。
第五条禁止转租、转让、转借和交换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承租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不得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承租屋交换使用。
租赁期间,乙方擅自将承租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其行为,本
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侵权天数每天200元的标准计算支付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其它损失。
第六条续租
(一)乙方若要求续租该承租屋的,应当在租赁期届满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乙方续租的,但双方未重新签署合同,本租赁合同自动续期半年。
续期期间的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出具给乙方的续租期的租金收据作为本合同该承租屋的租金。
(二)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乙方未在租赁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承租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该承租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该承租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然气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租客介绍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前成功介绍下一个承租人给甲方,并且承租人成功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并支付押金、预交租金等费用后的当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壹白元整(100元)介绍费。
第八条承租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承租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
全;甲方将乙方所租赁的承租屋门钥匙把交予乙方使用保
管。
乙方须妥善保管好房门钥匙,若乙方发生进户门钥匙遗失,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换锁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遗失租赁的房间钥匙,须自行更换锁具并承担费用,且不得损坏户内门,由此造成甲方及房东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租后3日内应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给甲方。
(二)乙方不得在承租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不将承租屋借用于他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的活动;如因乙方引发的这些活动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赔偿;带来不良影响的由乙方即时消除影响;并且本合同因此自动终止,押金不退还乙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赁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三)承租屋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五人(租赁期任
何时段);居住者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岁;乙方不得将承租
屋作为仓库或库房,不得用于公司办公室、文体娱乐、体育活动、教学教育等经营性活动;乙方租住期间,应保持承租屋及设施用具的完备和清洁卫生;
(四)乙方租住期间,如承租屋、家具、家电发生损害
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维修费用(正常拆旧的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水路、用水设施、电路、煤气设施、设施用具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复原并赔偿损失;如因此原因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掌握承租屋内水电煤气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租住期间,如因承租屋发生盗窃、抢劫等意外而造成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害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承租屋发生盗窃、抢劫等意外而造成乙方自己的生命、财产损害,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方修缮承租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
施工。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承租屋结构的前提下,可
以对承租屋进行装饰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和承租屋物管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及其施工费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后其装饰物权属无偿归甲方所有。
如因乙方装修或调整水电煤气线路时,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生命、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保护承租屋各种设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水电线路,不得在墙上乱贴、乱画、打钉、
打洞等有损承租屋内设施的事(若有每处每次赔偿甲方50
元)。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承租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室内设施出现堵塞乙方应维修恢复通畅。
(八)甲方应于交房前保证承租屋水龙头,灯泡灯管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赁期间如承租屋内水龙头,灯泡灯管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新。
租赁期间乙方生活垃圾不得
堆放在楼内过道,一经发现或若被检举,乙方每次将支付100元给甲方作为生活垃圾管理费,并且乙方必须将自己堆放的生活垃圾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
合同,视为甲方违约,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
后押金和剩余租金退回乙方,并且甲方负责赔偿违约金500元。
(二)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押金和剩余租金不退回乙方,并且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500元。
(三)乙方搬出承租屋时必须及时搬出属于乙方的全部物件,承租屋内如仍有乙方余物,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处置。
(四)乙方搬出承租屋时应交回甲方钥匙,若钥匙每丢失一把赔偿甲方20元。
乙方在合同终止日以后未搬出承租屋的,超住1天按本合同3陪日租金计算加收租金,并且甲方有权对其承租屋断水断电锁门。
(五)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
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租房期间致使甲方有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第十条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二)
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一个月内仍未履行;(五)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六)若乙方拖欠租金达三十天、拖欠费用达二十天、承租屋被空置三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屋,追缴乙方租金和相关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办理退房手续,甲方重新出租承租屋。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若承租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承租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方式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
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中的“日”是指自然日。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或甲方本人,委托人须有甲方本人委托书及相应委托权限)与乙方本人签字本合同即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补充:
甲
方(或委托人)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甲方联系人电话:
签字日期:
乙方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房屋管理费用收据
(壹、贰、参、肆、伍、陆、渠、捌、玖)
开票人:
房屋管理费用收据
(壹、贰、参、肆、伍、陆、渠、捌、玖)开票人:
房屋管理费用收据
(壹、贰、参、肆、伍、陆、渠、捌、玖)
开票人: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
受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在外地,不能亲自办理承租屋管理的相关事务,特委托受委托人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
对受委托人在办理下列授权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口办理租房事务、口签订租房协议、口办理住户退房事务、口收取房租、口收缴水电费用、口修缮房屋。
委托期限:
从月曰到日止。
委托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本文件一式二份
篇三:
房屋租赁合同(季度版)
房屋租凭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_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
房号为,房厨卫,房屋结构为框架,建筑面积平方
米,高级精装修,配置生活电器、家具等。
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每月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
整(按附件内各类电器、家具计算),此押金在租凭合同终止还房时甲方退给乙方。
租金按(个月)结算,乙方须在
合同生效之日先一次性付清(个月)元房租给甲方,之
后租金须在当月结束日前向甲方缴纳。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有权检查、修缮,进行时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协助,甲方在保证不破坏乙方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阻挠施工。
房屋使用期间正常的老化、破损的修理维护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清洁、维护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内部家具电器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房屋内饲养宠物。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包括在墙面上打钉子、破洞以及在墙面上乱涂乱画等),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
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
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水元/吨,电元/度;交房时表位:
水;电;
2.有线电视费:
每月元;
3.物业管理费:
每月元;
4.电梯使用费:
每月元。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
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以上费用,
乙方每月随租金一起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
方,甲方退还押金。
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7天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
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若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同时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还房时,应将房屋内卫生打扫干净,以甲方交房给乙方使用时状况为标准。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0天通知
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租凭期满,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且未与甲方协商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乙方
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已缴房租甲方不予以退还,另乙方还须按合同总租金30%勺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及安全事故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在交房给乙方使用时,应说明房内各类电器使用方法,并介绍防水防电、护栏等安全设施。
租房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人身伤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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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房屋 租赁 合同 规定 交付 房租 日期 缴纳 并没有 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