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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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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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疏港大道东延线污水管道及钢富路
雨(污)水管道安装内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
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附属工程疏港大道东
延线段和钢富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
班组负责人()
二零一六年月
疏港大道东延线污水管道及钢富路
雨(污)水管道安装内部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称甲方):
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附属工程疏港大道东
延线段和钢富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目部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班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根据生产需要,甲方将疏港大道东延线雨水管道安装及雨水检查井工程按劳务分包方式委托乙方负责的市政班进行施工。
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疏港大道东延线污水管道安装及污水检查井和钢富路雨(污)水管道安装及雨(污)水检查井工程
2.工程地点:
东海岛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
疏港大道东延线污水管道安装及污水检查井和钢富路雨(污)水管道安装及雨(污)水检查井工程等(管井砌砖、抹灰、浇筑砼垫层,预制安装检查井中部混凝土井盖,安装雨水污水管道,安装上部井盖,包括全部设计变更部分)。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机械浇筑或人工浇筑,采用混凝土人工运输或泵车、翻斗车运输。
施工部位根据图纸及甲方要求,数量按实结算,计算规则按(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2、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平整开挖沟底;
(2)工作面内排水抽水;(3)混凝土基础施工;(4)检查井、沉砂井、雨水口砌筑、批荡、安装井盖;(5)混凝土井盖预制吊装;(6)PE管热熔连接;(7)管道基础碎石砂平整;(8)管道安装吊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采用甲方负责提供管材至现场,修整进管道路至管沟边,乙方负责在运输车上卸货并直接安装;甲方负责提供商品混凝土、砂石、标砖、水泥等材料至现场,乙方包人工费(含班组成员工资、社保、保险、高温补贴等福利、加班费、伙食费及办理平安卡、胸卡等)、模板、泵车、吊车、小型工具、漏斗、串筒、振动板、振动棒、施工用电线(含照明、地拖线等,须按项目部指定的电箱进行连接)等,包劳保用品(强制性采购)、包安全、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达到业主及甲方要求的承包方式进行施工。
1、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价:
(1)砖砌雨水检查井:
φ1000砖砌雨水检查井井深2m综合单价¥750元/座,φ1250砖砌雨水检查井井深2.2m综合单价¥850元/座,φ1500砖砌雨水检查井井深2.2m综合单价¥900元/座,1800×1100砖砌雨水检查井井深2.8m综合单价¥1300元/座,1800×1100砖砌雨水检查井井深5.7m综合单价¥3650元/座,2100×1100砖砌雨水检查井井深3.2m综合单价¥1700元/座,2100×1100砖砌雨水检查井井深3.7m综合单价¥1800元/座,2700×2050砖砌雨水沉砂井井深3.2m综合单价¥1900元/座,3300×2480砖砌雨水沉砂井井深3.3m综合单价¥3450元/座,4000×2900砖砌雨水沉砂井井深3.7m综合单价¥4500元/座,上述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基坑、工作面内排水抽水、混凝土基础、雨井井底平面或流槽施工、墙体砌砖、墙体批荡、路面井盖安装等。
(2)砼污水检查井:
φ10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3.7m综合单价¥2100元/座,φ10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3.9m综合单价¥2300元/座,φ10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4.3m综合单价¥2600元/座,φ10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4.5m综合单价¥2700元/座,φ10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4.7m综合单价¥2850元/座,φ10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5m综合单价¥3000元/座,φ125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4.7m综合单价¥3600元/座,φ125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7.7m综合单价¥6000元/座,φ15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5.4m综合单价¥3900元/座,φ1500砼污水检查井井深5.8m综合单价¥4200元/座,上述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不限于平整开挖基坑、工作面内排水抽水、混凝土基础、钢筋混凝土墙身模板安装(包模板材料)钢筋制安及混凝土浇筑、井盖安装等。
(3)双箅偏沟式雨水口:
综合单价¥322元/座,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基坑、工作面内排水抽水、混凝土基础、墙体砌砖、墙体批荡、井盖安装等。
(4)单箅平篦式雨水口:
综合单价¥226元/座,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基坑、工作面内排水抽水、混凝土基础、墙体砌砖、墙体批荡、井盖安装等。
(5)安装DN300PE内肋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综合单价¥22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管道吊装安装、管道热熔连接等。
(6)安装DN400PE内肋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综合单价¥32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管道吊装安装、管道热熔连接等。
(7)安装DN500PE内肋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综合单价¥38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管道吊装安装、管道热熔连接等。
(8)安装DN600PE内肋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
综合单价¥45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管道吊装安装、管道热熔连接等。
(9)安装DN600钢筋混凝土管:
综合单价¥60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如有)、DN600钢筋混凝土管吊装安装、橡胶圈接口施工、120º混凝土基础、砂浆管带施工等。
(10)安装DN800钢筋混凝土管:
综合单价¥85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如有)、DN800钢筋混凝土管吊装安装、橡胶圈接口施工、120º混凝土基础、砂浆管带施工等。
(11)安装DN1000钢筋混凝土管:
综合单价¥145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如有)、DN1000钢筋混凝土管吊装安装、橡胶圈接口施工、180º混凝土基础、砂浆管带施工等。
(12)安装DN1350钢筋混凝土管:
综合单价¥145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如有)、DN1350钢筋混凝土管吊装安装、橡胶圈接口施工、180º混凝土基础、砂浆管带施工等。
(13)安装DN1500钢筋混凝土管:
综合单价¥160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如有)、DN1500钢筋混凝土管吊装安装、橡胶圈接口施工、180º混凝土基础、砂浆管带施工等。
(14)安装DN1800钢筋混凝土管:
综合单价¥190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如有)、DN1800钢筋混凝土管吊装安装、橡胶圈接口施工、180º混凝土基础、砂浆管带施工等。
(15)安装DN800钢筋混凝土管(内衬改性PVC):
综合单价¥80元/m,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平整开挖沟底、工作面内排水抽水、基础碎石砂施工(如有)、DN800钢筋混凝土管吊装安装、橡胶圈接口施工、120º混凝土基础、砂浆管带施工等。
2.以上单价为综合包干不变单价(不含税),已包含采用上述工作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因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造成增减工程量均按以上单价计价。
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实地踏勘了施工现场并对工程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看了施工图纸及熟悉了甲方的现场平面布置,乙方承诺不会以不熟悉施工现场、不了解水平运输情况、不能预先了解设计变更等任何理由而要求甲方另给予补工签证及经济补偿,不以物价及人工费上涨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单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乙方应2天内上报并要求甲方现场施工员及总工长签证,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有超出第二条承包范围外的其他工程量,乙方必须在施工前上报分项单价与我司进行确认,特殊情况可先电话知会总部,最迟在开工后三天内补报手续,该类工程必须在完工时及时办理工程量签证并每月上报计量,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该工程量的支付申请,逾期提出的计量支付申请无效。
4.如甲方需要采用按时计价的零星用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尤其是抢灾抢险用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计时工单价:
费用按每工日(9小时)工资100元计算,如需干技术活,费用按每工日(9小时)工资120元计算,乙方必须当天开具派工单并提请甲方相关部门给予审批签证,开具零星用工签证单,当天(最迟第二天)上交甲方财务部作为付款凭证。
没有经当天签证的任何补工请求甲方一概不受理。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退场或由于乙方施工质量(或进度或管理)达不到甲方(或业主或监理)要求被甲方勒令退场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的70%结算,其余30%转为乙方违约金由甲方扣取作为对甲方工期损失的补偿。
第四条:
计量、结算与支付方式
在每月底计量一次,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中旬支付70%(遇到过春节可支付至80%),全部工程完成交工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交结算单与甲方结算,经双方结算确认后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乙方劳务工人进场后,甲方负责对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必备的机具(若乙方遗失或损毁须照价赔偿)。
3、甲方为乙方工人提供临时宿舍居住含床架,提供厨房(不提供厨具),提供乙方人员生活中发生的用水用电,但乙方必须做到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浪费水电的情况甲方有权按情况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4、甲方负责办理为乙方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负责组织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负责申报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费、办证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7、甲方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凡因乙方组织管理不力、人力不足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而引致的工期拖延与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调整承包范围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8、负责协调乙方和现场其他施工班组工作关系及各工种的配合工作。
9、甲方任务不足时或确实需裁减人员,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10、由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1、负责加工厂内的标志标牌和操作规程安装工作,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乙方须对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审查,保证其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作业人员应是18周岁至50周岁健康男性。
乙方按规定将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为其建立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应具备:
①、务工人员登记表(附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外出务工许可证(含技术等级)(原件);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⑤、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⑥、管理和技术人员上岗证。
2、乙方须保证劳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单方面随意调整人员,特别是管理和技术人员。
保证按期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向甲方出具书面调整意见,征得甲方同意可将队伍进行适当调整。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广东省现行有关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施工,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如造成返工责任由乙方负责。
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和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它工具,如发生损坏,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赔偿。
4、乙方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计划生育、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湛江市有关施工及安全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乙方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不准穿拖鞋。
乙方人员必须注意施工安全,若由于乙方人员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须确保自带材料和机具设备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否则引起的质量和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积极主动与甲方及其他专业队伍作好施工配合,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8、乙方必须与每个工人签劳务合同(一式三份,送甲方备案一份),合同中必须注明工钱的计算及发放办法,工伤事故的处理,规定每个工人必须接受本合同的约束。
或将本合同要求每位工人联签。
9、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劳务分包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及乙方雇员强制清退出本工地;如乙方被强制勒令退场,已完成的工作量的单价按本合同单价的70%结算,涉及乙方或乙方任一雇员的工资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负责人须亲自进驻工地进行管理,每天在施工现场指挥施工,因事离岗必须事先向甲方生产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处罚200元/次。
11、乙方负责人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会议,凡未请假而未到会者,每次罚款100元;无论任何理由连续3次请假者,自第3次起每次罚款100元。
12、乙方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湛江市地方法规有关条文并尊重建筑业的行业特性做好本工种工人的管理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正确处理劳动权益与行业特性之间的矛盾,保证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职工投诉行为;凡发生本工种工人因劳动争议未经内部调解而乱投诉造成生产受到干扰或因内部工作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劳动仲裁败诉者,每例罚款5000元。
1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需要,充分、及时、无条件落实对其它工种、工序的配合及特殊事件如抢险救灾、缺陷修复下的配合(如产生费用,可由甲方后补签证)。
14、乙方负责对领用甲方工具及材料进行保管工作,如有丢失按原价赔偿,如有操作不当造成损坏及故意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15、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进行操作保养、维护工作,对设备必须专人专用,严禁违反操作。
16、如甲方工程进入正常施工时,乙方必须接到甲方通知5天内将所需人员增加,否则将按缺少的工人按每人每天100元扣除违约金。
第七条:
工期管理
1、乙方须在2016年2月1日前完成全部任务(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施工,则工期顺延),进场施工作业人数不少于40人,否则乙方须按不够人数每人每天1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在乙方工作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流水作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满意的劳动力进行配置,如乙方在保证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的情况下人员有富余,可书面向甲方汇报要求减员,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适当减少人员。
2、乙方须按甲方进度计划表完成各节点施工任务,如由于乙方材料、作业人力不足或工人技术水平低或乙方管理松散,导致未按时完成各节点任务,将影响甲方工期进度目标,而且乙方三天无法达到甲方指定整改目标时,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将后续工作的一部分安排给其它班组施工,或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立即清退出本工地,已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按本协议第四条第3点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甲方做好结算退场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不退场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进行索赔。
3、在甲方同意的劳动力配置情况下,乙方须通过加强和提高劳动力操作技能、协助甲方优化安排工序和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如加班等)保证工序工期不发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所必须进行的劳动保护措施(如防暑等)费用已包含在包干费用中。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停工,否则每停工一天罚款2000元,连续停工三天视为乙方违约中途退场,已完工作结算按协议条款第四条第3点办理。
第八条:
人员管理
1、进场前,乙方所有工人须交相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以便办理报户手续及上岗证;暂住证由甲方负责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如乙方人员不办理暂住证或乙方人员在非作业区内被派出所查罚、或因无未婚证、节育证、计划生育等证件被处罚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负责;
2、乙方须加强其工人的计划生育管理,不得容留或安排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落实节育措施,政策外怀孕或未交清社会扶养费的人员居住、务工,否则,如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罚,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以及乙方人员进场后,由甲方按实际人数及人员变动有弹性地安排宿舍;所有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工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诸如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卫生管理办法、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及节约用水内部条例等;所有乙方的住宿人员须在乙方统一组织下服从甲方对宿舍的调整(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凡不服从各规定的具体条文者,按有关管理规定中约定的办法进行处罚或处理,如缺乏具体处罚规定的,按违背某条款10~100元/人·次的额度处罚;
4、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人的饮食安排,但必须保证炊事员身体健康和保证食品卫生,如引起疾患者,概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如引起传染性疾疫的,甲方保留开除当事人或解除劳务合同关系附带追究乙方和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力;
5、乙方须教育本工种劳务工讲文明、讲礼貌,严禁在工地范围内起哄闹事、打架斗殴、偷盗财物;鉴于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凡在生产区或生活区发现有违本规定者,甲方将严厉处理,给予当事人开除、责令退场并处500~2000元/例的罚款,对于首先动手的当事人或起哄的带头人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6、生活区或生产区凭证出入,凡不佩戴工作证或上岗证的人员,保安人员有权不准进入,退场前乙方须将工作证交回甲方,如丢失或不交,甲方将按每证50元标准从结算款中扣取;因工地条件所限,难以安排乙方工人亲友住宿,况且与工地无关人员将带来系列问题,故本工地禁止一切非施工人员留宿,特别是禁止留宿女性;违者每人次罚款50~100元;
7、乙方所有进场的工人不得私搭厨房或在宿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违者除没收器具外并处罚款500元;
8、乙方人员进场后屡次违背本合同条款约定事项,因犯同种错误屡次受罚、屡教不改,或屡次受罚、所犯错误情节严重,甲方保留责令乙方辞退当事人、强制退场的权力;
第九条:
质量管理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工程所在省、市、区现行的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如造成返工的按每例罚款300~1000元,且一切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果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管理达不到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将后续工作的一部分安排给其它班组施工,或终止本协议并将乙方立即清退出本工地,已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按本协议第四条第3点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甲方做好结算退场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不退场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进行索赔。
第十条:
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所有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湛江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甲方有关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如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定导致疾病、伤亡或伤及他人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乙方责任事故导致甲方受到本工程业主处罚金额进行分摊的权利;
2、乙方须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模施工管理办法》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款;凡未遵守上述规定者,给予乙方或乙方所管理的工人50~150元/人次的罚款;
3、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无论乙方自带或甲方提供,办理进场验收和交接验收手续后视为乙方责任人)须满足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凡未遵守上述规定者,给予乙方或乙方所管理的工人50~150元/人次的罚款;
4、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如相关条文与国家或省市标准有出入,以较严格的条文为准;凡未遵守本规定者,给予乙方或乙方所管理的工人50~150元/人次的罚款;凡罚款数额在不同条文有不同约定时,按不同约定的最低额为下限、最高额为上限由甲方裁量;
5、发生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
6、伤亡事故定性后,若属乙方责任,由乙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处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7、伤亡事故定性后,若属甲乙双方责任,由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处理,费用承担按各自的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8、伤亡事故定性后,若属甲方或第三方责任,按法律程序裁定。
如政府部门或本工程业主对甲方给予处罚,乙方不承担罚款。
9、特别约定: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乙方人员高空作业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
3)乙方人员赤脚作业、穿拖鞋作业,每人次罚款30元;
4)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件,违者每人罚款50元;造成其它损失,由乙方及责任人本人负责。
5)所有电动工具、机械、灯具等需专业电工搭接的,严禁非专业电工乱拉乱接,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造成安全用电及机械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6)对于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施工造成的工伤事故,保险公司赔付额度以外的医药费在10000元内由乙方负责,10000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
1、为保证本项目能达到双优工地的标准,乙方必须积极主动会同甲方严格管理、共同创造评审条件,乙方及乙方人员有义务严格遵守本工程文明施工的规定;
2、为实现文明施工达标,乙方及乙方人员须通过加强人的素质管理、通过员工的精神风貌来主动推动各项达标规定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
1)佩戴工作证、着装整洁规矩(不坦胸露乳、不穿拖鞋、戴安全帽)(违章者,罚款50元/人次);
2)不在宿舍内乱接灯具和乱安插座(违章者,罚款100元/人次);
3)保持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违章者,罚款50~500元/人次);
4)爱惜粮食,剩余饭菜倒在指定地点(违章者,罚款30元/人次);
5)不准带家属或小孩进入施工区或留宿(违章者,罚款300~500元/人次);
3、乙方人员须全力做好责任区域的总平面管理工作:
1)加工厂或料场(定期给加工厂内进行卫生打扫清理工作);
2)现场工作面;
3)生活区宿舍。
4、乙方维持总平面管理的费用包含在包干工资中,甲方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签工。
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堆料场精心规划,所堆放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地面保持清洁,否则每次处罚款500~1000元。
乙方在使用现场工作面时,必须做好分块、有序,并且每完一分项工程,剩余的物品必须立即清放回加工场所堆放整齐,实现“活完、料净、脚下清”的目标,乙方必须每天安排人员对生活区宿舍进行彻底的保洁工作,将安全帽、饭盒、洗刷用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每次检查处罚50~100元。
第十二条:
技术管理
1、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甲方项目总工、技术员指导下负责编制本工程的材料计划;
2、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含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和甲方的施工部署(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布置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施工、专人负责检验与检测、专人负责工序三检(自检、交接检、配合专检)和隐蔽验收;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处罚50元/人次;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施工识图能力,否则,如造成返工,乙方需赔偿甲方材料损失费用。
4、乙方签订合同后,必须熟读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下发的各项指令、通知等文件,严格按文件来执行。
第十三条:
劳资管理
1、本劳务分包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乙方以及乙方代表的劳务工集体为完成指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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