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银行会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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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七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第一节金融机构往来概述一、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和内容金融机构往来是指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之间由于办理资金的调拨与缴存、款项的汇划与结算、资金的融通与拆借等原因而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
金融机构往来的内容:
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往来、商业银行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中央银行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以及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
本章重点介绍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本章重点介绍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以及商业银行之间往来的核算。
的核算以及商业银行之间往来的核算。
二、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1.要坚持“资金分开,独立核算”的原则。
2.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不得透支;计划内借款不得超过中央银行核定的额度。
3.各商业银行之间临时性的资金占用要及时清算。
4.要体现汇路畅通的要求,准确、快捷地办理跨系统的结算业务。
第二节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一、向中央银行存取款项的核算
(一)存取现金的处理1.存入现金的处理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库存现金2.支取现金的处理借:
库存现金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转账划拨的处理1.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存款账户拨付资金时借:
XX科目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商业银行将资金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账户时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XX科目二、缴存存款的核算
(一)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1.缴存财政性存款的主要规定
(1)范围与比例
(2)缴存存款的做法(3)缴存存款的时间(4)调整缴存存款的计算方法2.账务处理
(1)首次缴存的处理商业银行的处理借: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贷:
XX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
(2)调整缴存存款的处理商业银行的处理如系调增缴存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如系调减缴存款,则分录同上,借贷相反。
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如系调增补缴款,其会计分录为:
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贷:
XX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如系调减退回,则分录同上,借贷相反。
(3)欠缴存款的处理发生欠缴的核算商业银行的处理:
收入:
待清算凭证中央银行户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
收入:
待清算凭证XX银行户扣收欠缴款项的核算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
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贷:
XX银行划来财政性存款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贷:
营业外收入付出:
待清算凭证XX银行户商业银行的处理:
借: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借:
营业外支出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付出:
待清算凭证中央银行户(4)迟缴和少缴的处理商业银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缴存(调增),即为迟缴。
商业银行实际缴存金额小于根据各存款科目余额表计算出应缴的存款金额,即为少缴,对于迟缴、少缴应予补缴,并按补缴金额及迟缴天数每日收取0.5的罚款。
对迟缴、少缴的补缴手续,商业银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处理时同正常调增手续相同;迟缴、少缴存款的罚款核算手续与欠缴的罚款核算手续相同。
(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核算一般性存款是指除财政性存款外,商业银行吸收的其他各项存款。
各商业银行总行必须按规定比例将一般性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中国人民银行,这个比例就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按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商业银行的法人(总行)统一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每日进行考核。
目前,各商业银行总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即备付金账户)和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是同一账户。
在此情况下,只要确保其账户余额高于应缴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即可,而不必进行账务处理。
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是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向中央银行上缴的,因此,总行还要再按各一级分行一般性存款余额表计算其调增(减)额,向各一级分行收取(退回)法定存款准备金。
由分行向总行、支行向分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称为二级准备金。
二级准备金按旬调缴,其缴存范围就是一般性存款,缴存比例由总行规定,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自动从各分行(支行)清算备付金账户划收划付。
如果是补缴,其会计分录为:
上级行:
借:
系统内款项存放备付金贷:
系统内款项存放准备金下级行:
借:
系统内款项存放准备金贷:
系统内款项存放备付金如果是退还的情况,则同上述会计分录,借贷方向相反。
三、再贷款的核算商业银行在经营中若遇有资金短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借款,即再贷款。
当发生再贷款业务时,中国人民银行通过“XX银行贷款”科目进行核算,在此科目下按借款银行、贷款种类设置分户账。
商业银行通过“向中央银行借款”科目进行核算。
(一)再贷款发放的核算1.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借:
XX银行贷款XX贷款户贷:
XX银行准备金存款2.商业银行的处理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向中央银行借款
(二)再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1.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贷:
XX银行贷款XX贷款户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利息收入户2.商业银行的处理借:
向中央银行借款金融企业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支出户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四、再贴现的核算
(一)办理再贴现的核算1.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借:
再贴现XX银行户贷:
XX银行准备金存款利息收入再贴现利息收入户2.商业银行的处理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金融企业往来支出中央银行往来支出户贷:
贴现负债
(二)再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1.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借:
清算资金往来(或本系统联行科目等)贷:
再贴现XX银行户2.商业银行的处理借:
贴现负债贷:
贴现资产(三)再贴现到期未收回的核算1.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理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贷:
再贴现XX银行户2.商业银行的处理借:
贴现负债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第三节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商业银行往来也称同业往来,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办理跨系统异地汇划款项,相互拆借资金等业务所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
一、商业银行跨系统异地汇划款项的核算商业银行跨系统异地汇划款项的一般做法是:
规定一个限额(目前是50万元),汇划款项在此限额以上的,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资金转汇,在此限额以下的,采取相互转汇的办法。
在这里,主要介绍一下相互转汇的核算,它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汇出地为双设机构地区的处理汇出地为双设机构地区是指在汇出地设有汇入行系统的银行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先横后直”的方式办理转汇。
其核算程序如教材图7-1所示。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汇出行划收时:
借:
单位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贷:
存放同业款项转汇行户(或同城票据清算)转汇行转汇时:
借:
存放同业款项汇出行户(或同城票据清算)贷:
清算资金往来(或辖内往来等)汇入行入账时:
借:
清算资金往来(或辖内往来等)贷:
单位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如系划付款项,则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如系划付款项,则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二)汇出地为单设机构地区的处理汇出地为单设机构地区是指在汇出地没有汇入行系统的银行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先直后横”的方式办理转汇。
其核算程序如教材图7-2所示。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汇出行划收时:
借:
单位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贷:
资金清算往来(或辖内往来等)转汇行转汇时:
借:
资金清算往来(或辖内往来等)贷:
存放同业款项汇入行户(或同城票据清算)汇入行入账时:
借:
存放同业款项转汇行户(或同城票据清算)贷:
单位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如系划付款项,则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如系划付款项,则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三)汇出、汇入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的处理汇出地和汇入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是指汇出地和汇入地均未设其他系统的银行机构,一般是乡、镇所在地银行的基层处所。
在这种情况下,办理异地跨系统汇划款项时,应采取“先直后横再直”的方式转汇。
其核算程序如教材图7-3所示。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以划收款项为例,会计分录如下:
汇出行:
借:
单位活期存款付款单位户贷:
清算资金往来(或辖内往来等)代转行:
借:
清算资金往来(或辖内往来等)贷:
存放同业款项转汇行户(或同城票据清算)转汇行:
借:
存放同业款项代转行户(或同城票据清算)贷:
清算资金往来(或辖内往来等)汇入行:
借:
清算资金往来(或辖内往来等)贷:
单位活期存款收款单位户如系划付款项,则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如系划付款项,则各行的会计分录相反。
二、同业拆借的核算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之间临时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借贷行为,是解决临时性资金不足的一种有效方法。
同业拆借既可在同城的商业银行间进行,也可在异地的商业银行间进行,还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资金市场中进行,但都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划拨资金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划拨资金。
拆借双方应商定拆借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并签订协议共同遵守。
(一)资金拆借的处理手续拆出行:
借:
拆出资金XX拆入行户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央行:
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出行户贷:
XX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入行户拆入行: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拆入资金XX拆出行户
(二)拆借资金归还的处理手续拆入行:
借:
拆入资金XX拆出行户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拆借利息支出户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央行:
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入行户贷:
XX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出行户拆出行: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拆出资金XX拆入行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拆借利息收入户第四节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同城票据交换清算是指在同一城市(或区域)范围内,各商业银行之间按规定的时间,集中到指定的地点(票据交换场),相互交换代收、代付的票据,然后轧计差额、清算存欠的做法。
一、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的基本做法票据交换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办,中国人民银行被称为主办清算行,由其提供票据交换场所。
参加票据交换的商业银行各行处被称为清算行,其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经批准并发给交换号码后方能参加交换。
分提出行、提回行两种。
参加交换的每个商业银行行处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回行。
各行提出交换的票据可分为借方票据和贷方票据两类。
凡是由本行开户单位收款,他行开户单位付款的各种结算凭证称为借方票据(代付票据);凡是由本行开户单位付款,他行开户单位收款的各种结算凭证,称为贷方票据(代收票据)。
(一)提出行的处理
(二)提回行的处理(三)清算差额的处理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为应收差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
同城票据清算若为应付差额,则会计分录相反。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分录为:
借:
XX银行准备金存款应付差额行贷:
XX银行准备金存款应收差额行二、同城票据交换退票的核算
(一)借方票据的退票
(二)贷方票据的退票三、计算机处理交换票据的基本做法四、票据交换的发展第五节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一、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一)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运行程序
(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1.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2.大额支付往来3.支付清算资金往来4.汇总平衡(三)大额支付基本业务的核算1.发起行(发起清算行)的处理
(1)商业银行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的处理
(2)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的处理(3)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发起的大额支付业务的处理2.发报中心的处理3.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1)发起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均为商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
银行准备金存款行户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户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户贷:
银行准备金存款行户
(2)发起清算行为商业银行,接收清算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或国库部门的,会计分录为:
借:
银行准备金存款行户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户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库)户贷:
汇总平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行(库)户(3)发起清算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或国库部门,接收清算行为商业银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
汇总平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行(库)户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库)户借: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户贷:
银行准备金存款行户(4)发起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均为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或国库部门的,会计分录为:
借:
汇总平衡科目中国人民银行行(库)户贷:
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行(库)户借:
大额支付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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