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工作方案范文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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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工作方案范文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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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工作方案范文9篇
【必备】工作方案范文9篇
工作方案范文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
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方案篇1
一.工作目标1.建立教师发展机制,搭建教师发展平台;2.引导教师全面发展,促进教师健康成长;3.建设一支适应苏州中学发展的教师队伍;4.培养一批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优秀教师。
二.教师发展工作的管理1.学校成立能够统领各相关部门开展教师发展工作的“苏州中学教师发展中心”管理机构。
2.校长任中心主兼任。
另设两名副主任,一名由副校长兼任,一名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
设一名秘书长。
3.主任负责对学校教师发展工作提出总体设想和要求,副主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督查各项活动的落实,牵头各个层次发展对象的审核工作。
秘书长负责材料整理、档案管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苏州中学教师发展的工作模式在总结我校教师发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以“苏州中学教师发展阶梯计划”核心的“分层推进,分项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两分两统”的工作模式。
(一)教师发展阶梯计划1.第一层次
(1)工作对象工作五年内的青年教师。
(2)工作目标①能胜任苏州中学教学工作的需要,高考学科能承担循环教学;②能进行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总结和反思,正常撰写教学体会和心得;③获得一级教师职称,在市评优课、基本功竞赛中获得奖项,获得苏州中学教坛新苗、苏州市教坛新苗等荣誉。
(3)活动形式教师研修班;教师论坛;师徒结对;学校各类培训等。
(4)负责部门工会负责,团委协助。
2.第二层次
(1)工作对象工作五年到十年的青年教师。
(2)工作目标①成为学校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中坚作用;②能承担对外公开课,代表学校进行教育教学交流;③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有一定质量的论文,在市区以上范围内交流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经验;④成为苏州中学教学能手,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在市评优课、基本功竞赛中获得较高奖项,获得苏州市教坛新秀、市区学科带头人等荣誉。
(3)活动形式教学能手评选;教学六认真评比;在职进修学习;学校各类培训等。
(4)负责部门教务处3.第三层次
(1)工作对象工作十年到二十年的中青年教师。
(2)工作目标①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比较鲜明;②在教育教学中具有引领作用,能够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③在苏州市相关学科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较高的学术地位;④获得大市学科带头人、苏州市名教师、特级教师等称号。
(3)活动形式新生代名师培养工程(4)负责部门学术委员会4.第四层次
(1)工作对象大市学科带头人,苏州市名教师,特级教师
(2)工作目标①成为学校的品牌教师,能代表学校教育教学的最高水平;②在江苏省有一定影响,在苏州市的学科教学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③有自己教育理想,有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比较系统的教育教学思想;④能承担或组织高层次的课题研究;(!
)⑤获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获得苏州市教育名家等荣誉。
(3)活动形式教育名家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名师论坛(4)负责部门学术委员会
(二)教师发展的管理1.教师发展中心制订学校教师发展的工作方案,提出不同层次的培养目标和活动建议;2.具体负责部门制订承担项目每学期的工作计划,策划和组织具体活动,学期结束提交总结和有关材料。
3.各项评选活动由承担部门负责,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学术委员审核;4.学校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参评“教坛新苗”、“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等教师荣誉的名单,由教师发展中心对照标准、根据条件择优推荐名单;5.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参与名单推荐和业务评价等工作。
四.教师发展工作的原则
(1)名与实的统一不仅鼓励教师获得各个级别的职称和各类不同层次的荣誉称号,更注重教师自身素质的真正提高。
(2)专业素养与非专业素养的统一不仅着力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专业素养,更注重教师的师德水平等非专业素质的提高。
(3)部分与整体的统一不仅关注优秀教师群体的发展,更关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4)主动发展和学校促进的统一既激发教师自我规划、主动发展的内动力,同时学校采取搭建平台、目标激励等措施促进教师的发展。
(5)结果和过程的统一不仅重视教师发展的目标达成,更重视教师发展过程的活动开展,追求工作过程的实际价值。
(6)教育和教学的统一不仅重视教师学科教学能力的提高,同时重视教师德育工作能力的提高。
工作方案篇2
为加强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9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全市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的意见》(宿发〔20xx〕21号)《县区域供水一体化运营实施方案》〔20xx〕17号等文件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工程将于20xx年6月底投入试运行。
工程建成运营后,到20xx年12月底必须达到区域供水管网通水到村率100%、通水达户率不低于90%的目标,实现村镇供水一体化。
工程正式运营前解决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改造完善、原有小水厂处置、部分地下水井封填等问题,并建立健全供水一体化运营体制、机制,合理确定供水水价,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管理、服务,让全镇人民吃上干净、安全的放心水。
二、实施内容
(一)管理运营体制、机制。
结合各地经验和我镇实际情况,采取镇政府成立公司和各村居共同管理、运行经营的模式,县级公司为已注册的“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乡镇公司由镇政府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的自来水公司。
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取水口、源水厂、净水厂、浑水管网、主干一级管网、增压站和趸售口的管理和维护,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负责主干管以下的二、三级管网和入户的管理、维护和供水经营。
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可靠、正常供水。
(二)农村小水厂处置。
为了区域供水工程建成后能及时有序供水,必须要对现有村级小水厂进行回收处置,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进行取缔,并作好正常供水经营的各种准备。
一是组建镇自来水公司。
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场所、经费,并正常开展区域一体化供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面上工作指导及管理。
二是回收处置村级水厂。
各村居作为责任主体,本着尊重历史、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措施,做好小水厂回收处置工作。
对产权为公有或集体由个人承包经营的小水厂,保证到户水价和服务标准的统一。
三是取缔、封填非法凿井和不需要的水源井。
20xx年6月,接入区域供水管网正常供水后,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凿井和非水厂的自备井全部取缔,用户接入供水管网。
对原来水厂的水源井,根据井的状况,保留部分出水量大、水质好的水源井作为备用井,其余全部封填。
该项工作村、居为责任主体。
(三)配水管网、入户工程改造完善。
在工程正式运营前,部分配水管网老化、管径不配套和入户工程损毁、计量设施不准确等问题必须解决。
农村现有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集镇区和集中居住区内工程,第二类是20xx年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村居内工程,第三类是20xx年以前卫生部门实施改水及其他村(居)内工程。
对第一、第二类工程,必须对计量设施等入户工程及损毁和标准不高的配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并改造到位;对第三类工程在接入区域供水主干管网前必须改造到位。
(四)水费收缴。
用水户的水费由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抄表到村到户按月收取或用户预交。
(五)供水管理和服务。
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设置统一服务大厅,配备维修、抄表等专门人员,并设立统一供水服务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有求必应。
三、实施步骤
(一)运营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xx年6月)。
镇组建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负责回收处置村级小水厂,组织配水管网、入户改造完善工程的招标和实施。
(二)试运营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1月)。
加强镇自来水公司规范化建设,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保证正常供水、运营,及时缴纳水费。
(三)正常运营阶段(20xx年12月以后)。
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供水监督管理。
经物价部门核定水价。
供水单位保证正常供水,提供优质服务,并加强管理,努力降低管网漏损率,逐步提高智能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是省委、省政府新一轮农村实事和民生幸福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成后能否正常、有效运行,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因此务必将供水运营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实。
镇自来水公司和各村居作为供水运营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供水一体化前小水厂处置、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的改造完善、水井封填等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并加强运营中自来水公司的监管,保证正常供水、服务优质、收费规范,同时承担趸售水费缴纳的兜底责任。
(二)规范操作,狠抓进度。
配水管网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公示制。
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工程建设全程规范有序。
由于工程建设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居和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步骤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的推进。
(三)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水务站要加强面上业务指导,镇要委派精干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所有工程档案资料归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四)加强监督,严格奖惩。
由镇政府牵头,水务、环卫、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加强配合,对镇配水管网、入户工程改造完善等工程建设和小水厂回收处置、不用水井封填、自来水公司组建以及供水经营服务等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检查,每旬一督查,每月一考评,排出名次进行通报。
严格兑现奖惩,对进度较快、质量较好、排名靠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在考核奖补资金上给予倾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村、居负责人进行检讨,并责令限期完成。
工作方案篇3
创建示范卫生监督所是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所内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效措施。
为了促进创建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着力建设法治宁夏、创新型宁夏、和谐宁夏的要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通过开展创建示范卫生监督所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而增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二、工作目标创建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活动连续实施五年,鼓励每个县级卫生监督所积极创建。
到20xx年底,通过示范工作,推动全区县级卫生监督所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执法能力达到一个新的层次。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管理。
卫生监督所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对照《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考核细则》,逐项查找不足,努力改进、完善设施设备条件和管理措施,建立并严格落实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强化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动。
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所建设。
要努力取得地方党委、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与人事编制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解决卫生监督机构的房屋、经费、人员等问题。
(三)严格自查。
各卫生监督所要不断改进、加强内部管理,反复查找不足,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使本机构的各项“硬件”和“软件”建设及早达到示范卫生监督所标准。
(四)“一票”否决。
凡是有下列事项之一的,不能评为示范卫生监督所:
1、未开展卫生行政处罚。
2、未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
3、辖区卫生监督覆盖率低于80%。
(五)加强指导。
市级卫生监督所要在创建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工作中大力发挥指导作用。
要积极开展对辖区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创建示范工作的指导活动,促进创建示范工作进程。
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指导水平,更好地履行对县级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职能。
(六)考核评估。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对创建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工作的检查考核。
对申请考核的卫生监督所,按照有关工作步骤严格考核评价,要发现不足,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使其真正达到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标准。
(七)表彰奖励。
自治区卫生厅对评定的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观察一年后再次考核验收,得分稳中有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在基本建设、车辆与设备、人员培训等项目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四、工作步骤
(一)自评和申报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按照《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考核细则》对照自查评分,对不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
自查考评每部分得分超过该分值的70%,总分达到130分以上的,由县(市、区)卫生局向市卫生局正式提出审核申请。
(二)审核市卫生局接到县(市、区)卫生局关于考核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的申请后,要在一个月内组织审核组,按照《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评分,每部分得分确实超过该分值的70%,总分达到130分以上的,向自治区卫生厅提出考核验收申请。
(三)验收自治区卫生厅接到市卫生局关于考核验收示范卫生监督所的申请后,在一个月内组织考核验收组进行严格考核验收,按照《创建示范卫生监督所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考核评分。
(四)授牌自治区卫生厅对观察一年后考核得分稳中有升的示范卫生监督所,授予《示范卫生监督所》牌匾,正式行文通报全区,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五、要求
(一)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制定当地创建县级示范卫生监督所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创建示范活动。
(二)卫生监督所要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各项工作的先决条件,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要成立创建示范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细则,明确有关职责和责任人员,确定创建工作进程,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三)申请审核的材料⑴卫生局的正式申请文件;⑵创建示范工作方案;⑶自查评分得分表;⑷自查程序、方法、过程说明;⑸自查工作组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学历专业、卫生监督工作年限等。
(四)申请验收的材料⑴市卫生局的正式申请文件;⑵审核评分得分表;⑶审核程序、方法、过程说明;⑷审核工作组人员情况及审核培训情况。
工作方案篇4
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为全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制度是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的重要举措,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工具,是各级政府制定卫生政策的参考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xx〕75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xx〕70号)等有关文件提出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相关工作任务,现就建立全区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20xx版)》的内容要求,到20xx年底,建立健康档案的农业人口数不低于辖区农业人口数的95%,到20xx年建档率达到98%以上。
同时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立作为工作重点。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居民自愿。
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建档。
(二)重点突出,循序渐进。
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为重点,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三)规范建档,有效使用。
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健康信息的连续性,并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农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三、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一)建立健康档案。
坚持农民知情同意并自愿参与的原则,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等医改重点改革任务,在区卫生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农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坚持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包括农村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和家庭健康档案。
首次建档原则上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村卫生室协助完成。
更新档案可由镇、村医疗机构共同完成。
建立农民家庭健康档案时要照卫生部下发的《20xx版规范》和《健康档案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xx〕4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电子化的健康档案。
逐步实现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享共用。
(二)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要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
在建档农村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的健康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整理、核查,以掌握辖区内农村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
要有效使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乡、村医务人员根据健康档案提供的动态信息,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
(三)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转变。
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要充分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推进转变服务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定期访视等便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实现对农民的健康管理。
鼓励充分利用电子化健康档案等有关信息资源,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
四、加强组织管理
(一)切实提高认识。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扎实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二)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
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安排的相关补助资金挂钩。
(三)完善工作制度和方案。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工作目标,发挥好技术指导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有关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长效制度,注重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四)做好信息统计工作。
要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做好健康档案有关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
20xx年农民健康档案统计基数暂以按照《20xx版规范》建立的农民健康档案份数予以统计。
五、全面做好20xx年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20xx年是按照《20xx版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启动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试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0xx年10月)各镇(街道)要对建立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健康查体建档工作。
(二)开展全员培训。
(20xx年10月20日-30日)对本单位及村卫生所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三)制定方案和工作制度。
(20xx年10月25日前)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制定建立、使用、管理健康档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相关技术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规范农民健康档案。
(20xx年11月-12月)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各行政村开展农村居民健康调查,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查体,完成《20xx版规范》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建档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电子健康档案输入完成达到30%以上。
工作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打击重点1.道路运输
(1)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2)营运车辆超载出站的;(3)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治理重点1.共性隐患和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违法指定分包工程的;
(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三、工作步骤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
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
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6月)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
开展全面检查督导,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领域,按照分片包干制度,责任领导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对前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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