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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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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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复习资料
1、代理的特征:
a.代理是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b.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c.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d.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
2、诉讼时效: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消灭时效)。
作用:
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督促当事人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3、担保:
①定义:
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使合同得到全面按约履行,根据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而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
②基本内容:
保证(保证合同(要式法律行为)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抵押(不转移);质押(移交);留置;定金。
③履约担保类型:
银行履约保函(有/无条件)、履约担保书、保留金。
4、工程建设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专业责任险;社会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机动车辆险;十年责任险和两年责任险。
5、合同:
①定义: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②分类:
基本分类、其他分类(双务和单务合同、有偿无偿合同)。
③订立的形式:
口头;书面;其他(推定、默示)。
④原则:
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⑤合同订立程序以及法律条件:
a.要约:
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条件:
1)内容必须具体确定2)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b.承诺:
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法律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只能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必须在承诺期间内发出。
6、招标公告:
要约邀请;投标文件:
要约;定标:
承诺。
7、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成立后,如果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其财产状况恶化的证据时,在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
8、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一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撤销权:
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其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保全制度:
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9、违约责任:
①定义:
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②:
形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
10、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和解,调解,诉讼,仲裁
①仲裁:
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以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②原则:
自愿,公平合理,依法独立进行,一裁终局。
11、FIDIC: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consultingengineers);施工合同条件(红);生产设备与设计施工合同条件(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条件(银);简明合同格式(绿)。
AIA:
美国建筑师学会(TheAmericanInstituteOfArohitcots)。
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theinstitutionofcivilengineers)。
NEC新工程合同(NewEngineeringContract)
12、监理合同:
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为委托监理人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勘察、设计合同(单式合同):
指委托人与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探、设计任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材料采购合同: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为标的,材料买卖为目的,供货人转移材料所有权与采购人,采购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供货人为提供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而签订的合同。
1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
协议书;标准条款;专用条款;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证书)。
14、承包方对勘探设计合同的管理:
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研究分析合同条款;合同的跟踪与控制;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合同资料的文档管理。
15、施工合同:
①订立的条件: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②三大条款:
施工进度、质量控制条款、造价管理条款。
16、合同种类的选择:
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所有量的风险);单价合同(承包商价和业主量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承担全部风险)。
17、施工合同管理:
A.简述合同实施性控制:
a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同履行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建立文档管理系统);b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c进行合同跟踪;d合同评价和判断.
B.工程变更:
①指施工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中的有关工作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②内容:
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条件、新增工程合同变更。
③基本控制程序:
a提出变更要求(承包商:
交由监理解决/第三方:
监理交由业主,由业主出面与第三方解决/业主:
监理要查出超出合同外的,监理可以指出变更/监理工程师:
按合同规定)b监理工程师审查c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工程变更令;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其他有关文件。
)d发出变更指示。
C.承包商索赔注意事项:
a尽量减少索赔的立案数量b纠正错误的投标策略c及时解决索赔要求d重视索赔取证工作e严格掌握索赔权利的论证。
18、承揽合同:
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收取定作人支付的报酬的合同。
技术合同:
是指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9、工程索赔:
①定义:
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②分类:
a目的:
工期和费用索赔;b依据:
明示/默示/道义索赔。
c处理方式:
单项/综合索赔。
③工期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工期,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费用索赔:
要求取得合理的经济损失补偿。
道义索赔:
业主了解承包商为完成某项困难工作承受了额外的费用损失,出于善良的意愿达成双方友好关系的考虑,同意给承包商以适当的经济补偿。
综合索赔:
对整个工程中发生的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
④程序:
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争端裁决委员会调解;仲裁或诉讼。
⑤文件组成:
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
⑥成功的关键:
建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索赔谈判。
⑦失败原因:
对合同研究不够;投标时出现失误;合同管理不完善;索赔方法不当。
20、索赔机会:
①途径:
事件分析,条款分析,成本分析,进度分析。
②具备知识:
工程造价,合同及法律知识,谈判知识,工程管理知识。
21、索赔:
①证据:
政策法规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属文件;往来书面文件;会议记录;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记录;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照片,录像资料;检查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工程财务记录文件;现场气象记录;市场行情资料。
②报告编写技巧:
索赔事件真实/责任分析清楚明确/简介条理清楚各种结论定义准确有逻辑性/用词婉转。
③谈判的技巧:
确立二人以上谈判班子;设定谈判目标;讲究谈判氛围;把握谈判方向;坚持最后一分钟。
④注意事项:
做好原始凭证的收集工作;合同为准事实为据;设定目标讲究方法与技巧。
22、索赔时效: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
23、业主可以索赔的费用:
误期损害赔偿费;纠正工程缺陷的费用;完成工程所需费用;相关的融资;购入和开发成本;利润损失;额外的场地费用;额外的专业服务;律师费;工程贬值费;专业名誉损失费。
24、多事件交叉干扰下工期索赔的处理原则:
①初始事件原则:
在多事件交叉时段前已经发生的事件,承担交叉时段内的全部责任。
②不利于承包商原则:
在交叉时段内,只要出现了承包商的责任或风险,不管其出现次序,也不论干扰事件的性质,该时段的责任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③责任分摊原则:
当交叉时段内的事件由业主、承包商分别承担责任时,按各干扰事件对干扰结果的影响分摊责任,并由干扰事件的责任方承担。
④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
在交叉时段内,对于工期索赔,只要存在业主责任,风险,就给承包商工期补偿,对于费用索赔,只要存在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的索赔就都不成立。
25、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对比两种工期计算结果来计算索赔值。
26、索赔费用的计价方法:
A总费用法(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费用)
B修正总费用法(调整实际-调整报价,调整的单价x实际量)
C分项法(分析费用项目/计算项目影响值/汇总)
D合理价值法E审判裁定法。
27、索赔费用构成:
①工程量增加费:
是指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超过了原合同或图纸规定的工程量而发生的施工索赔费用。
②施工延期损失费:
是指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所导致的施工延误事件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而发生的费用。
③加速施工费:
由于工程师指令加速施工,比在正常进度下完成同等数量的工程量施工成本提高而发生的费用。
④发包人违约损失费:
发包人或工程师违背合同规定,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而发生的费用。
⑤中止与解除合同损失费:
施工合同终止于解除合同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而发生的费用。
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费用。
28、房屋建筑最低保修期: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设计文件规定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为5年;
供热与供冷:
2个采暖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
其他商定。
29、合同文件解释程序:
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书及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洽谈协议等书面文件。
30、第一类现场条件的变化:
指在招标文件中队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利条件虽然已提出,但严重失实,或其位置差异较大,或其严重程度差异较大,从而使承包商误入歧途。
第二类现场条件变化:
是指在招标文件中根本没提到,是完全出乎意料的不利现场条件。
31、额外工程:
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围”未包括的工作。
附加工程:
该合同项目必不可少的工程,一旦缺少项目不能发挥项目预期作用。
32、地下文物和不可抗力的处理:
①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物等文物化石及其他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4h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后24h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并按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
②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8h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后需在8h内予以认可或修改处置方案。
发包人承担费用,工期顺延。
③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结束后48h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费用。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时间继续发生的,承包人每隔七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并与结束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格。
33、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①责任的法律事实:
前者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前的过失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后者是合同成立后的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
②责任的构成:
前者必须有瑕疵行为,不能不违法,也不是违约行为,后者必须有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③责任的方式,前者只有赔偿损失,返还财产,但后者形式是多样化的。
1、例题: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其中一个关键工作从1-7号出现了多事件交叉干扰。
1号由于承包商的施工机械出现故障导致关键作业中断,持续影响到4号;3-5号由于业主供料迟到,又导致工地停工待料;4号时发生了不可抗力,持续影响到6号;5-7号由于质量缺陷返工。
问题:
1、工期索赔的责任归属处理原则有哪几种?
2、按不同的责任归属处理原则处理此案例多事件交叉干扰下的工期索赔值并且说明理由
答案1:
初始事件原则,不利于承包商原则,责任分摊原则,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
2:
3-6号是多事件交叉干扰时段,
初始时间原则:
工期索赔值为2天
3号:
不能补偿(3号前发生的事件机械故障属承包商风险)4号不能补偿(4号前先发生的事件机械故障属承包商风险)5号补偿1天(5号前发生的事件业主供料迟到)6号:
补偿1天(6号前发生的事件不可抗力属业主风险)。
不利于承包商原则:
承包商无权提出索赔,3-6号始终都存在承包商的责任或风险。
责任分摊原则:
设每个干扰事件贡献相等,均摊责任应索赔工期2.32天:
3号:
2个干扰事件,0.5*1=0.5天;4号:
3个干扰事件,0.33*2=0.66天;5号:
3个干扰事件,0.33*2=0.66天;6号:
2个干扰事件,0.5*1=0.5天。
工期从宽,费用从严原则:
工期索赔值4天,无权提出费用索赔。
因为3-6号都存在着业主和承包商的责任或风险。
2、某业主与承包商订立了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
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上升或下降超过招标文件工程量的10%以上调整单价,工作BEG作业使用的施工机械一台为乙方自备,台班费400元/台班,台班折旧费50/台班。
施工开始前,承包商提交了网络计划图,并得到批准。
合同双方约定8.15开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A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推迟2天。
B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标文件中的300m3增加至350m3。
C在工作D、E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需1天。
3、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规定:
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
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事件一,工程施工到第三层框架梁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作业停工14天。
(作业总时差为0)。
事件二,10.7-10.9因停电、水使第三层砌砖停工(作业总时差为4天)。
事件三,10.17-10.19因机械故障,使第三层抹灰停工(作业总时差为4天)。
4、背景:
某汽车制造厂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
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由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得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
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
为此承包商准备提出索赔。
问题:
①该项施工索赔能否成立?
为什么?
②在该索赔事件中,应提出的索赔内容包括什么③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④承包商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
请协助承包商拟定一份索赔通知
答案:
①能。
因为施工中在合同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属于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差异,属于甲方的责任范围。
②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③索赔证据:
(1)主要技术经济文件
2)来往信件
3)各种会谈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施工进度安排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项技术鉴定报告
9)其他索赔证据
10)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④索赔文件有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
5、某工程,按原合同规定的施工计划,工程全部完工需要劳动力为255918人·日。
由于开工后,业主没有及时提供设计资料造成工期拖延13.5个月。
在这个阶段,工地上实际使用劳动力85604人·日,其中临时工程用工9695人·日,非直接生产用工31887人·日。
这些都有记工单和工资表为证据。
合同中生产工人人工费报价为34美元/人·日。
事件:
实际仅完成原计划全部工程量的9.4%。
另外业主指令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增加20%。
问题:
只考虑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计算生产效率降低引起的费用索赔。
答案:
合同工程劳动力总需要量:
255918×(1+20%)=307102人·日
完成9.4%工程量所需劳动力(正常生产效率):
307102×9.4%=28868人·日
劳动力生产效率损失:
85604-28868-9695-31887=15154人·日
人工费损失:
15154×34美元人·日=515236美元
6、基本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人工费:
a实际停工工时×合同中人工单价/计日单价/重新议定单价b加班费:
人工单价×加倍系数c劳动力损失费用=(实际使用工日-已完工程中人工工日含量-其他用工数-承包商责任或风险引起的劳动力损失)×劳动力单价。
7、该工程修建一座跨河铁路桥,政府为业主,事件:
承包商在施工前,另一承包商在铁路上游建造了一座高速公路桥,并建造了围堰,改变河流位置,导致承包商施工地洪水泛滥,提出索赔。
遭拒绝,原因
(1)人为的,不属地下或隐蔽自然条件,不适应工地条款
(2)承包商位于下游,应有义务与上游承包商协调。
处理
(1)适应工地条款,
(2)政府不能要求2个相互竞争的承包商协调活动。
8、某公司在沥青路面下碰到了未预料的混凝土,设计图中未说明,但是在图纸中描述了发现混凝土情况下重建路面的方法,承包商提出索赔
(1)进行了勘察研究,没发现混凝土,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预见的。
(2)政府意识到了混凝土存在,未通知承包商。
遭拒绝,处理
(1)合同已提醒承包商混凝土存在。
(2)承包商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资料,未澄清。
(3)勘察6区没有混凝土由此推出5区也没有,缺乏依据。
所以承包商索赔失败。
9、某高速公路AR标段中,施工难度大,地质条件复杂,质量要求高,承包商与业主合同规定土石方比例按土:
软石:
次坚石、坚石=2:
2:
6计价,其中土按每方4.8元,软石每方13.5,次坚石、坚石每方18.5,每方单价为:
20%×4.8+20%×13.5+60%×18.5=14.76元
而在实际开挖中,次坚石、坚石比例较高,比例为:
1:
2:
7,造成承包商费用增加。
处理:
同意调整为1:
2:
7,平均单价为:
10%×4.8+20%×13.5+70%×18.5=16.13元
10、某办公楼工程,首层为店面,开发商准备建成后出租,合同价482144英镑,合同价中管理费为12.5%,合同工期18个月。
事件
(1)开挖地下室时,遇到了旧房遗留的基础引起障碍
(2)发现古井,由考古学家考证产生拖延(3)锅炉运输和安装的指定分包商违约(4)地下室钢结构施工的图纸和指令延误.提出
(2)(3)(4)合计索赔11289英镑,工期延长10周。
但业主要求按原时间完成,意味着10周赶工,赶工费合计21000英镑
处理:
工期赶工意味着节省了管理费,所以按合同管理费的费额,10周管理费共计6870英镑。
应扣除。
所以索赔包括延期损失费与赶工费共计:
11289+21000-6870=25419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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