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古泉线路工程环保水保细则.docx
- 文档编号:26963764
- 上传时间:2023-06-24
- 格式:DOCX
- 页数:31
- 大小:383.92KB
昌吉古泉线路工程环保水保细则.docx
《昌吉古泉线路工程环保水保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昌吉古泉线路工程环保水保细则.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昌吉古泉线路工程环保水保细则
昌吉-古泉±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
环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
批准: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编制:
年月日
吉林省吉能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部
2016年4月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输电工程,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倡“四节一环保”,保护原始地形地貌,减少水土流失,倡导绿色施工,特制定本细则。
工程建设实施绿色施工的原则,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积极采用适合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流程、新工艺”,鼓励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
绿色施工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国网公司的有关规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工程建设环保水保目标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
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方针。
实现不因工程建设原因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不应出现的植被破坏、环境污染,通过国家环保、水保专项验收。
(1)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引水沿线水质,使其满足灌溉水质要求;
(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严格限定工程建设扰动区域,按照确定的施工活动范围进行施工,保证施工机械在施工道路的限定宽度内行驶,减少建设活动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及扰动,并防止工程开挖、堆碴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3)污染控制目标
①污水排放标准:
对于散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要求就地、就近处理,不得进入渠道。
②大气污染控制目标:
项目区目前尚没有持续性大气污染排放点分布,环境空气现状基本为未受污染的自然状况。
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期,污染指标主要为TSP,大气污染控制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③噪声控制目标:
项目区目前尚没有持续性噪声源,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期。
本工程施工区附近基本空旷无人,受施工噪声影响的对象主要为施工人员。
采用主要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中的标准进行劳动保护控制。
3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为本策划依据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2010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1996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58号2013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1998年11月18日);
《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土保持[2003]
8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31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2001年12月27日);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水保[2013]442号2013年11月19日);
《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2012年8月10日)
《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8-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1-2015);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试行)(2008-11-17);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2)17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准东-华东(皖南)±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3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准东-华东(皖南)±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号)
业主项目部下发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策划
相关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验收规范。
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4.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组长:
朱国才
成员:
闫学刚张雷付稀财白雪飞姜宏志王旭刘传宝张崑峰李玉超
4.2管理职责
建立本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成立本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相关单位的学习交流。
工程现场成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小组,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落实、本单位责任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策划与执行。
现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组每月召开工作会议,检查落实当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下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
5绿色施工监理职责
(1)监理单位是现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监督落实主体,根据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的项目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制订现场环境保护监理实施措施。
(2)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条)及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履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职责。
(3)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
(4)监督施工项目部自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转,审查环境保护方案,并监督实施。
(5)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满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并明确合格的环境保护工程师。
(6)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基础、杆塔组立、架线及附件安装、移交运行等)所具备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条件。
(7)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8)组织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细则的审查。
(9)定期组织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环保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6本工程自然环境
本工程线路路径地段年平均气温5C0,最高气温40C0,最低气温-35C0,干旱少雨,基本风速33m/s,线路经过国家级安西极旱自然保护区。
本工程路径地段为弱、中、强腐蚀土壤和戈壁荒漠区。
线路地形情况
全线的地形以平地和丘陵为主,伴有短距离的一般山地,其中平地(含戈壁)为229.214(76.23%),丘陵为55.073(18.32%),一般山地为16.4km(5.46%)。
海拔高度为1500~2000m。
沿线地貌情况
包6段线路经过区域为风成地貌,地貌单元为戈壁滩(又称砾漠)、戈壁丘陵(又称石漠),干旱少雨,植被稀少,植被主要为红柳、芨芨草、骆驼刺等灌木,生长高度一般在2m以下,而且生长缓慢,设计时可以不考虑高跨。
包7段地貌以覆盖细石的矮山和粉土平丘为主,还有少量的覆盖有灌木的低洼地段,所占比例分别为覆盖细石的矮山16.4km(占该段15.41%),粉土平丘66km(占该段62.03%),覆盖有灌木的低洼地24km(占该段22.56%)。
包8段林地22.4km(占该段15.8%),耕地占13.3km(占该段9.4%),戈壁(草原)106.087km(占该段74.89.4%)。
沿线地质情况
包6段沿途所出露的主要地层为:
第四系全新统、上更新统冲积、洪积、坡积、残积成因的粉土、砾砂、角砾、碎石等,上第三系的粉砂质泥岩,志留系、奥陶系、寒武系及震旦系的砂岩、灰岩、花岗岩等组成,全线地段地下水位大于15米;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弱-中腐蚀性;最大冻土深度134cm。
包7线路沿线地质条件以强风化岩石和碎石为主,其中强风化岩石约86.4km(81.2%),碎石约20km(18.8%)。
全线均为盐渍土,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主要为弱腐蚀,约占96.8km(91.0%);部分为微腐蚀,约占9.6km(9.0%)。
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绝大部分为中腐蚀性和弱(微)腐蚀,其中中腐蚀约占46.8km(44.0%);弱腐蚀约占59.6km(56.0%)。
沿线盐渍土基本不具盐胀性和溶陷性。
包8以强风化、中等基岩以及中等~强胶结的砂类土及碎石土为主,基本无大的不良地质现象,地基土不存在液化现象,沿线地基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为混凝土结构为强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为中腐蚀性,对钢结构为微腐蚀性。
沿线水文环境
包6段主要途经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降水量极少,蒸发量极大,水量贫乏,沿线无重要河流跨越,仅跨越众多南北向的季节性冲沟或季节性河流。
这些季节性冲沟或河流内平时干涸无水,遇集中暴雨时,除需在沟河内立塔或临近陡峭沟壁外,一般对线路无明显不利的影响。
线路区内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土类孔隙水、基岩裂隙水两大类,埋深一般大于15m。
包7段沿线无重要河流跨越,仅跨越众多南北向的季节性冲沟或季节性河流。
这些季节性冲沟或河流内平时干涸无水,遇集中暴雨时,除需在沟河内立塔或临近陡峭沟壁外,一般对线路无明显不利的影响。
包8段1)J11~J12长约2.5km的路径位于疏勒河干流右岸,大致平行疏勒河走线,该段疏勒河主河道弯曲,宽约33m,深1m~2m。
两岸滩地较宽,红柳、芦苇生长茂盛。
线路与疏勒河之间有高约3m的台地,疏勒河洪水仅位于台地以内,线路不受该段疏勒河百年一遇洪水影响。
2)黄花营村东北约1.5km处跨越北石河,跨越断面左右岸为台地,地势略高。
跨越北石河段左岸塔位可选择在左岸的台地上,周围有较高的芦苇,自然地面高程1359.2m。
现场判断该处不受洪水影响。
跨越北石河段右岸塔位可选择右岸的台地上,自然地面高程1360.3m。
塔基均高于100年一遇洪水位,可一档跨越,北石河百年一遇洪水对两岸塔位无影响。
3)本段线路位于昌马水库下游,距昌马水库直线距离约65km,未占用水库泄洪通道,水库大坝设计标准不低于线路设计标准,不考虑昌马水库溃坝洪水影响。
4)本段线路位于双塔堡水库上游约32km处,不受双塔堡水库回水影响。
5)线路于青山水库南侧约400m处经过,处于水库上游,不在青山水库回水区内。
塔位处的地势高于水库大坝,不受水库回水影响。
6)现场踏勘及实地调查表明,线路所经的戈壁滩(冲洪积平原)沿线分布有较多的半固结灌木砂丘,一般高度在2.0~4.0m,最高可达8.0~10m,主要为淡黄色粉细砂、细沙、局部夹有粉土。
个别砂丘间地表地势较低,有明显的冲刷痕迹。
线路路径区冲沟较为发育,对塔基有冲刷和淹没的影响。
需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如加深基础埋深、修砌护堤或设置排水沟得以解决。
具体冲刷待塔位最终确定后再做进一步分析。
7主要环保、水保措施
7.1水保措施
(1)排水沟
塔位施工后,塔基范围内植被将大量减少,
且地表多存在一定量的松散土石,当塔位附近
易出现强降雨且塔位上方存在较大汇水面积时,
需在塔基上方塔腿外侧依据地形地貌设置排水
沟,避免汇水冲刷塔基地表土石产生水土流失
现象。
排水沟采用浆砌块石砌筑,排水沟排水口
设置位置不得出现明显的局部冲刷现象。
(2)挡水墙
本工程山前冲积平原区,融雪季节及夏季雨
季有大量积水从山上冲下,位于冲沟内或有较
大汇水面的塔位需在塔基前方塔腿外侧3m~5m
处设置挡水墙,避免水流冲刷塔基地表土石产
生水土流失现象。
挡水墙采用混凝土与碎石土施
工而成(也可以采取预制混凝土盖板或浆砌块石)
(3)土地整治
1)塔基区(含弃渣处置区)
塔基区土地整治包括临时堆土、弃渣表面的土地整治。
基坑开挖时应将表层的熟土和下部的生土分开堆放;土地整治时,应将熟土覆盖在表层,根据原土地类型,尽量恢复其原来的土地功能(农田)或恢复植被(宜草、宜林的非农田,撒播草籽,施工单位在植被恢复时应调研塔位所在地区适用的植被和草籽类型,因地制宜地选用该地区适用的草籽类型进行植被恢复,且草籽播撒应尽量选择雨水较充沛的时间)。
2)施工临时占地区
材料站、施工营地、牵张场、施工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对植被破坏的区域(湿地除外)进行土地整治,尽可能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农田)或恢复植被(宜草、宜林的非农田,撒播草籽,施工单位在植被恢复时应调研塔位所在地区适用的植被和草籽类型,因地制宜地选用该地区适用的草籽类型进行植被恢复,且草籽播撒应尽量选择雨水较充沛的时间)。
3)房屋工厂拆迁
房屋工厂拆迁后,基础及表层混凝土结构应破除处理,平丘和山地破除深度
按0.3m,岩石地基不破除。
土地应回填整理,破除深度及回填土需满足耕作(农田,采用熟土回填)或植被恢复(非农田的宜林、宜草地段,采用熟土回填,撒播草籽,施工单位应调研塔位所在地区适用的植被和草籽类型,因地制宜地选用该地区适用的草籽类型进行植被恢复,且草籽播撒应尽量选择雨水较充沛的时间。
)的要求。
建筑垃圾应清理并根据当地要求进行集中堆放处理,须堆放整齐,必要时进行围挡,以保护环境,避免水土流失。
土地整治时主要采取人工局部整治,不得使用推土机等大型机具,避免扬尘和噪声污染。
(4)植被恢复
撒播草籽是植被恢复的重要方式,对于施工过程中植被遭破坏的非农田场地(如塔基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牵张场、弃土堆放点等)在施工完成后均应根据塔位原始植被状态因地制宜地采取撒播草籽或灌草结合的方式对植被进行恢复,施工单位在植被恢复时应调研塔位所在地区适用的植被和草籽类型,因地制宜地选用该地区适用的草籽类型进行植被恢复,且草籽播撒应尽量选择雨水较充沛的时间。
以达到环境保护、避免水土流失的目的。
撒播草籽可采取条播或撒播方式。
撒播时尽可能将种子均匀地撒在地表松土表面并覆土。
播种时间及播种深度视植物种子类型而定,播种深度适宜。
为保证实际效果,应对拟采用的所有草种进行全面的活力检测,并根据种子发芽率决定种子的取舍和播种量。
可采用单播(同一地块播种一种植物)或混播(同一地块播种两种以上植物)。
(5)弃土处理
弃土处理是否恰当关系到塔位的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基础配置图中逐基明确弃土的处理措施。
对农田中的弃土永久堆放场地,应将表层0.3m厚的熟土剥离,单独堆放;对非农田且宜草的弃土永久堆放场地,应将表层0.1m厚的熟层土剥离,单独堆放;基坑开挖时应将表层的熟土和下部的生土分开堆放。
弃土处理时,应将熟土覆盖在表层。
弃土处理可按以下原则进行(设置堡坎的塔位需在基础配置表中明确堡坎的尺寸和位置):
1)平地段
对于农田中塔位(P1型),弃土就地消纳,但堆土高度不宜超过500mm,且不能影响耕作。
对于非农田中塔位(P2型),弃土可全部就地消纳,必要时可砌筑堡坎,施工
结束后要求播撒草籽恢复原始植被。
2)丘陵、山地段
a.岩石类地质条件:
1)对于场地开阔、坡度在15°以内的塔位,可将弃土在塔基范围内平摊堆放,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始植被或采取表面固化措施。
①地形坡度小于10°时(QY1型),现场测算弃土工程量(出图阶段再计算实际弃土工程量),计算出基础的外露高度,在确保基础顶面出露至少0.2m且场地不积水的情况下,将弃土在塔基范围内堆放成龟背型(堆放土石边缘按1∶1.5放坡)。
②地形坡度在10°~15°时(QY2型),同样需现场测算弃土工程量,计算出基础的外露高度,在塔位下边坡设置弃土堡坎,将弃土堆放在塔基范围内,确保基础顶面出露至少0.2m且场地不得积水,如下图所示。
此类塔位施工中,必须先修筑弃土堡坎(堡坎必须满足在基岩内的嵌固深度且自身稳定),之后方可进行基面平整、基坑开挖等土石方工程施工。
2)对于地形坡度在15°~25°的塔位(QY3型),应会同岩土专业对塔位附近的地形进行仔细勘察,尽量在塔位附近选择恰当的位置设置弃土堡坎(堡坎必须满足在基岩内的嵌固深度且自身稳定),将弃土堆放到堡坎内,如下图所示。
如果塔位附近找不到合适位置,则需将弃土外运至较远处适当位置。
①施工中必须先修筑弃土堡坎,弃土堡坎完成后方可进行塔基平整、基面开方、基坑开挖等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将弃土随挖随运到弃土堡坎内堆放。
②弃土堡坎应设置在塔位下方或侧方,不得设置在塔位上方。
③设置弃土堡坎的位置地形坡度不宜超过25°,基岩浅且完整性好的情况下地形坡度不宜超过30°。
④弃土堡坎外露高度一般不超过2m,基岩浅且完整性好的位置在保证堡坎与地基的嵌固深度及其稳定性的情况下,可外露到3m。
3)地形坡度大于25°的塔位,不宜在塔位周围30m范围内堆放弃土。
①应会同地质专业在塔位下方或侧面30m~100m范围内选择地形坡度25°以下、合适的位置设置弃土堡坎堆放弃土,相关要求同2)。
②若塔位下方或侧面100m范围内无合适修筑堡坎堆放弃土的位置,应将弃土及时外运至更远处适合堆放的位置。
b.粘性土、黄土类地质条件:
(1)对于场地开阔、坡度在20°以内的塔位(QT1型),可将弃土在塔基范围内平摊堆放,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始植被。
(2)对于地形坡度在20°~30°的塔位(QT2型),尽量在塔位附近选择恰当的位
置设置弃土堡坎(堡坎必须满足在原状土内的嵌固深度且自身稳定),将弃土堆放到堡坎内,并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始植被。
(3)对于地形坡度超过30°的塔位,应将弃土及时外运至远离塔位的适合位置处堆放。
7.2环保措施
(1)噪声防治
施工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电锯及交通运输噪声,各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等,施工单位应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如推土机、挖土机等。
在采取以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将被减至最小程度。
本工程建设期的噪声影响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2)污水排放防治
在线路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可能会污染输电线路所跨越的河流和输电线路附近水源保护区的水体环境,施工单位按要求在线路跨越河流施工时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道路要尽量利用已有人抬道路。
②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
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或静音爆破的方式,减少施工噪声。
架线时采用飞艇或其它较先进的方式进行。
③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
④基础钻孔或挖孔的渣不能随意堆弃,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⑤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
⑥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
⑦河流两岸的塔基尽量利用地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塔基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线路尽量采用一档跨越,不在河流内岸和河道中立塔,不会对跨越河流构成影响。
⑧输电线路属线性工程,单塔开挖工程量小,作业点分散,施工时间较短,单塔施工周期一般在两个月内,影响区域较小;输电线路的施工具有局地占地面积小、跨距长、点分散等特点,每个施工点上的施工人员很少,其生活污水排入当地农户的生活污水系统处置,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在采取相关水环境保护措施后,不会对线路所跨越的河流和附近的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3)固体废弃物防治
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施工垃圾,以及工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
2)为避免施工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3)本工程拆迁主要涉及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拆迁范围内居民房屋的拆迁,沿线拆迁的建筑垃圾量作为弃渣处理,全部综合利用,废弃的砖块、预制板回收利用,废渣用于当地村民修路。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拆迁场地进行清理或碾压整平,结合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及时恢复植被。
(4)扬尘防治
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自土石方的开挖、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等。
为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
2)施工弃土弃渣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
3)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5)生态影响防治
施工期生态保护重点是生态保护教育、施工生态管理、塔基施工场地周边的生态防护、受保护植物的生态围挡及施工后期的生态恢复。
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
①生态保护意识教育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在生态敏感区施工时,尤其需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
②规范施工方式
塔基施工过程中,应合理组织,选择科学的施工方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保护区外边界附近的施工,牵张场地安排在区外进行;根据实地情况,采取斜拉牵张等占地面积小,对植被干扰较小的牵张方式;严格按设计的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随意活动和行驶,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固定机械与车辆行驶路线;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塔基周围生态的破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合理处置施工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
采取表土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中,要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线路经过林地、果园时,设计采用较小塔型、采取高塔跨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并选择影响最小区域通过,按照树木自然生长高度设置导线对地高度,减少建塔数量,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减少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
③受保护植被的保护
开挖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周围植被,尤其是要注意避免对荒漠化植被和土层较薄的石质植被的破坏,保护植被赖以生存的环境;对于施工现场的重点保护植物,应采取避让措施,避免对受保护植物的破坏;同时,施工区应设置醒目的保护标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并在树体四周设置简易保护围栏,围栏与树干的距离应不小于3m,与受保护灌丛及草丛植被的距离不小于1m;塔基与线路要距离古树名木300m以上,实在无法避让要进行移栽;对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幼苗、幼树及具备条件的成树实施移植,并要保证成活率;重点保护植物周边严禁设置堆料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远离保护类植物。
④施工占地植被保护与恢复
线路施工中,避让林木密集区与成片关键物种分布区,严格控制沿线林木的砍伐数量,对于无法避让地段,可采取加高塔身、缩小输电走廊宽度等措施,以减少运营期“控高”措施导致的生物量损失;征地范围之外及不影响施工的林木与植被应严禁破坏。
对施工中破坏的林地和草地要进行人工补种和抚育,开展就地或异地生态补偿,面积不得小于被占用和破坏的林草地面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昌吉 线路 工程 环保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