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
- 文档编号:26951431
- 上传时间:2023-06-24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04KB
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
《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doc.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doc
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华教体通〔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现将《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4月12日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坚持计划、班额控制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计划外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4.坚持自主和双向选择原则。
入学对象均可按规定自主填报就读志愿;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按就读志愿依照招生办法自主招收新生。
5.坚持统一管理、分类指导原则。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按教体局招生政策执行。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基教股、职成股依照招生方案组织实施。
6.坚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的规定,不为县外学校在我县区域内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等手续,从严规范招生行为。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长办公会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以文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生办法
(一)乡镇学校招生办法1.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办班计划经教体局批准后,由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组织实施。
2.严格控制班额。
各乡镇学校必须按标准班额办学(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
3.依法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应根据教体局核准的招生办班计划,按规定时间完成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合理制定招生方案,统筹规划本辖区学校的招生区域,引导学生合理就近分流,确保生源均衡配置。
4.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
因父母工作变动或家庭迁移需转校就读的,必须按学籍管理要求,经双方学校同意后依程序办理。
(二)城区学校招生办法城区学校招生采取“审定计划、控制班额、限定年龄、划分区域、预先申请、调查审核、录取公示”的办法进行。
1.审定计划。
教体局根据省市招生政策,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下达招生计划。
2.控制班额。
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标准班额办学(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
3.限定年龄。
小学招生对象为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入学儿童。
4.划分区域。
根据城区学校地域分布情况、学校学位情况和招生计划,由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城区招生区域(招生区域分布图见附件7、8)。
5.预先申请。
城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在籍小学毕业生的监护人均可按规定向志愿学校提出网上入学申请。
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公示牌,公示本校招生区域、学位情况、申请时间、联系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
(1)小学新生入学申请。
①申请对象:
城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监护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须上传有效证明。
②申请时间:
4月25日-7月15日。
③申请办法:
有城区户籍或房产的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华容县阳光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向户籍或房产所在区域的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不得跨区域申请。
登记时,须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上传含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出生证明、身份证、与监护人姓名一致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近期免冠照。
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并以房产登记入学的,必须上传由县房产局出具的适龄入学儿童父母的房屋查询证明(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的不能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租住在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在城区入学的,按以下办法申请:
租住在马鞍山实验学校招生区域的,向长工实验学校小学部提出入学申请;租住在其他学校招生区域的,就近向区域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跨区申请无效。
登记时,除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居住证(登记时间在1月31日之前)、务工证明和所在社区出具的租住证明(租赁契约时间在8月31日之前)。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的,可于8月级在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监护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须上传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②申请时间:
4月25日-7月15日。
③申请办法:
城区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华容县阳光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向招生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
申请时须上传含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身份证和与户籍姓名一致的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并以房产登记入学的,必须上传由县房产局出具的在籍学生父母的房屋查询证明(在籍学生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的不能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租住在城区的六年级在籍学生的监护人登记时,除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居住证(登记时间在1月31日之前)、务工证明和所在社区出具的租住证明(租住契约时间在8月31日之前)。
实验小学寄宿部六年级在籍学生,其监护人在城区无户籍无房未租住的,申请在城区初中入学时,向护城中学提出申请。
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在籍学生(含进城务工及返乡人员的子女)申请在城区初中入学的,向护城中学提出入学申请。
登记时,除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外,还应上传居住证、务工证明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6.调查审核。
户籍、房产、年龄等信息由派驻纪检组、公安、国土、房产等部门参与审核认定。
①网上初审:
招生学校对监护人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面试复核:
初审合格后,监护人持上传的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招生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复核。
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复印件与网上申请不符的,取消录取资格。
③审核分类:
招生学校对面试合格对象采取核实登记资料、入户调查的办法,对申请信息审核分类。
入学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对象按以下办法予以分类:
A类:
户籍和房产证地址均在招生区域内;B类:
户籍地址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C类:
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地址在招生区域内;F类:
在城区无户籍和房产,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
7.录取公示:
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登记信息分类结果,依次按A类、B类、C类、F类顺序分批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
分校录取时,如某类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在该类别按就近原则排位录取。
未予正式录取的申请对象,根据自愿的原则合理分流,城区其他学校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收。
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开招生结果,教体局根据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通知书。
(三)高中阶段招生办法1.招生程序
(1)考生报考:
考生一律到学籍所在地报考,非本县在籍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返乡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者,集中安排在进修附中报考,且不得报考县一中。
(2)志愿填报:
考生登陆“(华容县阳光招生录取管理平台)”自主填报,考生志愿分职业中专对口升学高考班志愿和普职兼报志愿两大类。
填报了职业中专对口升学高考班志愿的考生,不再填报普高志愿。
普高志愿分为专业志愿和文化志愿,均分设择优志愿、正取志愿、调剂志愿。
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报考县一中篮球特招和怀乡中学田径特招的考生,初中阶段必须参加过一次县级以上(含县级)运动会。
(3)招生录取。
普职招生录取依据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考查成绩及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以教体局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招生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其它考试。
普职招生录取同步进行,录取顺序是先省级示范高中和职业中专对口升学高考班,再一般高中和职业中专技能班。
返乡就读学生单独招生,经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核后,安排到县二中、县三中、县五中、职业中专就读。
(4)报到注册。
教体局根据招生方案审定招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不再保留学位。
招生学校凭录取通知书组织学生入学,办理学籍注册,未经批准的违规招生或超计划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招生计划及录取标准
(1)招生计划。
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为38初中毕业学业考试12科成绩为依据,总分11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人数,按比例将442人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校(具体见附件2)。
在全县1职校招生工作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4)执行。
四、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招生工作职责。
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班子,认真制定招生方案,明确岗位职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级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2.统一宣传,全力维护招生秩序。
各招生学校要根据上级政策和本方案广泛宣传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及时将教体局统一印制的《考试招生工作早知道》发放给考生和家长,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
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基教股:
4227659,职成股:
4228764,阳光服务中心:
4212458)接受社会监督。
3.严谨操作,确保招生顺利进行。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招生录取标准,严格控制大班额,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实验班、教师子女班等。
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学籍注册工作符合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职业中专已录取的学生和本市外县学生,可少量招录外市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纳入招生计划,但须经教体局审核批准。
各学校要在公用经费中列出职校招生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职校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4.严肃纪律,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教体系统干部教师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严禁借招生之机收受红包礼金和接受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请吃请喝,严禁中介招生和买卖生源行为。
教体局将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违规招录的学生不予注册。
附件:
1.华容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2.华容县县一中择优录取分配计划3.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4.华容县职校招生工作考核办法5.县一中篮球特长生招生方案6.怀乡中学田径特长生招生方案7.华容县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8.华容县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分布图-14-附件1:
华容县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学校办班计划招生计划备注合计文化录取专业录取小计音乐体育美术县一中189********5155县二中9440440﹙含专业生﹚县三中7360360﹙含专业生﹚县五中7360360﹙含专业生﹚怀乡中学12560425135503550小计5326全县初中毕业生为4246人,根据普通高中招生实际,初定招生计划26县一中择优录取分配计划单位学生数分配计划三封寺22423治河渡10010北景港16217新河194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日期工作内容4月4.17召开全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会议。
4.10-4.25初中毕业生中考报考、审核、汇总,下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早知道》。
4.21-4.28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小专业测试。
5月5.4-5.中考成绩发布,申请查分。
7月7.1-7.3发布中考查分情况结果,组织网上志愿填报。
7.4学生志愿签字确认。
7.5-6各学校组织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7.5-9新生招生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录取名单。
7.10下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于上午12:
00前到原班主任处领取录取通知书。
7.11-12新生报到、注册。
截止12日下午6:
00前未报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月7.13-职校招生工作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抓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逐步实现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乡镇中学及有毕业年级的联办初中,县直初中学校。
二、考核内容和权值1.就读率(城区学校按农村学校90%计算任务)50分。
2.对口升学高考班志愿填报率10分,正式录取率终绩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对招生工作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5:
县一中篮球特长生招生方案根据《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篮球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
刘金辉副组长:
王立明刘志宏成员:
刘武雄陈姜红谈图新严峻蒋宏科刘华洪竺传福汪美卓2.监督小组组长:
王立明成员:
王宇峰郭红温以文林金华蔡湘军蒋宏科3.工作小组组长:
刘志宏副组长:
刘华洪成员:
县一中体育组教师二、招生计划:
篮球特长生5人三、工作安排1.面试时间:
5月13日2.地点:
县一中体艺馆3.测试项目:
①身体素质:
身高、体重;②基本技能:
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第一轮对抗赛(10分钟)、第二轮对抗赛(10分钟)四、工作程序1.5月13日上午8:
30各单位领队组织考生携带本人学籍卡到县一中体艺馆集合。
2.统一测量考生身高、体重。
3.第一轮测试:
项目为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第一轮对抗比赛。
评委对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第一轮对抗赛实行排序计分制。
4.第二轮测试:
助跑摸高、行进间往返运球以及第一轮对抗场比赛结束后,结合考生身高、体重及我校球队实际需求情况,采取全体评委综合评议的方式,现场筛选10名考生入围,进行第二轮对抗赛,其他未入选考生自动淘汰。
5.对进入第二轮对抗赛的10名考生,依据评委分类排序成绩相加之和排序。
6.录取办法:
根据中考文化成绩(12科成绩必须在全县普高录取线以上),按面试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工作要求1.学校在面试当天由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共同确定5名本校或外校体育教师担任评委,评委对考生三项测试独立计分,每项测试结束后,评委立即将计分情况上交纪委、监察室工作人员;2.本次篮球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派驻纪检组以及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华容一中4月12日附件6:
怀乡中学田径特长生招生方案根据《华容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田径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组长:
孙永友组员:
校委会成员二、工作小组组长:
吴锡平组员:
胡辉刘洋罗盛明唐忠明魏伟严斌鲁君锦黄建华刘伯良陈辉刘谋李红兵三、监督小组王宇峰郭红温以文林金华蔡湘军四、招生范围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五、招生类别及人数1.类别:
田径2.招生人数:
8人六、招生办法1.在初中三年期间参加市、县田径比赛获奖,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田径特长生招生考试,每位考生限报一个项目。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组织统一测试。
测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
1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跨栏(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跳高、跳远。
每人测试一个项目。
4.项目设置与及格标准项目及格标准成绩(男)及格标准成绩(女)100米11.62秒13.80秒400米55.71秒1分08秒800米2分14.4月12日-2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华容县 中小学 阳光 招生 工作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