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石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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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石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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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石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表
常德市石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信息表
序号
饮用
水源地名称
水源
类型
水资源量
水质
供水规模
(m3/d)
供水人口(人)
取水口坐标
划定范围及面积
保护区内现有污染源、
风险源分布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内容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001
石门县蒙泉镇
蒙泉水库
水库
(在用)
5110万m3,
69.6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2400
20000
1、
E:
111°22′37.28″;
N:
29°25′00.21″
2、
E:
111°21′20.57″;
N:
29°25′54.79″
一级保护区边界分别位于石门县蒙泉镇夏家巷社区、石门县蒙泉镇将军山村境内。
水域面积0.17km2,陆域面积0.19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36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蒙泉镇两河口村(南侧)、夏家巷社区(东侧)、将军山村(西侧、北侧)境内。
水域面积3.10km2,陆域面积66.14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69.24km2。
居民2户,无耕地,无公路。
居民128户,耕地1200亩,畜禽养殖污染15户,生猪养殖存栏39头,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2.0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保护区内居民的环保意识,一级保护区内搬迁户数2户。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28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93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3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128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15户养殖户需进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工程。
5、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6、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02
石门县蒙泉镇
首桥水库
水库
(在用)
1180万m3,
9.06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1020
9551
E:
111°26′29.15″;
N:
29°22′32.45″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蒙泉镇保宁桥村(北侧)及临澧县文家乡青龙村(南侧)境内。
水域面积0.063km2,陆域面积0.086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49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蒙泉镇保宁桥村(东侧)、天子岗村(西侧、南侧)、上七里村(西侧、北侧)、花薮坪村(南侧)及临澧县文家乡青龙村(东侧)境内。
水域面积0.63km2,陆域面积8.301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8.931km2。
无居民,无耕地,无公路。
保护区存在跨界问题,监管难度较大。
居民320户,耕地1200亩,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6.0km,保护区存在跨界问题,监管难度较大。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320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210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10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320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03
石门县蒙泉镇
寺垭水库
水库
(在用)
1405万m3,
11.24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2000
20000
E:
111°23′22.15″;
N:
29°21′41.81″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蒙泉镇中午通村境内。
水域面积0.14km2,陆域面积0.03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7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蒙泉镇中午通村(东侧、南侧)、天子岗村(西侧、北侧)、花薮坪村(北侧)、上午通村(西侧、南侧)境内。
水域面积0.74km2,陆域面积10.33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1.07km2。
居民4户,无耕地,无公路。
居民396户,耕地3200亩,畜禽养殖污染28户,生猪养殖存栏96头、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6.0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保护区内居民的环保意识,一级保护区内搬迁户数2户。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396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351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4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396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28户养殖户需进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控制工程。
5、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6、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04
石门县夹山镇东泉水库
水库(现用)
正常库容为1156万m3,集雨区面积17.53km2
1、一级水域保护区水质监测指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二级水域保护区水质监测指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3600
30000
1、
E:
111°19′32.7″;
N:
29°31′14.49″
2、
E:
111°19′14.34″;
N:
29°30′58.42″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夹山镇的东泉村境内,水域面积0.0138km2,陆域面积0.34km2。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26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夹山镇的东泉村(东侧、南侧和北侧)、慈利县苗市镇龙阳村(西侧河南侧)、慈利县苗市镇塘树村(北侧)。
水域面积0.5m2,陆域面积16.5m2。
无
居民1250户,耕地1500亩。
集雨区内有公路通过,石青公路3km,乡林路6km。
取水口上游2km有张家界市慈胜石英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采矿企业(矽砂矿)。
涉及到跨界划定,需联合慈利县一并监管,监管难度较大。
1、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当地居民环保意识。
2、农业种植污染治理优先考虑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实行生态补偿政策。
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公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000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320户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930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
3、1250户采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6、对张家界市慈胜石英材料有限公司予以排污口关闭,企业搬迁处理。
005
石门县蒙泉镇
丰禾水库
水库
(在用)
13.53万m3,
0.32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中营养。
240
2000
E:
111°26′00.42″;
N:
29°19′29.14″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蒙泉镇潘家铺村境内。
水域面积0.02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006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026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蒙泉镇潘家铺村境内。
陆域面积0.294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294km2。
无
居民15户,耕地60亩,无公路。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5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15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06
石门县蒙泉镇
黄旗裕水库
水库
(在用)
108万m3,
2.4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420
3500
E:
111°29′26.29″;
N:
29°20′00.45″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蒙泉镇邵福寺村境内。
水域面积0.019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09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09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均位于石门县蒙泉镇邵福寺村境内。
陆域面积2.301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2.301km2。
无
居民12户,耕地30亩,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2.0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2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2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12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07
石门县蒙泉镇
太浮水库
水库
(备用)
151万m3,
4.3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960
8000
E:
111°29′21.22″;
N:
29°18′59.99″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蒙泉镇望仙树村境内。
水域面积0.063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032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095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蒙泉镇望仙树村(北侧、南侧、西侧)、临澧县太浮镇六合村(东北侧)境内。
陆域面积4.205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4.205km2。
无
居民22户,耕地50亩,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2.5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22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22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22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08
石门县夹山镇
何岗水库
水库
(规划使用)
141万m3,
3.25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约390
3200
E:
111°27′06.12″;
N:
29°32′37.92″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夹山镇邵福寺村境内,水域面积0.047km2(全水域)。
陆域面积0.043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09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夹山镇邵福寺村(西侧、南侧)、夹山管理处夹山寺村(东侧、西侧、北侧)、临澧县杉板乡白洋村(东侧)境内。
陆域面积3.17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3.17km2。
无
居民30户,耕地100亩,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2.5km,保护区存在跨界问题,监管难度较大。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30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30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30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09
石门县夹山镇
团结水库
水库
(在用)
106万m3,
3.6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约290
2400
E:
111°19′04.38″;
N:
29°27′07.30″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夹山镇青玄社区(东侧)、慈利县广福桥镇亮狮村(东侧、西侧、南侧)、慈利县广福桥镇井岗村(北侧)境内。
水域面积0.037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13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67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慈利县广福桥镇亮狮村(东侧、西侧、南侧)、慈利县广福桥镇井岗村(东侧、西侧北侧)境内。
陆域面积3.433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3.433km2。
无
居民81户,耕地2700亩,2个石材厂(慈利县),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6.0km。
保护区存在跨界问题,监管难度较大。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81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81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81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6.关闭排污口,拆除石材厂。
010
石门县夹山镇
杨坪水库
水库
(备用)
183万m3,
1.65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360
3000
E:
111°19′04.38″;
N:
29°27′07.30″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夹山镇杨坪社区(东侧、西侧、南侧)、邵福寺村(东侧、西侧、北侧)境内。
水域面积0.076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24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316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夹山镇杨坪社区(东侧、西侧、南侧)、邵福寺村(东侧、西侧、北侧)境内。
陆域面积1.344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344km2。
无
居民13户,耕地1500亩,集雨区内无公路,有村道通过,村道长度1.5km。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3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3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13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11
石门县所街乡
迎新水库
水库
(在用)
198万m3,
2.57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360
3000
E:
110°54′36.84″;
N:
29°52′41.23″
一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所街乡迎驾垭村(北侧)、磨香坪村(南侧)境内。
水域面积0.063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032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095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所街乡迎驾垭村(东侧、南侧、北侧)、磨香坪村(西侧)境内。
陆域面积4.205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4.205km2。
无
居民5户,耕地40亩。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5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5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5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12
石门县所街乡
中宪水库
水库
(在用)
103万m3,
3.71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360
3000
E:
110°49′46.41″;
N:
29°51′29.08″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所街乡麻纳峪村境内。
水域面积0.034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078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12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所街乡麻纳峪村(东侧、南侧、北侧)、焦山村(西侧)境内。
陆域面积3.588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3.588km2。
无
居民22户,耕地50亩。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3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3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13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13
石门县雁池乡
老峪水库
水库
(规划使用)
109万m3,
4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约320
2600
E:
110°58′44.82″;
N:
29°53′49.10″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雁池乡杨柳园村境内。
水域面积0.05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1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15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位于石门县雁池乡杨柳园村(东侧、西侧、南侧)、长湾村(西侧)、石门县太平乡石水田村(东侧、西侧、北侧)境内。
陆域面积3.85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3.85km2。
无
居民1户,无耕地,无公路。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的1户住户建议搬迁,采取逐步搬迁方式。
2、1户采用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3、1户采用“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固体废弃物整治工程。
4、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5、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14
石门县东山峰管理区大长湖水库
水库
(在用)
130万m3,
3.5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240
2000
E:
110°40′12.83″;
N:
29°55′14.41″
一级保护区边界均位于石门县东山峰管理区北山一片境内。
水域面积0.03km2(全水域),陆域面积0.06km2,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0.09km2。
二级保护区边界位于石门县东山峰管理区北山一片境内。
陆域面积3.41km2,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3.41km2。
无
耕地300亩,无居民,无公路。
1、在保护区边界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等,每户分发环保宣传手册进行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2、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牧等污染水体的活动。
3、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或严格限制道路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4、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1、二级保护区禁止集约化农作物种植,占用耕地的部分建议发展有机农业、提倡生态种植。
2、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服务站、加油站,严格限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
015
石门县三圣乡黄沙溪水库
水库(现用)
正常库容为344万m3,集雨区面积12.7km2
1、保护区水质现状监测指标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要求。
2、富营养化程度:
贫营养
6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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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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