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通三防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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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通三防部分
第一章
第一节
矿井瓦斯等级、所采煤层煤尘爆炸指数、煤层自燃倾向性
据6号煤层钻孔瓦斯测试成果知,甲烷(CH4)含量为0.00~0.03ml/g·燃。
自然瓦斯成分中甲烷(CH4)在0.00~7.49%,二氧化碳(CO2)0.53~7.69%,氮气(N2)91.24~98.83%,瓦斯分带属二氧化碳—氮气带。
井田内煤层煤尘爆炸指数在30~50%之间,属易爆炸煤层。
各可采煤层煤的变质程度低,挥发分高,丝炭含量高,吸氧性强,且含有黄铁矿结核或薄膜,煤层易发生自燃。
第四节
通风系统
唐家会矿主通风机选用FBCDZ-10-№36型防爆对旋轴流风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
配YB系列10极电机,功率2×710kW,电压10kV,由地面变电所双回路供电。
三井贯通后,主风机已开启,角度0°,总回风6400m3/min,通过无极变速,负压327Pa。
通风系统为主斜井、副井进风,回风井回风,形成了两进一回的永久通风系统。
(一)首采面贯通前的通风系统
61101首采面贯通前,井下共设14个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供风,在副井南车场、主斜井下段及辅运大巷设置局扇群,向各掘进头供风,保证各掘进头风量满足要求。
具体为:
(1)回风立井下口北马头门施工仍利用风井地面FBDNo/2×30Kw局扇2台(1用1备),1路Φ800mm胶质风筒向迎头供风;
通风系统
(2)61101工作面运输顺槽:
副井新鲜风→6煤辅运大巷→局扇→风筒→迎头→61101工作面运输顺槽→6煤辅运大巷→大巷间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3)61101工作面回风顺槽:
副井新鲜风→6煤辅运大巷→局扇→风筒→迎头→61101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大巷间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4)220转载巷:
主斜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220转载巷→80转载巷→副井南车场→61101工作面回风总通道→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5)61101工作面辅助回撤通道:
主斜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1101工作面辅助回撤通道→61101工作面回风顺槽→副井南车场→61101工作面回风总通道→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6)61101工作面主回撤通道:
主斜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1101工作面主回撤通道→61101工作面回风顺槽→副井南车场→61101工作面回风总通道→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7)61201工作面回风顺槽:
副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1201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8)61201工作面回风顺槽辅运联巷:
副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1201工作面回风顺槽辅运联巷→61201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9)61201工作面运输顺槽辅运联巷:
主斜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1201工作面运输顺槽辅运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10)6煤回风大巷运输联巷:
主斜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煤回风大巷运输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11)6煤辅运大巷:
副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煤辅运大巷→大巷间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风道→地面
(12)6煤运输大巷(北段):
副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煤回风与运输大巷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风道→地面
(13)6煤运输大巷(南段):
副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煤回风与运输大巷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风道→地面
(14)盘区变电所:
副井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盘区变电所→6煤辅运大巷→大巷间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风道→地面
(二)首采面贯通后的通风系统
61101首采面贯通后,井下共设5个掘进工作面,1个综采放顶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供风,综放工作面利用全负压供风。
具体为:
(1)61201回风顺槽(局扇设置在主斜井井底清理斜巷):
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1201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2)61201运输顺槽(局扇设置在61201运输顺槽辅运联巷):
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1201运输顺槽→61201运输顺槽回风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3)6煤辅运大巷(局扇设置在6煤辅运大巷):
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煤辅运大巷→回风与辅运大巷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4)6煤运输大巷(局扇设置在6煤辅运大巷):
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煤运输大巷→回风与运输大巷1#联巷→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5)6煤回风大巷(局扇设置在6煤辅运大巷):
新鲜风→局扇→风筒→迎头→6煤回风大巷→6煤回风斜巷→回风立井→回风道→地面
监控系统: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采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研发的KJ90NB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井下及地面利用光纤环网通讯,形成永久监测监控系统。
(一)分站
1、在61101工作面贯通前,从主斜井铺设一路16芯光缆,在主斜井下口安设3套KJ90-F16型监控分站,KJJ103矿用交换机一套;利用光缆与回风立井内一路8芯光缆相联,形成一个井下环网通讯,保证监控通讯系统稳定可靠。
2、利用主斜井下口3套KJ90-F16型监控分站,通过监控通讯电缆与各掘进工作面传感器相连,对各掘进工作面的瓦斯及一氧化碳传感器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控。
3、在副井井筒内敷设一路16芯监控光缆,并与主斜井光缆相联,形成一个井下环网通讯,保证监控通讯系统稳定可靠。
在副井下口变电所进风侧安设安设1套KJJ103矿用交换机及1台监控分站KJ90-F16分站,保证对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温度、局扇、主要风门等实时监测监控。
风井封闭后风井光缆不拆除,留作应急故障处理备用。
4、随井下各工程开展,逐步完善永久监测监控系统。
(二)传感器
1、61101首采面贯通前
每个掘进工作面均在迎头安装KJ9701A型低浓瓦斯传感器和GTH500(B)型一氧化碳传感器各一台,在回风测安装KJ9701A型低浓瓦斯传感器和GTH500(B)型一氧化碳传感器各一台,KDG3K型馈电断电器至少一台和GT-L(A)型局扇开停传感器四台,确保传感器监测灵敏可靠,并实现瓦斯电闭锁功能。
2、61101首采面贯通后
由于工作面转载巷及6煤辅运大巷施工,回风必须经过61101首采面,需在工作面转载巷拨门口向内增设KJ9701A型低浓瓦斯传感器和GTH500(B)型一氧化碳传感器各一台,用于监测通向首采面风流。
在工作面按规定安设KJ9701A型低浓瓦斯传感器T0、T1、T2,如工作面长度超过1000m,可以适当在500m处安设KJ9701A型低浓瓦斯传感器T2’。
第三章
第二节瓦斯灾害的预防与处理
一、瓦斯事故的预防
(一)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完善通风设施,消除不合理的通风方式,矿井必须采取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必须有独立、稳定、可靠、完善的通风系统。
矿井风量分配合理,有效风量利用率在87%以上,严禁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等。
2、采掘生产布局要充分考虑通风因素,为通风管理创造条件。
要求两翼采掘工作面均衡布置,巷道设计应考虑通风设施的位置。
3、矿井主要风道由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综合队负责定期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风道风速超限或失修时,要进行巷道维修,扩大断面,保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2/3。
4、实行计划供风,以风定产,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采、掘工作面、备用工作面、收作面和硐室风量要符合矿业集团公司的风量计算细则的要求,所有采掘工作面风量配备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通风综合队每月做出《矿井月度配风计划表》,报队、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5、通风系统必须稳定、可靠、合理,风道断面满足通风要求。
每旬对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一次;综放工作面向外20m范围内的上下风巷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3/4。
6、采、掘工作面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必须有通风专项内容,包括通风系统、风量计算、局扇、风筒选择及管理、瓦斯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放炮管理、防火管理、综合防尘和避灾路线等专题内容。
7、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有开工报告,并送达通风、机电、安监、调度等部门,通风综合队调整好各类“一通三防”设施,施工单位和机电部门要配合好通风综合队安装监控断电装置,确保断电准确,否则不得开工。
8、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减少风筒漏风。
风筒吊挂必须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需设正规风筒弯头(具有伸缩性的骨架风筒)或缓慢拐弯,异径风筒接头需要使用过渡节,且需要对整路风筒进行编号。
严禁任何人随意损坏风筒。
风筒距迎头的距离为:
煤巷≯5m,半煤岩巷≯8m,岩巷≯10m。
9、矿井主要扇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备用扇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min内开启,主要扇风机及其反风设施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检修。
矿井反风装置必须每季度检查一次,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反风演习,在反风演习时保证在10min内改变主要进、回风道和采煤工作面的风流方向,反风时的供风量必须不少于正常风量的40%,特殊情况不能实现反风演习时,必须报西部公司审批。
10、矿井主扇装置要加强管理和维修,外部漏风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主要通风机1#与2#之间要求每月切换一次,且保证两台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一致,并要求对主要通风机的电流、电压、负压等参数,每小时记录一次。
11、矿井主扇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报公司审批。
12、局扇、起动装置及电缆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距巷道底板高度大于0.3m。
局扇的吸风量必须小于全负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局扇口至风流第一回风汇合点的风速不低于0.15m/s,防止出现微风巷道。
1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4、局扇要有“三专两闭锁”装置,局扇必须有施工单位设专人看管,并挂牌留名。
所有掘进巷道必须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扇,备用局扇必须取自另一路电源。
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5、备用局扇每班必须试运转一次。
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除经通风部门同意的计划停风外,所有无计划停风、停电都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6、加强巷道贯通管理
⑴贯通前20m(综掘50m),工程技术部地测专业要下达贯通通知单,通知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部门;
⑵贯通剩余30m前,由工程技术部地测专业进行复测,严格按照复测中线(或腰线)施工;
⑶贯通剩余煤巷20m(岩巷5m)前,施工单位要及时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相关部门人员现场跟班;
⑷贯通剩余20m前,每小班作业前派专人检查迎头及被贯通侧的顶板、支护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处理;进入贯通距离后,施工单位每小班均需派专人进行警戒;
⑸贯通剩余20m时,施工单位必须对被贯通侧的电缆、风、水管路及风筒等设施进行完好保护;
⑹贯通剩余5m时,掘进每循环在迎头中上部沿巷道施工方向打探眼,探眼深度不小于3.5m,直至探眼打透;
⑺通风综合队必须事先做好通风系统设计,并监督施工单位构筑好通风设施,积极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通风综合队必须派干部现场跟班,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二)加强现场瓦斯管理
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问责,高标准抓好“一通三防”“三基”,切实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效率和工程效益,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和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瓦斯超限隐报、瞒报现象。
加大事故追查处理力度,消除瓦斯事故隐患。
1、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的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0.8%时,硐室内的瓦斯浓度≥0.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回风流中必须按照规程规定要求装备瓦斯传感器,串联通风地点按照《串联通风措施》中的地点安设瓦斯传感器,通风综合队要确保瓦斯传感器准确,断电灵敏可靠。
所有的掘进工作面迎头,生产单位的班队长要负责悬挂瓦斯便携仪,以便连续监测瓦斯。
5、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6、局扇因故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
7、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8、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以及启封封闭的区域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排放,且须有矿山救护队参与。
9、采掘工作接近封闭区域时,必须事先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0、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0%,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以及排放瓦斯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11、采用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对突出危险区掘进工作面,实施穿层钻孔预抽方法;采煤工作面实施顶板走向钻孔、顺层钻孔、高抽巷以及上隅角埋管等综合抽采方法,须加大瓦斯抽采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瓦斯抽采量。
12、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
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及硐室内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采、掘工作面,巷道贯通、石门揭煤或瓦斯涌出量异常的工作地点,必须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
13、加强放炮管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以及彩带使用管理规定,直头巷道不低于130m,非直头巷道不低于100m。
严格拒爆、残爆处理方法和程序,消除放炮隐患。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放炮的各项规定。
14、严格回采工作面及上隅角瓦斯管理: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局部通风机处理瓦斯,也不得长期使用风帘、风障导风处理瓦斯。
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必须及时收角。
当上隅角瓦斯积聚或达到预警值时,立即停止作业加大抽采力度,采煤队要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退锚放顶或充填上隅角,充填必须采用双抗(抗静电、阻燃)编织袋装煤矸充填,且充填袋不得拆除。
上隅角必须由生产单位悬挂瓦斯便携仪,连续检测上隅角处的瓦斯。
15、严格盲巷管理:
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所报告。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6、处理高冒时,只有当高冒处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上前接顶。
出现高冒,必须在7天内采取喷注浆处理。
17、打钻地点必须在孔口上方悬挂一台便携仪,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其下风侧5~10m范围内悬挂一台瓦斯探头,其报警浓度设置大于等于0.8%、断电点浓度设置大于等于1%,断电范围为打钻地点20m范围及其回风系统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8、长距离掘进的煤巷,每达500m时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和复电浓度与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相同。
19、全矿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电钳工、煤机司机、胶轮车司机等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
(三)瓦斯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1、禁止携带烟草及火种下井,禁止在井下或井口周围20m内使用明火和吸烟。
2、井下和井口不许使用普通照明灯具及电气信号。
3、井下一切电气设备均按要求采用矿用隔爆型,其防爆性能要经常检查,若不符合要求及时更换或修理。
4、禁止井下带电检修和带电迁移电气设备。
5、在启动局扇、开关等电气设备前,必须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扇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迎头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启动。
经测气员检查施工工作面回风和电气设备处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送联锁电源。
开关附近20m内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启动。
6、局扇闭锁装置必须完好。
7、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8、发放使用中的矿灯必须符合要求,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二、瓦斯灾害的处理
瓦斯灾害发生后,须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一)报告公司调度室,值班及有关领导立即制定营救人员、处理事故方案。
(二)通知矿山救护队立即行动,其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难人员,查明爆炸火源,并全力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三)通知灾区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四)切断灾区电源。
(五)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通风。
(六)矿井局部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禁止停风。
第三节安全监控系统故障预防与处理
(一)地面中心站故障的预防与处理
1、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凡是上机操作人员必须有上机操作记录。
2、严格按照规程措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联网数据通讯协议”等有关规定定义测点和逻辑控制。
严禁数据类型定义错误,并经常核对。
3、严禁非监控系统盘在计算机上使用,在使用监控系统盘时,确认无病毒时方可使用。
4、机房环境温度和湿度保持在计算机正常工作允许范围内,并使用抗静电地板。
5、每天打扫机房环境卫生,定期清扫计算机及键盘内部灰尘。
6、定期检查计算机连线和电源线及避雷装置。
7、每星期检查计算机硬盘数据,每月最后一天必须将本月数据备份到移动存储设备中。
8、每天必须将存储服务器中的测点定义信息及数据备份到冷备服务器中。
9、中心站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和防毒墙,并及时升级,不得运行与监控无关的软件。
监控主机应定期轮换运行,3个月至少轮换一次,同时,运行的计算机内必须同步保存全部监测数据。
10、如果出现不明原因死机或因误操作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必须使用“Ctrl+Alt+DeL”强行退出,以防实际数据丢失。
11、中心站设备的联接线应整齐有序,通讯线和网线与电源线的敷设间距不得小于0.3米,插接头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保证接触良好
12、按期检查系统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13、按期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供电要求。
14、定期检查UPS供电电源是否符合供电要求。
15、定期检查主控机外围通讯设备,保证设备完好。
16、定期使用计算机维护软件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升级维护,及时打软件补定,使计算机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17、定期检查网络设备,保证网络的畅通、完好。
(二)井下故障预防与处理
1、定期检查电源箱防爆面是否符合要求。
电源箱和手提开关入井前必须检查防爆性能和完好情况,对隔爆面、螺栓、垫圈、进线嘴、插头(座)、挡板、密封圈、衬垫等全面检查。
经防爆检查人员检查合格,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安装使用。
2、定期检查分站、电源箱的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3、井下分站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修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无积水的进风巷道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毫米。
4、定期检查分站直流供电电源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供电时间要求。
分站的安设位置应考虑供电可靠,尽可能设在各测控点中心,分站电源严禁取自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瓦斯、一氧化碳、风速、负压、温度、开停和风门开关等传感器应安装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或设备状态的地点。
传感器设置处应支护良好,无淋水。
禁止瓦斯传感器与其它类型传感器共用一根通信线。
6、断电控制器入井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功能试验,功能正常、隔爆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复合完好标准方可入井安装使用。
7、定期检查接线盒、通讯线,保证通讯正常。
电缆的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盒,防止受潮进水,保证芯线、屏蔽层接头压接牢靠、且线间、对地、对屏蔽层绝缘良好,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兆欧。
8、监控设备和传输线路在安设时应远离干扰源,特别是频繁启动的大型设备和易产生高频电磁波的电气设备。
9、定期检查传感器插头线,确保通讯正常。
第四节火灾的预防与处理
(需增加内容如下):
(1)加强对采煤工作面的注浆防火工作。
采取合理的注氮工艺。
防灭火系统必须完善,加强回采工作面CO的监测工作,做到对火灾的早期预测预报,一旦发现发火征兆,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煤巷掘进工作面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巷道冒顶,若出现高冒,必须在7天内对高冒处及时采取外喷内注的方法进行防火处理,并作为防火监测点进行挂牌监测管理。
(3)采空区周围必须采取均压措施,减少漏风。
(4)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火灌浆、注氮系统,工作面在回采之前必须建立健全防火灌浆、注氮系统和束管检测系统。
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外口必须敷设灌浆、注氮管路,采区干管管径不得小于6吋,工作面灌浆、注氮管径不得小于4吋,根据需要进行灌浆、注氮。
(5)对综放工作面灌浆要确保土水比不低于1:
5。
需要时向采空区内压注入的氮气浓度需达到97%以上。
老塘上、下隅角埋管灌浆、注氮时,要求埋入管路在20m内方可灌浆、注氮。
(6)每季度应对地面灌浆、注氮车间和井下灌浆、注氮管路及消防水防灭火系统、消防材料库和防火器材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认真开展防火预测预报工作,完善防火灌浆系统,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平衡解决防灭火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
(8)严禁CO超限作业,当作业场所风流中CO浓度超过24ppm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如出现自然发火征兆,必须停止工作,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六节其他事故预防与处理
一、爆破作业管理
(一)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放炮母线应有足够的长度。
(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爆破地点。
(三)放炮前,放炮员必须监督班组长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安排警戒,警戒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警戒必须“人、牌、网”齐全。
(四)多处警戒时专职警戒联系人必须送到位联系,确认警戒范围内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通知放炮,放炮后不经放炮员同意不得擅自撤除警戒。
(五)放炮员必须亲自连线放炮,严禁将炮把交给他人。
(六)避免电雷管受杂散电流的影响突然爆炸崩人,电雷管、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各接头之间必须扭紧悬挂,不得接触导电体。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应挂在电缆线下方0.3米以上距离。
爆破母线不得有明接头,接头必须包扎。
(七)不到通电放炮时不得将炮把插入炮器内,放炮后及时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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