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岗位任职资格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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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岗位任职资格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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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岗位任职资格和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项目主要管理岗位和设计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LPEC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设计技术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和管理。
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应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2引用文件
18AQS301项目组织规定
18AQS303项目主要管理和技术岗位QHSE职责规定
3岗位任职资格
3.1项目经理
3.1.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熟悉项目实施程序和项目管理,知识结构全面,具备组织和协调解决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中重大问题的能力。
3.1.2具有十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要具有十二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担任过控制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有关业务管理部门主任(副主任)、设计专业室主任(副主任)之一职务,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3.1.4参加过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全过程,或采购和试运全过程,或施工管理和试运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1.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与决策能力,涉外项目要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3.1.6接受过项目管理的培训,并获得项目经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2项目总工程师
3.2.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工厂设计模式改革的精神。
3.2.2具有十四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的总工程师应由公司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担任。
3.2.3担任过设计经理、装置审定人、单元审定人之一职务,参加过两个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和实践经验。
3.2.4精通设计业务并熟练掌握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在专业技术上具有较高的权威,能够确定总体技术方案并在技术上把关。
3.2.5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与决策能力。
3.2.6熟练掌握运用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能指导设计人员编制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
3.2.7具有指导设计人员运用计算机进行设计和计算的能力。
涉外项目要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3.2.8 接受过项目管理培训。
3.3控制经理
3.3.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熟悉项目控制程序和项目管理,知识结构比较全面。
3.3.2具有十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需要设置的助手应具有八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或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熟悉有关工程管理标准、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3.3.4参加过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全过程,或采购和试运全过程,或施工管理和试运全过程,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3.5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和控制能力,并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3.6接受过项目管理培训。
3.4设计经理(项目设计经理)
3.4.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工厂设计模式改革的精神,熟悉设计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知识较全面。
3.4.2具有十年以上工程设计和/或设计管理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的项目设计经理要具有十二年以上工程设计和/或设计管理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3具有较全面的设计业务知识和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
熟练掌握运用有关设计标准和设计管理标准,并能指导设计人员正确执行。
3.4.4担任过设计专业室主任(副主任)、公司副总(专业副总)工程师、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人、装置设计师或项目专业负责人之一职务,参加过两个及以上项目全过程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4.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并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4.6接受过项目管理培训。
3.5采购经理
3.5.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熟悉项目采购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知识比较全面。
3.5.2具有十年以上设计和/或采购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需要设置的助手应具有八年以上设计和/或采购工作经验并具有工程师或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3熟悉有关工程管理标准、设计标准、制造验收标准和材料标准,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3.5.4参加过两个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采购和试运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5.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3.5.6接受过项目管理培训。
3.6施工经理
3.6.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熟悉项目施工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知识比较全面。
3.6.2具有十年以上设计和/或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需要设置的助手应具有八年以上设计和/或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3熟悉有关工程管理标准、设计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和材料标准,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
3.6.4参加过两个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及试运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6.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3.6.6接受过项目管理培训。
3.7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
3.7.1具有八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的质量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7.2具有较全面的质量管理知识和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有关工程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设计标准和施工验收标准,能在工作中正确监督执行。
3.7.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及沟通、协调能力,对影响质量的因素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问题敢于坚持原则,提出建议和意见。
3.8HSE经理(工程师)
3.8.1具有八年以上设计和/或相关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的HSE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8.2具有较全面的HSE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熟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8.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
3.9进度控制(计划)工程师
3.9.1具有七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9.2具有一定的项目计划管理知识和进度控制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9.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3.10费用控制(概预算)工程师
3.10.1具有七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或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0.2具有较全面的经济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项目费用控制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10.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3.11材料控制工程师
3.11.1具有七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1.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材料控制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11.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3.12文档控制工程师
3.12.1具有七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2.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文档控制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12.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3.13合同管理工程师
3.13.1具有七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或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和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13.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与控制能力。
3.14IT工程师
3.14.1具有七年以上IT工作经验并具有工程师或高级程序员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2具有较全面的IT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项目管理知识,熟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14.3具有承担计算机硬件、网络和外设安装、调试、维护的能力,具有进行计算机软件应用、维护的能力。
3.14.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在工作中指导、培训有关人员应用IT。
3.15装置(专业)审定人
3.15.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工厂设计模式改革的精神。
3.15.2具有十四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装置的审定人应由公司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以上人员担任。
3.15.3精通设计业务并掌握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在专业技术上具有一定的权威,能够确定技术方案并在技术上把关。
3.15.4熟练掌握运用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能指导设计人员编制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
3.15.5参加过两个及以上项目全过程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15.6具有指导设计人员运用计算机进行设计和计算的能力。
涉外项目要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3.16装置设计师(单元负责人)
3.16.1具有十年以上设计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装置(联合装置或联合区域)应具有十二年以上设计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小型单元负责人应具有五年以上设计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2具有较全面的本专业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有关设计标准和管理标准,能在工作中正确执行。
3.16.3参加过两个及以上项目全过程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16.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17专业负责人(项目、单元)
3.17.1具有六年以上本专业设计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或大型联合装置的项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十年以上设计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小型装置或单元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四年以上本专业设计经验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2具有较全面的本专业业务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3.17.3熟练掌握有关本专业的技术标准和工作管理标准,并能指导本专业设计人员正确执行。
3.17.4参加过一个及以上项目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17.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18审核人
3.18.1具有八年以上本专业设计经验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的审核人应具有十年以上本专业设计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2具有较全面的本专业业务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能指导设计人、校对人正确执行。
3.18.3参加过两个及以上项目全过程的设计、现场服务和试运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其设计和校对过的成果已在生产实践中经受过考验。
3.18.4具备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指导设计人、校对人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设计和计算。
3.18.5具有编制本专业技术和工作标准的能力。
3.19校对人
3.19.1具有四年以上本专业设计经验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型项目(主要技术文件)的校对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9.2具有较全面的本专业业务知识,熟悉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能指导设计人正确执行。
3.19.3参加过一个及以上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施工和试运工作,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19.4具备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指导设计人利用计算机进行计算和绘图。
3.20设计人
3.20.1具有一年以上本专业设计经验并具有技术员及以上技术职称,大型项目的设计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0.2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熟悉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能正确运用。
3.20.3具备计算机应用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计算和绘图。
3.21制图人
3.21.1在设计、制图岗位上未取得技术职称的制图员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实习生。
3.21.2具备本专业的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制图规定。
3.21.3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利用计算机进行绘图操作。
3.2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22.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方针、政策,熟悉项目实施程序和项目监理,知识结构全面,具备组织和协调解决工程监理中重大问题的能力。
3.22.2 具有十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需要设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八年以上设计和/或工程管理经验并具有工程师或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3参加过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3.22.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沟通、协调与决策能力,涉外项目要有较好的外语水平。
3.22.5接受过项目管理培训,并获得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工程项目岗位任职资格的管理
4.1工程项目主要管理岗位是指项目经理、控制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质量经理(工程师)、进度控制(计划)工程师、费用控制(概预算)工程师、材料控制工程师、文档控制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HSE经理(工程师)、IT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等;工程项目设计技术岗位是指项目总工程师、装置审定人、专业审定人、审核人、校对人、设计人和制图人等。
装置设计师、单元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负责人、单元专业负责人具有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双重职能。
4.2工程项目管理岗位
4.2.1项目经理、控制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资格分别由项目管理部(有关专业室提名的设计经理由项目管理部审查后统一提出)、采购部、施工管理部主任提出相应岗位人员申请,按附录A的要求填写“工程项目主要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1),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后,由主管副经理和总工程师(只参与项目经理和设计经理的审核)审核,报公司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
4.2.2进度控制(计划)工程师、材料控制工程师、文档控制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费用控制(概预算)工程师、质量经理(工程师)、HSE经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IT工程师资格分别由项目管理部、造价管理部(或项目管理部)、质量安全部、施工管理部、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提出相应岗位人员申请,按附录A要求填写“工程项目主要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1),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后,报主管副经理批准。
4.3装置设计师、单元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负责人、单元专业负责人资格由项目管理部、专业室主任组织提出申请,按附录B要求填写“工程项目主要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2),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后,由主管副经理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4.4工程项目技术岗位
4.4.1项目总工程师、装置审定人、专业审定人资格由技术发展部提出申请,按附录B要求填写“工程项目主要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2),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4.4.2审核人资格由专业室(或项目管理部)组织提出相应岗位人员申请,按附录B填写“工程项目主要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2),经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4.4.3设计人、校对人资格的考核和确认,由各专业室按本规定组织进行并登记造册,在本室保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5设计岗位兼任
各专业室、各部门、各工程项目安排各级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按其资格就任相应岗位。
在同一设计图号中设计、制图可由一人兼任,同一专业设计由两人签署时,其中有校对资格的设计人可签署校对;签署项目审核的人员可按岗位任职资格在该项目设计文件的设计、校对、审核或审定中兼任任一岗位;装置设计师、单元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项目专业负责人、单元专业负责人可按任职资格在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设计、校对或审核中兼任任一岗位;除此以外一人不得同时兼任二个或以上岗位的工作。
4.6所有工程项目的岗位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经审查批准的名单将定期在内部网页上公布。
5岗位任职资格的变动
5.1对未达到本规定岗位任职资格(工作年限和职称)要求的,若其实际工作能力确已达到岗位要求,可以提出破格申请,并按前述要求由相应的部门按附录C要求填写“工程项目岗位任职资格破格审批表”(18AQS304-R3),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按4.2、4.3、4.4条的要求由相应的公司领导审批。
5.2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连续在两个工程中出现差错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又无明显改进,以及经业绩考核不能胜任现任岗位的人员,应降低直至撤消其岗位任职资格。
5.3岗位任职资格的变动在每年年底集中申报,所有人员资格名单经审查后于次年初重新公布。
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名单来安排相应岗位的工作,不得超出本规定要求的范围安排工作。
附录A工程项目主要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1)
附录B工程项目主要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2)
附录C工程项目岗位任职资格破格审批表(18AQS304-R3)
附件A
工程项目主要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1)
工程项目主要管理岗位
任职资格审批表
编号
第页共页
申报单位
申报岗位
姓名
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职称
设计岗位
年限
管理岗位
年限
职责范围
申报部门
推荐意见
主任:
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
审查意见
主任:
年月日
公司审批
意见
主管副经理:
年月日
总工程师:
年月日
公司经理(管理者代表):
年月日
备注
注:
1.本表视不同岗位按本标准4.2条规定审批签署。
不需签署的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划除。
2.本表适用于18AQS304-2018,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附件B
工程项目主要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审批表(18AQS304-R2)
工程项目主要技术岗位
任职资格审批表
编号
第页共页
申报单位
申报岗位
姓名
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职称
设计岗位
年限
管理岗位
年限
职责范围
申报单位
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
审查意见
主任:
年月日
有关副经理意见
副经理:
年月日
总工程师
批准
总工程师:
年月日
备
注
注:
1.本表视不同岗位按本标准4.3、4.4条规定审批签署。
不需签署的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划除。
2.本表适用于18AQS304-2018,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附件C
工程项目岗位任职资格破格审批表(18AQS304-R3)
工程项目岗位任职资格
破格审批表
编号
第页共页
申报单位
申报岗位
姓名
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职称
职责范围
备注
申报部门
推荐意见
主任:
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
审查意见
主任:
年月日
公司审批
意见
主管副经理:
年月日
总工程师:
年月日
公司经理(管理者代表):
年月日
备注
注:
1.本表视不同岗位按本标准4.2、4.3、4.4条规定审批签署。
不需签署的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划除。
2.本表适用于18AQS304-2018,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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