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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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摘要]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为适应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有效解决各自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世界各国相继开展了公共行政改革,“经济全球化和政府作用”是各国认真思考的课题。
文章以政府管理职能入手,简要阐述市场经济下西方国家政府的职能,以及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的职能及其转变。
文章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历程,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主要弊端。
随着中国的入世,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为此文章提出了可行性较好的推进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导论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市场全球化和竞争全球化,当前形势下世界各国为适应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客观需要,相继开展了公共行政改革,“经济全球化和政府作用”是各国认真思考的主题。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直接面临竞争的是企业,承受最大挑战的却是政府。
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一,也越来越深入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为迎接这一严峻挑战,中国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努力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廉洁、高效、法治、有权威、有能力的政府。
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一政治文明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但我们注意到,当前我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仍存在弊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文章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为立足点,以地方政府为主要视角,对现阶段我国政府管理体制作了一些思考,并对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初步设想。
一、政府管理职能的概述
政府职能即公共行政职能,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
换句话说,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从现代社会和各国政府行政实践来看,政府的基本职能可以分为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
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一角度,不同国家的政府职能各具特色。
(一)市场经济下西方国家政府职能
西方市场经济已有几百年历史,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职能,它大体经历了“守夜人”、“全面干预”到“混合经济”阶段,即从让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自由调节经济运行到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混合型”经济。
混合型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管理职能既不直接干预经济运行,也不放弃间接影响和干预经济运行。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政府与经济关系的模式也非一致的,比较典型的有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德国模式和北欧模式。
尽管因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形成了各国政府职能上的不同特色。
但综观各国,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职能作用大致表现为:
一是具有市场开拓的导航职能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的作用必然使其表现出明显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其经济的发展必将付出昂贵的时间和社会成本,此时通过政府的导向力量,有利于促使市场经济系统整体抓住机遇,快速升级。
二是对市场运行的调控职能作用。
西方各国政府纷纷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并逐渐使之成为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
同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消除社会收入的分配不公,通过政府的积极作用,可以大大缓解由此所引发的社会矛盾。
三是具有驱动市场发展的助推作用。
对于因价格信息误导和不正当竞争引起的非法垄断,需要政府通过立法,制定必要的市场活动规则,以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不正当竞争,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从而起到了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作用。
随着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各国政府主要通过重整政府机构、实行分权、精简冗员等方式来强化良好的经济政策环境功能,培育市场功能,改革对国有公共企业的管理功能,并且实行新公共管理模式,使政府管理功能在较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到位”而不“越位”,低成本而有效率。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本国政府职能
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管理,是一种单一计划性的、全能型的、直接的行政管理或管制。
它的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等因素,影响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企业被行政隶属关系束缚,缺乏活力,在资源配置中忽视和限制利用市场机制,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效率低下。
显然,这样的政府管理及其职能作用势必形成低效能,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更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必须指出的是,历年来的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进展。
经济改革开放与发展的持续推进,经济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和进步,它们每时每刻都在作用于政府的机构与职能,强有力地牵引着、推动着政府的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
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变迁
(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过了五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第一次改革始于1982年,下放经济权限、财政收支权限和人事管理权限,精简干部队伍并开始建立了干部离退体制度,但是这次改革不是很彻底;1988年的第二次改革,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对以后行政体制改革产生深刻的影响;第三次改革在1993年,把行政管理的职能转为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和提供服务及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普遍精简了队伍和机构,并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第四次改革是1998年改革,为适应改革的要求,对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也同时进行了调整;第五次改革是2003年改革,是在1998年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最终完善了政府机构设置,理顺了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提高了管理水平,更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政府的机构设置及行政管理体制。
(二)当前政府行政管理主要弊端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的取得很大进展,促进了政府体制的逐步变革。
然而,尽管有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对照还不尽如人意。
特别是,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上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有些还相当严重,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还大相径庭,可以说,现行政府体制尚未完全冲破以往政府体制的藩篱,表现为:
1.全能政府的角色未完全改变
尽管一直以来,都十分强调有效放权,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但时至今日政府仍习惯于包揽一切。
有些地方,政府还给企业下指标、定规模,用行政命令搞技改,用传统的方法搞评比,搞激励,走马灯似的考评成为基层的沉重负担。
政府职能的“越位”情况随处可见,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把本该由市场和社会调节的工作变成了自己的职责来履行,把自己推向了什么都要管、什么事都负责的境地。
2.政府的管理方法落后,行政效率低下
现在政府的管理方法,仍很大程度上遗留有计划经济年代的痕迹。
审批项目过多,办事程序繁琐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
各个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不具体,行政权力分解过细,事无巨细,谁都管谁都决定不了,形成公文旅行。
3.政府运行透明度不高,政府监督难以到位
这些年来,在行政民主化浪潮的推动下,各级政府也采取了行政公开、增强政府运行透明度的举措,如政务公开、决策公开、价格听证等。
然而,这些做法目前只停留在形式层面,尚未制度化,在实际操作上,人为影响的因素很大。
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公开与否往往取决于政府官员的主观意志,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使政府监督工作很难到位。
4.政府行政随意性大,依法行政未真正落实
有的政府官员错误地认为“依法治国”就是用法来统治公民,而“依法行政”就是用法来管束公民,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政府行政上的任意性和随意性。
就我市而言,据统计,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全市这类上访共398批次,10095人次,分别占同期上访总量的25.92%和67.0%,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4.7%和51.42%。
此外,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以及公务员素质不适应等问题较为普遍。
不少公务人员还习惯用计划经济的套路来处理当前的工作,习惯于以审批代替监管,以长官意志代替法律规范,给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办事质量带来严重挑战。
上述体制上的种种弊端不仅与当代政府行为原则和规定格格不入,而且由于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职能,长期与社会活动中的各种利益群体打交道,容易被自己所管理的利益群体所“俘获”,使自己不知不觉地从利益群体的角度出发制定政策与执行政策,丧失公共管理者的公正性与客观性。
而各级政府对经济活动所设置的前置式行政审批过多,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不仅大大增加了当地经济发展的交易成本,恶化了当地的投资环境,而且由于政府的不依法甚至违法行政所造成的群众上访则大大损害乃至败坏了各级政府在群众和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
正因为如此,政府职能转换、体制创新作为新一轮改革的起点,能否在新的一轮竞争中再创体制新优势已现实地摆到了我们面前。
历史的车轮又把我们送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全国不少地方展开了激烈的角逐,藉此来抢占新的制高点。
深圳市探索行政三权分离已酝酿一年多;佛山市以电子政务为突破口,提出了“再造政府”的口号;青岛市提出了向企业学习,适度仿企业化的政府改革;北京市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今年的改革重点;上海市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就是最大的作风转变;广东省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作为趋利避害的重要措施。
各地的政府改革方案不一而足,可以说加快当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己迫在眉睫。
三、推进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一项战略任务,同时又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需要我们从现在开始就有目的、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一)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职能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现代化必须牢牢把握政府职能转变这个中心环节,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强化、弱化、转化做好文章,主要表现为:
1.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
实现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国家职能一项繁重的任务,在稳定经济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有效的制度,引导资源配置,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可以实现经济结构的平衡和稳定金融秩序,减少资本市场过度投机,减少经济增长的不稳定因素,克服经济发展中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主要是发挥好三种职能:
一是战略引导职能。
政府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综合分析,积极探索和建立经济预测、预警机制,提高经济调控的预见性,还要抓紧修订和完善我市的产业发展战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重点,积极出台与之相配套的产业扶持政策,以此来带动和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更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中、短相结合,综合发展计划与专项计划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特别是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实现规划衔接的制度化,同时要建立规划的检查、评优和调整制度。
二是平衡协调职能。
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相对落后地区的扶持为度,加快经济开发,加大基础投入,努力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要把促进就业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挖掘就业的潜力,要强化人才、劳动力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自主择业以及就业扶持相配套的就业机制,也要把就业目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考核范围,更要十分关心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生活、生存问题,进一步完善城镇保障体制,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是市场机制失灵的调控职能。
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控,加大打击查处欺诈和假冒伪劣的力度。
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公平竞争,尤其是要注意防止出现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现象,还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更要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探索按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管理路子。
2.实现政府职能的逐步分离
以社会组织建设为载体,把行业协会建设作为政府职能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确保实现政府职能的逐步分离。
一是要根据产业发展的特点,加快培育和积极发展一批与之相适应的行业协会。
要按照现代行业协会的要求,加快对我市现有行业协会的改造并发展一批新型的行业协会,使之能够真正发挥其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协调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
同时,在行业外部,作为一个整体维护行业发展的利益。
二是建立行业协会的自主竞争机制。
改变行业协会的附庸地位,解除行政部门对行业协会的无所不包、无所不在的管制,使之成为真正的企业自治组织。
不止要改变现行“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只许成立一个行业协会”的规定,打破人为造成的垄断格局,更要把入会的选择权交给企业,由企业来评价各个行业协会的业绩,由业绩来决定它们的命运。
三是重新确立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政府要与之建立一种有效的谈判合作机制。
在涉及相关的重大事宜如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等方面,要充分征询行业协会的意见,有些可主动邀请行业协会参与。
同时,政府应向行业协会让渡部分管理职能,提供经费支持。
政府要逐步从直接管理企业,向通过行业协会沟通企业转变。
(二)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
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工的要求,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科学界定这两级政府在不同层次的,工作职责和权利范围。
建立一个既有中央权威又能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政府纵向管理系统。
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中央负责有关全国统一市场的立法、执法和必要的行政规制,地方根据中央确立的法律和行政规制框架,制定一些适应本地特殊情况的执行细则,在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秩序的前提下维护本地市场的竞争秩序。
同时,要对地方政府可能采取的地方分割、垄断、壁垒及与公平竞争相矛盾的保护行为进行限制。
在经济调控方面,国民经济的总量调控权由中央政府掌握,包括运用计划、财政和货币政策控制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和全国统一的税率等宏观政策参数,影响总供求关系和就业总量的变化,影响经济景气趋势,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持续发展。
地方政府一般不享有宏观调控的权利,原来对本地企业和市场的直接干预也应逐步减少直至最终消除,因此,地方政府在经济调控方面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本地公用事业服务方面。
所以,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和管理人员可少而精。
这不仅可大大减轻农民和地方企业的负担,而且可以在减少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的同时,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全国统一市场的发展。
在提供必要公共物品和公共福利方面,国防建设、社会保障、邮政、铁路及其他省际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由中央政府统一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服务(公交、水电气供应等)、市县镇际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水利、生态环境、公立性文体卫教事业以及其他介于前两者之间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按此分工,对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财政支出覆盖范围作进一步的界定,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应在两级财政职能分工明晰的基础上进行。
在实现相对公平分配方面,中央负责对国家级贫困地区和处于最低生活线以下的居民进行部分财政补贴,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
在实行单一税政策以后,原来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中的“费收”部分没有了,按照目前的分税制,地方财政将比较困难,这需要考虑适当扩大地税收缴项目、范围和比率。
在地方政府用于再分配的开支比例有所增加后,国税份额适当减少,地税份额适当增加是必要而可行的。
也可考虑通过这种增减变化,调整中央对地方政府的临时性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对“老、少、边、贫”地区的中央财政支持。
这样,不仅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收支状况的合理与否容易把握和调整,而且也便于对地方财政之间的收支状况进行比较,从改变地区贫富过分悬殊角度进行适当调整。
(三)科学设置政府机构
按照结构——功能理论,有什么样的机构就会有什么样的职能。
机构为职能而设,职能为机构而生。
政府能作为一定的政府机构所显示出的职责与功能,其发挥程度如何取决于政府机构的现实状况。
政府机构作为政府职能的载体,其设置和撤并与政府职能息息相关。
从我国政府机构运行现状来看,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政府机构的设置要服从职能转换的需要,按职能定机构,执行系统要简化、下放、转型。
按照政市、政企、政社分开的要求,把那些不属于政府部门职能的事务切实转交给市场、企业、社会。
具体说,就是要把国有资产营运职能转移给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把生产经营职能转移给企业,把资源配置职能转移给市场,把评估、计量、公证、仲裁、科研设计等服务性职能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
二是机构设置要避免职能交叉,逐步构建宽口径的政府部门架构。
逐步减少专业性部门,加强综合性部门,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间的分工,把职能相同或相近包括职能类同、职能之间难以清晰界定或职能之间关系密切的加以整合,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相向或相近的职能作横向上的合并。
要按照事项与功能相结合的原则,滴整政府的机构,做到同一管理对象的同一事项只能由一个部门管理,同一性质的不同事项原则上只由一个机构协调处理,切实改变目前政府部门分工过细、人员过少,难以形成综合能力的状况,逐步形成大局办、大处室的格局。
三是机构设置要讲求合法性、稳定性,减少随意性。
在机构编制法规还不完备的情况下,要严肃机构编制的政策,严格操作程序,绝不能以讲话代替政策,以某一个人的意志决定机构消长。
要从职能和机构配置的整体性和科学性出发,政府管理体制要精干、高效、廉洁。
把常设机构的职能与非常设机构划分清楚,防止非常设机构职能侵犯以及非常设机构的常设化。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要求,建立健全按职能定岗、按岗定机构、定编、定人、定薪的机制,优化机构是今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中一件非常重要内容,为适应政府职能转换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政府机构改革必须在上一轮的基础上继续推进。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精神,结合现有政府职能和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逐步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
笔者认为,政府的组织构架建设要确定一个长远的目标模式,总的思路应该是,加强政府管理社会、公共职能的部门,充实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撤销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转制微观经济监督部门。
然后,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
从地方政府改革的具体的目标模式而论,市政府共设15个部门,其中3个决策咨询部门、6个执行部门、4个执法监督部门,2个综合协调部门。
决策咨询部门主要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提出各种决策包括方针政策、规划、人财物运作等方案,交由市政府决定;执行部门主要是按照政府的决策,负责经济、社会、城市以及公共发展中的组织协调,推动发展,搞好服务,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政府。
执法监察部门主要是负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部门对市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执行部门的工作进行监察,对其财务进行审计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政府。
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内部各部门间的综合协调、信息反馈以及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以及负责对外工作的研究和协调。
具体而言,地市一级政府机构设置大致可按以下框架构设:
市政府共设19个工作部门和3个直属机构。
合并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体改办、统计局的职能,组建市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并贸易与粮食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济委员会、旅游局的职能,组建市商务局;合并人事局、民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职能,组建市就业与社会保障局;在原农业局基础上整合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的部分职能,组建市农业局;在原国土资源局的基础上,整合林业局、水利局和海洋与渔业局的部分职能,组建市国土资源局;合并文化体育局与广播电视局,组建新的文化体育局;撤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法制办公室,将其职能划入政府办公室;将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台办与党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新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四)创新政府行政管理方式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从审批管理制度的运作来看,我国已进行了几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行政性审批,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从现阶段来看还不彻底,必须继续深化,从加快政府职能转换的角度,依据合理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和责任性原则,对现有的各种行政性审批进行系统的清理。
一是大力推行备案制和核准制,尽量减少和调整审批事项。
凡是能由市场调节并能有效实施事后监管的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对不属于国有资产或财政投入的建设项目,以及企业在自有资金、自主范围内的技改项目等,只要在国家产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就不再进行审批,实行备案制;对根据一定的条件进行资格、资质认定,或实行年审、年检、验收等事项,凡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有明确要求的,应取消审批,实行核准制。
要按照简政放权、方便基层、方便群众的原则,凡是基层政府能办理的审批事项,坚决下放到基层政府管理。
能由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要转移到具备条件的中介组织。
二是要积极改进审批的管理方式,提高效率。
要规范审批行为,限定审批时限。
对每一项审批、审核事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等要作出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
对技术性比较强的事项,应制定具体的审批技术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要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
大力推行一事一部门的管理方式,即一项审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在部门内部则要统一指定一个科室负责办理,避免多头、重复审批;确需几个部门分别审批的,要规定一个主办部门,其他部门都要在一个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要改进审批方式,提倡“一条龙”审批、“窗口式办文”制度。
三是要斩断行政审批的利益机制。
必须将行政审批与经济利益分开,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机关财务集中结算制度,尽快统一机关公务员福利分配。
四是要继续推广承诺制,切实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
审批部门自身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要切实跟上,同时,要把审批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增加审批透明度。
要继续大力推行公开承诺制,对每个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取消以及审批内容、条件、程序等,均应事先在新闻媒体或政府网上公布,同时,要承诺每个项目的办理时限,以及违诺的诉讼程序和违诺所要承担的责任。
2.加快启动事业单位改革
政事不分是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弊端。
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现阶段,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方向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重新界定、调整、收缩和转换国家事业职能范围,从根本上改变国家包办一切事业的局面,实现事业主体的多元化。
凡是能面向市场经营的,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转换投资和管理主体,改革单一的产权结构。
要科学合理地界定国家公共事业与非国家事业的客观标准,把国家公共事业的范围局限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性质的事务,局限于纯公共事务或部分半公共事务,以及政府认为需要由国家举办的带有基础性质的事业。
逐步建立起国办、民办、社会办等多方兴办事业的新格局。
二是实现政事分开,合理划分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改变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方式。
要实行国家事业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离,规范政府与事业组织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建立起现代事业制度。
事业单位改革要根据事业单位目前所承担的社会职能以及经费来源不同,进行科学分类,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
对于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明确国家作为主办主体,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内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对于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监管类事业单位,应严格清理规范,核编定岗,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职能已经萎缩的,适时予以撤并或向其他类型事业单位过渡;对于经营性服务性的事业单位,则将其推向市场,加快转企改制,使其向企业化、民营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3.实现政府运行的电子化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新的管理手段和新技术支撑。
电子政务则为行政体制改革和其它各项改革拓展出了全新空间,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技术平台,推动政府管理和运行方式的革命。
首先,要明确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方向。
电子政务的目标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实现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和可获得性,解决目前社会对政府的信息需求与政府的信息供给之间存在的巨大差距。
政府要通过网络,最大限度地发布信息。
政府的网站应该并且可能详尽无遗地直接披露政府的非机密性信息。
同时,使公众可以十分方便地获得政府的相关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二是实现政府业务的电子化。
即改变传统的政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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