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技巧:纪律审查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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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审查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
一、做好纪律审查谈话笔录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纪律审查谈话笔录是依法依纪办案的基本要求。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
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重要手段,在严肃党纪政纪、惩治和预防腐败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不能出丝毫的差错和问题,否则就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而程序和证据又是案件的两大要素,要把案件办成铁案,充分发挥案件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把这两大要素相关工作做扎实,使所查办的案件能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谈话笔录作为收集证据的一种重要方法,理所当然地要为案件的事实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做好纪律审查谈话笔录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基础。
谈话是纪检机关在办案中最常用、最重要的一种调查方法,无论是初步核实,还是立案调查,无论是一般违纪问题,还是大案要案,调查取证都离不开谈话这种方式。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目前还主要靠一张嘴、一张纸、一枝笔,谈话是主要的调查手段。
从一定意义上讲,纪律审查离不开谈话。
因此来说,提高谈话水平,正确地处理关于谈话中出现的问题,对做好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完成纪律审查任务,提高纪律审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有人说,成功的谈话决定成功的案件。
如果把与当事人和和证人谈话,看成上一门艺术,那么把富有艺术的谈话原始性地记录下来,
无疑就是一门科学。
科学地将谈话内容制作成谈话笔录,经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记录人当场审核签字认定后,就成为证据,它与物证、书证、视听材料、鉴定结论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证明力的证据一起,组成证据链,共同证明案件的有关事实。
所以说,谈话笔录制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能否成功固定,进而直接影响案件质量高低。
而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甚至决定了案件的成败。
例如,在办理的行贿受贿等方面案件,由于这种案件一般是一对一作案,其他证据采集的难度很大,只有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制作谈话笔录来固定事实,再从资金来龙去脉等途径去寻找其他证据来补充证明,一旦谈话笔录不成功,整个案件也就宣告失败。
(三)做好纪律审查谈话笔录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当事人和相关证人的陈述和申辩,以保障他们的话语权、陈述权和申辩权。
在过去的办案实践中,曾经出现过凭办案人员的主观臆断想“当然”来确定案件事实的情况,不听当事人的陈述,更不允许当事人申辩,把当事人的申辩看成是态度不好的表现,甚至于上升到对抗组织调查的层面来认识。
这种错误的办案观肯定会制造冤假错案,其后果是既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
谈话笔录由于其写实性,可以很好地保持询问时的场景,是一种文字录像,客观地起到了提醒办案人员保障当事人相关权益的作用,在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的同时,也客观地记录了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相关权利
保障的情况。
如果谈话笔录制作不成功,不能客观反映询问时的情况,这种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二、对“谈话”这一概念的理解
纪律审查中的谈话主要指与案件关系人的谈话。
大体包括下列几种人员:
证人、知情人、检举揭发人和被调查人。
(一)“谈话”是一个中性词。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中使用的“谈话”是一个中性词,而不是司法中使用的“讯问”。
在《现代汉语词典》上对“谈话”一词是这样解释的:
“谈话是两个人或许多人在一起说话。
”在我们纪检监察办案中“谈话”这个中性词,其含义是什么呢?
(二)人格、地位是平等的。
我个人理解:
谈话人和被谈话人无论是人格或者社会、政治地位都是平等的。
在我们纪检监察办案中所涉及到的谈话对象,他们绝大部分还是在职的干部和领导,在案件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和进行处理之前,尤其是在初核阶段时,他们的干部、职工的身份仍然没有改变。
(三)只能用“询问”的方式。
纪检监察办案“谈话”是平等的谈话,在我们调查人员找被调查人了解核实情况时只能是询问,而不是谈话人对被谈话人的一种居高临下的“审问”。
因此,这就更需要我们在谈话时讲究方式方法,练好基本功。
三、要充分做好谈话笔录前的准备工作
一般来讲,我们纪检监察办案都是先从外围调查,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线索,并不急于找被调查人谈话(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一开始就找
当事人的)。
今天我们主要研究一般情况下的做法,在做好谈话笔录前,办案人员要做哪些工作呢?
一是对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要吃透。
有的举报信很简单,就反映一个问题;有的举报材料内容很多,所提供的线索零乱,这就需要调查人员首先要对举报材料进行认真地梳理、分析和研究,弄清楚举报信所反映的问题哪些是违纪的?
哪些是违法的?
哪些是主要的?
哪些是次要
的?
哪些线索是具体的可查的?
哪些是笼统的没有实质内容的?
哪些问题简单便于核实?
哪些情况复杂不易调查等等,要将这些问题逐条排列出来。
二是对举报材料所透露的信息要吃透。
通过举报材料中所透露的信息对举报人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
如果通过我们的判断,能确定举报人并能找到举报人,将对我们突破案件非常有帮助。
调查人员首先对举报信所透露的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哪些问题还需要向他本人进一步核实,先问哪些问题,后问哪些问题,哪些问题是重点,哪些是次要的等,谈话人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要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党纪条规等。
我们纪检监察办案被调查对象都是各部的领导干部,其案情往往要涉及到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办案人员必须首先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必要时要向有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术语,谈话时就易于拉近彼此的距离,减少相互沟通的障碍。
相反,如果我们在谈话中出现过于外行的言行,就可能会引起被谈话人
的轻视,对方可能会认为你不懂专业而小瞧你,甚至故意说一些假话而糊弄你。
从而给我们的谈话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总之,在找谈话对象做笔录之前,办案人员要尽可能多的掌握情况,全方位地了解相关的信息。
俗话说:
“功夫在诗外”。
谈话能否成功,案情能否突破,不仅仅取决于谈话技巧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谈话人所掌握的信息多少。
掌握的信息越多对办案的帮助越大,成功率也就越高。
而信息的掌握就要靠我们办案人员辛勤地、大量地、详细地准备工作。
并将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归纳、整理,结合案情的具体情况,加以充分的利用。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就是财富,信息就是战斗力,你掌握的信息越多,你的办案能力和工作能力就越强。
四、谈话笔录的制作方法
所谓谈话笔录,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人员依照纪检监察各项条例的规定,在纪律审查、案件复查及补充调查的过程中,为核实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向谈话对象调查了解案情时,所制作的笔录。
符合程序要求的谈话笔录是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有着同等的法律、纪律效力和证明力;同时,谈话笔录也是研究和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重要参考资料。
因此,做好谈话笔录不仅是办案成功与否的关键,而且也是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执纪执法能力的最好展示。
(一)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
1、笔录的基本结构。
谈话笔录的结构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记录人、谈话对象的
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主要情况。
二是正文的内容。
首先是表明调查人员身份、交代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及权利、义务的告知。
如告知谈话对象应该如实提供证据以及作伪证应负的法津和纪律责任;其次是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家庭成员、职务等情况;再者是围绕被调查人有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全面地收集证据。
如对谈话对象无违纪违法行为的陈述也要如实记录。
这部分是笔录的核心部分。
三是尾部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对象签字、盖章或押印和注明年月日。
如谈话结束后,应将笔录交谈话对象核对,谈话对象认为有错误或者漏记的应予补证,确认无误后,谈话对象应在每一页上签字、盖章或
者押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共x页,我都看过,与我所谈一致”,并注明日期。
2、笔录的内容要客观、全面、准确。
记录的内容要求客观、全面、准确的反映整个谈话过程,体现纪律审查的“二十四宇”方针,围绕取证重点,形成一个严密的问话逻辑体系。
一是客观,就是对整个谈话内容不失原意的记录下来,真实地反映谈话对象的思想转变过程,特别是对谈话对象陈述的违法违纪过程及回答时的语言、态度要做恰如其分的记录。
如哭泣、冷笑、……(沉默)等等。
二是全面,就是对谈话过程中主要情况系统地反映出来,不论谈话对象陈述的是有错还是无错的内容,也不论谈话对象陈述的是有利于被调查人还是不利于被调查人的内容,都要做出如实全面的记录。
三是准确,笔录要能准确的反映违纪违法人员的思想变化特征,反映每个违纪违法人员的独特语言特点和陈述风格;如对一些黑话、方言等也要如实记载,但应加注释,使人一目了
然。
笔录的语言要明确,不能含糊不清;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如“大约”、“可能”等一些模棱两可的词语尽量不能出现在笔录上。
同时要求文字通顺、清晰准确、无病句、克服错别字,保持谈话笔录的整洁,准确地表达谈话对象的语言。
(二)谈话笔录的制作技巧
1、明确调查任务,列出谈话提纲。
古语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由于谈话对象思想上的易变性,笔录的制作过程比收集其他证据的过程更为复杂,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谈话前要有充分的准备。
一方面要明确调查任务。
在谈话前要明确谈话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这个笔录?
如果连这个都不考虑,打无准备之仗,那是制作不出好的谈话笔录的。
办案人员要知道这次谈话要解决哪些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要收集那些证据,所收集的证据能证明哪些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胸中有数”。
另一方面列出谈话提纲。
为了保证笔录制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办案人员应仔细拟定书面形式的谈话提纲,先问啥后问啥,一条一条地列出来,防止遗漏内容,并且在谈话前应在脑子里形成谈话提纲的详细脉络;对于那些对案件事实起关键作用的谈话对象,取证人员要从分析其心理状态、文化层次、职业特点和表达能力等方面,策略地拟定调查中的对策,切忌无准备地临场随意发问。
2、笔录的内容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笔录既要求全面,但不是有闻必录,把谈话对象的每一句话都记录下来,而是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记录的重点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把握:
一方面是有关违纪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等定性、量纪的要素要重点记录。
如涉及到违法违纪的主体、
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情况要重点记录。
另一方面是案件线索要重点记录。
在谈话过程中,有的谈话对象可能提供一些重要案件线索,在制作笔录时一定要记录下来,因为这些案件线索往往在办案中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3、笔录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排除矛盾。
办案的目的是要证明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要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是收集证据,使证据之间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的严密整体,来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发生过。
笔录作为证据的主要形式之一,在制作过程中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一方面,笔录要与本案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证据相互印证。
在笔录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发生矛盾时,由于书证、物证、鉴定结论伪造的可能性比较小,因此其可信程度比较高,证明力比较强。
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应进一步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力争了解到真实情况,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与书证等证据相互印证。
另一方面,同一案件的多份笔录要相互印证。
在一个案件中,几个同案人或者知情人对同一件事的陈述出现矛盾时,一般的规律是与案件无关者的陈述比违纪违法者的陈述可信程度高,责任小的违纪者比责任大的违纪者陈述的可信程度高。
出现这种矛盾时,办案人员要结合其他证据,科学分析,反复论证,合理排除矛盾,使笔录之间相互印证的方向一致。
4、坚持一事一证。
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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