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器行业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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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断器行业分析报告
熔断器行业分析报告
(一)行业分类依据
行业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熔断器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力熔断器、电子类熔断器、激励熔断器,所处电路保护器件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子行业之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内公司所处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内公司公司所处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C38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二)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现行管理体制
(1)宏观管理部门
工信部是电路保护器件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并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2)行业协会及标准委员会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器附件及家用控制器分会(EAC)是由全国电器附件、家用控制器、电路保护器件及相关行业的制造企业、上下游企业、科研设计单位、检测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性社会团体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EAC的主要职责是定期提供行业信息资料、组织行业的科技开发、开展国际交流和展览活动等。
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下设的小型熔断器分技术委员会、低压熔断器分技术委员会、高压熔断器分技术委员会共同负责全国熔断器标准化技术工作。
公司参与起草了《低压熔断器第5部分:
低压熔断器应用指南》、《低压熔断器第6部分:
太阳能光伏系统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低压熔断器第4部分:
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锂电池电动汽车用直流熔断体通用要求》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电路保护器件行业已充分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标准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
2、行业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涉及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方面,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
公司产品需要符合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规定。
同时,出口产品还需要符合各进口国的相关安全规定认证,如:
美国UL、德国TÜV、国际CB、欧盟CE、日本PSE等,以及欧盟的RoHS指令、REACH法规。
(1)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质检总局、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质检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
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根据该公告,熔断器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的评价方式,自2020年1月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020年10月31日前,仍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应按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完成转换,并及时办理相应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手续。
(2)进口国的产品认证管理
美国UL、德国TÜV、国际CB、欧盟CE、日本PSE等,类似于我国CCC,是各国为确保特定种类的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不对国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而强制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的一系列认证管理制度。
(3)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规
RoHS指令,即《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是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消除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物质。
REACH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该法规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工产品以及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化工下游产品都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地识别化学品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
3、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熔断器作为电路保护器件中发展最早、型号最多、应用范围最广的一类器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性产业。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熔断器及其下游应用市场的发展政策,对熔断器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发改委
2019年10月
目录中鼓励类包括第五项“新能源”
中第1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第十四项“机械”中第2点“新能源发电控制系统”;第十五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中第4条“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核心元器件(含IGCT、IGBT、SiC元器件)”;第二十三项“铁路”中第7条“干线轨道车辆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核心元器件(含IGCT、IGBT元器件)”等。
熔断器是上述鼓励类设备或系统的核心保护器件,属于间接鼓励类产品范畴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发改委
2017年1月
目录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
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
其中第5条“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5.1.3“新能源汽车电附件”包括高可靠性高压继电器,高压熔断器,高压线缆等
新能源汽车市场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
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
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实施新能源汽车基础技术提升工程。
支
持基础元器件、关键生产装备、高端试验仪器、开发工具、高性能自动检测设备等基础共性技术研发创新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2020年4月
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
奏。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原则上
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
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
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关于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
2020年4月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
2019年12月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
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
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强设计、制造、测试验证等全过程可靠性技术开发应用
关于进一步完善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2019年3月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
补贴政策。
设立过渡期,优化技术指标,坚持扶优扶强,完善补贴标准,分阶段释放压力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发改委、商务部
2018年6月
取消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
规定除
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关于调整完善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2018年2月
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
关于免征新能源
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
总局、工信部、科技部
2017年12月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
2017年4月
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到
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
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
关于调整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2016年12月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对新能源汽
车所采用的动力电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提高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门槛、建立了惩罚机制,且补贴金额退坡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5年10月
明确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
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关于2016-2020年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2015年4月
规定2016年新能源汽车各车型推广应
用补助标准,并确定2017年至2020年
的补贴退坡幅度在2016年基础上每两
年下降20%
关于免征新能源
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
2014年8月
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通过免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
国务院
2012年6月
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
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
2009年1月
计划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用3年左右时
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
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
2012年占汽车市场10%的份额
风光发电及储能市场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2020年10月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各
类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明确补贴电量计算公式和项目容量认定标准、明确项目的补贴标准和享受补贴时间年限、明确核查不合格项目的补贴资金核减办法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委
2020年3月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光伏发
电行业合理投资,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等
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
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能源局
2020年3月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合理确定
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加强后续监管工作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
2020年1月
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具备与
煤电等传统能源平价的条件。
为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稳定发展,提出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优化补贴兑付流程、加强组织领导
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能源局
2017年7月
加强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监测考核,
以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健全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加强政策保障
关于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能源局
2016年11月
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
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
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关于印发《贯彻落
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
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
2019年6月
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化应用,加快推进储能标准化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委、财政
部、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
2017年9月
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
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通信市场
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
工信部
2020年3月
提出加快5G网络部署、丰富5G技术
应用场景、持续加大5G技术研发力度、着力构建5G安全保障体系和加强组织实施等五方面18项措施,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5G+工
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
2019年11月
提升“5G+工业互联网”网络关键技术产业能力、创新应用能力、资源供给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和经验推广
国家信息化发展
战略纲要
国务院
2016年7月
要求到2020年5G技术研发和标准取
得突破性进展
主要政策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轨道交通市场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国务院
2019年9月
提出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
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
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
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
国务院
2018年3月
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关键设施设备运营
准入技术条件,加快推动车辆、信号、通信、自动售检票等关键设施设备产品定型,加强列车运行控制等关键系统信息安全保护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17年2月
提升高铁、大功率电力机车、重载货车、
中低速磁悬浮轨道交通等装备技术水平,着力研制和应用中国标准动车组谱系产品,创新发展下一代高速列车,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
中长期铁路规划
发改委、交通部、铁路总公司
2016年7月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广覆
盖的全国铁路网,建成现代的高速铁路网。
到2020年我国铁路网规模达到15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到
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
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对行业内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包括补贴平缓退坡、免征购置税等多项重要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
地方层面,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采取给予购置补贴、充电补贴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在“国家+地方”政策配合的驱动下,预计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继续快速发展,产销量有望恢复高速增长。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我国加快经济转型,为弥补适应高端制造的基础设施短板,基础设施建设重心逐步由传统基建向“新基建”过渡。
2020年以来,国家各级政府会议中多次提及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其中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涉及产业链众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风光发电及储能、通信、轨道交通、工业控制等领域,为上述领域中涉及的各类高低压配电系统、控制系统以及用电设备等提供电路保护。
以上法规和政策的发布和落实,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公司将不断提升和改善产品性能,以期在未来发展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
(三)行业发展概况
1、熔断器行业发展背景
熔断器行业于19世纪80年代起源于欧美国家,由爱迪生申请的第一个在电路中相当于安全阀门的保险丝专利,开启了熔断器的发展历史。
我国熔断器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初至
20世纪70年代末,此阶段我国熔断器产品引进前苏联标准;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至1996年,此阶段随着工业体系向国际标准转型,熔断器IEC标准引进,我国熔断器产品的发展经历了15年左右的新旧交替期,此时的代表性厂商为上海
电器陶瓷厂、西安熔断器厂等。
第三阶段为1996年至今,此阶段熔断器新一轮的技术革新持续进行,呈现出外资品牌为主导,国内厂商不断追赶的局面,其中伊顿(Bussmann品牌)、美尔森、Littelfuse等外资厂商是行业内的领军企业,西安熔断器制造公司(西安熔断器厂)、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熔电气等厂商加快发展步伐,逐步缩小和国际巨头的差距,形成了以西安、上海、厦门为主的多个熔断器生产基地。
2、熔断器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1)全球电路保护器件市场保持快速增长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光伏风能发电、通信、轨道交通、数字技术等行业的发展,电路保护元器件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PaumanokPublicationsInc.的报告,截至2019年,全球电路保护器件市场规模为69.8亿美元,较2003年增长31.6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8%;销售数量为1,467.6亿只,较2003年增加899.0亿只,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1%。
图:
2003-2019年全球电路保护器件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
PaumanokPublicationsInc.《CircuitProtectionComponents:
World
Markets,Technologies&Opportunities:
2019-2024》
(2)熔断器市场规模整体保持增长
熔断器是电路保护器件中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器件之一,根据市场调研机构PaumanokPublicationsInc.的报告,2019年全球电路保护器件市场规模为69.8亿美元,其中过电压保护器件销售金额为35.7亿美元,占比为51.2%,熔断器销售金额为22.04亿美元,占比为31.6%。
2008-2019年全球熔断器市场规模和销售数量总体保持着上升趋势。
图:
2008-2019年全球熔断器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
PaumanokPublicationsInc.《CircuitProtectionComponents:
World
Markets,Technologies&Opportunities:
2019-2024》
图:
2019年全球电路保护器件细分产品结构图
数据来源:
PaumanokPublicationsInc.《CircuitProtectionComponents:
World
Markets,Technologies&Opportunities:
2019-2024》
(3)新兴产业的发展成为市场新一轮驱动力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物联网、轨道交通、通信、数字技术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电子电力技术的变革。
随着电子电力技术的不断发展,电路保护器件应用领域不断深化,例如电子产品小型化、轻量化、薄型化的发展趋势,要求熔断器在制造精密度提升的同时,能够实现对小电压大电流电路的保护;新能源汽车的车用状态不确定性(快速充电、急加速、急减速等)将导致电流频繁波动,对熔断器的耐受能力、复杂工况适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5G技术的推广,通信基站对熔断器小体积、低功耗和低温升要求愈加严苛;近年来,随着光伏、风电及储能产业快速发展,系统电压平台不断升级,传统熔断器的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
未来,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5G通信、轨道交通、数字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对熔断器性能、可靠性、智能化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将成为推动熔断器行业发展的新一轮驱动力。
(4)全球生产基地向亚洲转移
随着亚洲成为熔断器行业的主要销售市场,伊顿、美尔森、Littelfuse等国际领先的电路保护器件生产商均在中国、印度等国家设立生产基地,将生产重心转移到亚洲。
外资厂商的进入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带入中国,迅速提高了我国熔断器行业的整体水平,带动行业快速发展。
图:
2014年全球电路保护器件市场
图:
2019年全球电路保护器件市场
数据来源:
PaumanokPublicationsInc《.CircuitProtectionComponents:
WorldMarkets,Technologies
&Opportunities:
2019-2024》
3、熔断器行业产业链介绍
电路保护器件应用领域广泛,凡是涉及电路安全的部位均需要安装电路保护器件。
根据电力强弱和应用场景的不同,熔断器可分为电子熔断器和电力熔断器。
分类
应用市场领域/产品
技术特点
电子熔断器
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车用低压电路、
消费类电子产品,例如:
冰箱、洗衣机、空调、微波炉、电饭煲、手机、电脑、电视机、机顶盒、数码相机、车灯、车窗电机、雨刷器电机、喇叭等
家用电器和车用低压电路用熔断器技术成熟,产品呈现标准化。
消费类电子用熔断器更新换代较快,技术创新性较强
电力熔断器
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例如:
传统发电、
输配电、电化工、冶金、采矿、光伏、风电、核电、储能、通信、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船舶等
传统工业用熔断器技术成熟,
产品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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