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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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制图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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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制图规范
建筑制图规范
建筑制图规范1总则
1.0.1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矩,包管束图质量,进步制图效力,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相符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扶植的须要,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有用于下列制图方法绘制的图样:
1手工制图;
建筑制图规范2运算机制图。
1.0.3本标准有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时期设计图、落成图;
2原有建筑物、建筑物等的实测图;
建筑制图规范3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相符《房屋建筑制图同一标准》(GB/T50001-2001)以及国度现行的有关强迫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一样规定
2.1图线
2.1.1图线的宽度b,应依照图样的复杂水平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同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图线)的规定选用(图2.1.1-1~图2.1.1-3)。
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取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b:
0.25b。
2.1.2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采取的各类图线,应相符表2.1.2的规定。
2.2比例
2.2.1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选用的比例,宜相符表2.2.1的规定
3图例
3.1构造及配件3.1.1构造及配件图例及说明见表3.1.1。
3.2程度及垂直运输装配
3.2.1程度及垂直运输装配图例及说明见表3.2.1。
4图样画法
4.1平面图
4.1.1平面图的偏向宜与总图偏向一致。
平面图的长边宜与横式幅面图纸的长边一致。
4.1.2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多于一层的平面图时,各层平面图宜按层数由低向高的次序从左至右或从下至上安排。
4.1.3除顶棚平面图外,各类平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1.4建筑物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门窗洞口处程度剖切俯视(屋顶平面图应在屋面以上俯视),图内应包含剖切面及投影偏向可见的建筑构造以及须要的尺寸、标高等,如需表示高窗、洞口、通气孔、槽、地沟及起重机等弗成见部分,则应以虚线绘制。
4.1.5建筑物平面图应注写房间的名称或编号。
编号注写在直径为6mm细实线绘制的圆圈内,并在同张图纸上列出房间名称表。
4.1.6平面较大年夜的建筑物,可分区绘制平面图,但每张平面图均应绘制组合示意图。
各区应分别用大年夜写拉丁字母编号。
在组合示意图中要提示的分区,应采取暗影线或填充的方法表示。
4.1.7顶棚平面图宜用镜像投影法绘制。
4.1.8为表示室内立面在平面图上的地位,应在平面图上用内视符号注明视点地位、偏向及立面编号(图4.1.8)。
符号中的圆圈应用细实线绘制,依照图面比例圆圈直径可选择8~12mm。
立面编号宜用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
内视符号如下所示:
4.2立面图
4.2.1各类立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2.2建筑立面图应包含投影偏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线和墙面线脚、构配件、墙面做法及须要的尺寸和标高等。
4.2.3室内立面图应包含投影偏向可见的室内轮廓线和装修构造、门窗、构配件、墙面做法、固定家具、灯具、须要的尺寸和标高及须要表达的非固定家具、灯具、装潢物件等(室内立面图的顶棚轮廓线,可依照具体情形只表达吊平顶或同时表达吊平顶及构造顶棚)。
4.2.4平面外形曲折的建筑物,可绘制展开立面图、展开室内立面图。
圆形或多边形平面的建筑物,可分段展开绘制立面图、室内立面图,但均应在图名后加注“展开”二字。
4.2.5较简单的对称式建筑物或对称的构配件等,在不阻碍构造处理和施工的情形下,立面图可绘制一半,并在对称轴线处画对称符号。
4.2.6在建筑物立面图上,雷同的门窗、阳台、外檐装修、构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点表示,绘出其完全图形,其余部分只画轮廓线。
4.2.7在建筑物立面图上,外墙别处分格线应表示清晰。
应用文字说明各部位所用面材及色彩。
4.2.8有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宜依照两端定位轴线号编注立面图名称(如:
①~⑩立面图、(A)~(F)立面图)。
无定位轴线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图各面的朝向确信名称。
4.2.9建筑物室内立面图的名称,应依照平面图中内视符号的编号或字母确信(如:
①立面图、(A)立面图)。
4.3剖面图
4.3.1剖面图的剖切部位,应依照图纸的用处或设计深度,在平面图上选择能反应全貌、构造特点以及有代表性的部位剖切。
4.3.2各类剖面图应按正投影法绘制。
4.3.3建筑剖面图内应包含剖切面和投影偏向可见的建筑构造、构配件以及须要的尺寸、标高等。
4.3.4剖切符号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拉丁字母编号(图4.3.4)。
4.3.5画室内立面时,响应部位的墙体、楼地面的剖切面宜有所表示。
须要时,占空间较大年夜的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剖切面,应在图纸上绘出。
4.4其他规定
4.4.1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0.00标高的平面图上,并放在明显地位,所指的偏向应与总图一致。
4.4.2零配件详图与构造详图,宜按直截了当正投影法绘制。
4.4.3零配件外形或局部构造的立体图,宜按《房屋建筑制图同一标准》(GB/T50001-2001)中(轴测图)的有关规定绘制。
4.4.4不合比例的平面图、剖面图,其抹灰层、楼地面、材料图例的省略画法,应相符下列规定:
1比例大年夜于1:
50的平面图、剖面图,应画出抹灰层与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并宜画出材料图例;
2比例等于1:
50的平面图、剖面图,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抹灰层的面层线应依照须要而定;
3比例小于1:
5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出抹灰层,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4比例为1:
100~1:
20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画简化的材料图例(如砌体墙涂红、钢筋混凝土涂黑等),但宜画出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
5比例小于1:
200的平面图、剖面图,可不画材料图例,剖面图的楼地面、屋面的面层线可不画出。
4.4.5相邻的立面图或剖面图,宜绘制在同一程度线上,图内互相有关的尺寸及标高,宜标注在同一竖线上(图4.4.5)。
4.5尺寸标注
4.5.1尺寸分为总尺寸、定位尺寸、细部尺寸三种。
画图时,应依照设计深度和图纸用处确信所需注写的尺寸。
4.5.2建筑物平面、立面、剖面图,宜标注室表里地坪、楼地面、地基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雨棚、门、窗、台阶等处的标高。
平屋面等不易标明建筑标高的部位可标注构造标高,并予以说明。
构造找坡的平屋面,屋面标高可标注在构造板面最低点,并注明找坡坡度。
有屋架的屋面,应标注屋架下弦弃置点或柱顶标高。
有起重机的厂房剖面图应标注轨顶标高、屋架下弦杆件下边沿或屋面梁底、板底标高。
梁式吊挂起重机宜标出轨距尺寸(以米计)。
4.5.3楼地面、地基层地面、阳台、平台、檐口、屋脊、女儿墙、台阶等处的高度尺寸及标高,宜按下列规定注写:
1平面图及其详图注写完成面标高。
2立面图、剖面图及其详图注写完成面标高及高度偏向的尺寸。
3其余部分注写毛面尺寸及标高。
4标注建筑平面图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与其最邻近的轴线间的尺寸;标注建筑剖面各部位的定位尺寸时,注写其地点层次内的尺寸。
5室内设计图中连续反复的构配件等,当不易标明定位尺寸时,可在总尺寸的操纵下,定位尺寸不消数值而用“均分”或“EQ”字样表示,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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