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新闻联播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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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新闻联播规章制度
【关键字】制度
【第一部分】时政报道规范
一、关于改进会议、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原则
1、精简规范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
正省级领导、省委常委参加的会议、调研、活动等新闻,在《新闻联播》中报道;其他副省级领导为主出席的会议、活动等新闻,原则上在新闻频道《新闻在线》中的“时政要闻”板块播出,如有特殊情况,如省领导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领导机关专门提出报道要求的会议活动,经请示台领导后可酌情在《新闻联播》播发;如会议、活动本身涉及全省重要的经济动态、政策发布、民生信息、灾害与突发事件等,《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进行报道,凡报道的消息,出席的副省级领导都要给画面、提名,并做到声画对位,原则上除省领导外不再用其它参会人员画面。
2、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新闻,安排在《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其他时政新闻由黑龙江电视台根据新闻规律和社会效果自行确定播发顺序。
如涉及重大会议活动或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商请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有关方面确定播出顺序。
3、新闻通稿播出时长超出规定的,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另有要求外,允许黑龙江电视台对新闻通稿进行一定修改,但不得改变领导同志讲话部分的结构、要点和主旨。
稿件修改之后,要通过相关渠道与领导同志进行汇报沟通。
4、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新闻,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5、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6、例外情况,按职权范围请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省委宣传部。
二、关于会议类新闻的制播办法
1、省党代表大会、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活动新闻,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另有要求外,《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4分钟(含导语)。
2、重大会议活动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新闻,《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2分钟;其他省委常委出席的,《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其他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作报道,也可在其他新闻节目中播出。
3、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常委会定期举行的会议新闻,在《新闻联播》中播出,以报完程序为准,总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
如果当天总时长超过3分钟,公告、报告可摘发或不播发。
4、国家部委、国家相关机构或协会在黑龙江省举办的全国性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其他省委常委出席的,《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其他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作报道,也可在其他新闻节目中播出。
5、省各类议事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经省委批准需要作报道的,按照一般会议的报道规定执行。
6、省党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等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要进行直播,报道时出同期声。
三、关于领导活动类新闻的制播办法
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到黑龙江省考察调研活动的新闻,《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4分钟(含导语),其他中央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播发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
播发时间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之后。
2、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省电视台随行记者由一名文字记者和一名摄像记者组成。
其他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不安排随行记者,由市(地)台协助拍摄采访。
3、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活动,除重大考察调研事项外,《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
其他省委常委的考察调研活动,《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其他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考察调研活动,大多数情况下在新闻频道《新闻在线》中的“时政要闻”板块播出,如有及特殊情况,《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进行报道。
4、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深入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新闻联播》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
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新闻联播》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活动或讲话,由其他新闻节目报道的,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
5、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外事会见,《新闻联播》单发消息,时长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
其他省委常委的外事会见,《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其他省领导同志的外事会见,《新闻联播》一般不作报道,可在其他新闻节目中播发。
多位副省级领导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或一人多次分别会见外宾可播发综合消息。
6、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访,活动结束后在《新闻联播》中播发综合消息,时长不超过3分钟(含导语)。
7、除省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等活动外,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展览、一般性演出及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四、其他相关新闻的制播办法
1、一般文件、简报、贺电、贺信,不播发。
2、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出版著作、艺术创作等活动,不作报道。
3、担任过黑龙江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同志逝世后,遗体告别等新闻,《新闻联播》播出时长为:
曾任正省级领导的不超过2分钟(含导语),曾任副省级领导的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
报道中只播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其他正省级领导同志、省委常委和正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出席送别活动的画面。
五、时政新闻拍摄基本原则
1、记者到达时政会议、活动、调研现场后,迅速查看会场或活动现场布置,文字记者和摄像记者沟通,确定拍摄方式。
2、拍摄取景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和调研新闻,以标清画面景别为标准。
其他领导出席的,以高清画面为标准,兼顾标清画面景别,严禁出现画面边缘人物露半边脸的情况。
拍摄领导特写时,高清画面中领导身边人最多只可以露出肩膀。
3、对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熟悉、掌握其习惯,对于领导不愿意展现的手势等动作,拍摄和画面编辑时要严格控制。
4、在拍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时,要杜绝杂乱画面,除了认真拍摄主要领导和调研东西,以及参加调研的其他省领导、地市负责人外,一般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要杜绝进入画面,保持画面的干净整洁。
5、在拍摄会议画面时,也要杜绝杂乱画面。
一般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等要杜绝进入画面。
要尊重领导的个人习惯,除极特殊情况不要干涉领导的行动,自我调整拍摄角度。
如果发现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坐姿不好,在不影响会议的情况下,要通过秘书、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提醒,拍摄最佳状态。
如果发现其他副省级、厅局级领导坐姿不好,背后有衣物,要认真等待时机,选取最佳状态进行拍摄,不能频次过多的影响会场秩序。
状况实在没有改变时,要通过相关渠道提醒。
6、除了外出调研以外,如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出席会议和活动,两名专职摄像记者都要到场,认真揣摩领导习惯,拍摄最佳状态。
7、摄像记者和文字记者要多沟通,有什么情况及时反映,文字记者要经常检查拍摄画面,如果发现主要领导个别画面不符合要求,或者状态不好,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相关渠道和主要领导沟通,拍摄领导最佳状态。
8、每条会议新闻的镜头都要成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要有远、中、近、特写镜头,推、拉、摇、移镜头要匀速平稳。
固定镜头的时长要在六秒钟以上,推、拉、摇、移镜头的起幅和落幅要在五秒钟以上。
9、时政拍摄特写镜头中,人物不能过大。
画面中要能看出领导所处位置,要稍微露出一点桌子,如果领导坐沙发会见时,景别要卡在三扣西服的第二个扣附近;要特别注意一些小型会议,不要无目地的给人物特写镜头,特别是主席台上的人物。
原则上正省级领导给单独特写镜头,其它副省级领导两人套拍(召开党代表大会时,省委副书记要给特写镜头。
另外,在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中,主持会议的副省级领导也要给主持特写镜头);以副省级领导为主的会议,可给副省级领导单独特写镜头;没有副省级以上领导参加的会议,厅级领导一律不给特写镜头,只给两、三个人的套拍镜头。
10、拍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特写镜头时,要分别在左侧前方15度、正前方、右侧前方15度等多角度进行拍摄,在正前方时适当运用推、拉等拍摄形式。
特别要注意的是,拍摄领导讲话特写时,要在领导脱稿讲话、表情状态好的时候拍摄,尽量延长这类镜头拍摄时间,除非极特殊情况,不拍摄领导念稿讲话镜头。
给其他副省级领导套拍时,要注意领导排名顺序,排名在前的领导在画面中靠前。
11、拍摄时,要时刻注意画面中被拍摄东西以及背景人物的表情、动作,避免拍到背景人物喝水、看手机、打哈欠等各种小动作,影响整体画面效果。
12、会场照度不够时必须用灯,不能一个会议时而用灯,时而不用灯,造成色调不一致。
会议室画面主体与背景的照度反差过大时要及时补光,避免画面照度反差过大造成曝光过度。
在会议开始之前如果发现会议室里有不利于拍摄的情况,要及时与会议组织者协调,在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予以解决。
13、在拍摄过程中,要讲究拍摄效率,能一次拍完不要多次重复拍摄。
文字记者和摄像记者要掌握会议规律和发稿时长,在现场看完画面,如果觉得足够用了,不再重复拍摄,以免引起参会领导反感。
14、拍摄会议时,与会人员发言时,要认真要拍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倾听、记录的镜头。
15、领导走访、调研视察时,为体现领导轻车简从作风,画面要干净,不要拍车队以及陪同人群。
要体现出领导亲民、爱民的风采,多拍摄领导与人民群众在一起的画面,注意领导与群众交流的同期声要及时记录。
要多拍反应镜头,运用长镜头记录细节,例如领导与群众热烈握手、亲切交谈等。
16、领导出席重大活动,如参加义务劳动、植树造林、大型节日游园活动等,要根据领导不同的特点,适时拍摄,不要总围在领导周围,同时注意抓拍领导同群众在一起的画面,如领导同群众热情交谈,俯身抱起儿童,嘘寒问暖等。
六、各类时政新闻拍摄规范
1、省委常委会、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正省级领导的特写镜头,以及每位发言领导的特写讲话镜头;除正省级领导外,其他副省级领导两位套拍和摇镜头;其它参会者的推拉镜头、套拍镜头(画面中要至少有三人以上)。
2、省委全会:
省委副书记以上领导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席台上除省委书记、省长外其它每两位常委的套拍和摇镜头;主席台下省委委员的四人套拍镜头和推拉镜头;会场全景、主席台上全景、主席台下全景。
3、省长办公会:
省长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有一位副省长参加时,给其特写镜头;有两位副省长以上参加,给副省长两人套拍镜头;其它参会人员的四人套拍及推拉、摇镜头。
4、省政府全体会议:
省长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副省长两人套拍及摇镜头;主席台下四人套拍及推、拉、摇、移镜头,按省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办、厅、局顺序拍。
5、省人大常委会:
主持会议的副主任特写镜头(讲话时);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特写镜头(非主持会议时),其它副主任和秘书长每两人套拍及摇镜头;列席的副省长及两院院长的特写或套拍镜头;主席台下每四人的套拍镜头及摇镜头。
6、省人大主任会议:
主持会议的副主任特写镜头(讲话时);每两位副主任、秘书长的套拍及摇镜头;其它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
7、省政协常委会:
主席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特写镜头,每两位副主席、秘书长的套拍及摇镜头;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政协离退休主席、副主席列席会议时的套拍镜头;其它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台下按省政协常委席、省政协委员席、全国政协委员席的顺序拍摄套拍或摇镜头。
8、省政协主席会:
主席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特写镜头(讲话时);每两位副主席、秘书长的套拍及摇镜头;省委或省政府领导、省政协离退休主席、副主席列席会议时的套拍镜头;其它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
9、省纪检委全会:
省纪委书记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席台上其它纪委副书记左右两侧(两人以上)的套拍或摇镜头;主席台下每四人的套拍镜头及摇镜头。
10、正省级领导参加的各种座谈会、行业会:
正省级领导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除正省级领导外的其它每两位副省级领导套拍及摇镜头;主持会议的副省级领导讲话特写镜头;其他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
省委副书记为主、三位以上其他副省级领导参加的各种座谈会、行业会:
省委副书记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其它每两位副省级领导套拍或摇镜头;主持会议的副省级领导讲话特写镜头;其他参会者的三至四人套拍及摇镜头。
12、一到两位非常委副省级领导为主参加的各种座谈会、行业会:
副省级领导的特写镜头(讲话时);主席台上其它人分左右两侧的套拍固定镜头;主席台下每四人的套拍镜头及摇镜头。
13、多个副省级领导参加的会议:
主持会议的副省级领导特写镜头(讲话时);作工作讲话的副省级领导特写镜头(讲话时);其左右两侧副省级领导的两人套拍镜头;主席台下每四人的套拍镜头及摇镜头。
14、每年一次的省人大、省政协会议开、闭幕式:
(1)人大会
主席台前排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席台前排副主任的两人套拍和摇镜头;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席台后排其他副省级领导每三人的套拍及推拉镜头;主席台下多人的套拍镜头及推、拉、摇、移镜头。
(2)政协会
主席台前排省政协主席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记时);主席台前排其他副主席的两人套拍和摇镜头;省委书记、省长的特写镜头;主席台后排其他副省级领导每三人的套拍及推拉镜头;主席台下多人的套拍镜头及推、拉、摇、移镜头。
15、省领导外事会见
(1)正省级领导会见
正省级领导与来宾的握手镜头;会见室的全景镜头;正省级领导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时);来宾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时);从正省级领导讲话摇到来宾并拉开到二人的中景镜头;从来宾讲话摇到正省级领导并拉开到二人的中景镜头;一位副省级领导陪同会见,则给副省级领导特写镜头;两位以上副省级领导陪同会见,则给两位副省级领导套拍镜头;其他陪同会见的中外人员套拍和摇镜头(画面中要三人以上)。
(2)副省级领导会见
副省级领导与来宾的握手镜头;会见室的全景镜头;副省级领导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时);来宾的特写镜头(讲话时和听时);从副省级领导讲话摇到来宾并拉开到二人的中景镜头;从来宾讲话摇到副省级领导并拉开到二人的中景镜头;如还有副省级领导参加会见,则给其特写(一位副省级领导参加)镜头或套拍(两位副省级领导参加)镜头;其他陪同会见的中外人员套拍和摇镜头(画面中要两、三人以上)。
16、常委以上省领导调研
主要省领导讲话特写;和调研对象的小范围中景镜头;如一位副省级领导陪同正省级领导调研,则给副省级领导特写镜头;两位以上副省级领导陪同正省级领导调研,则给套拍镜头;其他陪同工作人员不拍摄。
本办法执行时可能会出现调整,均以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以及省委宣传部指示为准。
【时政报道采访纪律】
采访通知必须到人。
电话记录必须当面交给采访记者本人,短信通知必须让记者回复短信或回电确认。
时政采访通知由时政组负责人在公示板上和记录本上双重备份,制片人采访前一个小时再次提醒。
特别要重视节假日时政采访的提醒和确认。
记者接到采访通知立即第一时间发外出申请、报片、协调司机摄像。
记者采访必须提前30分钟到现场,途中遇到堵车、车祸等意外情况、可能导致迟到时要及时向制片人、主任汇报。
记者在活动现场必须认真核对出席领导名单,与摄像协调拍摄景别等问题。
记者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听会,不得有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睡觉等影响我台形象的举动。
、
除了下午开会且当日必须播发的紧急新闻外,一般时政会议记者都要跟到最后,不得提前退场。
在活动组织者对我记者提出报道有关要求时,一定要明确该负责人身份,代表哪位领导意见,及时向制片人、主任请示。
如省领导本人或其秘书直接向记者作出报道指示,要特别重视,第一时间与制片人、主任沟通,尽量满足。
记者在通稿基础上自已处理过的稿件,提交时要把通稿原文附在稿件之后,以便编辑核对。
【第二部分】非时政报道采访写稿规范33款
1、要有全国意识,“我省……”应改为“黑龙江省……”或“全省……”(转述领导讲话时除外)
2、一般行业会议不提会议,只选取新闻信息。
3、重大突发事件和行业新闻须第一时间采访报道,抢在平面媒体之前播出,杜绝稿件尤其是导语中出现“近日”、“日前”、“这几天”等字样。
4、原则上不使用"据了解"、"据介绍"、"有关人士介绍"等不确定说法,应准确交待信息的出处。
5、原则上不使用"加大力度"、"打造××平台"、"靓丽的风景线"等用滥了的词语。
6、禁止使用"记者调查发现"、"记者在现场看到……"等忌语。
7、不要在导语中使用"为了……"、"随着……"、"在……的同时"等不符合电视观众习惯的介宾词组。
8、报道中要摒弃官话、套话、空话;题目和导语要精炼巧妙、言之有物,突出新闻主体的特点;导语不要过长,原则上不超过15秒;避免在导语中使用总结性概括性语言,不能把导语当评论写。
9、报道中一般不使用字母缩略语。
如ATM机应写自动取款机、GPS应写成卫星定位系统、GDP应写成地区生产总值。
10、每段解说词的长度原则上不超过30秒,提倡解说、同期、现场等多种手段的组合运用。
11、解说词尽量使用短句式,原则上一句话不超过15个字。
无意义的助词,如果不影响语义表达就应减掉,如"进行了……"。
12、解说词中一般不使用书面语言,例如"均……"应改为"都……","为……"应改为"是……","可……"应改为"可以……","应……"应改为"应该……","该……"应改为"这个……","已……"应改为"已经……","须……"应改为"必须……","需……"应改为"需要……","因……"应改为"因为……","即……"应改为"也就是……","此次……"应改为"这次……","尚未……"应改为"还没有……"。
13、不使用在电视播出时因谐音产生歧义的语言,如"全部同意","涨声一片"。
14、对所报道的内容一般要有简单易懂的背景介绍,较为复杂的可单独制作新闻背景片或者"链接"。
如需使用专业用语,要做简单解释或恰当的比喻。
15、对新闻中重要的数据和观点要采用图表或者字幕的形式表现,涉及交通、城建、灾害等方面的报道要做地图。
16、新闻中要使用标准度量单位,尽量不使用"一埫地"、"一公分"等说法,国际货币要换算成人民币,涉及进出口额的用美元。
17、原则上所有拍摄要使用三角架,移动拍摄或者突发事件现场等环境不允许的情况除外。
18、画面要干净美观,忌用破乱镜头和脏乱差画面。
19、记者出镜报道原则上穿正装,要有领有袖。
灾害现场、农村田间等特殊环境除外。
不要穿花色太碎、造型太复杂和过于时尚的服装。
不要戴夸张饰物。
男忌圆领衫、女忌露肩衣。
尽量打反光板。
20、同期声采访尽量在新闻发生的环境中进行,被采访对象的景别一般在上衣第三个衣扣之上。
走基层报道要多用记者与被采访对象的套拍,边工作边采访。
21、记者每次出镜的长度原则上不超过20秒,适当插现场画面。
22、有记者出镜的内容原则上由记者自己在现场配音。
严禁男记者出镜女声配音,反之亦然。
23、记者出镜报道的内容不能与演播室主持人的导语内容重复。
24、记者出镜应有出镜理由,或手拿道具,或与现场人交流,要把自己的行动融入身边环境中,杜绝站立报幕式现场。
记者移动时画面不要越轴。
25、报道中每段同期采访的长度原则上不超过15秒。
26、解说词内容不能与同期声内容重复。
27、同期声采访对象原则上要形象正面、干净整洁,忌蓬头垢面、衣裳不整,非军人尽量不要穿迷彩服,非警察严禁着警服。
28、注意提问技巧,尽量让采访对象使用符合自己身份的语言。
坚决不许出现举稿念的现象。
29、同期声采访可拍摄一些记者的过肩反打镜头,用作插画面,尽量不要用与同期声采访同向的画面,会造成口型不对。
30、使用外国人外语同期声时不配音,用原声。
拍唱词要找懂外语的人士帮忙,对准每一句话。
31、采访对象人名要问准,不能打“张先生、王女士、外地游客”之类。
职务要标准化,如“农民”不能写成“村民”。
32、写稿件时加上【画外】【同期】【现场】的提示,便于配音。
33、同期声内容、人名字幕要写准确,便于编辑删改,不能先对付提交一份,等着编片时再改,这样会失去文字把关的意义。
【第三部分】后期编片规范21条
【关于安全】
1、如自己的片子已上提要,要尽早编片,并随时保存,以便编辑选取提要画面。
2、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稿件编片,不得擅自增加同期声、现场等内容。
3、最后上标题时,要刷新编排,与最新串联单上的标题一致。
最终提交片子的文件名要与标题完全一致,经审片修改后要加“新”或“最新”、“最最新”等字样,以便于放带员识别。
4、非紧急片子提交前自己先看一遍,坚决杜绝杂画面、字幕错别字,结尾出黑场、声音忽大忽小、声画不对位等低级错误。
5、片子时间要算准,零头超过5帧就多加一秒。
无同期的片子应在配音出来后立即报时,越早越好!
在标题上报总时长,编后中报具体时长。
标准格式:
10"+1'30"=1'40"
6、因审片等原因导致片子尾句和时长有变化时,必须第一时间与当班主编沟通,否则极易发生播出事故。
7、有导语片子配音前留一秒画面,无导语片子配音前留半秒画面。
结尾留一秒动态画面,如留得太短,导播反应不及会直接放出下一条。
8、片子必须按最终审定版下载到蓝光盘送交审片室,每张盘里只能有一个文件,下载时同样要遵循前一秒后一秒原则,开头不能有静桢。
9、当天未能播发的片子,第二天要改日期再重新提交一次。
如不在单位,须委托他人代提。
当日主编要提醒记者将已审过的片子在17:
00前重新提交。
再次审片时要重点看人名和唱词有没有被其他片子替换。
【关于声音】
10、片子合成后声音必须合在1声道。
声音不能过大或过小,控制在-8到-12db之间,音频表刚刚冒黄,不能全红或全绿。
11、非会议、非资料画面的片子,要注意用好背景声,大小以能听清画外音为原则。
【关于画面】
12、时政会议报道要严格按照《时政报道规范》编片,注意不要出现会场内睡觉、看手机、抽烟等小动作。
13、非时政类动态消息,不允许用会议画面,可使用行业工作画面。
非特指的题材,多用空画面,不突出人物,少用人的特写,尽量就当日选题拍摄最新素材,少用资料。
14、“资料”字幕会影响片子的时效感,尽量不用,除非明显是过去时、强调历史感的资料画面。
使用资料画面时注意季节性,不要与近一周同主题片子重复。
工业素材画面要选体现时代感、科技进步性的画面,不要用落后粗放的原始工业画面。
指标不好但有新闻价值的素材可以用,但要在右上角打上字幕,如:
"执法部门拍摄"、"监控录像画面"等,字不要过大。
15、画面编辑时要注意挑取美的镜头,避免脏、乱、差镜头,指标有问题的画面要自己把关摒弃,不要进入审片环节。
16、报道中除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消息外,原则上不打马赛克,如采访对象提出保护隐私的要求,可以在拍摄时采取虚化或拍背影和侧面的手法。
【关于同期】
17、同期声人名职务要完整、正式,随机采访的对象也要问清人名。
县以上党委部门要加"中共"。
省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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