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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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方法及数据来源
基本起报单位为乡(镇、街道)计生办,采取网络直报的方式上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乡、县、地、自治区各级报表通过报表汇总软件自动生成。
乡(镇、街道)计生办所填数据,来源于所管辖的村(居、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
二、统计对象
所辖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一)常住户籍人口
1、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在本县(市)的人;
2、户口在本县(市),离开本县(市)不足3个月的人;
3、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待定的人:
①未落户口的新生婴儿②新调入本县(市)工作
数;在统计领取《光荣证》情况时,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农业户口的计入农村统计数。
三、统计期限
半年报表:
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3月31日24时。
全年报表:
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9月30日24时。
四、上报时间
(一)半年报表
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4月7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2、县(市、区)应在本年4月1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3、地区(州、市)应在本年4月13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二)全年报表
1、乡(镇、街道)应在本年10月14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基础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2、县(市、区)应在本年10月17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3、地区(州、市)应在本年10月2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五、填表要求
(一)乡(镇、街道)组织所辖村(居、单位)按人口的户口性质分城镇、农村进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每个村(居、单位)填报一套报表。
乡级负责对各村摸底数据进行审核,并逐村分项录入微机。
乡级汇总数据由报表软件自动生成。
(二)报表录入、审核、汇总、打印后,填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上一级人口计生委。
(三)表1—表4,半年和全年报表均进行统计;表5,2007年的全年报表开始统计,以后每逢单数年的全年报表进行统计。
六、指标解释
(一)人口自然变动情况统计表
1、“本期出生人数”指统计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总数。
活产婴儿是指胎儿离开母体后,至少有过一瞬间的呼吸、心跳、随意肌抽动和脐带搏动四种生命现象之一的胎儿。
2、“孩次”(一孩、二孩、三孩)指该婴儿出生时在其家庭所有现存子女(包括抱养、前夫或前妻留下的子女)中的排列顺序。
出生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其“孩次”应递进计算。
3、“政策内出生”是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并在法定最低婚龄以后初育、符合《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孩子数量的出生人口,无论是否持有《生育服务证》,均计入政策内出生。
4、“特批再生育”是指符合2006年5月25日通过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出生人口。
5、“政策外出生”是指不符合《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出生人口,其中“政策外一孩”是指未婚初育或妇女未到法定最低婚龄初育的。
区外流入人口的出生可通过审核《生育服务证》并参考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网站公布的各省生育政策汇编来判定政策内外。
6、“往年出生漏报情况”是指前5年内出生,应在当年统计报表中统计而未上报的出生人口。
本项目的出生人数不计入“本期出生人数”。
(二)育龄妇女、采取避孕方法情况统计表
1、“育龄妇女”是指统计截止时点15~49周岁妇女,“已婚育龄妇女”是指统计截止时点已经结婚(包括离婚、丧偶)的15~49周岁妇女。
2、“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无孩人数、有一孩人数、有二孩人数、三孩以上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该家庭现有子女数(包括抱养、前夫或前妻留下的子女)
3、“女性初婚人数”指统计期内第一次结婚的妇女人数;“早婚”指汉族妇女19周岁及以下(少数民族妇女17周岁及以下)初婚,“晚婚”指汉族妇女23周岁及以上(少数民族妇女21周岁及以上)初婚。
4、“采取各种避孕方法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统计对象使用各种避孕方法的人数。
“其它”指中草药、安全期、体外排精。
如一对夫妇同时使用几种避孕方法,只统计一种,以近期、有效者为准。
离婚、丧偶妇女如仍使用避孕方法,不计入“采取各种避孕方法人数”中,计入后表的“未避孕人数”中。
(三)未避孕、技术服务情况统计表
1、“未避孕人数”中的“不育症”是指希望怀孕、不避孕2年及以上从未生育过;“哺乳期”是指生育42天内未采取避孕措施。
2、“本期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例数”指统计期内已婚育龄妇女及其配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例数。
“人流”、“药流”指怀孕3个月及以内用手术或药物人工终止妊娠;“中引”指怀孕4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大引”指怀孕7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妊娠。
“长效避孕针”是指3个月注射一次的具有较长避孕效果的避孕针剂。
(四)领证情况统计表
1、“期末领证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所有已领取《光荣证》的家庭数。
2、“其中:
母亲49周岁内领证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母亲在49周岁及以内的领取《光荣证》家庭数(不考虑子女的年龄)。
3、“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领取情况”只在少数民族人口中统计。
4、“其中:
一方农村”统计数含在“农村”统计数之内,指夫妻双方一方为农业户口等情况只享受一半一次性奖励金的家庭。
(五)育龄妇女年龄别出生情况统计表填报五岁一组年龄组及20—29岁生育旺盛期年龄别的妇女人数和生育人数。
具体填报下列年龄组(别)数据:
15—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4;35—39;40—44;45—49。
某一年龄组(别)“妇女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时该年龄组(别)周岁年龄的妇女人数,“生育人数”指该年龄组(别)妇女在统计年度的全年生育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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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 计划生育 统计 报表 填报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