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63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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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4639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缺席审判案件在判决、裁定前,被告人王某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止审理
B、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C、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D、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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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2章>第1节>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7条第1款,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是:
()
A、证人
B、刑事被告人
C、鉴定人员
D、刑事自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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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诉讼代理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可以委托代理人的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46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所以只有D选项正确。
3.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盗窃案件,其中有四个犯罪嫌疑人:
甲、乙、丙、丁。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下列四个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认为甲在共同盗窃过程中情节轻微,不必认定为犯罪,但是觉得这种处理结果不宜由自己作出,准备侦查完毕后移送给检察机关,建议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B、乙已被逮捕,但是查明其真实年龄是15周岁,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撤销了乙涉嫌的案件,将其释放,但未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
C、丙被取保候审,经过鉴定,丙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认为丙未被逮捕,因此可以不必撤销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检察机关最终处理
D、丁已被逮捕,在羁押过程中因急病突发死亡,公安机关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直接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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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2章>第1节>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中撤销案件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及第163条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
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故公安机关应当直接撤销案件,不必经检察机关批准,更不应当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处理,故A、C两项错误。
案件被撤销的,应当立即释放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故B项错误。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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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4章>第2节>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问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故选B。
5.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2017年卷二33题,单选)
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
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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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4节>两审终审制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三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本题选C。
6.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41题,单选)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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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9章>第5节>对减刑、假释的监督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1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故A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7条规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
7.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30题,单选)
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由被告方承担
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则确定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担说服责任
D、非法持有枪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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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5节>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责任分配。
《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据此,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A选项、B选项错误。
在英美证据理论中,证明责任分为提出证据的责任和说服责任。
所谓提出证据的责任,是指在诉讼中当事人提出证据,说服法官将案件提交陪审团的责任,或者提出某项证据使某一问题成为争议点的责任;而说服责任则是指由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证据说服陪审团裁判己方主张为真的责任。
前者类似行为责任(举出证据),后者类似结果责
8.法医刘某是某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他对一起伤害案件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那么他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侦查人员
B、诉讼参与人
C、既是侦查人员又是诉讼参与人
D、不是侦查人员也不是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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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2节>鉴定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参与人。
刘某是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对伤情这样一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因此是诉讼参与人,而非侦查人员。
9.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24题,单选)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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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4节>刑事诉讼构造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价值与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价值观只是对刑事诉讼构造产生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不是决定性的因素,故A不准确。
混合式诉讼构造以日本为典型,是在职权主义背景下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而形成的,故B错误。
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故C正确。
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尽管总体上适用于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
但与控制犯罪也不是矛盾关系,故D错误。
本题选C。
10.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年卷二22题,单选)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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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章>第4节>刑事诉讼价值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其中公正价值居于核心地位,故A正确。
对刑事诉讼秩序价值的追求,意味着对抑制犯罪行为、保持社会和平与稳定的期望。
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还表现为对社会及其成员的安全的追求。
这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
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故B正确。
根据四大本的表述,一方面,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秩序、公正和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适用
11.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2015年卷二30题,单选)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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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1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解释》第138条第1款规定: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139条规定: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A选项中,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属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故A错误。
B选项中,被告人寻衅滋事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属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12.下列关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时间适用不同的期间
B、侦查羁押期限应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计算
C、法定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D、张某被拘留期限届满之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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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0章>第1节>期间的计算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期间计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
根据《高检规则》第13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14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日至3日。
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拘留适用不同的期间,故A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应从逮捕之日起计算。
故B项错误。
根据《刑
13.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立案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立案监督的主体是:
()
A、检察机关
B、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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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3章>第1节>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与职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
立案监督是指对立案程序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立案实行的法律监督:
广义的立案监督还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立案进行的监督。
故选A项。
14.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
()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②③⑤④①⑥
B、③④⑤①②⑥
C、②④⑤①⑥③
D、③④①⑤②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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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的问题。
法庭审理活动具体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15.甲因绑架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甲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个:
A、经合议庭报审判委员会决定后,书面请求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B、该区人民法院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区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区人民检察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区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市人民检察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区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
【答案】:
A
【解析】:
《高法解释》第15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一)重大、复杂案件;
(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
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
1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26题,单选)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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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合议庭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的联系与区别。
无论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陪审团制度,目的不是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而是通过参与审判和制约法官以实现司法的民主化。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陪审团和法官则分别负责定罪与量刑工作,因此,B正确。
《人民陪审员法》第9条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第1
17.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
B、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
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D、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19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
18.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
B、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要经过律师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C、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D、犯罪嫌疑人不须经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因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无须其他机关批准。
19.甲犯抢夺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37题,单选)
A、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
B、如被告人已提交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书面材料,则无需再当庭询问其对指控的意见
C、不需要调查证据,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审理
D、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庭宣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4节>简易程序的决定适用和审判程序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
《最高检规则》第465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最高法解释》第289条第1款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
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
”可见,简易程序既可以由检察院启动,也可以由法院启动,A选项错
20.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平日游手好闲,一天车间被盗,单位领导怀疑李某有盗窃嫌疑,于是决定将其监禁,并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
()
A、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B、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C、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诉讼原则
D、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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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专门机关职权。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条。
21.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
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4节>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处理问题。
《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22.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2-34题,单选)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合议庭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
题干中的案例提到这是本市第一起酒驾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故A正确。
本案不应由院长来主动组织,应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庭长来组织,故B错误。
该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没有约束力,故C错误。
院长不能主动指令组织,需审判长提请,故D错误。
本题选A。
23.下列证据既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又属于实物证据的是哪个:
A、从被害人苏某身上提取的指纹,经鉴定系刘某所留
B、证人王某作证称,案发现场看见被害人周某倒在路口满身是血
C、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D、高某盗窃案,小区现场的监控录像资料记录了其杀人全过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3节>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答案】:
D
【解析】:
A项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实物证据,不当选。
B项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和言词证据,不当选。
C项属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言词证据,不当选。
D项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和实物证据,当选。
24.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A、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丙开枪。
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1节>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A选项中只有甲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对甲作出有罪认定。
在直接证据的运用中应遵循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B选项中只有被害人甲的指认,不能对乙
25.关于技术侦查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技术侦查所获取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如果使用技术侦查获取的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则不可使用该证据
B、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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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 复习题 4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