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渠道衬砌施工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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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渠道衬砌施工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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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渠道衬砌施工操作指南
南水北调工程渠道衬砌施工操作指南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道混凝土
衬砌施工操作指南
(试行)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一○年一月
前言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全长1432km,渠道工程是中线干线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和指导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道混凝土衬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水利部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编写了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主要材料的采购与管理、渠床整理施工、排水暗管系统施工、砂砾料垫层施工、聚苯乙烯保温板施工、复合土工膜施工、混凝土施工、伸缩缝施工等章节及附录。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反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部。
本指南由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指南的主编单位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北省水利工程局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
王乃超刘瑞源郭永峰孙宝山丁利明张利锋张建辉贾军傅又群臧孟军李进亮台德伟刘祥臻张同颖梁宇吕玉峰
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11总则
22主要材料的采购与管理
22.1一般规定
22.2生产厂家或供应商选择程序
22.3材料选择要求
32.4材料质量检验
32.5材料管理
53渠床整理施工
53.1一般规定
53.2施工方法
73.3质量控制与检验
104排水暗管系统施工
104.1一般规定
104.2施工方法
114.3质量控制与检验
135砂砾料和砂垫层施工
135.1一般规定
135.2施工方法
145.3质量控制与检验
15<6聚苯乙烯保温板施工
15<6.1一般规定
15<6.2施工方法
17<6.3质量控制与检验
187复合土工膜施工
187.1一般规定
187.2施工方法
217.3质量控制与检验
238混凝土施工
238.1一般规定
238.2生产性施工检验
248.3混凝土生产
248.4混凝土运输
258.5边坡机械化衬砌施工
288.<6滑模衬砌施工
288.7建筑物与渠道交叉部位人工衬砌施工
298.8渠底衬砌施工
298.9抹面施工
308.10混凝土养护
318.11特殊天气施工
328.12衬砌质量控制与检测
339伸缩缝施工
339.1一般规定
339.2施工方法
359.3质量控制
3<6附录A
38附录B
54附录C
1总则
1.0.1为规范和指导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道混凝土衬砌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编写本指南。
1.0.2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道混凝土衬砌施工执行标准的顺序:
1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规程、规定、标准;
2水利行业规程、规范、标准;
3国家和其他行业颁布的有关渠道混凝土衬砌施工的规程、规范、标准。
1.0.3本指南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道混凝土衬砌施工管理。
1.0.4施工单位应依据本指南和相关规程、规范,并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渠道混凝土衬砌施工作业指导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本指南,编制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
1.0.5施工单位应设立满足生产需要的试验室。
1.0.<6施工单位的试验、质检人员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资格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持证上岗。
关键工序的作业人员,如削坡设备、渠道混凝土衬砌设备、抹面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后上岗。
上述人员宜相对固定。
1.0.7施工单位利用测量基准点引设的施工测量控制网成果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控制网精度应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1.0.8渠道混凝土衬砌宜采用机械化施工。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出拟选用的渠道混凝土衬砌设备的主要组成部件性能、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采购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采购进场的设备应经生产性施工检验取得成功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0.9施工单位质量控制人员应认真、详实地填写施工质量检验记录,确保施工质量记录资料真实、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1.0.10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本指南和有关合同要求开展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按照统一制定的主要材料、工序质量监理检验记录格式做好记录,并对施工单位的检验结果进行核验和确认。
对渠道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应实施旁站监理。
1.0.11引用的规程、规范、标准,详见附录A。
2主要材料的采购与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粉煤灰、砂石骨料、外加剂、聚苯乙烯保温板、复合土工膜、双组份聚硫密封胶、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排水暗管、土工布等。
2.1.2进场的主要材料应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材质证明),并按照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外观检验和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用于工程。
承担检验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1.3混凝土中总碱含量应不大于2.5kg/m3。
砂、石骨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满足设计与相关规范要求。
渠道工程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的活性骨料。
如使用碱-硅酸反应活性骨料或具有碱-硅酸反应疑似活性骨料配制混凝土时,应采取有效抑制措施。
2.1.4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碱含量应满足要求。
2.1.5选择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应满足施工要求。
2.1.<6材料的接收、储存、发放管理应设专人负责。
2.2生产厂家或供应商选择程序
施工单位提出主要材料的潜在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单。
监理单位组织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潜在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组由建管、设计、施工等单位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经综合评审确定合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单(一般不少于3家)。
施工单位应从评审合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中采购材料,并应事先经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其他合格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作为备用。
2.3材料选择要求
2.3.1水泥应选用大型回转窑生产的符合GB175、GB748规范要求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碱含量不大于0.<6%。
2.3.2粉煤灰选用烧失量、需水量比低的Ⅱ级以上散装粉煤灰。
2.3.3外加剂、聚苯乙烯保温板、复合土工膜、双组份聚硫密封胶、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排水暗管、土工布选用产品性能指标符合合同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
复合土工膜采用不掺有再生料的无色透明膜。
2.4材料质量检验
2.4.1施工单位对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的频次及检验项目详见《渠道混凝土衬砌机械化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8-2007)附录B。
监理工程师对主要材料平行检验数量应不小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
2.4.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须对所用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并检测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碱含量及砂石骨料的碱活性。
每半年或更换材料来源时,应重新检验有关材料的碱含量和骨料碱活性。
2.4.3聚苯乙烯保温板、复合土工膜和土工布一般按10000m2为一个检验批随机抽取一组试样;双组份聚硫密封胶一般按10t为一个检验批随机抽取一组试样;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一般按100m3为一个检验批随机抽取一组试样。
一次进场材料不足一批的按一批计。
设计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应对每卷复合土工膜和土工布留样,并详细记录生产厂家、批次、进场时间、检验报告编号以及使用部位,该记录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4.4双组份聚硫密封胶无毒性检验以监理标段为单位按采购厂家抽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验,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
2.4.5排水暗管材质、抗压强度、渗透系数、孔隙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排水暗管采用软式透水管的,其性能指标应满足《软式透水管》(JC937-2004)。
2.5材料管理
2.5.1材料接收。
材料到货后,应核对其名称、型号、规格、品种、数量是否与供货单、供货合同一致,并建立台帐。
2.5.2材料储存
1水泥、粉煤灰储存
1)水泥、粉煤灰储罐应设置除尘装置和明显标识,并经常检查储罐的严密性,防止水泥、粉煤灰受潮。
2)水泥入罐温度不宜超过<65℃。
3)超期储存的水泥,使用前应重新检验,按检验确认的水泥等级使用。
2骨料储存
骨料储存场地应进行适当的硬化处理,有相应的隔离和排水措施,并标识。
3外加剂、聚苯乙烯保温板、复合土工膜、双组份聚硫密封胶、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土工布的储存设置仓库分别储存,明显标识,配备灭火设备。
其中双组份聚硫密封胶须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在不高于27℃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储存期不超过<6个月。
4排水暗管储存
无砂管应分类竖向排放。
PVC管材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与油质物质同库存放。
2.5.3材料发放。
应详细记录发放时间、发放人、领用人、发放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种、批次、数量及施工部位等信息。
3渠床整理施工
3.1一般规定
3.1.1渠床整理指渠道削坡、渠底清理和渠道与交叉建筑物结合部位的填筑。
3.1.2渠道削坡在衬砌前进行。
对于高填筑渠段,其沉降期应满足设计要求。
削坡进度应与衬砌进度相适应,避免削坡面积过大,搁置时间过长,造成次生损坏。
3.1.3渠道削坡应控制渠道中心线、边坡开口线、坡比及削坡精度。
3.1.4渠道与交叉建筑物结合部位的填筑施工为渠道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规定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实施旁站监理。
3.1.5砂质土齿槽易坍坡,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应重点检验整理。
3.1.<6当出现雨水冲涮和坍坡时应进行修坡,修坡前将坡面清理成齿台形,根据修补面积选用适宜的施工方法。
3.2施工方法
3.2.1渠床面分为粘性土、砂质土、砂砾料和岩石基面等类型。
根据渠床面类型,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选用削坡机削坡、挖掘机粗削人工精削、控制爆破和人工风镐等削坡方法。
3.2.2粘性土削坡
1削坡机削坡
削坡机安装调试完毕后,用测量仪器控制,将削坡机的机架调整到与设计坡比一致。
根据预留保护层厚度确定每次进刀深度和削坡次数,利用测量仪器校核坡面高程,根据校核结果调整削坡进刀深度,确保削坡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2挖掘机粗削人工精削
渠道开挖或填筑基本成型后,测放出坡脚线和坡肩线,测量人员采用仪器控制指挥挖掘机粗削。
为保证削出的坡面平整,可将挖掘机的斗齿改造成平板状。
粗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将削坡土刮至渠底,运至指定地点。
人工精削在挖掘机粗削完成后进行。
先在坡脚线和坡肩线上每10m对应各设一控制标高桩,用细钢丝挂线,先削出一条基准线,并在基准线上的1/4、1/2、3/4处设一个垂直坡面的高程控制桩,安排人工自上而下平行削坡作业,依此基准线人工精细削坡至设计坡面。
削坡自上而下进行,将削坡土清理至渠底,外运至指定地点。
3.2.3砂质土削坡
砂质土削坡宜使用削坡机削坡,也可采用挖掘机粗削人工精削的方法,削坡前先洒水湿润。
施工方法同3.2.2。
3.2.4砂砾料削坡
砂砾料削坡宜采用挖掘机粗削人工精削的方法。
施工方法同3.2.2中2项。
3.2.5岩质坡基
岩质坡基应采用控制爆破法或保护层开挖方法。
根据不同岩基,及时调整爆破参数,减少超挖。
成型面欠挖部位,用风镐辅以钢钎人工凿除。
对断层破碎带等不良地质地段按设计要求处理。
3.2.<6渠底清基
渠底清基前应进行原土碾压。
粘土、砂质土、砂砾土渠底用推土机、刮平机等设备在测量仪器控制下粗清保护层。
利用施工测量控制网引测高程控制点,测量人员钉桩、挂高程控制线,人工按控制线找平清至设计高程。
岩质渠底清基施工同3.2.5。
3.2.7渠道与交叉建筑物结合部位填筑
对使用小型夯实机具或人工夯实施工的渠道与建筑物结合部位,应进行相应的试验确定施工参数后才能施工。
1墩柱部位渠道填筑
填筑前,应将墩柱周边杂物清理干净,然后按试验参数进行回填。
填筑时应预留削坡余量,边刷粘土浆边回填,并按照填筑层数逐层检验填筑质量,同时做好记录。
2排水建筑物(如排水倒虹吸、排水涵洞、分水口等)部位填筑
将排水建筑物周边杂物清理干净后,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用设计要求的材料按试验参数回填,将拟回填部位原坡面削为齿台状。
排水建筑物周边采用小型机械夯具或人工夯具分层夯填,填筑层厚宜为正常层厚的1/2,边刷粘土浆边回填,并按照填筑层数逐层检验填筑质量,同时做好记录。
在排水建筑物的顶部回填时,覆土1m以内一般用小型机械夯具夯填或振动碾静碾,填筑1m后方可使用振动碾压。
3.3质量控制与检验
3.3.1边坡开口线及渠底线测量。
每10m钉桩挂线标识控制。
质量标准为渠口(底)边线允许偏差:
直线段+20mm、曲线段+50mm;削坡后的平整度应不大于10mm/2m(拟铺设砂垫层时为不大于20mm/2m)。
3.3.2渠道削坡。
不应欠挖,超挖深度不大于规范要求。
1削坡机削坡。
削坡机架每班均应检测调整,使其与设计坡比一致。
最后一次削坡前,应测量待削坡面高程一般不少于5点(即坡肩处、1/4坡处、1/2坡处、3/4坡处、坡脚处)。
2挖掘机粗削人工精削。
挖掘机粗削时,沿坡肩线和坡脚线每10m布设一控制断面,每断面不少于5点(即坡肩处、1/4坡处、1/2坡处、3/4坡处、坡脚处)。
人工精削时,断面控制桩应校核,并配测量仪器、2m靠尺等工具跟踪检验高程、坡比、坡面平整等。
削坡(清基)施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表3-1,该表应按班组填写。
3.3.3渠底清基。
不应有欠挖,超挖不大于20mm,平整度不大于10mm/2m,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清基碾压完成后按500m2一次且不少于3个点进行压实度检测,以渠道中心线和左、右边线,间距10~15m布设高程控制线,用测量仪器、2m靠尺等工具检验高程、渠底平整度等指标。
削坡(清基)按单元工程填写施工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表3-1。
3.3.4渠道与交叉建筑物结合部位的填筑控制
1建筑物周边土方回填,宜在建筑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70%时施工。
2回填前,应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尘、油污等;表面的外露铁件应割除,并对铁件残余露头用水泥砂浆覆盖保护或按设计要求处理。
3填筑时,须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边涂泥浆、边铺土、边夯实。
涂浆高度应与铺土厚度一致,涂层厚度宜为3~5mm,并应与下部涂层衔接;不应泥浆干固后再铺土、夯实。
4制备泥浆应采用塑性指数IP大于17的粘土,泥浆的浓度可用1:
2.5~1:
3.0(土水重量比)。
5墩柱部位:
每层压实度检测点应均匀分布于界面周围且不少于3点。
<6排水建筑物部位:
建筑物两侧填筑施工应平行均衡上升。
每侧、每层压实度检测点不少于3点。
排水建筑物顶部1m范围以内不得使用振动碾振动碾压。
7施工单位应按班组填写渠道与交叉建筑物结合部位施工质量记录表,其格式见附录B表3-2。
监理工程师应对该部位(工序)施工实施旁站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记录予以签字确认。
3.3.5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
1渠道削坡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
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7-2007)中“表3.1.7土方开挖一般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的相关内容。
2渠底清基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
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7-2007)中“表3.1.<6土方开挖主控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的相关内容。
3岩质渠段削坡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
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7-2007)中“表3.3.5岩质渠段开挖主控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及“表3.3.<6岩质渠段开挖一般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的相关内容。
4渠床整理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
见《渠道混凝土衬砌机械化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8-2007)中“表3.1.4渠床整理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表”中的相关内容。
5特殊部位回填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
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7-2007)中“表3.2.7土方填筑主控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及“表3.2.8土方填筑一般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及数量”的相关内容。
4排水暗管系统施工
4.1一般规定
4.1.1排水暗管与土工布的规格、材质及砂砾料粒径、级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排水暗管应轻搬轻放,防止挤压和碰撞。
现场存放数量要与安装铺设进度相适宜,尽量减少场内二次搬运。
PVC管和软式透水管运至施工现场后,及时遮盖并标识,防火防晒,管上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无砂混凝土管宜立放,不得叠放。
4.1.3排水暗管铺设走向顺直,底部平整,高程和坡降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排水暗管与排水暗管、排水暗管与集水井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
4.1.5砂砾料回填密实,相对密度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4.2施工方法
4.2.1埋管沟槽开挖
1利用施工测量控制网,测放出集水沟槽、集水井开挖边线。
2沟槽与井的开挖,宜选用小型挖掘机开挖,人工配合清至设计高程。
当地下水位较高时,采取降排水措施,保证干场作业。
4.2.2管道安装
1沟槽验收合格后,在底部摊铺砂砾料垫层并夯实,其填筑厚度、相对密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根据管径计算并考虑设计要求的搭接长度,裁剪土工布和绑材。
3砂砾料垫层验收合格后,沿排水暗管长度方向每隔30~40cm放置一道绑材,铺设已裁剪的土工布,并按设计要求安装排水暗管及附件。
4已铺设的排水暗管及附件经验收合格后,用土工布包裹排水暗管,边包裹边绑扎。
5安装边坡上PVC管与混凝土集水井接头处的遇水膨胀橡胶止水环,然后用水泥砂浆粘接PVC管与混凝土集水井的结合处。
<6软式透水管管道各接口以及管道与集水井接口应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
4.2.3砂砾料填筑
1排水暗管与附件安装及土工布包裹、捆扎验收合格后,及时回填沟槽。
回填前清除沟槽内杂物。
2排水暗管下半圆倒角部位应薄层铺料,挤压密实。
3分层对称回填管身两侧及集水井周围,层填层验,保证回填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4.3质量控制与检验
4.3.1用测量仪器严格控制开挖和清基,一般纵向每30m实测一点槽底及垫层高程,横向每道沟槽实测两点,保证沟槽与井的位置正确,沟槽走向顺直,槽底及垫层底部平整,坡比符合设计要求。
4.3.2沟槽开挖验收后,及时安排砂砾料垫层回填,尽量减少沟槽暴露时间。
4.3.3安装前应再次检查排水暗管是否有断裂、变形、破损等情况。
4.3.4排水暗管接头型式、连接方法、位置、顺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接头部位施工时,接头要对正,以保证管件安装中心线一致。
无砂混凝土管的接头缝隙不应超过5mm。
4.3.5全面检查有无漏包、搭接长度不够、绑扎不紧、排水暗管和土工布间结合不紧密、褶皱、松动等现象。
4.3.<6排水暗管铺设完成后不得堆放重物。
回填应及时,已安装完成的管道不应长时间暴露。
4.3.7雨季施工时,需增加降排水措施,防止沟槽泡水。
回填前检查沟槽内有无积水、杂物。
4.3.8管道预留接头部位应包裹保护,以防回填料及其他杂物进入管道中,影响排水效果。
4.3.9回填砂砾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回填料的含水量、每层虚铺厚度、夯压遍数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密实度确定。
4.3.10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检测并做好记录,其格式见附录B表4-1~4-2。
监理工程师对排水暗管铺设、安装和排水暗管周边砂砾料回填工序应实施旁站监理,并对施工记录予以签字确认。
5砂砾料和砂垫层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砂砾料和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含泥量、级配等各项指标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5.1.2砂砾料和砂料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压实指标。
砂砾料或砂料宜分层分段洒水压实填筑,其压实设备、铺料厚度、压实方式、碾压遍数和含水率等施工参数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确定。
渠道坡脚齿槽、渠道与建筑物结合等部位的人工夯填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5.1.3砂砾料或砂料铺设时应防止分离。
5.1.4填筑垫层前,所覆盖的隐蔽工程应经验收合格。
5.1.5施工单位应根据碾压试验成果对操作和控制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确定的施工参数,明确控制方法。
铺料和压实,需设专人操作控制。
5.2施工方法
5.2.1摊铺
坡面砂砾料或砂料摊铺宜采用布料机或摊铺机,也可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摊铺的方法。
摊铺时将合格砂砾料或砂料运至渠堤顶处,然后用布料机或摊铺机由坡脚向坡肩将垫层料摊铺在渠坡上。
挖掘机铺料时,应分段放挡板,控制填料厚度,防止骨料分离。
渠底砂砾料或砂料摊铺前应将渠底画线分格,根据摊铺厚度,每格卸适当砂砾料或砂料,用推土机摊铺。
施工时分段进行铺料,一般每段不小于100m。
施工过程中,需由人工配合摊铺并整平,测量人员跟踪控制铺料厚度。
5.2.2压实
渠底垫层料一般采用振动碾压实,根据碾压试验选用压实机具及确定的施工参数组织施工。
坡比为1:
2~1:
3的边坡摊铺25~40cm厚的砂砾料,可采用在坡肩安设人工辘轳利用钢丝绳牵引振动梁进行分层振实的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机械压实方法。
振动梁由坡脚向坡肩分层振实,每层填筑厚度≤15cm。
机械压实采用进退错距法,每层填筑厚度≤25cm。
压痕搭压宽度≥50cm,从坡脚向坡肩方向行车,行驶至坡肩处顺原路返回在坡脚处错距。
相邻两段(片)压痕应搭接,搭接宽度≥50cm。
设有排水暗管的部位,应注意保护。
铺设砂垫层时利用振捣梁由坡脚向坡肩分层振实,每层填筑厚度≤15cm。
渠道坡脚齿槽、渠道与建筑物交叉等部位垫层填筑,采用人工连环套打夯填方法。
夯压夯1/3夯径,行压行1/3夯径,使平面上夯迹双向套压。
分段、分片夯压时,夯迹搭接的宽度应不小于10cm。
5.3质量控制与检验
5.3.1砂砾料或砂料应选取代表性试样,进行筛分试验以检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3.2铺料厚度用钢尺或测量仪器控制。
为防止漏压、欠压、过压,应设立适宜的标志。
5.3.3压实后采用灌水(砂)法取样作相对密度检验。
每<600m2或每压实班至少检测一次,每次测点不少于3个,且应有坡肩、坡脚部位的测点,检查处人工分层回填捣实。
5.3.4砂砾料或砂料削坡按渠道削坡的有关要求执行。
砂砾料或砂垫层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或测量仪器控制,应不大于10mm/2m。
发现凹坑及时人工补料。
发现凸点,及时人工清除。
5.3.5施工过程中,每班均要如实填写附录B表5。
5.3.<6砂砾料和砂垫层填筑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见《渠道混凝土衬砌机械化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8-2007)中(2007年10月1日实施)中表“3.2.4砂砾石垫层质量检查项目和质量标准”的相关内容。
<6聚苯乙烯保温板施工
<6.1一般规定
<6.1.1聚苯乙烯保温板(以下简称保温板)一般铺设在粘土或砂质土的渠床上。
铺板时渠床应密实清洁,平整度不大于10mm/2m。
<6.1.2保温板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完整,色泽与厚度均匀,表面平整清洁,无缺角、断裂、明显变形。
<6.1.3保温板应错缝铺设,平整牢固,板面紧贴渠床,接缝紧密平顺,两板接缝处的高差不大于2mm。
<6.1.4保温板铺设人员应穿软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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