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PCT专利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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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PCT专利申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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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PCT专利申请
一、申请人申请多个国家专利有哪些途径?
目前申请人申请多个国家的专利有传统的巴黎公约申请途径和PCT专利申请途径两种;
传统的巴黎公约申请途径和PCT专利申请途径有哪些区别?
两者的对比如下:
传统的专利申请体系:
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不同国家提出的申请可以要求优先权,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
●多种形式要求
●多种语言
●多次的检索
●多次的公开
●申请的多次审查
●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
PCT专利申请体系:
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利用PCT专利申请途径,有如下好处:
1)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局)。
2)推迟决策时间,准确投入资金
在国际阶段,专利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如果申请人要求也可以得到一份专利性初步报告。
根据这些报告,专利申请人可初步判断自己的发明是否具专利性,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多个国家的手续,即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译文和缴纳相应的费用。
3)完善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和专利性初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二、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
(一)国际阶段流程
包括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国际专利检索、国际公布、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几部分
一)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
1.谁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
专利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
1)中国的国民或中国居民。
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
若有多个申请人,只要其中一申请人有资格即可。
针对不同的国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请人。
由于美国特殊的专利制度,针对美国,只有发明人可作为对美国的申请人。
2.中国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国际申请的特别要求
1)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就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提出PCT申请的,可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中国专利申请,也可直接提出国际申请。
2)声明该发明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经济利益。
二)国际检索
每件国际申请都应经过国际检索。
只要申请人按时缴纳了检索费,就会启动检索。
只要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就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国际检索的目标是努力发现相关的现有技术。
经检索后,申请人将得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和一份书面意见。
检索报告将列出相关的对比文献,书面意见则对请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制定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期限是自收到检索本之日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以后到期为准。
三)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负责完成国际公布。
申请人也可以要求提前公布,为此申请人可能需要向国际局缴纳特别的费用。
若公布文本存在问题,申请人应与国际局联系解决。
公布的内容可到咨询深圳路浩知识产权顾问免费查询。
四)国际初步审查(可选择程序)
该程序不是必经程序,而是应申请人的要求而启动的程序。
申请人提交了合格的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缴纳了手续费和初步审查费后,将启动该程序。
只要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国际初步审查就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
在检索阶段,审查员的审查是封闭的,而在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员和申请人之间可进行交流,申请人可能会得到一份书面意见,在优先权日28个月申请人将得到一份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
该报告对请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如果申请人不准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不准备将进入瑞士、瑞典、卢森堡、坦桑尼亚、乌干达的期限延长到30个月,可不选择国际初步审查程序,用以节省费用。
上述5国规定,若未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向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提交要求书,直接进入这5个国家的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内。
五)国际阶段的修改
在国际阶段,申请人有两次修改机会:
1)依据条约19条的修改
申请人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对权利要求书向国际局提出修改。
修改期限是自传送国际检索报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以后届满的期限为准。
2)依据条约34条的修改
这是启动初步审查程序后可进行的修改。
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修改,修改期限是启动初步审查程序后(包括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的同时)至审查员拟定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之前。
(二)国家阶段流程
由于PCT专利申请尚未实现授权的国际合作,因此授权的任务仍由各个国家局完成。
申请人应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特殊情况下,有些国家要求20个月),向希望获得专利保护的国家提交该国规定的国际申请的译文,缴纳规定的费用,指明要求获得的保护类型。
国家知识产权局PCT专利申请的收费标准
一、PCT专利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单位:
瑞士法郎CHF)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收取的费用
1.国际申请费1330
(1)超出30页部分,每页加收15
2.手续费200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单位:
人民币元RMB)
1.传送费500
2.检索费(截至到2005年12月31日)1500
附加检索费(截至到2005年12月31日)1500
3.检索费(自2006年1月1日起)2100
附加检索费(自2006年1月1日起)2100
4.优先权文件费150
5.初步审查费1500
初步审查附加费1500
6.单一性异议费200
7.副本复制费(每页)2
8.后提交费(自2006年1月1日起)200
9.滞纳金按应缴纳费用的50%计收;滞纳金数额按最低不少于传送费,最高不多于国际申请
(1)项的50%收取。
二、PCT专利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单位:
人民币元RMB)
(一)申请费
1.发明申请费900
2.实用新型申请费500
(二)公布印刷费50
(三)申请附加费
1.说明书超过30页(每页)50
说明书超过300页(每页)100
2.权利要求书超过10项(每项)150
(四)优先权要求费 (每项)80
(五)宽限费1000
(六)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初审阶段)300
(七)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实审阶段)1200
(八)单一性恢复费900
(九)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300
(十)著录项目变更费
1.申请人,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变更200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
(十一)恢复费1000
(十二)实审费2500
(十三)延期请求费(每月)300
1.第一次延期请求费每月300
2.再次延期请求费每月2000
(十四)维持费300
(十五)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3000 2.实用新型1500
(十六)复审费 1.发明1000 2.实用新型300
(十七)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300 2.实用新型200
(十八)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
(十九)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1.发明255 2.实用新型205
(二十)年费
发明专利:
1-3年900
4-6年1200
7-9年2000
10-12年4000
13-15年6000
16-20年8000
2、实用新型专利:
1-3年600
4-5年900
6-8年1200
9-10年2000
PCT专利申请现在已有152个缔约国
双字母代码
国家名称
PCT在该国生效的日期
AE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1999年3月10日
AG
安提瓜和巴布达
2000年3月17日
AL
阿尔巴尼亚
1995年10月4日
AM
亚美尼亚
1991年12月25日
AO
安哥拉
2007年12月27日
AT
奥地利
1979年4月23日
AU
澳大利亚
1980年3月31日
AZ
阿塞拜疆
1995年12月25日
BA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1996年9月7日
BB
巴巴多斯
1985年3月12日
BE
比利时
1981年12月14日
BF
布基纳法索
1989年3月21日
BG
保加利亚
1984年5月21日
BH
巴林
2007年3月18日
BJ
贝宁
1987年2月26日
BN
文莱达鲁萨兰国
2012年7月24日
BR
巴西
1978年4月9日
BW
博茨瓦纳
2003年10月30日
BY
白俄罗斯
1991年12月25日
BZ
伯利兹
2000年6月17日
CA
加拿大
1990年1月2日
CF
中非共和国
1978年1月24日
CG
刚果
1978年1月24日
CH
瑞士
1978年1月24日
CI
科特迪瓦
1991年4月30日
CL
智利
2009年6月2日
CM
喀麦隆
1978年1月24日
CN
中国
1994年1月1日
CO
哥伦比亚
2001年2月28日
CR
哥斯达黎加
1999年8月3日
CU
古巴
1996年7月16日
CY
塞浦路斯
1998年4月1日
CZ
捷克
1993年1月1日
DE
德国
1978年1月24日
DJ
吉布提
2016年9月23日
DK
丹麦
1978年12月1日
DM
多米尼克
1999年8月7日
DO
多米尼加
2007年5月28日
DZ
阿尔及利亚
2000年3月8日
EC
厄瓜多尔
2001年5月7日
EE
爱沙尼亚
1994年8月24日
EG
埃及
2003年9月6日
ES
西班牙
1989年11月16日
FI
芬兰
1980年10月1日
FR
法国
1978年2月25日
GA
加蓬
1978年1月24日
GB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978年1月24日
GD
格林纳达
1998年9月22日
GE
格鲁吉亚
1991年12月25日
GH
加纳
1997年2月26日
GM
冈比亚
1997年12月9日
GN
几内亚
1991年5月27日
GQ
赤道几内亚
2001年7月17日
GR
希腊
1990年10月9日
GT
危地马拉
2006年10月14日
GW
几内亚比绍
1997年12月12日
HN
洪都拉斯
2006年6月20日
HR
克罗地亚
1998年7月1日
HU
匈牙利
1980年6月27日
ID
印度尼西亚
1997年9月5日
IE
爱尔兰
1992年8月1日
IL
以色列
1996年6月1日
IN
印度
1998年12月7日
IR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2013年10月4日
IS
冰岛
1995年3月23日
IT
意大利
1985年3月28日
JO
约旦
2017年6月9日
JP
日本
1978年10月1日
KE
肯尼亚
1994年6月8日
KG
吉尔吉斯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KH
柬埔寨
2016年12月8日
KM
科摩罗
2005年4月3日
KN
圣基茨和尼维斯
2005年10月27日
KP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1980年7月8日
KR
大韩民国
1984年8月10日
KW
科威特
2016年9月9日
KZ
哈萨克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LA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2006年6月14日
LC
圣卢西亚
1996年8月30日
LI
列支敦士登
1980年3月19日
LK
斯里兰卡
1982年2月26日
LR
利比里亚
1994年8月27日
LS
莱索托
1995年10月21日
LT
立陶宛
1994年7月5日
LU
卢森堡
1978年4月30日
LV
拉脱维亚
1993年9月7日
LY
利比亚
2005年9月15日
MA
摩洛哥
1999年10月8日
MC
摩纳哥
1979年6月22日
MD
摩尔多瓦共和国
1991年12月25日
ME
黑山
2006年6月3日
MG
马达加斯加
1978年1月24日
MK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1995年8月10日
ML
马里
1984年10月19日
MN
蒙古
1991年5月27日
MR
毛里塔尼亚
1983年4月13日
MT
马耳他
2007年3月1日
MW
马拉维
1978年1月24日
MX
墨西哥
1995年1月1日
MY
马来西亚
2006年8月16日
MZ
莫桑比克
2000年5月18日
NA
纳米比亚
2004年1月1日
NE
尼日尔
1993年3月21日
NG
尼日利亚
2005年5月8日
NI
尼加拉瓜
2003年3月6日
NL
荷兰
1979年7月10日
NO
挪威
1980年1月1日
NZ
新西兰
1992年12月1日
OM
阿曼
2001年10月26日
PA
巴拿马
2012年9月7日
PE
秘鲁
2009年6月6日
PG
巴布亚新几内亚
2003年6月14日
PH
菲律宾
2001年8月17日
PL
波兰
1990年12月25日
PT
葡萄牙
1992年11月24日
QA
卡塔尔
2011年8月3日
RO
罗马尼亚
1979年7月23日
RS
塞尔维亚
1997年2月1日
RU
俄罗斯联邦
1978年3月29日
RW
卢旺达
2011年8月31日
SA
沙特阿拉伯
2013年8月3日
SC
塞舌尔
2002年11月7日
SD
苏丹
1984年4月16日
SE
瑞典
1978年5月17日
SG
新加坡
1995年2月23日
SI
斯洛文尼亚
1994年3月1日
SK
斯洛伐克
1993年1月1日
SL
塞拉利昂
1997年6月17日
SM
圣马力诺
2004年12月14日
SN
塞内加尔
1978年1月24日
ST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2008年7月3日
SV
萨尔瓦多
2006年8月17日
SY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2003年6月26日
SZ
斯威士兰
1994年9月20日
TD
乍得
1978年1月24日
TG
多哥
1978年1月24日
TH
泰国
2009年12月24日
TJ
塔吉克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TM
土库曼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TN
突尼斯
2001年12月10日
TR
土耳其
1996年1月1日
TT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994年3月10日
TZ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1999年9月14日
UA
乌克兰
1991年12月25日
UG
乌干达
1995年2月9日
US
美利坚合众国
1978年1月24日
UZ
乌兹别克斯坦
1991年12月25日
VC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2002年8月6日
VN
越南
1993年3月10日
ZA
南非
1999年3月16日
ZM
赞比亚
2001年11月15日
ZW
津巴布韦
199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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