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没签合同之前保证金可以退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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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没签合同之前保证金可以退吗
买房没签合同之前保证金可以退吗
篇一:
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通常,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不成定金拒不退还。
那么购房定金到底可不可退呢?
购房定金可以退的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任何情况下定金
都可退。
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
目前,买受人不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而许多购房者也认为,购房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
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取回定金。
实际上,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也应能退回。
篇二:
买房最终想反悔如何找开发商退回定金
买房最终想反悔如何找开发商退回定金?
XX年08月24日18:
18腾讯论坛我要评论(0)
字号:
T|T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
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到底应该如何做,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
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这些问题在今天购房课堂中我们都会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
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
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
《合同法》、
《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
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
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
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符合商品
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
“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篇三:
购房定金能退吗
定金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
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购房人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又是如何做的,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
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
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
《合同法》、
《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
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符合商品房销售
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除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XX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
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
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
关条款(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第六条规定:
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
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
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
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
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具体行政措施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
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
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
“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个:
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
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
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
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
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篇四:
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篇一:
装修保证金退还协议
z小
区装修保证金退还协议
甲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
oooo有限公
司
oooo有限公司(以
下称乙方)于XX年10月1日起接管XXXX有限公司(以
下称甲方)服务的z小区,因甲方
在财务移交时,乙方未收到甲方应移交的56户、金额在56000元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主
要原因是其中有部分业主未交纳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所以乙方没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明细进
行核实,为保证乙方接管后对z小区正常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减少乙方今后与业主为装修保
证金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达成
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承诺乙方全
权负责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的退还,负责解决相对应的问题,不留任何矛盾和问题给乙方,
否侧甲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就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甲方将在小区公示告知业主:
由甲
方全权负责装修保证金的退还。
2、在z小区小区移交后,乙方在收缴物业费过程中,如由
于装修保证金的问题与业主发生分歧,甲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前来解释并协调相关问题,如
甲方拖沓、推诿,造成业主与乙方的矛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押金退还的方
式1、为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乙方同意先预放五户的装潢押金,金额5000元在乙方z小区项
目处,用于XX年10月1日以后凭a物业或甲方装潢押金凭证,不欠物业管理费的前来退
还装修保证金的业主,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保证金未退明细表》做好记录,办理退
还手续。
五户费用结清后由乙方凭装潢押金单跟甲方办理结算,依次类推。
如因欠费等其它
原因的,乙方不能代办的,乙方及时联系甲方指定人员
g。
该经办人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甲
方应到z小区办理业主退款事宜,如因甲方拖沓、推诿
未能及时前来处理,使得业主与乙方
产生矛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于XX年10月1日以后凭a物业或甲方装潢押金
凭证前来退还装修保证金的业主,未在
甲方提供的《装修保证金未退明细表》之内的,乙方应做好记录,保留业主装修保证金的影
印件,并联系上述人员,前来处理。
甲方如未能及时前
来处理,使得业主与乙方产生矛盾所
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其它约定:
1、甲方提供的未移
交56户、金额在56000元装潢押金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
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篇二:
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函关于
退还保证金的函
xxx:
我单位于年
月日参加项目招投标,编号,于x年x月x日缴存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XX(小写:
Y元)。
该项
目招标业已结束,我单位中标并
已签订合同,现请求将保证金退至以下账户,请予办理。
户名:
XX
开户银行:
XX
账号:
xx
联系方式:
xx
投标单位:
(盖章)xx集团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篇三:
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保证
金退还协议书
1、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
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就乙方借用甲方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投标退还保证金时达成协议如
下:
1、为了保证甲方在投标期间的顺利投标,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
项目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提前将保证金汇给已方。
2、乙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
止时间前。
用自己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所指定的账
户内,汇款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给甲
方财务,进行入账。
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成
下一步工作。
(如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
银行换取发票)。
3、在开标之后,乙方应在招标中心退还保证金到账后,立即通知甲方并予以退还该项保证金。
(1)若甲方未能中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
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2)若甲方中标后,与招标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2、装修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甲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
oooo有限公司
oooo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20xx年10月1日起接管xxxx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服
务的z小区,因甲方在财务移交时,乙方未收到甲方应
移交的56户、金额在56000元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主要原因是其中有部分业主未交纳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所以乙方没有责任
对甲方提供的明细进行核实,为保证乙方接管后对z小区正常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减少乙方
今后与业主为装修保证金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z小区业主装修保
证金退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承诺乙方全权负责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的退还,负责解决相对应的问题,不留任何
矛盾和问题给乙方,否侧甲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就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甲方将在小区
公示告知业主:
由甲方全权负责装修保证金的退还。
2、在z小区小区移交后,乙方在收缴物业费过程中,如由于装修保证金的问题与业主发生分
歧,甲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前来解释并协调相关问题,如甲方拖沓、推诿,造成业主与乙方
的矛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押金退还的方式
1、为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乙方同意先预放五户的装
潢押金,金额5000元在乙方z小区项目
处,用于20xx年10月1日以后凭a物业或甲方装潢押金凭证,不欠物业管理费的前来退还
装修保证金的业主,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保证金未退明细表》做好记录,办理退还
手续。
五户费用结清后由乙方凭装潢押金单跟甲方办理结算,依次类推。
如因欠费等其它原
因的,乙方不能代办的,乙方及时联系甲方指定人员g。
该经办人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甲方
应到z小区办理业主退款事宜,如因甲方拖沓、推诿未能及时前来处理,使得业主与乙方产
生矛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于20xx年10月1日以后凭a物业或甲方装潢押金凭证前来退还装修保证金的业主,未在甲方提供的《装修保证金未退明细表》之内的,乙方应做好记录,保留业主装修保证金的影印件,并联系上述人员,前来处理。
甲方如未能及时前来处理,使得业主与乙方产生矛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其它约定:
1、甲方提供的未移交56户、金额在56000元装潢押金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
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3、退履约保证金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四川美术学院承包人(全称: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中得未尽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补充协议一。
一、根据承、发包人双方签订的《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专用条款第条履约担保条“按照投标文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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