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事业部车间管理规范YDY.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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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事业部车间管理规范YDY
制造事业部车间管理规范
为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让员工有更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此行为规范。
望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
保安员、综合办、品管、工程、产线管理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如有违反者,将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终警告,并对员工综合评定产生影响。
(一)厂规厂纪
1.考勤
1.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考勤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病有事确实不能上班者必须提前请假(事假至少提前半天),获得批准后方可生效(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假或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1.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迟到或者早退5-20分钟每次扣款10元;旷工按日薪的2倍扣款;为别人代打考勤卡者,双方当事人各扣款50元每次。
1.3员工请假须先填写请假单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在考勤文员处登记(要求员工提出指定医院医师诊断证明书),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工应先到考勤文员处登记销假,否则考勤不予记录。
事假全年不超过15日,每月不超过一次,提请事假人员将抵扣当月相应加班。
2.25条的规定与解除劳动合同。
(1)不得私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或知情不报,给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危险隐患者。
(2)吵闹,斗殴、搭讪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诬告陷害,扰乱秩序,造成公司或个人损失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追究刑事责任。
(3)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予以除名。
(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或影响团体秩序者。
(5)在特殊工作场所或仓库等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遭受名誉或经济损失的。
(7)破坏或非工作损耗公司财产、设备、器材、原料等。
(8)本人或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不法利益者。
(9)严重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10)在公司内赌博、饮酒后在工作场所滋事者。
(11)违反公司保密原则,未经允许擅自向外界或媒体透露有关公司情报,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或其他商业秘密。
(12)违反公司计算机使用规则造成资源或重要数据丢失、泄密者。
(13)参加非法组织者。
(14)对公司有欺骗等不诚实行为,包括提供伪造的身份证、学历资料等。
(15)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或一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者。
(16)不准到外单位兼职,利用公司资源做与公司无关的事,经教育又重犯者。
(17)在与公司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又与其他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
(18)伪造滥用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9)吸食、携带毒品或携带其他违禁药品进入公司的。
(20)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逮捕或判刑者。
(21)利用公司设备传播色情图片者。
(22)在工作中有行贿受贿行为者。
(23)已获一次最终警告再次有违纪行为者。
(24)利用公司资源经营者,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25)盗窃公司财物者,押送公安机关并开除处理。
(二)车间管理
1.员工不得将开水、零食、书报及其一切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水杯应整齐排放于指定的杯架上,并保持整洁。
员工在出入车间经过办公室的通道时不得大声宣哗、嬉戏、追逐打闹等,当碰到公司领导或公司来访宾客通行时应微笑并主动让路等,违者罚款5元。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严禁打瞌睡,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读写私人信件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员工进入车间后严禁吸烟,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垃圾,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箱。
违者罚款5元。
3.员工提前5分钟,管理员提前10分钟进入车间。
打卡后作好工作前的准备,开线之后应马上进入作业状态。
上班已打卡但未按时进入作业场地者视同迟到,由线长进行记录上报考勤员。
4.员工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位,如需离开要向替位领取“离位证”,并经替位后才可以离开工位,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擅自离开工位或超时者罚款5元。
5.上班时间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外出会客或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出厂手续,放行条,并须各部门主管批准,否则保安不予放行。
6.上班时需坐姿端正,不得翘腿,左顾右盼,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打瞌睡,看报纸杂志,嬉戏,用手机电脑玩游戏,不得留长指甲及戴戒指手表等硬物,违者罚5元。
7.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通知加班人员不得无故推脱,违者按旷工处理。
8.工作时要严守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如实填写各类生产记录,切实做好前后工序的交接工作,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组长,不得听之任之,违者罚5元。
9.生产过程中,要爱惜公物,严格遵守各设备,仪器,工具的使用规则及其保养,所有设备由规定的责任人操作,规定第一及第二责任人。
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不得故意损坏违规操作,违者罚5~2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照价赔偿并予开除。
10.下班时应听从线组长的指挥,排队接受保安员检查排队并有秩序的打卡离开,不得喧哗奔跑,产线员工必须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安排,以保障生产秩序的畅通。
违者罚5元。
1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工作帽、整理好头发(扎好或盘起)不得掉落散批、穿工作鞋,出车间必须更换并放到指定柜子中。
12.生产员工必须凭工牌进入车间,服从保安员各项合理检查(保安员直接对制造事业部最高领导负责,综合办协管)。
除容许携带手机名单上的人员之外,其他任何人严禁将手机带入车间。
违者保安员有义务进行劝解,执意不听劝解者,保安员有权将手机暂存于保安处。
并同时知会综合办协调解决。
13.员工上班时间除开中休以外,离开车间时必须佩戴离岗证。
任何人不得例外。
违者将给予5元罚款。
14.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核准在指定的地点会见,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5.奖罚制度
1.奖励直接相关人员:
1.1合理化建议被采用。
1.2制止不合格或不合格扩大化。
1.3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1.4避免事故发生人员。
1.5有质量,技术,生产改进贡献者。
1.6团结友爱维护公司形象与利益树立先进个人形象者。
2.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2.1下班未关仪器,灯、空调、扇者一次罚5元。
2.2工位不整理者,一次罚5元。
2.3随意离岗串岗者,一次罚5元。
2.4不服从上级安排者,一次罚5~20元,情节严重者劝退。
2.5不按规定着装或者着装不整洁者,一次罚5元。
2.6随地扔垃圾,不爱护公共卫生者,一次罚5元。
2.7不爱护公共财产,不定期清洗保养者,一次罚5~20元:
损坏公共财产,照价赔偿:
故意损坏加罚50元。
2.8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5元。
2.9影响生产质量者,一次罚5~20元。
2.10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者,一次罚20~50元。
2.11不听管理者劝告,闹事者,一次罚50~100元。
2.12违反规定被拒绝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13寻衅滋事,吵闹打架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2.14车间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罚300,第三次开除。
2.15留长发不放入工帽中或不扎紧于身后者,每次罚款5元。
2.16需戴放静电手腕的工位没有佩戴或佩戴不合格的,一次罚5元。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执行后向相对应的上一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良好建议被采纳后将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三)ESD防护
1.IQC根据来料清单对交付的静电敏感器件进行检查时,看是否有保护性包装和产品标志,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不予验收。
2.对静电敏感器件的检验,应在有静电放电保护情况下进行操作。
3.品管部门负责防静电措施点检的监督,并对检测不合格的报部门主管及时解决。
4.品管部门按工艺要求组织制定静电防护的培训计划,会同工程部门和生产部共同组织
施,以确保所有操作静电敏感器件产品的人员得到必要有培训,并达到熟练的程度。
5.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规划,在有必要进行强调的作业场所加挂标志。
6.进入生产场地前,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必须换好防静电服、戴好防静电帽、穿防静电鞋。
静电工衣需扣好每一颗纽扣,袖口以盖住手腕为准。
静电工衣上不得乱图乱画,勤洗以保持静电工衣干净整洁。
7.作业员进入车间佩戴防静电手环在防静电检查仪前检查,检验不合格时,须用手触摸防静电泄放装置泄放静电,然后再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记录于<静电检查记录表>。
8.每日由IPQC对员工静电环作点检,结果记录于<静电环点检表>,员工戴上防静电手环后,手环与皮肤要有良好的接触;腕带系统、防静电桌垫、防静电地垫对地电阻值应与接地线接触良好。
每天上班使用时,由检查人员对检测点进行测量,并做好点检记录<接地线点检表>。
9.没有进行过防静电培训的员工不得进行含有静电放电敏感器件的装配工作;对于穿合成化纤衣服员工,不能将衣服与静电敏感器件接触。
10.生产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现场,未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得接触元器件。
11.生产现场的各种设备,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操作现场涉及防静电要求但不具备防静电功能的工具、夹具、设备仪器,都应放在防静电桌(台)垫上。
12.所有用到的带电工具、仪器、仪表等机壳必需良好接地。
每星期一上班时,由检查人员测量,并做好点检记录。
因换线需要仪表移动位置后应将及时将机壳接地。
流水线等基础生产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确保设备接地良好;并做好点检记录。
13.接地线点每周检查一次,以确保每个接口端不能有氧化,接地良好。
14.所有静电敏感元器件的操作必需在静电安全工作台上进行,静电敏感元器件在生产投入使用前应尽量保持其防静电包装。
15.不允许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堆放在一起,器件互相不能接触。
已装上敏感器件的线路板不能重叠应分别放入防静电容器内。
16.进行测试、维修时,在没有配带静电手环的情况下时,应用手接触金属地线(板),以泄放身上的静电,严禁不采取防静电措施的人接触静电敏感器件或电路板。
17.在手工焊接时,要采用防静电低压烙铁。
18.敏感器件焊接后要清洗时,不能使用塑料刷子,必须用防静电刷子清洗。
19.对违反ESD防护的责任者给予5~2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四)5S管理
1.保持现场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人人有责。
2.各组长制定《5S轮流值勤表》并严格执行。
3.所有材料需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并加以标识。
4.所有在制品需按规定区域放置,(比如:
合格品区,不良品区,返工区,待QA区等),不得混放。
5.所有在制品须按性质区分放置,蓝色的盒子,箱子,盘子,须放置良品,不良品全部放于红色箱子内。
6.所有产品均要有状态标识,如:
产品型号,数量等。
7.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物,尤其对于公司的电脑、仪器、仪表、工具等重要的设备在搬运、操作时应加倍小心,决不允许进行非法操作,故意破坏,占为己有等行为。
8.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台等环境严禁乱写、乱涂、乱画,乱贴胶纸,乱扔物品(产品、物料、工具等)。
9.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产品,不允许有摔、抛产品的现象,若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堆积时,要轻轻放于“托盘”中,堆积时限层堆放。
10.作业员必须保管好自己所需物料、工具等物品,应明确良品、不良品的放置与区分,并整齐摆放,能够按照“5S”的要求来做。
11.所有人员严禁坐在成品、材料、工作台等处。
为了保证生产现场的干净、清洁,不允许私自打开车间的窗户。
12.员工必须养成守法、诚实、协作、敬业的职业习惯。
13违反以上条例追究当事人及管理者责任,给予5~20元处罚。
(五)物料管理
1.生产线物料管理
1.1在生产前和生产过程中,物料组长可按时段(1小时、2小时或4小时不定)将物料发给生产线物料员,特别是贵重物料应加强管理,可适当增加发料次数。
生产过程中,线长等应时刻监视物料的投入情况,并按第一工位的投入数与本工位的物料进行比较核对,防止物料丢失、错用、少用等。
1.2作业过程中有物料掉落时,作业者应立即拾回物料交生产线物料员处理。
线长或其它管理人员巡拉时发现责任区域内有丢失物料时,第一次给予作业者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终警告,第四次以上者开除(一个月期限内)。
1.3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品应放在不良盒内,由生产线物料员统一处理。
严禁将原材料、不良品等丢弃在垃圾篓,厕所或私藏口袋内,一经发现给予最终警告,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4未经允许,非本生产线人员不得将生产线物料带离生产线,因工作需要须带离时,须经生产线线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1.5因工程变更需临时停产、改产其它机种时,原则上投线的物料应按套料生产完毕,即留下的物料为套料,并清查记录好余下的套料情况,该机种所有物料应清离生产线。
1.6物料借出:
经过生产主管同意允许临时在车间仓库临时借料,借用范围仅限制于工程分析、品质分析,借领者需要申请借条,定期销帐。
如须从产线借出,还必须经过线长同意,未经线长擅自从产线拿出物料,视为违纪行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终警告,第四次以上者开除。
、
1.7违反以上条例追究当事人及管理者责任,给予5~20元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原价赔偿。
2.生产辅料管理规定
2.1生产线使用由线长或物料员填写辅料清单到仓库或统计员处领取辅料。
2.2辅料使用采取节约之原则,非消耗性辅料要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领取。
2.3每天生产完毕,生产线须对生产在线物料进行一次清查,包括成品、半成品、不良品、原材料等,成品、半成品、贵重物料等须清查准确,如有差异时须查找差异的原因;生产线每日物料清单,经线长核实,生产线主管签字后,上午9:
00前交物料组核对,保存并作为物料组领料、发料之依据。
2.4每一订单生产完毕,生产线须对此订单物料进行一次盘点,盘点结果记录在<工单盘点清单>上,有差异时,需查找差异原因,提出改善措施。
盘点清单由生产线线长、主管、经理签字后分发交资材和相关部门。
2.5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大盘点,包括生产线所有在制工单,盘点结果记录在<年度盘点清单>上,有差异时,需查找差异原因,提出改善措施。
盘点清单由生产线物料组长、主管、经理签字后分发交资材和相关部门。
2.6公司组织的月度盘点随时配合完成,盘点结果记录在<月度盘点清单>上。
2.7违反以上条例追究当事人及管理者责任,给予5~20元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原价赔偿。
3.车间仓库管理规定
3.1物料入仓要按相应区域和位置分类别和不同P/N摆放。
3.2物料不可倒置,并控制叠放高度(1.4M)。
3.3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面,应放货架或卡板,对于防潮要求不高的物品也可临时用纸皮垫放。
3.4物料上下叠放要做到“上轻下重、上小下大”。
置放要整齐、平稳,并应直角、直线对齐。
3.5物料进仓要用标识单标示、标示一律朝外或置于可视处。
3.6对于不同的物料要归类隔离存放,不同物料摆放间隔至少20CM以上。
3.7不良品要及时退仓处理,不得延误,未退仓的不良品只可存放于不良品暂放区,不得随意堆放。
3.8有物料每天盘点,并做好物料的进出登记;
3.9物料仓要保持地面,货物整齐、干净及物料仓通风,防潮,防静电工作;
3.10违反以上条例追究当事人及管理者责任,给予5~20元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原价赔偿。
4.生产线在制工单暂停后物料退仓规定
4.1工单超过5天不生产时,生产线剩余物料需退至车间仓库整齐分类摆放。
4.2工单超过10天不生产时,由资材部确认后,剩余物料按资材部要求开<退仓单>退至资材仓库。
4.3暂停工单超过以上天数再重新启动生产时,对于生产线退至车间仓库的物料,需由物料员重新核对清点物料后上线。
4.4遇工作令更改或取消,生产线剩余的物料全部开〈退仓单〉退至资材部仓库。
4.5退至资材部仓库的物料需经过IQC的复检。
4.6退回到车间仓库的物料应按照工单分别存放,以便下次发料。
4.7违反以上条例追究当事人及管理者责任,给予5~20元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原价赔偿。
(六)组装作业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工作中若发现生产工艺、流程等有与实际生产不符或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时应及时向上级反映)。
2.遵守作业指导书(SOP)作业,在无作业指导书的情况下,必须在生产管理人员授权的情况下才允许作业,同时生产部,技术部,品质部要以最快速度跟进SOP。
3.要保证SOP清晰,完整,不得擅自更改、违背生产工艺、流程等作业用完后及时归还,严禁乱涂乱画,丢失。
4.作业者要完全熟练SOP上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如有不清楚事项应及时跟组长沟通,完全理解后方可作业。
5.放置好的仪器、夹具、设备等,严禁擅自改动。
6.严格落实“自检”“互检”“专检”三级检验制度。
7.作业人员有责任按质量要求作业,遇有怀疑事项,以及品质问题,不得延误,立即向上级报告。
8.作业人员要记录并保护原始数据,为质量管控提供依据。
9.作业人员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必要的品质信息进行传递,同时所有因延误品质信息传递而造成的损失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0.严格执行品质“三不”政策,“不接受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11.电批操作
a)电批力矩须经过校正,确认电批力度与作业指导书标准的力度一致,并记录备案。
b)选择确认电批嘴大小与使用螺丝规格要适用。
c)操作时对角方位锁螺丝,按作业指导书指示顺序打螺丝。
d)操作电批时必须垂直作业,电批嘴距离产品表面15-20cm。
e)电批力距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调试。
12.烙铁
f)操作前后烙铁头必须在高温海绵上擦试清洁,并保持海绵的湿度。
g)不可敲、甩烙铁,防止损坏烙铁芯和锡珠飞溅。
h)烙铁温度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整,烙铁使用温度须与作业指导书规定温度一致,所有烙铁要接地线。
i)下班前关掉烙铁电源,拔掉电源插头,并加锡保养烙铁头。
13.剪钳
j)剪钳分为金属剪、塑胶剪,不可用塑胶去剪金属元件脚。
k)剪元件脚镯不可扭动剪钳,必须一次性到位剪断元件脚镯,不可拉扯元件脚,防止PCB起铜皮。
14.刀片必须专人发放、回收,数量统计专人负责,刀片必须在指定工位使用。
15.装配工艺要求
1)各工位元件、物料应整齐摆放,按工作台面规划区域摆放。
2)工作台面保持清洁,垫上橡胶皮或防静电皮垫。
3)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等硬物,必要时戴手套作业。
4)所有接触PCB板员工要带静电带,静电带要有专人测试检查,每次开拉前须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并要求作静电带测试记录。
5)装配夹具要贴好绒布,绒布破损要通知IE及时更换。
6)每个工位堆机不得超过5台,堆机装箱之半成品、成品须用胶袋装好摆放整齐,点好数量,存放时间不得超过3天。
7)传送带保持干净,每天擦洗一次以上,不得放杂物在传送带上。
8)塑胶料在投入生产前必须严格检查外观,合格品方可投入装配。
9)如有要求时,必须按PE签认装配样板生产。
10)合壳前必须检查机内连线元件摆放在正确位置,清除所有杂物(元件物、锡珠等),合壳后检查是否有离壳现象,开关是否过紧、死键等,灯仔是否偏离,插座是否到位,有没有偏斜等不良现象。
11)清洁擦机时,抹机水不得过湿,防止进入机内,损坏元件。
12)所有贴纸位置必须按照样板贴或规定要求在正确位置,不得贴错、漏贴。
13)所有包装附件要经过专人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方可与成品机一起包装,不得漏装、多装任何附件。
包装好之成品,连同彩盒、卡通磅重合格后,方可入仓。
16.漏机及违反作业规定,给予5~20元处罚。
(七)技能认定规定
1.岗位定义
关键岗位/技能岗位:
手机合盖、元件焊接、测试、外观检查等;
特殊岗位:
维修;
普通岗位:
没有特别技术技能要求的岗位;
管理岗位:
物料员、全技员(助拉)、线长,原则上管理岗位对前4个岗位都须认证;
2.考核周期
分配到岗后相应认证周期如下:
普通岗位认证周期
7天
关键岗位认证周期
14天
技能岗位认证周期
30天
特殊岗位认证周期
60天
3.考核办法
3.1由相关责任工程师进行认证
3.2认证期内可以进行2次认证。
3.3两次认证不合格退回原岗位。
3.4普通岗位认证不合格可以有一次调整岗位的机会,调整后仍然认证不合格的,试用期内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5认证试题由相关责任人出具,可以分笔试和实际操作。
4.岗位考核责任人:
普通岗位认证:
生产部PE工程师
关键岗位认证:
生产部PE工程师
技能岗位认证:
生产部PE工程师
特殊岗位认证:
工程部IE工程师
5.认证卡使用发放
5.1未认证人员发放<训练卡>
5.2认证合格人员发放<认证卡>,有效期1年
5.3发放单位为制造事业部办公室
5.4员工上岗操作必须佩戴或悬挂<认证卡>及<训练卡>
5.5认证卡有效期结束前员工必须再次认证。
制造事业部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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