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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三
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三
三、马克思学说中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思维理念
正确认识和充分把握马克思的生态学思想,是创立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前提。
生态科学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美国学者詹姆斯·奥康纳认为,在当代“生态科学是科学发展的一个顶峰,正像环境史的书写模式是过去的历史书写模式的一个顶峰一样——生态科学是这样的一门科学”,“其他科学当然也应该是辩证的,但与生态科学相比,他们被限定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因此,只有生态科学才是真正辩证科学”。
[44]在他看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出路是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生态学改革”。
这正是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基本思路。
当然更重要的是运用生态思维的有机整体性对马克思学说的整体性作出一种创造性解读,这就是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因为,马克思学说本来说是一个严谨的有机整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不论我们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都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
”[45]因此,我们对马克思学说的整体研究、整体把握和整体发展,才能真正创立坚持马克思学说的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坚持马克思学说的有机整体性不仅是我们准确解释马克思的生态思想与生态经济理论的科学方法,更是准确解释马克思的生态学思想与生态经济理论的结论。
本书按照这个研究思路,着重探讨马克思学说中几个重要的生态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结论即基本理论观点。
(一)自然、人、社会是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马克思学说的理论体系中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规律性的一个基本看法,就是自然、人、社会是个统一的有机整体,这是马克思学说的一个根本问题,即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哲学、生态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生态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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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他面对的是一个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造成的人与自然生存状态全面异化的社会,他曾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历史与自然的种种关系作过多层的研究与阐述,于是18世纪思想理论史变革变得十分尖锐的自然与人、自然与社会、自然与历史的对立,在马克思学说中被消解,使自然、人、社会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
原苏联著名学者M·克尔日扎诺夫斯基说过:
“马克思从一开始自己的基本研究(指《资本论》——原编著注)就提出三个关键:
自然界、人和社会。
探讨这些因素在它们运动和相互作用中的辩证联系,阐明在这样或那样的历史阶段它们的结合的具体形式——这就是遵循马克思的方法。
”[46]今天,我们遵循马克思的方法,对马克思学说中自然、人、社会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这个充满生态智慧的光辉思想作简要说明。
1、马克思的唯物的、辩证的、历史的自然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的基础性范畴。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有句名言:
“唯物论的世界观不过是对自然界本来面目的了解。
”按照自然界的本来面目来认识与把握马克思的自然理论,我赞同哲学家周义澄教授的理解,他认为马克思自然概括有三个基本含义:
一是最广义的概念,是指自然是一切存在物的总和,它包括:
存在于人之外的自然“和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自身的自然,相当于客观世界和物质的概念;二是指自然是人和人类社会的外部自然环境,是人和人类社会存在的生态自然条件的总和;三是指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首先是物质生产活动的内在要素,是科学活动的对象,它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经济社会的生活与实践之中。
[47]虽然说,马克思在创立他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过程中,在其论述中大量使用自然概念的第二、第三个基本含义,但是,他的自然概念的第一个基本含义也贯穿其中,包含在内。
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始终认为,现实的人所面对的现实的自然界,是人自身的自然与人的身外的自然的统一体。
我们可以把人自身的自然称之为内在自然,把人的身外的自然就可称之为外在自然,它们之间的关系当然就是整个自然界的自然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正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指出的:
“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
”[48]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并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有的生命关系或生态关系。
正因如此,马克思在该书中提出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的科学概念。
如果说把人的血肉之躯称之为人的有机的身体的话,那么“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
”[49]这就表明马克思把人的自然界的无机身体看作成人的血肉之躯的有机自身的基础,将整个自然界看作为人类存在的基础。
因此,人首先必然是以自然为根源和前提的自然存在,马克思的这一生态学见解还贯穿在他以后的一系列重要著作之中。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到马克思的《经济学批判大纲》,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到《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从马克思的《资本论》到《哥达纲领批判》,虽然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和劳动的能动性的创造作用,但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忘掉自然的根源性,外在自然的制约性与“优先地位”,“先于人的存在的自然界”始终是马克思学说的理论前提。
尤其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始终坚持自然既包括人“自身的自然”即“人本身的自然”,又包括“人身外的自然”即“人的周围的自然”,[50]是“主体的自然”和“客观的自然”的内在统一,是“生产者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双重性质。
这样自然既包括人及社会的存在,又包括人及社会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和生态条件。
这就奠定了马克思关于“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51]和人类社会也是自然界的“一个现实部分”[52]的立论基础。
总之,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的三层含义,对人和人类社会来看,都具有不可分离性,使我们看到它们所显露的当今生态学的有机整体及思想,即把整个世界看成是自然、人、社会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因此,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必定是自然、人、社会对立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自然概念,同时也是把自然概念纳入经济社会之中的经济学哲学范畴。
或者说是马克思经济学生态学范畴。
自然概念在马克思的“整个理论创造中占据最基础性的地位。
因此,不了解和不懂得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就不可能真正懂得全部马克思主义。
”[53]当然,也就不可能真正懂得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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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的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人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的主体性范畴。
马克思的人学是自然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一元论的人学,马克思主义坚持人是生态自然属性和社会历史属性内在统一的一元论人学。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的一元论人学的出发点是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现实的人。
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书中提出和阐明了“现实的人”这个唯物史观的基本概念,恩格斯强调指出:
费尔巴哈“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
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
”[54]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视野内,现实的人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在唯物主义自然观关于地球自然界和人类发生学关系前提下,马克思首先把人规定为是自然的人(即现在所说的生态人),是“自然存在物”。
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极其明确肯定人首先是“自然存在”,还使用了“直接”二词来表达他对这个理念的特别的认定和浓烈的感情。
他说: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是“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
”[55]人之所以首先是自然存在,是自然人,就在于人产生于自然界,是自然界演化的一个阶段。
恩格斯说得好:
“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这里不言而喻,归根到底也是自然界产物的人脑的产物。
”[56]因此,马克思在《手稿》中就提出了人“本来就是自然界”,“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光辉论断,而人类存在的普通性已表现在人把整个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
[57]这个科学命题告诉我们,现实的自然界所面对的现实的人,是有机自身即内在自然与无机身体即外在自然的统一体,在其现实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社会生态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恩格斯把人首先规定为是自然人,是与自然同质的生命存在即是与自然具有根本统一性的自然存在,这就意味着人和动物相比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人也是整个自然界的一个组成成员。
用现在的话来说,人是地球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是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就必须按照生态系统运行的法则进行活动,遵守生态自然规律参与生态自然循环并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人的概念与现代生态学理论是完全一致的。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人”概念的本质特征,就是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其本质是社会存在物。
马克思极其明确指出:
“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
”[58]在《资本论》中还强调指出:
人“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
”[59]这就告诉我们人是社会存在,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形式之中。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强调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人的社会属性,从而揭示了人的本质,他提出:
“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60]这一本质是在人的实践中表现出来的,人的社会生活实践表现出人是社会人,它包括经济生活实践的经济人,政治生活实践的政治人等。
长期以来,一些人误解了马克思关于“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本质论断,认为马克思主义不讲人的本性的生态自然属性,只讲社会历史属性。
有的学者说得好:
“马克思论点的实质、精髓不在于否定人的本性中有自然属性的一面,而在于确认人的本性中,社会因素对自然因素起支配的作用,从而决定人的本质。
”[61]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人”概念的又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人是历史存在,是历史的人。
马克思的人学观点看来,人是在历史过程中实践着的感性存在物,从其现实性上说,人是一种包含合理性在内的感性活动的存在,即实践的存在。
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本性、本属特性。
因此,马克思强调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又不同于其他自然物,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
马克思揭示了这种能动性就是人具有自我意识而自由自觉活动的特性。
马克思指出:
“生活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
”[62]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的实践创造活动。
因此,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创立了人是实践的存在物这个关于人的本性的科学命题。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的本性是能动的,不断变化发展的。
人正是通过不断的实践活动,改变着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被其决定的人的本性与本质,也就随之变化发展。
因此,人的本性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的,正是在人的本性的变化发展与人类历史的发展相一致这一点上,马克思才说:
“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
”[63]这就是说,人的实践活动是人的本性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因而人的本性是变化发展,这是一个历史过程。
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说得极其明白:
“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
”[64]因此,人的本性,“在其总体上,都是变化发展的、无论是其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也无论是其本质属性或非本质属性,概莫能外。
”[65]人是历史的人,这是马克思人学的基本观点。
人作为社会的人,历史的人,使人成为认识的主体和实践的主体,这是人是实践的存在物的核心,从而决定了人的主体地位。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牢固地确立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学教学和研究照抄照搬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超社会制度的、超历史的所谓“经济人假设”,使之成为中国经济学的理论基石。
我们肯定地说,这种既缺乏科学根据又违背历史实际的人性假设,是不符马克思主义,也是有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
总之,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观点,人作为一种生命物种,既是自然的人,属于自然界,是自然的存在物,成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成员;又不是一种纯粹的生物,而是一种社会性的生物,是社会的人,属于社会,成为社会经济系统的主体。
这是人的本性,是双重性的统一。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人“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
”[66]前者是人的生态自然特性,反映人的自然属性;后者是人的经济社会特性,是反映人的社会属性。
人就是生态自然因素和经济社会因素的有机统一体。
正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才构成了人的本性。
这两种属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
没有自然属性,或者没有社会属性,都使人不成其为人。
因此,人的本性的两重应当理解为,其生态自然因素和经济社会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渗透于人的一切现象,是自然界和社会有机统一的体现。
它在本质上就是自然、人、社会的有机统一整体。
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元论人学。
马克思的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人的概念,在他的整个理论中具有主体性的地位。
因此,不了解和不懂得马克思的人的概念,就不可能真正懂得马克思学说,当然也就不可能真正懂得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3、马克思的社会概念与社会历史理论,在他的整个理论创造中占据了主导性的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的最基本范畴与理论。
在此,我要强调指出的是,马克思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造之中,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也就成了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与他的唯物史观、经济学熔于一炉。
因此,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创造,政治经济学、剩余价值学说乃至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的创造,使得他的理论建树主要集中在社会历史理论方面。
而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在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统一观这一极其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在阐明自然与人的不可分割性的同时,阐明社会与人的不可分割性。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其社会存在的本性是人是社会的人和社会是人的社会的内在统一。
一方面,人是社会的主体,每个人都同他人相联系,都生活在社会关系中。
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部“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
”[67]因此,人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
人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都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得以存在和发展。
马克思在揭示人与社会的内在统一时说过:
“社会性质是整个运动的一般性质;正象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
”[68]这就告诉我们,人是社会的,离开了社会,人就失去了自己的本质,人就不成为其人,社会规定着人的本质。
另一方面,社会是人的存在方式,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共同体,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与标志的。
马克思指出:
“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
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
……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到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
”[69]在这里,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本质的、内在联系,社会是人存在与发展的外在形态,人是一定社会结构的整合的社会存在物。
离开了人,社会就失去自己的本质与发展的目标,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
人的发展规定着社会的发展。
其次,在马克思的全部社会历史理论中,作为一般社会学范畴的社会概念,同时也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社会范畴。
马克思认为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人只有同他人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把自身自然中的潜能发挥出,实现对身外的自然的能动的创造,来改变自然的世界和社会的世界。
因此,马克思说:
人对自然界的改变“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
”[70]因此,在马克思的视野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也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得到和谐统一。
他曾经精辟地指出:
“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
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
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
”[71]社会是人同自然界本质的统一,这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论点,充分表达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自然观的统一观的社会概念。
人与自然界在美好的理想社会中完成了本质的统一,社会和谐富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之中,这是马克思对人类理想社会中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经典描述,也是马克思把自然、人、社会看成一个有机统一整体的自觉的理论表达。
再次,马克思从自然、人、社会的有机系统整体来考察社会发展,其总体的基本思想在于,不是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视为分散的和封闭孤立的存在,而是视为自然、人、社会有机系统的各个要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所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这样,就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由社会生活的主体与客体,物质关系与精神关系、经济、政治、文化与生态及其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画面。
马克思这种自然、人、社会的有机统一整体发展的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思想,就向人们昭示出一幅社会发展生态向度的理论图景,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生态自然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4、马克思的劳动范畴是他的科学世界观的基石,是他们唯物史观和经济学说的核心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中占据中心地位。
正如恩格斯所说:
马克思主义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
[72]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劳动范畴,更能体现人类本质特征,内涵着人类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全部价值诉求。
首先,马克思正是通过劳动生产找到自然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本质关系和内在联系,找到连结自然、人、社会有机统一的中介的。
马克思关于“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社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光辉思想,在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不可分离的关系与联系中,充分肯定了它们的内在统一性。
但是他并没有停留在自然与人、社会原生的统一性之上,而是从劳动生产实践的角度考察自然与人,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揭示出劳动生产实践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连接、结合起来的桥梁与纽带,是自然、人、社会相互关系与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的方式。
只有人的劳动生产实践,才真正构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有机统一的现实基础。
离开了人的劳动生产实践,在人与自然界、人与社会、社会与自然界之间就没有任何物质变换过程。
“没有物质实践,没有作为物质过程的相互作用,因而也就没有任何相互作用,甚至连人的存在的基础也就消失。
”[73]因此,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自然的发展,都是在劳动生产实践中实现着。
“整个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
”[74]
其次,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劳动生产是社会的人的劳动生产,既不是动物意义上的劳动生产,也不是单个个人的劳动生产。
社会的人的劳动生产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进行并借助一定社会形式进行的。
劳动使人成为社会的人,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社会的关系,使人改变自然的活动成为社会的活动。
因此,作为人与自然统一的中介的劳动生产是社会的劳动生产;作为人与自然的统一体的社会是劳动生产得以进行的社会,离开了社会,无所谓人类劳动生产,离开了劳动生产,也无所谓人类社会。
所以,“我们应当从劳动是人与自然的中介来理解社会,从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来理解劳动。
”[75]只有在自然、人、社会是一个以劳动生产实践为中介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的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人”、对“社会”、对“自然”的科学理解。
再次,马克思关于劳动的研究是与关于自然、人、社会之统一的研究相结合的,哲学与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相结合的,因此,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概念是极其广泛的,超出了政治经济学范畴。
但是,在马克思后期,他把劳动主要限定在经济意义上使用,即是经济意义上的劳动概念。
尤其是在《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暂时撇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对人类“劳动”的本质作了一番深入探讨。
他说:
“劳动作为使用劳动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
”[76]在此,一是马克思把劳动的本质规定为“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是人以自身自然的物质与外部自然存在的物质进行交换,这一变换过程的连续不断的进行,就使得人类生活呈现为永恒的自然必然性,是更广阔的人类生活的整体。
二是马克思把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看成是物质变换的过程,这就准确地无误地表明人的劳动过程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关系或生态关系,这是生态学意义上的广义的物质变换。
由此可见,我们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中的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的思想联系起来,我们就会惊讶地发现,当年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经济社会有机整体思想,但他的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思想意蕴,是我们完全可以体察到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优秀的理论遗产。
4、马克思还对人、自然和社会三者关系的结合的具体形态作过严密的论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对自然的特定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的”,社会制度不同,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同。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论证了人、自然和社会三者关系的具体历史性,人对自然经历了和将经历着三种关系,形成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这样三种社会形态。
这三种社会形态是伴随着历史上人与自然关系的三种发展状况而产生的。
同时,这三种社会形态反过来又使人与自然关系的三种发展状况具有不同的社会形式。
今天,我们创建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遵循马克思的这种科学方法,探索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界相互关系发展到现代生态经济社会的历史阶段中的具体形式、特点及其发展趋势,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指导21世纪的新实践。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统治”应当理解为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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