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避免危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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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避免危害
建设工程避免危害
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人姓名(签字、手印)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中国气象局制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
材料真实性承诺
签字(手印):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当地气象台站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气象台站公章)
附表1-1.地面气象站类
气象站基本信息
气象站名称
站类
经度
纬度
观测场中心大地坐标x(米)
观测场中心大地坐标y(米):
大地坐标系
观测场拔海高度
日出方位角
~度
日落方位角
~度
建筑物名称或楼房编号
建筑物
大地坐标x:
建筑物
大地坐标y:
建筑物地平海拔高度(米)
建筑物高度(米)
建筑物层数
建筑物高出观测场高度
(米)
建筑物到观测场边缘水平距离(米)
距离高度比
建筑物所在方位(度)
遮挡仰角
是否在日出日落方向
是否符合要求
干扰源情况说明
注:
上表中行数不够可增加
地面气象站类填表说明
一、气象站信息(由气象部门填写):
1.气象站名称:
如新安,2-20个字
2.站类:
分别为一般站、基本站、基准站。
3.经度:
前3位为度,后2位为分。
4.纬度:
前2位为度,后2位为分。
5.观测场海拔高度:
85黄海高程,单位:
米,保留1位小数。
6.观测场中心点大地坐标x:
单位:
米。
如果直接测量观测场与建筑物距离,此项可省略不填。
7.观测场中心站大地坐标y:
单位:
米。
如果直接测量观测场与建筑物距离,此项可省略不填。
8.大地坐标:
下拉选择,分别为北京54、西安80、CGCS200、地方坐标。
要确保本表中大地坐标相一致。
9.日出方位角:
正北为0度,正东为90度,正南为180度,正西为270度。
10.日落方位角:
同上。
11.气象站信息由当地气象台站提供。
二、建筑物信息(由申请单位填写):
12.建筑物名称或楼房编号:
应与建设项目设计图纸相一致。
13.建筑物地平海拔高度,必填项,单位:
米。
14.建筑物高度,必填项,单位:
米。
15.建筑物层数,用于后期建设的监督。
16.建筑物高出观测场高度(米),自动计算。
当建筑物高度低于观测场时,方位等项可不填。
17.建筑物到观测场边缘水平距离(米):
必填项。
18.距离高度比:
建筑物到观测场的距离与高度之比,保留2位小数。
19.建筑物所在方位(度):
建筑物位于观测场中心的方位,北为0度,东为90度,南为180度,西为270度。
20.遮挡仰角:
指建筑物对观测场形成的遮挡仰角(度)。
21.是否在日出日落方向:
根据建筑物所在方位与气象站日出日落方位角判定。
22.是否符合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台站类别、距高比、是否在日出日落方向判定。
23.干扰源情况说明:
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影响观测的热源、电磁干扰、环境污染等。
三、判定依据
24.国家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标准编号:
GB31221-2014)。
25.一般站日出日落方向建筑物距离高度比应大于8.14倍,即7度遮挡角,非日出日落方向距离高度比应大于8倍。
26.基本、基准站日出日落方向建筑物距离高度比应大于11.43倍,即5度遮挡角,非日出日落方向距离高度比应大于10倍。
四、其它说明
27.对于公路、铁路、水体、污染源等只填写到观测场边缘的距离即可,其它项目不填。
28.提交申请许可时填表说明可不打印。
附表1-2.高空气象站类
高空站
基本信息
高空气象站名称
经度
纬度
海拔高度(米)
雷达天线中心大地坐标x(米)
雷达天线中心大地坐标y(米)
大地坐标系
雷达架设高度(米)
雷达馈源中心海拔高度(米)
天线类型
测站盛行风下风方向
测站盛行风下风方向±60º范围
~
一、对雷达天线的遮挡仰角计算
建筑物名称或楼房编号
建筑物
大地坐标x
建筑物
大地坐标y
建筑物地平
海拔高度(米)
建筑物拟建
高度(米)
建筑物到雷达天线中心水平距离(米)
建筑物所在方位(度)
遮挡仰角
(度)
是否符合要求
二、对制氢设备影响计算
建筑物与制氢机距离(米)
架空电力线与制氢室距离(米)
注:
与本表格配套有EXCEL模板,可通过EXCEL模板填写,自动计算得到结果。
高空气象站类填表说明
一高空气象站信息(由气象部门填写):
1.高空气象站名称:
如郑州,2-20个字。
2.经度:
前3位为度,中间2位为分,后两位为秒。
3.纬度:
前2位为度,中间2位为分,后两位为秒。
4.海拔高度:
高空站地面海拔高度,85黄海高程,单位,米。
5.雷达天线中心点大地坐标x:
如果直接测量雷达天线中心与建筑物距离,此项可省略不填。
6.雷达天线中心站大地坐标y:
如果直接测量雷达天线中心与建筑物距离,此项可省略不填。
7.大地坐标:
下拉选择,分别为北京54、西安80、CGCS200、地方坐标。
要确保本表中大地坐标相一致。
8.雷达架设高度(米):
单位:
米,保留1位小数。
9.雷达馈源中心海拔高度(米):
根据地面高度和架设高度计算。
10.天线类型:
(1)定向天线探测系统(雷达、无线电经纬仪)
(2)卫星导航系统
11.测站盛行风下风方向:
单位,度
12.测站盛行风下风方向±60º范围:
单位,度
二建筑物信息(由申请单位填写):
13.建筑物名称或楼房编号:
应与建设项目设计图相一致。
14.建筑物大地坐标x、y:
必须与高空气象站大地坐标为同一坐标系。
不能提供建筑物大地坐标的可不填。
但应直接测量建筑物到雷达天线中心距离。
15.建筑物地平海拔高度:
单位,米
16.建筑物拟建高度:
单位,米
17.建筑物到雷达天线中心水平距离:
米
18.建筑物所在方位:
单位,度
19.遮挡仰角:
单位,度
20.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标准编号:
GB31222-2014)进行判断。
附表1-3.天气雷达站类
雷达站
基本信息
雷达站名称
经度
纬度
海拔高度(米)
雷达站天线中心大地坐标x(米)
雷达站天线中心大地坐标y(米)
大地坐标系
雷达塔楼高度(米)
雷达天线下沿口到底座高度(米)
雷达天线下沿口海拔高度((米)
雷达天线直径(米)
雷达最低工作仰角(度)
仰角容限值
雷达波束宽度
雷达波长
方位角容限值
保护区等级及距离要求
一级保护区范围(米)
平行波束区
距离:
~
过渡区
距离:
~
二级保护区范围(米)
距离:
~
建筑物名称或楼房编号
建筑物
大地坐标x
建筑物
大地坐标y
建筑物地平
海拔高度(米)
建筑物拟建
高度(米)
建筑物到雷达天线中心水平距离(米)
建筑物
所在方位(度)
建筑物
实际宽度
限制高度
(米,含建筑物海拔高度)
建筑物方位宽度限制(米)
是否符合探测环境保护要求
注:
与本表格配套有EXCEL模板,请通过EXCEL模板填写。
天气雷达站填表说明
一雷达站基本信息(由气象部门填写):
1.雷达站名称:
如郑州,2-20个字。
2.经度:
前3位为度,中间2位为分,后两位为秒。
3.纬度:
前2位为度,中间2位为分,后两位为秒。
4.海拔高度:
雷达站地面海拔高度,85黄海高程,单位:
米,保留1位小数。
5.雷达天线中心点大地坐标x:
如果直接测量雷达天线中心与建筑物距离,此项可省略不填。
6.雷达天线中心站大地坐标y:
如果直接测量雷达天线中心与建筑物距离,此项可省略不填。
7.大地坐标:
选填项,分别为北京54、西安80和CGCS200。
要确保本表中大地坐标相一致。
8.雷达站海拔高度:
指雷达站地面海拔高度,85黄海高程,单位:
米,保留1位小数。
9.雷达塔楼高度:
单位,米。
10.雷达天线下沿口到底座高度:
单位,米。
11.雷达天线下沿口海拔高度:
根据雷达站海拔高度、雷达塔楼高度、雷达天线下沿口到底座高度计算,单位,米。
12.雷达天线直径:
单位,米。
13.雷达最低工作仰角:
单位,度。
14.仰角容限值:
单位,度。
15.雷达波束宽度:
单位,度。
16.雷达波长:
单位,米。
17.方位角容限值:
单位,度。
18.一级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根据相关公式计算
二建筑物信息(由申请单位填写):
19.建筑物名称或楼房编号:
应与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图相一致。
20.建筑物大地坐标x、y:
必须与雷达站大地坐标为同一坐标系。
不能提供建筑物大地坐标的可不填。
但应直接测量建筑物到雷达天线中心距离。
21.建筑物地平海拔高度:
单位,米。
22.建筑物拟建高度:
单位,米。
23.建筑物到雷达天线中心水平距离,根据大地坐标计算或直接测量,单位,米。
24.建筑物所在方位:
单位,度。
25.建筑物实际宽度,根据坐标计算或直接测量。
单位,米。
26.限制高度,自动计算,含建筑物海拔高度,单位,米。
27.建筑物方位宽度限制,自动计算,单位,米。
28.是否符合探测环境保护要求,根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标准编号:
GB31223-2014)进行判定。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
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高空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站、气象卫星地面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42005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在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
未征得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或者未落实补救措施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开工建设”。
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
四、受理机构
嘉兴市气象局
五、决定机构
浙江省气象局。
六、受理主办处室
嘉兴市气象局观测与预报处
七、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一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且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
(二)同时符合下列行政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准予批准
1.符合《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
2.符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大气本底站》(标准编号:
GB31224-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标准编号:
GB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标准编号:
GB31222-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标准编号:
GB31223-2014)、《地球站电磁环境保护要求》(GB13615-2009)等标准要求的。
(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表1: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内容应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内容正确、完整;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上的名称相一致,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名称相一致。
电子版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核对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电子版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3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概况和规划总平面图
复印件(核对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1.应标注各建筑物的大地坐标、地平高度、建筑物名称、所用坐标系。
2.小型建设工程,可不要求。
电子版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图纸较大,无法扫描时可提供电子版高清照片。
4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应标注建筑物名称、高度、建设工程到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地距离、正北方向。
电子版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不要求专业部门设计;
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地距离超过2千米的,不要求提供此图。
5
委托代理的,应出具委托协议
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委托协议上应有委托单位公章和委托人签字。
电子版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表2:
申请人为公民的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申请表内容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内容正确、完整。
申请表封面申请人应签名并加按手印。
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相一致。
电子版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申请人可与建设工程影响的气象台站取得联系,由气象台站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正反两面复印,复印件按申请人手印
3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应标注建筑物名称、高度、建设工程到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地距离、正北方向。
不要求专业部门设计
4
委托代理的,应出具委托协议
原件
2
纸质和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
委托协议上应有委托人签字和手印。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到嘉兴市气象局观测与预报处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九、审批时限
市气象主管机构初审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在收到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其中业务技术审查(含现场踏勘、专家论证、技术性服务)、听证以及材料补正等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审批时限。
十、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审批结果
浙江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二、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服务对象。
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
嘉兴市气象局嘉兴市新气象路589号。
(二)办公时间
按照市政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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