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央银行现代化清算支付的体系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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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央银行现代化清算支付的体系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中央银行现代化清算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第二章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体系的总体构架
市场经济越发展,支付清算越重要,社会资金的运动,离不开支付清
算系统的运载,如同人体血液的流动,需要有血管的支撑。
商品交易和社
会经济活动的完成需要经过物资(劳务)运动和资金运动来实现,而资金
的运动主要依托商业银行的行内结算和中央银行的跨行清算来完成。
这样,
保障支付清算的快速、高效和安全,就必须建设好支付清算系统。
2.1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银行业是支付清算的主要提供者,由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
业银行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
政策,对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为各金融机构提
供金融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
性银行,是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不
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以盈
利为目标的金融企业,我国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
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
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等。
我国银行业分支机构的结构状况相对较为复杂。
人民银行在全国县级
以上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当地银行业的监管并提供跨行清算等金融服
务。
国家国有商业银行均有数目人众多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依据行
政区划和地域范围进行设置,按照规定的等级进行动作。
每一分支机构,
甚至是县极支行,都在中央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开设准备金帐户,用以办理
跨行业务的资金清算。
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较晚,没有象国有商业银行那
样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充分考虑成本收益原则,
基本都是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其分支机构同样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
开设准备金帐户。
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每
一单位都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设帐户进行跨行
5业务的资金清算。
由于我国银行业组织机构的复杂状况,形成了目前较为
复杂的被纵横分割的支付环境。
2.2支付系统的总体结构
2.2.1系统拓扑结构
根据中国银行业的组织体系,为系统运行效率,减少系统运行风险,
适应商业银行业务逐步集中的需要,保障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快速、安全
的处理,支付系统在物理结构上设立了两级处理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
(NPC)和在全国地市级及其以上城市的城市处理中心(CCPC),国家处
理中心分别与城市处理中心连接。
2.2.2各系统的接入
为强化商业银行法人的管理,适应商业银行业务处理逐步集中的需要,
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由其省(市)分行与支付系统省会(首府)城市
CCPC连接。
随着商业银行业务处理的集中,俟条件成熟,经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可以由其总行与支付系统一个接口集中接入。
商业银行的支付业
务,既可以通过行内系统由其总行提交支付系统处理,也可以由其分支行
直接提交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处理。
商业银行地(市)以下机构(含)
不与支付系统直接连接,其支付业务由其省(市)管辖行提交支付系统处
理。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与所在地支付系统
CCPC连接。
为支付中小金融机构结算和通汇,支付系统提供了支持城市商业银行
汇票处理的功能。
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中心与支付系统上海城市处理中
心连接,依托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汇票资金的移存和兑付的资金清算。
中国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是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的基础,为有效支付支
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并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效率,
防范会计风险,人民银行会计核算首先集中到地市,并由地市中心支行的
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人民银行县支行的支付
清算业务通过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县级工作站发送地市中心支行的
集中会计核算系统提交支付系统处理。
7为适应国库单一账户核算体制的改革,加快国库资金汇划速度,地市
级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办理支付清算业务,县
级国库的支付清算业务通过国库系统发送地市国库提交支付系统处理。
为有效支持公开市场操作、债券发行及兑付、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
公开市场交易系统、债券发行系统、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在物理上通过中央
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统一接口与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连接,通过支付系统
处理其交易人民币资金的即时转帐清算
为保障外汇交易资金的即时清算,外汇交易中心与支付系统上海城市
处理中心连接,处理外汇交易人民币资金清算,并下载全国银行间资金拆
借和归还业务数据,供其对同业拆借业务的配对管理。
2.2.3支付系统的主要应用系统
为适应各类业务处理的需要,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是由大额支付
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两应用系统组成。
为加强清
算帐户的集中处理,保障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和小额批量支付业务的资金清
算,以及中央银行办理现金存取、再贷款和再贴现等单边业务的处理,支
付系统设计了清算帐户管理系统(SAPS),作为支付系统的辅助系统。
同
时,为保障支付系统的正常支行,便于对支付信息的管理、存贮和统计监
测,支付系统还设计了支付管理信息系统(PIMS),也作为支付系统的辅
助系统。
第三章亚太地区的清算支付体系模式
努力完善我国支付体系不仅是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今后在国际
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必然保证。
通过对各经济体按照统一的架构和层次
逐一分析,构建出可以横向比较的直观截面,进一步探讨适合我国支付体
系改革与发展的长远规划。
3.1澳大利亚模式
3.1.1概述
澳大利亚金融体系由3大类金融机构组成。
经批准在澳大利亚经营的
银行。
其他金融中介(包括:
住宅互助协会、信用联社、外资银行在本地注
册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基金管理公司(包括:
人寿保险、退休基金和单
位信托)。
银行、住宅互助协会和信用联社是澳大利亚支付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澳大利亚支付清算协会有限公司作为行业组织,负责对主要支付清算系统
的清算和结算程序进行开发和维护。
非现金支付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债务是
通过澳大利亚储备的交易结算账户结算。
在1998年6月引入实时全额结算系统是澳大利亚降低重要风险采取的
举措。
它消除了金融机构之间因大额支付交易和债券结算而产生的结算风
险。
逐笔交易改由通过储备银行的账户进行实时结算。
它的可用性也是有
效处理外汇结算风险的重要措施。
连续结算银行提供外汇交易的同时支付
结算,它的建立大大降低外汇结算风险。
3.1.2银行间结算系统
1.澳大利亚纸票据清算系统
9支票、以及其他纸票据支付工具如汇款单、澳元旅行支票以及收款凭
单都是通过该系统清算的,它是由银行、住宅互助协会组成的支付清算协
会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管理,储备银行依法成为其中一员。
支付清算协会有限公司由其行业会员拥有,包括银行、住宅互助协会、
信用联社和储备银行。
澳大利亚纸票据清算系统的会员分三类。
1A级会员直接与其他会员相
互清算,并且通过在储备银行的交易结算账户结算产生的债务。
1B级会员
指定1A级会员代表它们进行纸基支付工具的清算,但保留了结算自己债
务的职能。
2级会员可以指定若干1A级会员作为其清算结算代理。
提交到吸收存款机构的各分支机构的支票都要在该机构或者清算机构
的数据中心进行数值编码。
这些详细信息都被添加到磁性墨水字符识别条
码中,它包含了客户的账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具体数据。
通过代理进
行清算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通常安排将最初存入它们的支票提交到代
理人认为方便的分支机构。
在每个清算日的日终时,1A级会员通知设在悉尼的储备银行对账中心
它与其他1A级会员之间的当日双边净结算头寸,这些结算余额也包括了
那些指定1A级会员作为清算结算代理的机构发生的结算余额。
1A级机构
也负责对1B级机构报告为其清算的多边净额结算头寸。
为了9:
00的结
算,对账中心要在次日悉尼时间3:
00之前决定上一个工作日交换的最终
金额。
机构的交易结算账户通过批量结算在储备银行的信息与转账系统同
时被借贷,不会产生在途资金。
每天的净额结算头寸记录都要保存,以便
月终进行机构之间的利息调整,客户直到下一个营业日的结算发生时才能
从付款机构收到资金,尽管机构在客户存入支票日就起息。
这个系统存在相当的风险,由于没有信用限额,在托收机构有理由确
信支票会被支付之前,客户不能从账户提出资金,直到付款机构有时间对
支票以及付款人的清偿能力进行确认时,付款机构才会考虑支票付讫,降
低了客户资金的周转。
就参与该系统而言,不存在交易费用,金融机构各自负责确定与其支
10票服务相关的收费标准。
2.批量电子清算系统
大量的电子贷记转账和借记转账都是根据批量电子清算系统规则来处
理的,是由银行、住房互助协会、信用联社和储备银行组成的委员会管理。
接纳各行各业的机构,包括技术提供者、政府用户、商业用户、信息标准
组织和处理机构以及工薪局组成的咨询理事会提供的意见。
管理批量电子支付(直接簿记)清算的制度办法由澳大利亚支付清算
协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
该系统有两级会员。
1级会员直接与其他会员相互进行清算,并通过
在储备银行的交易结算账户结算产生的债务。
2级会员要指定1级会员作
为其代理进行清算和结算。
与其他的国家或地区的自动清算有不同,该系统不是集中式的系统,
除了制度规定以外,都要依靠参与者之间的双边安排。
直接簿记的贷记和
借记文件由金融机构准备并通过电子连接在一级会员之间进行双边交换。
不能被接受机构认可的交易(如,由于账户错误或资金不足)也要以电子
方式退回。
在每个工作的日终,1级会员核对其所有的往来交易(包括2级会员
的头寸),并向在悉尼的储备银行对账中心报告与其他1级会员之间的双
边头寸。
这些头寸要在下一个营业日9:
00通过储备银行信息与转账系统
进行多边净额结算。
直接簿记贷记转账是不可撤销的,因此没有拒付风险。
这与直接借记
的情况不同,直接借记像支票一样,对受益人来说它总是包含有支付被拒
付的风险。
直接借记拒付会立即被付款人的金融机构告知。
就参与该系统而言,不存在交易费用。
金融机构各自负责确定与其直
接簿记支付服务相关的收费标准。
3.大额清算系统
大额清算系统建立于1997年8月,占储备银行信息与转账系统结算金
11额的65%左右。
管理该系统交易清算的制度办法由澳大利亚支付清算有限
责任公司制定,系统由行业会员和储备银行所有。
储备银行、在储备银行拥有交易结算账户的法定吸收存款机构和其他
被审慎监管的支付服务提供者都有资格加入系统。
不存在特殊的会员资格
类别,所有会员直接对其结算债务负责。
大额清算系统支付都是通过计算机终端发起支付指令,并将每笔支付
的结算明细通过中央计算机接口发送到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实时全额结算
系统确认交易结算后,转发到接收金融机构。
系统的运行时间是星期一至
星期五的9:
15-16:
30。
由于系统基于实时全额的基础上,参与者没有暴露的结算风险。
就参与大额清算系统而言,不存在闻名中外费用。
可是,支付信息会
发生标准的支付费用,而且储备银行对交易结算账户的借、贷双方都要收
费。
由于系统进行的支付基于实时全额结算系统,成本都是基于每笔交易
发生的。
4.储备银行的信息与转账系统
储备银行的信息与转账系统是澳大利亚的实时全额结算系统。
它结算
金融机构之间在大额清算系统的大额支付交易以及债券交易结算中产生的
债务。
同时,也对小额支付交易和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清算所电子登记
子系统产生的债务提供银行间结算。
该系统是1998年6月引入的,在系统
交易的处理和结算都是实时利用银行交易结算账户的贷方资金连续地和不
可撤销地进行。
建立系统的目的是要消除与国内银行间大额支付有关的结
算风险,并全面提高澳大利亚整个支付体系的效率。
系统由储备银行拥有和运行。
系统的规定和运行条件以及储备银行与
系统会员之间的合约协议为该系统提供了法律基础。
协议规定了系统的运
行制度、会员和储备银行之间的义务,并要求各方遵守协议之规定。
经向储备银行申请,即可获得系统的会员资格。
所有产生金融机构结
算债务的支付业务都是利用交易结算账户的贷方资金结算的,以实时逐笔
12方式进行结算。
支付系统中债务最终结算发生在储备银行的交易结算账户上,因此账
户必须一直保持贷方余额,储备银行对这些账户的隔夜余额支付利息。
银
行和其他交易账户持有者通过系统使用交易结算账户。
储备银行的信息与转账系统为澳大利亚债券交易电子存管结算系统、
选择实时全额结算服务的股票交易结算以及大额交易的支付清算系统提供
连接服务。
所有债务的结算都是在实时全额结算的基础上,利用中央银行
货币进行的。
所有交易结算账户的持有者结算各自的实时全额结算债务,
而不是通过指定代理替他们进行结算。
在结算之前,要将交易录入到系统
中,然后它们被放进实时全额结算的队列中,银行可以设定交易指令处理
的“延迟”、“活动”和“优先”状态,具有“活动”和“优先”状态的
排队交易可以先尝试结算,当付款人的交易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时,
就可以进行结算。
除非支付会引起付款机构的交易结算账户的余额低于每
个银行确定的数额,“活动”交易都会得到处理。
“优先”的交易不考虑
限额,只与交易结算账户的余额进行比对。
处在系统队列中的交易是可以
撤销的,但是一旦结算尝试成功,同时贷记和借记交易结算账户,交易就
是最终的和不可撤销的。
这种最终性和不可撤销性得到了《支付系统与轧
差法》的保障。
由于指纹在实时全额结算基础上运行,会员不会暴露在结算风险中。
结算账户必须始终保持贷方余额。
储备银行按市场利率对结算账户付息,但是与通过系统结算的交易总
额相比,这个资金量相当小。
流动性风险主要采取两种方式管理,即保存
流动性特征的“自动冲销”管理,以及通过日间回购获得额外的交易结算
资金管理。
自动冲销服务会自动搜寻银行之间同时结算的双边冲销交易或
者一组冲销交易,这么做可能会减少对各家银行流动性的要求。
储备银行
的日间回购服务使银行能够通过反回购交易协议在当日终将持有的联邦政
府以及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的证券转换成交易结算账户的资金。
日间回购服务可由银行通过人工方式完成或者自动方式实现。
在后一
种情况下,某个自动回购分户账户中的股票在需要时出售给储备银行,系
统的队列将在做出下列检查后自动进行回购:
银行的交易结算账户资金不
足以结算;支付已经排队等候5分钟以上;自动回购功能已开启;在回购
分账户中存有股票。
然而,自动服务使用不多。
为了提供更多的流动性,储备银行在交易日伊始就尽力处理对银行系
统的支付。
日终贷款服务也供银行使用,通过隔夜回购资金比储备银行的
货币市场的隔夜利率高出25个基点,银行在获得服务时必须预先通知储备
银行,相对较高的服务成本旨在鼓励银行从市场筹措资金,而不是在日终
时求助储备银行。
系统会员要缴纳连接费和年费,对澳大利亚债券交易的电子存管结算
系统会员免收这些费用,因为他们实际上使用了同一个专用网络。
对金融
机构交易结算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分别收取88澳分,现金转账向每方各收取
2.95澳元。
3.2日本模式
3.2.1概述
在日本用于银行间支付交易清算和结算的地老天荒支付系统有四个,
其中三个清算系统属于私营部门,一个资金转账系统由日本银行负责营运。
这三个清算系统是,用于清算零售贷记转账交易的全银数据通信系统;主
要用于清算外汇交易中的日元部分的外汇日元清算系统;和用于清算同城
清算所托收汇票和支票的汇票支票清算系统;日本中央银行的资金转账系
统主要用于结算银行间的债务,包括清算系统清算后所产生的银行间净债
务。
近年来,上述几个支付系统都分别经过了重大的升级改造,系统的功
能有了显著的改善。
全银数据通信系统和日元清算系统都采取了相应的措
施来控制清算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汇票支票清算系统也
14计划对汇票和支票进行截留处理。
资金转账系统推出了一个全新的实时全
额清算系统。
一般来讲,汇票和支票清算系统和全银数据通信系统主要用于小额资
金转账,而外汇日元清算系统和资金转账系统主要用于大额资金转账。
3.2.2银行间结算系统
1.汇票和支票清算系统
汇票和支票清算系统主要为在同一区域内的金融机构间交换的汇票和
支票提供清算服务。
日本的第一家清算所于是879年在大阪成立,而东京清算所成立于
1887年,在日本各地清算所交换的汇票和支票总金额的70%以上都是由东
京清算所清算。
清算所分别由它们区域性银行家协会建立并负责管理,例如,东京清
算所由东京银行家协会管理。
大中型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日本的分支机构是系统的直接
参与者,小型金融机构通过直接参与者作为它们的代理,间接地参加清算。
截止2008年,有600余家金融机构参加了东京清算所,其中150家是直接
参与者。
系统主要处理用于企业间商业贸易的汇票和支票,也处理用于资产交
易包括证券交易和外汇交易的汇票和支票。
汇票和支票的清算是按以下方式进行:
(1)收款人把汇票和支票提交
给收款人的开户银行;
(2)银行把收到的票据送到清算所;(3)在清算
所计算出参与银行的净头寸;(4)付款人的开户银行从清算所取回汇票和
支票。
由每家清算所计算出的参与者的净头寸在清算所指定的结算银行结
算,参与者净头寸的结算是通过它们各自的区域性银行家协会在日本银行
开设的活期存款账户进行,资金首先从有净借方头寸参与者的账户上划转
15到区域性银行家协会的账户上,在所有这样的资金转账都完成后,再从区
域性银行家协会的账户划转到的净贷方头寸的参与者账户上。
这一处理过
程是通过日本银行资金转账系统在12:
30以实时全额结算方式进行的。
一
旦参与者的净头寸通过资金转账系统结清后,银行间的结算就是最终的。
一般来讲,收款人在银行间结算完成后第二天的11:
00以前还不能从其账
户上提款,因为在这一时间之前不能兑现的汇票和支票可能会被付款人的
银行退还给收款人的开户银行。
目前没有限制机制对每个参与者可能要承担的由汇票和支票的清算所
产生的结算债务进行控制。
如果一个参与者无力清偿其债务,清算所将解
退所有与该违约参与者有关的交易,然后重新计算其他幸存参与者的净头
寸。
以东京清算所为例,一家机构在加入东京清算所成为该清算所的参与
者时要交纳付费,直接参与者要根据前一年的交易金额按比例承担东京清
算所的运营成本。
2、全银数据通信系统
全银数据通信系统是一个用于国内资金转账的银行间清算系统,由
东京银行家协会所拥有,并由其负责管理。
金融机构如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日本的分支机构加入全银数据通信系统
的方式是直接地接入,而小型金融机构的加入是通过它们各自与全银数据
通信系统连接的清算系统进行接入。
全银数据通信系统对第三方国内资金转账交易进行清算。
参与交易的
不仅有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也包括付款人和收款人。
这种类型的交易包
括汇款、直接贷记工资和养老金支支付以及跨区域汇票及支票的托收而引
起的支付。
全银数据通信系统按以下步骤处理支付交易:
(1)付款人请求发送银行为他进行资金转账。
(2)8:
30―15:
30,发送银行把支付指令提交给全银数据通信系统
16中心,然后依次发送给接收银行。
与此同时,每一笔发送银行的接收银行
之间的债务都由两笔债务替代,一笔是发送银行与东京银行家协会之间的
债务,另一笔是东京银行家协会与接收银行之间的债务。
(3)收到支付指令后,接收银行贷记收款人的账户。
(4)在系统内,计算每家银行与东京银行家协会之间的净头寸。
(5)全银数据通信系统通过全银数据通信网络把有关净头寸的数据
提交给日本银行。
全银数据通信系统参与者的净头寸通过日本银行金融网络系统以实时
全额方式在每天16:
15进行结算。
资金首先从有净借方头寸参与者的账户
划转到东京银行家协会的账户上,在所有这样的资金转账都完成后,再从
东京银行家协会的账户划转到有净贷方头寸参与者的账户上。
一旦参与者的净头寸通过日本金融网络系统进行资金清偿,银行间的
结算结果就成为最终的。
在银行间结算进行之前,收款人的资金就可以抵
用,因为接收银行一般在收到全银数据通信系统检查支付指令后就已经贷
记了收款人的账户。
全银数据通信系统采用了一系列新的风险管理机制来适应日本银行实
话的实时剑客结算系统,东京银行家协会成为了中央对手,参与者之间的
债务由参与者与东京银行家协会之间的债务替代。
每一个参与者都必须在
东京银行家协会抵押与其付方净借记限额等量的保证金,参与者可以用其
他参与者(担保银行)的担保来替代其部分或全部抵押保证金。
担保银行
必须在东京银行家协会存入抵押资产,其价值应大于它所提供的两个最大
的担保的金额之和。
如果一个参与者不能结算其净头寸,东京银行家协会
将从事先安排的“流动资金提供银行”得到必要的资金,完成结算。
在这
个安排下,有25家银行被指定为流动资金提供银行,它们将能够提供足够
的资金,弥补因付方净借记限额最高的两家参与者违约造成的结算资金短
缺。
为了在紧急情况下偿还流动资金提供银行所提供的资金,东京银行家
协会可以在市场上出售违约参与者存入的抵押品。
在违约参与者的抵押品
由担保银行的担保金替代的情况下,担保银行将提供资金来偿还流动资金
17提供银行所提供的资金。
在加入全银数据通信系统时每个参与者要交纳会费,全银数据通信系
统中心的运行成本、通信成本和中继计算机的运行成本的20%由参与者按
交易量和交易金额的比例进行分担。
中继计算机运行成本中剩余的80%由
使用它的参与者负担。
东京银行家协会成立了一个管理国内资金转帐的机构,由它制定管理
全银数据通信系统清算流程的规则。
如果需要修订的规章涉及到结算或全
银数据通信系统成员标准,该机构应和日本银行协商。
3、外汇日元清算系统
外汇日元清算系统于1980年建成,以简化跨国金融交易日元支付的清
算过程。
最初,系统的运转是建立在处理纸票据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外汇
交易量的快速增长,东京银行家协会在1989年对系统进行了改造,实现了
自动化,并把经营权委托给了日本银行。
从此外汇交易的日元清算就通过
资金转帐系统进行。
外汇日元清算系统为东京银行家协会所拥有,但它的自动化系统是资
金转帐系统的一部分。
外汇日元清算系统处理跨国金融交易所产生的日元
支付,这些跨国的金融交易包括外汇交易、日元证券交易和进出口交易。
外汇日元清算系统对支付交易的处理步骤如下:
(1)在国外的付款人指示付款人银行向在日本的收款人进行日元支
付。
(2)付款人银行使用电信或电传,请求在日本的代理银行为其进行资
金转帐。
(3)发送银行把支付指令提交给资金转帐系统,再由该系统转送给收
款银行。
资金转帐系统的营业时间为每天9:
00―13:
45。
资金转帐系统
在接收指令的同时,就用两笔债务替代原先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之间的一
笔债务,这两笔债务分别是发送银行与东京银行家协会之间的债务和东京
银行家协会与接收银行之间的债务,债务的替代是按交易的指令逐笔进行
的。
(4)接收银行收到指令后,贷记收款人的账户。
(5)日本银行代表东京银行家协会通过资金转帐系统,计算出每家银
行与东京银行家协会之间的日间净头寸。
外汇日元清算系统参与者的净头寸,通达资金转帐系统以实时全额的
方式在每天14:
30进行结算。
资金先从有借方头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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