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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阅读诗人的栖居
诗人的栖居
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有一句诗:
“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那么,诗人们,这些人间诗意的创造者们,他们的生存状态又怎样呢?
欧阳修说“诗穷而后工”,杜甫又说“文章憎命达”,难道、困顿、寂寞和痛苦就是诗人永恒的命运吗?
不论是李白的雄阔,杜甫的寂寞,苏轼的超脱还是歌德的超绝,诗人们执著地向人们证明一个人的存在,可以超越时空而永恒,可以向人们宣示精神的不朽。
诗人,不论贫穷或富有,落寞或喧嚣,他们把自己的精神安置在自己的作品中,安置在那个时代的大地上,安置在千百年来和千百年后读者的心中。
哪里是他的故乡,哪就是诗人诗意地栖居的处所。
在那里,他们将享受那由于偎伴神灵而激起的无尽的欢乐。
这就是诗化,就是诗意的人生。
这或许就是“诗意地栖居”的最好的注脚吧。
相关链接一:
在西域读李白(夏立君)
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版图的。
从李白幼年上溯约一百年,李白家族在隋末遭受重大变故,全家人从陇西成纪流放于遥远的中亚碎叶,那是大唐的最西缘。
这个漂泊的家族在地广人稀的字于,在以游牧者为主体的人民中间,顽强生存上百年,完全拒绝异族血液是不可能的——李白至少是半个胡儿吧?
这仅仅是我的猜想。
我还进一步推测,李白及其亲人之所以对此只字不提,或许可以从中原人特有的心态及儒家文化上予以解说吧。
这个漂泊者家族终于孕育了一位伟大的漂泊者。
历史在此与一个伟大天才相遇。
隋唐之前,正是所谓匈奴、鲜卑、羯、氐、羌五胡乱华的近三百年大分裂时代。
胡人的铁骑潮水般漫过中原,将中原已显僵硬的版块踏碎,而这些碎块又以柔性之力令铁蹄最终疲软下来。
迟至6世纪末7世纪初,五胡全被汉人同化,汉人仇视恐惧异族的心理也在广大地域消失。
涌动着异族新鲜血液的李渊、李世民和广大民众昂然而起,中国历史上最具光彩的时代到来了,唐朝开朗雍容的其实在整个封建社会空前绝后,唐人的心态也是最为健康的。
只有大唐的江山才能安措天才李白那放达的脚步。
唐诗中向往异域的气息是强烈的。
诗人们纷纷奔赴边疆,写下许多境界雄放的诗篇,那些边塞诗实在是唐诗中金子。
在书房中低声吟哦的诗人,一踏上西北旷野,就放开了喉咙。
但所有的人都没法与李白相比,因为与他们的方向相反,李白来自西域,他本是西域人。
“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李白《前有樽酒行》),胡人第一次以这么自然深情的形貌出现在中国文学作品中。
读着这样的诗句,仿佛感到诗人就是一个胡人。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的诗文。
李白就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
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又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酒他的泪,唱他的歌。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旅馆);光阴者,万物之过客”(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这是诗人眼中的时间和宇宙——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
诗人拒绝根的存在。
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
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
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
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
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
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
“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斤裘,顾向平原笑。
吾亦淡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
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传说中他曾手刃数人。
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这都是些游侠行径。
他与朋友吴指南游楚,吴不幸病死于洞庭,李白抚尸大哭。
大约那时洞庭一带还是很荒凉的,老虎来了,李白坚守不动。
老虎走了,他将朋友权且葬下,后又返回旧地,起出朋友的骨殖,就着湖水洗净,背着这骨殖走了很远的路,为朋友重新选择了葬地。
有这份超乎功利之上的痴情,就是一位真正的游侠了。
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改不了的。
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该把他当作朋友待才好。
他不习惯仰视。
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的信任。
这一切足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鲁仲连成功却拒绝平原君赏赐给他的富贵功名,因而取得了不仰视权贵,进而折服权贵的资格。
李白大呼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他平交,不得小看他。
这个李白呀,他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妄想!
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
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然能感受到游牧者后裔的单纯与猛烈。
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像横亘中亚西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
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
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巴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尔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
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
这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大汗可真是大手笔啊。
李白从另一个方向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
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的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
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山水。
——点评:
文章开篇从李白的家族与当时的社会的形态写起,在一个壮阔的北京下,用诗意的语言,抒情的笔调,艺术地再现了异域出生的李白的异域情调和漂泊情怀。
接着作者重点论述李白的“漂泊”。
一句“诗人拒绝根的存在”,道出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的性格特质,这就是使李白完全不同于大唐的一些诗人,他们虽然也远赴边地,写出一些边塞诗作,但他们的心中毕竟是装着一个故乡。
李白却把这种人生放大在宇宙天地中来看,他认为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而人的生命只是一场纯粹的漂泊。
李白对于自己生命中的漂泊,从不同方面进行了诠释:
重侠轻儒,重义轻财,藐视权贵。
但李白在这样的天地间毕竟非一无所求,他“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他平交,不得小看他”,故而作者称其为“妄想”。
但是这是多么真切的妄想,这是多么可爱的妄想,只有李白这样洒脱不羁的人才可能提出。
文中两次出现“方向”一词。
第一次是在第六段中,“因为与他们的方向相反”,指的是李白并非由中原而走向边关,而是由边关走向中原,他的生命的底色中,就是境界的雄放,就是诗中的金子。
第二次是在第十段,“李白从另一个方向走来了”,表明李白用自己的诗才指挥可与成吉思汗相匹敌的“精神马队”,展现出李白诗歌中“剽悍与纯粹”的西域风格特点,从而引出李白的诗风对大唐诗坛的影响,表现出了李白诗歌对人们思想感情精神的强大的征服力量。
相关链接二:
怅望千秋一洒泪(李元洛)
一千多年后的高秋十月,我终于如愿以偿去拜望了杜甫的故里,当年的巩县现在的巩义市。
就像瞻仰过浩瀚的沧海后,去寻觅和瞻仰它最初的源头。
汽车刚进入巩义市郊,公路两侧山坡上一栋栋漂亮的楼房就奔来眼底。
同行人介绍说,巩义现在是全国百强县之一,这里是巩义的首富村,乡镇企业的农民所居。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曾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如此祈愿,如果他千年后回到故乡,该会展颜一笑吧?
我们来时,正逢当地一位个体业主出资修建的“杜甫书画院”落成,并举行揭碑仪式,鼓声阵阵,鞭炮声声,彩旗飘扬,人潮汹涌。
巩义市街头已少见蹄声得得的毛驴,而时驰四轮生风之“的士”,,如果淡泊自守的杜甫不要专车接送,他自己会“打的”而来吗?
我们左顾右盼,始终不见杜老夫子的踪影,只好驱车出巩县旧县城北门,过东泗河小石桥,直奔不远处南瑶湾村笔架山下的杜甫故居。
杜甫曾有过显赫的家世。
他的十三世祖杜预,是晋朝名将和学者,京兆杜陵人,所以杜甫也自称“杜陵野老”。
杜预之孙杜逊南迁襄阳,因而杜甫也屡次提器曲折个地望。
杜甫的曾祖杜依艺任巩县县令时,将家搬到离县城一华里许的南瑶湾村,他的儿子杜审言是武则天时代的名诗人,所以杜甫曾说“诗是百家事”。
父亲杜闲则做过兖州司马,杜甫有诗名《登兖州城楼》,而他大名鼎鼎的最早的诗篇《望岳》,大约就是他年轻时在兖州城楼远眺泰山时写成的吧。
桑田沧海,我来朝谒杜甫故居。
我渺如轻尘的足迹竟然能够复叠在他亘古不磨的足印之上,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幸运?
我来之前,虽然知道杜甫的门第已经衰微,但毕竟曾是钟鸣鼎食之家,他的故居一定还是颇为可观的,特别是他后来被尊为“诗圣”,而1961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世界和平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上,他又被列为当年纪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之一,他的旧居该早已整修得美仑美奂了吧?
结果却令人失望。
笔架山依然未变仍旧形如笔架,历经沧桑的是山下杜甫故居。
青砖为墙的小小院落里,只在靠墙处有两三间同样小小的房间。
一孔座东向西约十一米深的窑洞,就是杜甫的诞生之地。
这里除了几通石碑,几张图表,就别无其他纪念物。
湫隘的院落里,如果多来几个参观者就会人满为患。
“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
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咏凤凰》),他幼年时的歌咏和书法,就是出自这小小而寒伧的庭院吗?
“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院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几回”(《百忧集行》),这寒伧而小小的庭院,怎能容得下梨树和枣树摇曳迎风?
瞻拜杜甫故居,萧瑟兮秋风吹来,心中不仅塞满悲凉。
且不说国外的文豪,如莎翁在伦敦,雨果在巴黎,普希金在莫斯科,史考特在苏格兰,即使是国内许多其他形形色色的纪念馆,也远胜于杜甫的故居,更无论那豪华宾馆奢华酒楼和那些日益繁荣昌盛的夜总会了。
“便下襄阳向洛阳”呵,“孤舟一系故园心”呵,“月是故乡明”呵,如果杜甫有知,如果月明之夜他魂兮归来,不知将作何感想?
杜甫陵园在与故居遥遥相对的邙山之上,北接黄河,西瞻嵩山,东临伊洛河湾,自有一种阔大苍凉的气象。
走进相当宽阔但设施仍然简陋的墓园,杜甫墓和宗文、宗武墓便怆然入眼。
所谓墓。
除了一方墓碑,其实只是三个土堆而已。
宗文早殁于四川,杜甫和次子宗武均病逝于湖南,杜嗣业去请元稹作墓志铭时,自己也年已花甲。
正值大历年间马乱兵荒,他穷困如故,真能千里迢迢将父亲和祖父的灵柩选址葬于偃师再移葬于巩县吗?
元稹说他“启子美之柩,襄附于偃师,途次于荆”,荆、偃无水路可通,如何人能从陆路绕道而跋涉千里?
元稹也许只是听其设想而未亲见其事吧?
在墓园中低回,我猛然忆起宋代周序来此写的《吊杜甫墓》诗:
“杜甫诗客墓,遥倚北邙巅。
断碣无人识,高名信史传。
猿声悲落照,树色翳塞烟。
惟有文章在,辉光夜烛天。
”
杜甫最后的归宿到底在哪里虽然值得考证,疑幻疑真总不免使人怅望千秋,他生前困窘潦倒,千年后的故居仍然寒伧萧索,自然也令人感慨莫名。
然而,墓之真伪有无和故居的落寞堂皇都无关根本,作为一位诗人,他的不朽的生命就是他不朽的文章。
那些五陵裘马达官贵胄御用文人轻薄后生都早已如历史长河的匆匆过客而云消水逝,有的连一个泡沫一死残迹都没有留下来,而杜甫流传至今的杰出作品,无论白天或是夜晚,都发出万丈光焰。
陵园的秋日向晚,嵩山依然巍峨,伊洛河依然滔滔东流,你历经千年的风霜雨雪,也依然并永远和我们的民族同在。
我从湖南来河南,从你的终点追寻到你的起点,捧上一瓣心香,在你千年前何日忘之的故乡。
——点评:
作者起手交代自己的行踪,并运用一个比喻说明自己读了杜诗之后,希望再去探询杜甫生命的源头。
对诗人生命源头的探索,就是对诗人生命底色的探索,在开头,作者就以隐喻的形式暗示了全文的主旨。
杜甫虽处困境而心忧苍生,喊出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愿,并且表示,果真如此,“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现在,他的愿望已经实现:
农民住上了漂亮的楼房,交通工具也更加方便,而富裕起来的农民未忘文化,这一都足以说明人民千百年来一直纪念着杜甫。
而杜甫这位有着显赫家世、千古大名的“诗圣”,依然院落湫隘,墓园简陋,甚至作后归宿到底在哪里都尚待考证,的确让人心中不仅充满悲凉。
然而作者在恩长结束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作为一位诗人,他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他的诗章,在于他引领人们去理解感悟自然、感悟生命,这样,千百年来人民都在自己的心中为我们的“诗圣”建造了一座辉煌的宫殿,一座永恒的坟茔。
这样,对于杜甫来说,自己期待的已经来临,自己的诗章已经被广泛传诵,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呢?
文章主要运用对比烘托的手法:
杜甫心忧苍生,与现在经济发达而自己故居和墓园的萧条对比,杜甫显赫身世,世界大名与庭院湫隘对比,杜甫与其他世界文化名人对比,诗人生活与世俗人的生活对比,这些方面杜甫都堪称寥落。
而所有的这些恰恰烘托出了杜甫的千古不可磨灭的精神光焰——这才是杜甫诗歌真正生命底色和精神之源!
相关链接三:
诗人的执著和超脱(周国平)
具有诗人气质的人,往往在智慧上和情感上都早熟,在政治上却一辈子也成熟不了。
他始终保持一颗纯朴的童心。
他用孩子般天真的单纯的眼光来感受世界和人生,不受习惯和成见之囿,于是常常有新鲜的体验和独到的发现。
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衡量世俗的事务,却又不免显得不通世故,不合时宜。
苏东坡曾把写作喻作“行云流水”,“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完全处于自然。
这正是他的人格的写照。
个性的这种不可遏止的自然的奔泻,在旁人看来,是一种执著。
真的,诗人的性格各异,可都是一些非常执著的人。
他们的心灵好像团结在童稚时代那种色彩丰富的印象上了,但这种团结不是停滞和封闭,反而是发展和开放。
在印象的更迭和跳跃这一点上,谁能比得上孩子呢?
那么,终身保持孩子般速率的人,他所获得的新鲜印象不就是丰富得惊人了吗?
具有诗人气质的人似乎在孩子时期一旦尝到了快乐,就终身不能放弃了。
他一生所执著的就是对世界、对人生的独特的新鲜的感受——美感。
对于他来说,这种美感是生命的基本需要。
富比王公,没有这种美感,生活就索然乏味:
贫如乞儿,不断有新鲜的美感,照样可以过得快乐充实。
美感在本质上的确是一种孩子的感觉。
孩子的感觉,其特点一是纯朴而不雕琢,二是新鲜而不因袭。
这两个特点不正是美感的基本要素吗?
然而,除了孩子的感觉,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感觉。
雕琢是感觉的伪造,因袭是感觉的麻痹,所以,美感的丧失就是感觉技能的丧失。
可是,这个世界毕竟是成人统治的世界啊,他们心满意足,自以为是,像惩戒不听话的孩子一样惩戒童心不灭的诗人。
不必说残酷的政治,就是世俗的爱情,也常常无情地挫伤诗人的美感。
多少诗人以身殉他们的美感,就这样地毁灭了。
一个执著于美感的人,必须有超脱之道,才能维持心理上的的平衡。
愈是执著,就必须愈是超脱。
这就是诗与哲学的结合。
凡是得以安享天年的诗人,哪一个不是兼有一种哲学式的人生态度呢?
歌德,托尔斯泰,苏东坡……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哲学家。
美感作为感觉,是在对象化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
不能超脱的诗人,总是执著于某一些特殊的对象。
他们的心灵固结在美感上,他们的美感又团结在这些特殊的对象上,一旦丧失这些对象,美感就失去寄托,心灵就遭受致命的打击。
他们不能成为美感的主人,反而让美感受对象的役使。
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最大的祸害莫过于执著于某些特殊的对象了。
这是审美上的异化。
自由的心灵本来是美感的源泉,现在反而受自己的产物——对象化的么即美的对象——的支配,从而丧失了自由,丧失了美感的原动力。
苏东坡深知这种执著于个别的对象的审美方式的危害。
在他看来,美感无往而不可对象化。
“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伟丽者也”。
如果执著于一物,“游于物之内”,自其内而观之,物就显得又高又大。
物挟其高大以临我,我怎么能不眩惑迷乱呢?
他说,他之所以能无往而不乐,就是因为“游于物外”,就是不要把对象化局限于具体的某物,更不要把对象化的要求变成对某物的占有欲。
结果,反而为美感的对象化打开了无限广阔的天地。
“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无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你再执著于美感,又有何妨?
只要你的美感不执著于一物,不异化为占有,就不愁得不到满足。
诗人的执著,在于始终保持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
诗人的超脱,在于没有狭隘的占有欲望。
所以,苏东坡能够“谈笑生死之际”,尽管感觉敏锐,依然胸襟旷达。
苏东坡在惠州谪居时,有一天,在山间行走,已经十分疲劳,而离家还很远。
他突然悟到:
人生本是大自然之子,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何处不能歇息?
于是“心若挂钩之鱼,忽得解脱”。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
”诗人的灵魂就像飞鸿,它不会眷恋自己留在泥上的指爪,它的唯一使命就是飞,自由自在地飞翔在美的国度里。
我相信,哲学是诗的守护神。
只有在哲学的广阔天空里,诗的精灵才能自由地、耐久地飞翔。
——点评:
这是一篇借苏东坡的人生,创作和哲学来谈诗人生命与生存状态的哲理美文。
作者首先将诗人气质与政治作了一个比较,抓住“童心“二字,辨析它给诗人带来荣耀与不幸。
在第二部分中,作者进行层层论证,认为诗人执著于个性的自然的恩写,从而保持一种“新鲜体验和独到的发现“,而这就是形成生命基本需要的美感。
在第4节中作者简述了这种美感的两个特性:
纯朴而不雕琢,新鲜而不因袭。
在紧接着的第五节中的出结论:
愈是执著,就必须愈是超脱。
这就是诗与哲学的结合。
接下来,以苏东坡为例,探讨他执著于不可遏止的自然的奔泻,一种不是停滞和封闭,而是发展和开放的执著。
在这里,作者用了看似矛盾的“执著“和”开放“两个词语,蕴含了诗人追求的美丽与和谐,揭示出诗人心灵的本质方面。
如果这种执著不够发展和开放,而是团结在审美对象上,诗人就容易遭受致命的打击,为美感对象所役使。
所以作者指出,诗人饿执著要打开无限广阔的天地,用旷达的胸襟,回归自然怀抱,从而使人得到真正的解脱、真正的自由,而构成了诗人的生命与美感的哲学。
周国平的散文往往化深奥的哲理为平近优美的语言,在轻轻点染中让人品味人生的真义。
如文章末句:
在内容上它再次表明作者的主张,即用哲学呵护诗情,让超脱守护执著;在结构上,总结全文,呼应标题,使文章浑然一体,自然天成;而且用“飞翔“来呼应苏东坡的诗歌,给人意蕴无穷的感觉。
这些在研读本文时也应注意揣摩。
相关链接四:
歌德之勺(张炜)
1987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尽管是草草地走。
来的时候落脚波恩,走的时候去了法兰克福。
那一天时间很充裕,我就和朋友在法兰克福大街上闲走。
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歌德。
这儿不是与老诗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吗?
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
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
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
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等才能和他媲美。
然而屈原与李白离现在太久,他们的神秘有一部分是时间赠予的。
歌德却离我们近多了,从时间上看,他显得亲切易懂。
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掰指计算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
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
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
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
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
不知道。
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
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
今天来到了从小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
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
我们可以用手摸一下诗人出没的东西,小心翼翼。
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大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
书房,卧室,客厅,最后又是厨房。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这样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跟前站了许久。
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气铁罩。
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
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
可以想象像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
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运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铁勺碰得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
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
为什么,想不出。
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
从厨房走出,到二楼,,由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满了墙。
我没有看到心里去。
好象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
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
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
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
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
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七十多岁时还与一位少女热恋,激动得浑身灼热。
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取一勺饮”。
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十倍二十倍。
那天我坐在书房里,在一个非常精制的小桌前凝视。
一排排漆布精装书,岁月已使其变得陈旧;它们有些腿色;为了保护书籍,一排书架一律加上了铁丝网。
这些书既不允许触摸,也不允许拍照。
但我忍不住心里的渴望,还是说服管理员拍了一张。
怎样评价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的了。
恩格斯曾这样说歌德的“两面性”:
“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
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
我却更多地站在诗人钟情的那个少女素描像前。
她的眼睛一直望过来,既专注又茫然,好象随时都要与人展开一场无终了的诉说和辩解。
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
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点评:
文章题为《歌德之勺》,而正面写这个铜勺的篇幅只有全文的三分之一,是否“文不对题”呢?
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作者如此行文的真正用意。
作者因“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一把炊勺”而“吓了一跳”,而与铜勺相应的厨房是“宽大”的,铁锅是“阔大”的,连排气铁罩也是“巨型”的。
作者由此想到“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进而想到歌德的人生较常人更为丰富。
炊勺的描绘至此结束,但作者所指涉的象征意义却没有结束。
作者罗列了歌德这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
世俗的宦场,跨学科的研究,超越常人的爱情,无与伦比的文学艺术成就。
在一般人的眼里,伟大与渺小,纯真与鄙俗,叛逆嘲弄与谨小慎微是那样的水火不容,而在歌德的巨大“人生之勺”里,有融合得那样的自然和亲密无间!
行文至此,作者又呼应前部分阅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时对作者写作的情感是写实而不是技巧的问题,这样丰厚的心灵是不需要任何技巧的,他的心灵的性质已铸就他文学与人生艺术的高度。
这样首尾呼应,使所论述的主题更加明确。
也许歌德的这样丰厚的人生却不能够别一般的人所理解,那么他需要向世人诉说辩解吗?
文章结尾处少女的眼睛用独有的歌德式的纯真与丰富在向人们展示这一切,诗意盎然,启人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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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韩愈(梁衡)
韩愈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其文章写得好是真的。
所以,我读韩愈其人是从读韩愈其文开始的,因为中学课本上就有他的《师说》、《进学解》。
课外阅读,各种选本上韩文也随处可见。
他的许多警句,如: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
于思毁于随”等,跨越了一千多年,仍在指导我们的行为。
但由文而读其人却是因一件事引起的。
去年,到潮州出差,潮州有韩公祠,祠依山临水而建,气势雄伟。
祠后有山曰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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