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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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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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瓦斯爆炸事故是矿井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
当有煤尘积聚时,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会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危及整个矿井。
根据历年瓦斯等级鉴定情况来看,矿井瓦斯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08年我矿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84立方米/吨,绝对涌出量为1.09立方米/分钟,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1.27立方米/吨,绝对涌出量为1.63立方米/分钟。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发生瓦斯爆炸后的处置方案
基本原则:
现场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利用“三条线”生命建设设施进行自救;救援人员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对充满爆炸烟雾的巷道恢复通风;抢救人员及时清理堵塞物;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
(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
其方法:
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
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前进,对保持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的体力消耗有利。
如果瓦斯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但是回风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同时从进、回风两侧派人进入。
(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
恢复掘进巷道的通风,建议采用“一次恢复,远距离启动”的办法,具体操作是:
由救护队员戴机在巷道内接好风筒(由于巷道内缺氧,即使有高浓度瓦斯存在、有火源存在,也不会爆炸),然后,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实行远距离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既使有再次爆炸的可能,也能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3)反风。
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反风。
但必须十分慎重。
不经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事故的扩大。
(4)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
瓦斯爆炸后发生冒顶,造成巷道的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
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救护队员要在旁进行监护并做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5)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盲巷,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
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已死亡无法救出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待火灾熄灭后,再寻找遇难人员尸体。
(6)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灾区,救护队指战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但应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两次连续爆炸中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往返的时间,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不能进入灾区。
否则,难以保证救护人员的安全,在抢救事故中,要防止扩大事故、增加伤亡。
(7)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护队员应沿巷道或斜线用探险棍分段式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结,发现还有可能救治的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迅速救出灾区;发现已死亡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侦察工作要仔细认真,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分工明确,特别侦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点的情况,顶板冒落范围、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量分布,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作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抢救方案;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果不能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立即进入救援.
(8)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机任务,待机地点应选在距灾区最近,有新鲜空气处,做好紧急救人的准备工作。
(9)恢复通风设施时,必须遵循“先大后小,先主后次”的原则,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
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
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外,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2.2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置措施
2.2.1施工地点炮眼瓦斯浓度超限报警应急处置
(1)掘进迎头在施工过程中,打眼后出现炮眼瓦斯涌出异常,炮眼内有气泡冒出,能听到响声,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班长必须安排立即停止施工、将主风机切换到副风机运转、切断电源,用瓦斯报警仪测量炮眼口处瓦斯涌出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立即撤人,与此同时将风筒接至距迎头小于5米,以最大风量稀释炮眼瓦斯浓度。
②断电撤人后在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掘进巷道瓦斯涌出情况。
③与此同时由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防主任、机电科长、相关专业副总和安监站主任工程师制定施工措施,尽快解决炮眼瓦斯超限隐患。
④当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班组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全部撤离(特别是架空线全部断电),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值班主任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⑤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定迎头、采区或全矿井(除副井和主井信号及电源外)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井。
⑥虽然炮眼口处瓦斯浓度超过1%,但迎头5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1%时,可以采取迎头打注水眼、加大水炮泥使用量,定炮将炮眼全部封实等措施进行放炮施工。
(2)回采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打眼后出现炮眼瓦斯涌出异常,炮眼内有气泡冒出,能听到响声,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班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施工,切断电源,用瓦斯报警仪测量炮眼口处瓦斯涌出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立即将工作面及上下巷断电撤人,在上下巷建筑栅栏严禁人员入内,与此同时用风筒布在炮眼口范围20米建成调风板(不得影响工作面风量),增大炮眼口处的风量,以最大风量稀释炮眼瓦斯浓度。
②断电撤人后在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
③与此同时由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科长和安监站长制定施工措施,尽快解决炮眼瓦斯超限隐患。
④当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班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全部撤离(特别是架空线全部断电),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值班主任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⑤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定工作面、采区或全矿井(除副井和主井信号及电源外)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井
⑥虽然炮眼口处瓦斯浓度超过1%,但超限炮眼上下3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1%时,可以采取打注水眼、加大水炮泥使用量,定炮将炮眼全部封实等措施进行放炮施工。
2.2.2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应急处置
(1)当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突然出现悬挂的瓦斯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超限报警,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班组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用自身携带的、放炮员携带的瓦斯报警仪和迎头悬挂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瓦斯超限后,立即撤人,与此同时将风筒接至距迎头小于5米,以最大风量稀释炮眼瓦斯浓度。
②断电撤人后在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掘进巷道瓦斯涌出情况。
③与此同时由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技术科、通风工区区长、机电科、副矿长和安监站长制定施工措施,尽快解决瓦斯超限隐患。
④当掘进巷道与全负压通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班组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全部撤离(特别是架空线全部断电),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值班主任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⑤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定迎头、采区或全矿井(除副井和主井信号及电源外)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井。
⑥如果属于瓦斯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误报警,经班组长和放炮员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后,也要向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汇报,上井后经分析进行责任追究。
(2)当回采工作面施工过程中,突然出现回风隅角悬挂的瓦斯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超限报警,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盯班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用自身携带的、放炮员携带的瓦斯报警仪和迎头悬挂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瓦斯超限后,必须立即将工作面及上下巷断电撤人,在上下巷建筑栅栏严禁人员入内,与此同时用风筒布在回风隅角处建造调风板,增大回风隅角的风量(但不能影响工作面回风量),以最大风量稀释回风隅角处的瓦斯浓度。
②断电撤人后在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瓦斯报警仪,安排安监员监视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
③与此同时由盯班管理人员或者班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通风工区区长、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工程师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科长、安监站长制定施工措施,尽快解决炮眼瓦斯超限隐患。
④当工作面回风巷回风口处悬挂的瓦斯报警仪监测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由班长立即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汇报的同时,由总工程师同意、调度人员立即安排将该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和整个采区的电器设备断电、人员全部撤离(特别是架空线全部断电),而且要清理好回风系统,保证回风畅通,等待进一步的处理;与此同时矿长决定、由调度主任向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具体情况。
⑤安全监测室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瓦斯涌出情况,当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瓦斯超限数量增加时,总工程师必须依据系统影响范围立即决定工作面、采区或全矿井(除副井和主井信号及电源外)断电撤人,人员从副井和主井升井。
⑥如果属于瓦斯报警仪或者瓦斯探头误报警,经班组长和放炮员的报警仪相互对比确认后,也要向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汇报,上井后经分析进行责任追究。
2.2.3瓦斯超限窒息事故的处理措施
基本原则:
现场人员要戴好自救器,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1)误入井下盲巷、无风区或瓦斯积聚区的人员会因缺氧而窒息,遇到这种情况,若现场条件具备,必须向该区恢复通风,不能恢复通风时,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将遇难人员救到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抢救。
(2)当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工区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3)当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时,在采取措施时必须安装使用专用抽出式风机抽排上(下)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抽出式风机停止运转,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或燃烧事故,并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问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发展趋势,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由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事故抢救工作。
总指挥根据汇报情况,安排专人在灾区进风入口处站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灾区,总工程师根据汇报情况,果断作出救灾方案,指挥救灾人员全力抢救。
3、应急处置
3.1人员紧急疏散、安置。
确定矿井发生瓦斯灾害后,调度室应下达撤人命令,受瓦斯灾害威胁的地点按撤人顺序进行撤离。
险情发生时,除各重要岗位工(绞车房、信号工、配电室、泵房)及抢险人员外,其它受灾人员和受威胁地点人员全部升井,具体升井顺序及避灾路线为:
(1)三采区、五采区
①若3403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时,其位于进风巷人员:
撤离路线为:
3403轨道巷→三采轨道巷→-510北大巷→行人暗斜井(轨道暗斜井、皮带暗斜井)→-350大巷→副井、主井→地面。
避灾路线为:
3403轨道巷→三采轨道巷→-510北大巷→行人暗斜井(轨道暗斜井、皮带暗斜井)→-350大巷→副井、主井→地面。
位于瓦斯事故灾害回风侧人员撤离时,要充分利用好自救器,选近路到三采轨道巷新鲜风流。
(3)其它掘进迎头瓦斯灾害
①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行动。
②处于瓦斯灾害的进风侧时,要迎新风流方向撤退;位于瓦斯灾害的回风侧时,要充分利用好自救器,选近路到新风流;无法撤退时,就近进入避难峒室,等待营救。
③为防止风流紊乱,短路,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正常使用,未经救灾指挥部许可不得破坏。
3.2注意事项。
(1)佩带自救器呼吸时感到稍有烫嘴,是正常现象,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夹,以防中毒。
(2)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探险或救人时一定要计算氧气消耗量,保证有足够的氧气返回。
(3)救护队员不可长期在一氧化碳很高的环境下工作,防止中毒。
(4)抢险救灾期间不得停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
(5)掘进工作面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对正在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可随意停止,对已停运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启动。
(6)做好各预案的衔接工作。
其他地点因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导致发生爆炸或火灾时,按照实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7)要做好灾区现场保护,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紧急需要,一般不得破坏现场。
(8)有电话的岗位工接到瓦斯灾害电话后,必须迅速通知附近地点工作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9)采、掘工作面人员撤离包括上、下平巷、工作面、甩口及其他辅助单位工作人员。
(10)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下达撤人升井命令,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人员;
(11)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央泵房、中央配电所,斜井绞车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没有调度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12)安监站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撤离情况的检查,保证人员全部撤离,灯房、自救器室负责下井人员统计,并每半小时向调度室(以表格形式)汇报一次;
(13)各工区值班人员将当班出勤及工作地点人员出勤情况汇报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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