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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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预算表格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据《镇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本部门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工作,全面完成转变职能、理顺工作关系,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各项改革任务,把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职责清晰、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改革目标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将原建设局指导城市公共客运职责划给县交通运输局。
(三)增加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
(四)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章措施并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县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工作。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拟订适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监督执行实施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法规;负责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规划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以及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产业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政策和法规,并拟订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制度。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监督执行建设工程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负责全县建筑业执业人员、造价执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地方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县城市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热、城市园林、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和城建监察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政策和法规的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的规划;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
综合科、城市建设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法制科、人防科。
(一)综合科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印信管理、上传下达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新闻报送、起草机关的重要文稿;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对直属单位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和保密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管理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工作,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职工离退休工作,管理直属单位和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管理机关、直属单位和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3、组织实施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归口管理有关行业统计、财务会计信息工作,指导直属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及系统内的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建设系统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
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城市建设科
负责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行业有关规定,指导全县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镇规划、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城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指导和组织城市综合开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检查评定工作;负责城市统计工作;负责城市人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测绘工作。
(三)建筑管理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及建筑施工队伍管理,监督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经济、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住宅建成后住户室内装修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外及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
2、组织拟定局管各行业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3、组织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和抗震设防工程管理,参与编制技术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规划和计划,组织域外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其有关的保密审查工作,组织和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行业技术市场和企业技术进步,负责指导全县建筑科研单位的工作。
负责建筑统计工作。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集中受理和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宜,做好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继续下放审批职能的对接工作。
负责将接收或者受理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办事申请转送局内有关业务科室和有关行业协会。
负责颁发业务科室送来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个人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需要公示的在网上进行公示。
负责接收对办事人提供的要件材料真实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并按照其内容分别转送业务科室处理。
负责对接收(受理)材料、变更、公示、证书发放等工作办理程序和时限有关规定的解释,帮助申请人查询接收(受理)申请材料和证书发放情况。
负责督促业务科室按法定时限完成行政审批程序。
负责局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费用的集中收取工作。
(五)法制科
1、宣传贯彻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管理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业务指导、执法队伍管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3、负责系统内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对各单位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行为及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和监督,做好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4、依法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负责对涉及建设局的各类案件组织复议诉讼。
5、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导和组织回复工作。
6、负责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业进行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
7、牵头和协调系统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
8、负责上访的接待和上访件的分办、回复工作。
9、为系统内部各单位在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涉法案件提供咨询和帮助。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核定1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领导职数
领导职数5名。
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副书记兼纪检组长1名。
六、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6名。
其中:
综合科1名,城市建设科1名,建筑管理科1名,行政审批办公室1名,法制科1名,人防科1名,均为正股级。
二、机构设置
下设10家预算单位,分别为
:
1、镇赉县园林管理中心
2、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镇赉县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4、镇赉县规划管理处
5、镇赉县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6、镇赉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7、镇赉县村镇建设管理中心
8、镇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9、镇赉县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10、镇赉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预算表格
收支预算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21490.2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21490.24
四、公共安全支出
非税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二、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九、卫生健康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十、节能环保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1490.24
六、其他收入
十二、农林水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1490.2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上年结余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部门结余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二十五、其他支出
其他结余
..
本年支出合计
21490.24
结转下年
收入合计
21490.24
支出合计
21490.24
收入预算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本年收入
上年结余
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小计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非税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
88
88
88
九、卫生健康支出
220
220
220
22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0
220
220
行政单位医疗
10
10
10
事业单位医疗
210
210
21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3476
3476
3476
3476
机关服务
1533.7
1533.7
1533.7
1533.7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6037
16037
16037
16037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136
136
136
136
合计
21490.24
21490.24
21490.24
21490.24
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
88
88
九、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0
220
220
行政单位医疗
10
10
事业单位医疗
210
21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3476
3476
3476
机关服务
1533.7
1533.7
1533.7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6036.54
16036.5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136
136
136
合计
21490.24
3920
3920
1533.7
16036.5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
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310.24
一、一般公共服务
财政拨款收入
21310.2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非税收入
九、卫生健康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18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1490.24
21310.24
180
本年收入合计
21490.24
本年支出合计
21490.24
21310.24
180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收入总计
21490.24
支出总计
21490.24
21310.24
1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8
88
88
九、卫生健康支出
220
220
22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0
220
行政单位医疗
10
10
事业单位医疗
210
21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
3476
3476
3476
机关服务
1353.7
1353.7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6036.54
16036.54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136
136
136
合计
21310.24
3920
3920
1353.7
16036.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表
单位:
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总计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一、工资福利支出
3920
3920
3920
基本工资
1700
1700
1700
津贴补贴
420
420
420
奖金
130
130
130
绩效工资
1157
1157
1157
社会保障缴费
70
70
70
养老保险
18
18
18
医疗保险
220
220
22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05
205
205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293.7
1293.7
1293.7
办公费
120
120
120
印刷费
14
14
14
手续费
3
3
3
水费
7
7
7
电费
240
240
240
取暖费
11
11
11
差旅费
130
130
130
邮电费
3.5
3.5
3.5
维修(护)费
362
362
362
租车费
1.2
1.2
1.2
会议费
0
0
0
培训费
10
10
10
劳务费
120
120
120
工会经费
3
3
3
公务接待费
1
1
1
福利费
28
28
2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
100
1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
10
10
税金及附加费
130
130
13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0
60
60
离退休费
抚恤金
生活补助
30
30
30
住房公积金
奖励金
30
30
30
小计
5273.7
四、项目支出
16036.54
16036.54
合计
21310.24
5273.7
3920
1353.7
16036.5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项目
预算数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合计
101
53.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2、公务接待费
1
减少2
压缩招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
100
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
0
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0
减少51.6
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标
说明:
1、“2019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10个预算单位
2、“2019年预算数”的实有人员431人,其中:
在职人员431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
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180
180
18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
180
180
180
合计
18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预算部门及编码
基层预算单位及编码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中长期目标
绩效
目标1:
目标
目标2:
目标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1:
数量指标
指标2:
……
指标1:
质量指标
指标2:
产
……
出
指标1:
指
时效指标
指标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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