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椒陵医院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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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椒陵医院项目环评报告
全椒椒陵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115号
二零一七年七月
附件:
附件一: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二:
项目备案文件、卫计委文件;
附件三:
房屋买卖协议;
附件四:
不动产权证;
附件五:
全椒县环境保护局“标准确认函”;
附件六: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补充监测报告;
附件七:
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附件八:
网上公示;
附件九:
现场公示照片;
附件十:
公众参与样张。
附图:
附图1.5-1:
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图;
附图2.1-1: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2.1-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2.1-3:
分层平面布置图;
附图4.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4.2-1:
大气环境监测布点图;
附图4.3-1:
地表水监测布点图;
附图4.4-1:
声环境监测布点图;
附图6.1-1:
污水处理站平面布置图及雨污管网图。
概述
1项目由来及概况
随着全椒县各项经济事业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日益增长,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迫切需要医疗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综合医疗服务的需求更加突显。
全椒椒陵医院始建于2006年4月,原院位于全椒县吴敬梓路59号,为一级综合医院,设立床位50张。
经过多年发展,全椒椒陵医院已经具备升级二级医院条件,但现有环境已不能满足发展要求,拟进行迁址新建。
鉴此,全椒椒陵医院拟迁建至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建设“全椒椒陵医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已于2016年5月6日经全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卫计委[2016]117号文)同意建设,并于2016年5月9日经全椒县发展改革委(全发改审批[2016]106号文)立项。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购买原建设大厦大楼用作门诊、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7800m2,辅助用房660m2,主要医技与临床科室:
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性病科、麻醉科、理疗科、康复科、老年病科、肿瘤癌科、家庭病床科、介入性放射科、预防保健科等,拟设置病床150张,配套建设电梯、绿化、中央供氧、给排水、电气、供暖、通风、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工程。
建成后的全椒椒陵医院,服务方式以门诊、急诊服务和住院治疗、保健康复相结合;同时开展家庭病床、巡回医疗服务以及健康体检服务的综合性医院,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为全县及周边地区提供专业化的医疗服务。
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中“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58、医院”中“新建、扩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本项目为迁建,迁建后原有环境影响均不复存在,本环评以新建项目思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此,全椒椒陵医院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受托后,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该项目工程分析,并赴实地踏勘和调研,实施评价区域环境监测;在环境调查、监测、预测评价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016年12月13日,我单位接受全椒椒陵医院委托,在深入分析了解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后,立即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2016年12月16日,项目在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第一次公示信息。
◆2017年1月上旬,根据项目区建设情况等,对工程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等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2017年1月,项目委托全椒县环境监测站对项目区及敏感点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于2017年1月中旬取得全椒县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2017年1月中旬,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确定评价思路、评价重点及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进行各专题编写、汇总,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论证其可行性,得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
◆2017年1月20日,在项目所在地区周围及全椒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全椒椒陵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7年3月6日,全椒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下达了环评执行标准确认函。
◆2017年4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于2017年6月送审稿定稿。
◆2017年6月18日,项目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经修改、完善、校核后,于2017年7月报批稿定稿,呈报管理部门审批,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如下:
(1)项目运营期“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各项环保措施运行稳定性、达标可行性分析;
(3)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4)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场所选址合理性分析。
4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通过工程分析、预测评价等方面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可靠,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无反对意见,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1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任务依据
(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全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2)全椒县发展改革委备案文件。
1.1.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7.2修订,2016.9.1施行;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8.1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6.1;
(9)《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9.1;
(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11)《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2003.10.15;
(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4.2;
(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
(1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5.28;
(15)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11.01;
(16)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3]89号,2013.12.30;
(17)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12.29;
(18)滁州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3.24;
(19)滁州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12.28。
1.1.3技术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国家环境保护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3)国家环境保护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4)国家环境保护局: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5)国家环境保护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国家环境保护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国家环境保护部: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国家环境保护部: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2013.07.01;
(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2003.12.24。
1.1.4相关资料
(1)全椒椒陵医院平面布置图;
(2)全椒椒陵医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2.1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建设方案及排污规划,结合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筛选出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汇总如下:
表1.2-1项目评价及预测因子汇总表
环境因素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因子
环境空气
SO2、NO2、PM10、NH3、H2S
NH3、H2S
地表水
pH、COD、BOD5、总磷、氨氮、石油类
COD、NH3-N、BOD5、总氮、总磷、LAS、粪大肠菌群数
噪声
Leq(dB(A))
Leq(dB(A))
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和栅渣等
1.2.2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为二类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氨(NH3)、硫化氢(H2S)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
具体数值见表1.2-2。
表1.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编号
污染物名称
环境质量标准
采用标准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1
SO2
(ug/m3)
1小时平均
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年均值
60
2
NO2
(ug/m3)
1小时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80
年均值
40
3
PM10
(ug/m3)
24小时平均
150
年均值
70
4
PM2.5
(ug/m3)
24小时平均
75
年均值
35
5
H2S
(mg/m3)
一次值
0.0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
6
NH3
(mg/m3)
一次值
0.20
(2)地表水:
与项目有关的地表水为襄河,根据环保局下达的标准确认函,项目地附近地表水体襄河化肥厂下游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其他襄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2-3。
表1.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项目
III类标准值
IV类标准值
标准来源
pH
6~9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COD
≤20
≤30
BOD5
≤4
≤6
NH3-N
≤1.0
≤1.5
TP
≤0.2
≤0.3
石油类
0.05
0.5
(3)声环境:
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南侧临路侧执行4a类标准。
具体标准值见表1.2-4。
表1.2-4声环境质量标准
采用标准
适用区域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2类
项目区域及东、西、北边界
60
50
4a类
项目南侧
70
55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襄河。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及全椒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全椒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具体标准值见表1.2-5。
表1.2-5项目污水排放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序号
污染物名称
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
本项目执行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1
pH值(无量纲)
6~9
6~9
6~9
6~9
2
COD
排放浓度限值
250
340
250
5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250g/床位·d
-
250g/床位·d
-
3
BOD5
排放浓度限值
100
160
100
1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100g/床位·d
-
100g/床位·d
-
4
SS
排放浓度限值
60
200
60
1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60g/床位·d
-
60g/床位·d
-
5
氨氮
-
40
40
5
6
TP
-
4.0
4.0
0.5
7
TN
-
50
50
15
8
动植物油
20
20
20
3
9
粪大肠菌群数MPN/L
5000
-
5000
1000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0
20
10
0.5
11
总余氯
-
8
8
-
(2)大气污染物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H2S、NH3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详见下表。
表1.2-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颗粒物
120
15
3.5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SO2
550
15
2.6
0.4
NOx
240
15
0.77
0.12
表1.2-7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单位:
mg/m3
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氨(mg/m3)
1.0
2
硫化氢(mg/m3)
0.03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3)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院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表1.2-8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和类别
噪声限值[dB(A)]
昼间
夜间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70
55
《工业企业院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60
50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
1.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3.1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病区污水和生活污水,污废水排放量69.174m3/d(25248.51m3/a),小于200m3/d,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等,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经院污水处理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全椒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襄河,项目地附近地表水体襄河化肥厂下游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其他襄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从简。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医院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等废气,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计算主要废气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下风向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标率,对照表1.3-1判断评价等级。
表1.3-1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它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院界最近距离
表1.3-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及占标率一览表
项目
最大地面浓度
(mg/m3)
最大浓度距离
(m)
占标率
(%)
D10%
污水处理站
有组织排放
氨
0.00001547
226
0.01
—
硫化氢
5.951E-07
226
0.01
—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
项目建成后,NH3最大地面浓度为0.00001547mg/m3,占标率最大值为0.01%;H2S最大地面浓度为5.951E-07mg/m3,占标率最大值为0.01%,各项污染物Pmax<10%,据评价工作等级判断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三级,医院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HJ2.4-2009第5.2.4条规定,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2008规定的2类地区,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含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二级评价。
表1.3-3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
功能区
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增加量
受影响人口变化情况
判定等级
2类
≤3dB(A)
不大
二级
(4)地下水环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表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V158医院(新建、扩建),编制报告书”,根据导则规定,三甲医院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其余为IV类,本项目不属于三甲医院,因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
根据导则要求,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项目属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废水中除常规无机和有机污染物外,还有病毒、细菌等污染物,以及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构成潜在危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相关规定,该项目属非重大危险源、污染物属一般毒性危险物质,为此,确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3.2评价范围
参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周围自然环境状况确定本次评价环境现状监测及影响预测评价范围,详见下表。
表1.3-4环境现状监测及影响预测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现状监测
以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范围内
影响预测
地表水环境
现状监测
污水处理厂襄河排污口上游500m
至下游2000m
影响预测
环境噪声
现状监测
项目边界噪声
影响预测
营运期项目边界200m范围内
环境风险
—
距离源点不低于3km范围
1.4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4.1项目选址方案
全椒椒陵医院拟迁建至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选址符合全椒县总体发展规划。
项目已于2016年5月6日经全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卫计委[2016]117号文)同意建设,并于2016年5月9日经全椒县发展改革委(全发改审批[2016]106号文)立项,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
1.4.2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修正)》可知,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六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服务业”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正常。
1.4.3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与南岳东路交口东北角。
北侧为人行宿舍(距院界最近距离约12m,距项目污水处理站最近距离约44m),南侧隔南岳东路为南屏社区(距院界最近距离约76m),北侧为安徽省全椒慈济中学教学楼(距院界最近距离约100m),东侧为学校操场。
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院内污水处理站及危废暂存间的环境影响。
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位于院区北侧辅助用房,用于暂存全院未及时运出的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相关卫生、环保、消防的要求建设,满足医院至少2天的医疗废物暂存量。
医院各功能单元的医疗垃圾均用专用医疗垃圾桶收集,由医院保洁部门与医疗垃圾处置单位联动,日产日清,无过多接触外界的机会,以减轻医疗废物二次污染问题。
污水处理站位于药械科用房与综合楼之间(药械科用房南侧),远离人群集中的出入口、道路两侧。
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均为地埋式,各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将恶臭气体收集后沿主楼外墙往上到达楼顶之后排放(排放高度约40m),污水处理站周边H2S、NH3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外环境制约程度
项目为综合医院,所在区域外环境制约因素主要为南侧南岳东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临路侧病房的影响(项目综合楼南侧病房距南岳东路约40m)。
根据后文噪声预测分析,在不考虑墙体隔声和绿化隔声状况下,距主干道约35m处噪声可以满足(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昼、夜噪声达到2类标准距离约为50m、90m,夜间噪声对道路两旁的噪声污染较大。
临近道路一侧的病房内,在不考虑墙体隔声和绿化隔声状况下,噪声能够达到60dB(A),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有必要采取一定的防噪措施。
如选用密闭性好的塑钢窗,并镶嵌双层中空玻璃,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等,通过以上措施可降噪30~40dB(A)。
病房内噪声关窗后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不大。
(3)公众的支持性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涵盖了项目区域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并针对项目北侧人行宿舍进行了全面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06份,受调查公众基本对项目建设的建设持有肯定的态度,绝大多数调查对象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
说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周边公众的支持。
综上所述,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
项目周边公众均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因此项目选址是环境可行的。
1.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评价范围内无历史名胜古迹和风景区等特殊敏感目标,现状周边主要为商业用房,环境保护目标较少。
评价区环境保护目标详见附图1.5-1、表1.5-1。
表1.5-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环境敏感点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区
环境空气
医院病房
—
—
150张
环境空气二类区
人行宿舍
N
12
20人
安徽省全椒慈济中学教学楼
N
100
58班/3000人
南屏社区
E
76
3500人
经庄
SW
300
2200人
惠德花园小区
SW
600
1200人
天然居小区
SW
400
1500人
凤凰新苑小区
S
600
1050人
安徽全椒中学教学楼
SE
850
66班/3300人
怡景花园小区
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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