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问题及整改责任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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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及整改责任单位
评估发现问题及整改责任单位
一、相关部门存在主要共性问题
1.乡镇级职能部门“三缺”普遍
一是部门设置“缺脚”。
评估中发现,由于一些相关职能部门设置在乡镇存在悬置或缺失,导致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所涉相关部门无法切实有效履行职责。
典型如环保、气象、电力、消防等部门。
二是行政执法“缺权”。
由于行政赋权限制,不少乡镇虽设置有相应职能部门,但由于不少属“非正规军”,其执法功能客观上受到较大制约,典型如交管、文化执法、城管、农机等部门或岗位。
三是具体执行“缺人”。
由于编制所限,乡镇级相关部门人手极为有限,有的站所往往仅1-2名工作人员,同时其还必须服从上级党委及政府调派,充当乡镇各项工作补位队员,使本职人手更加紧张,典型如司法、文广、安监、民政等部门。
2.“三重三轻”现象突出
一是重检查轻指导。
限于“三缺”等原因,不少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更多停留于面上基本检查,对于学校在相关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业务指导需求则往往无法、无力、无暇予以满足,这在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体现明显。
二是重城镇轻农村。
总体来看,城镇学校始终是相关部门参与治理的工作重点,从风险评估来看此安排无可厚非,但有限资源配置此消彼长,无形中势必导致农村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安全风险增大。
三是重公办轻民办。
这主要体现于相关部门在推动校方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员配置上的支持力度泾渭分明,而从安全风险视角看,公立私办其实质上应是同等重要的。
3.执行力亟待加强
一是部门配合仍显疏松。
各乡镇(街道)虽已经构建相关联席会议机制,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但统筹、协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意识不够强、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合力整治、齐抓共管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监督作用仍需强化。
各乡镇(街道)虽然通过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相关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但对具体部门是否落实、该怎么样落实,仍明显缺乏更多约束和监督。
4.缺乏长效机制
评估调查发现,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由于部分职能部门表现被动应付多,主动出击少,甚至推诿扯皮缺位失职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易陷入“治理—复原—再治理”的机械循环之中,这折射出全县在整个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上就前瞻性、系统性和长效性等方面仍有明显改进空间。
5.重点部门均不同程度存在风险隐患
(1)治安环境风险。
主要体现在警力巡逻、监控设施等仍存缺口,打架闹事、问题学生、闲杂人员游荡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城区学校由于周边居住紧密,人员、环境更加复杂,极易对师生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县公安局要加大警力巡逻,县司法局要督促法制副校长进校园进行法制教育。
(整改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2)交通安全风险。
校门周围道路交通标志不明显,校门口无减速带、车辆乱停乱放和黑营运搭载学生现象,尤其是上下学人车流高峰时段,学校门前交通拥堵现象更趋严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整治力度。
(整改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3)消防安全风险。
消防工作检查指导、协助学校演练活动不到位,以及消防设备不足、消防设施更新迟缓,校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畅等现象存在,其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整改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
(4)食品卫生风险。
校园周边食品质量、卫生状况堪忧,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给学生身体健康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此外,部分学校附近还放置垃圾集装车,生活垃圾到处散落、臭气熏天,甚至附近居民靠着校园围墙圈养家禽,整体环境污脏、杂乱,其与校内环境格格不入,环境卫生风险也凸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要加大整治力度。
(整改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5)文化环境风险。
虽然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得到一定控制,但一些处于“临界区域”的娱乐场所却不少。
学校附近网吧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容纳未成年人进出和超时经营等,城区校园周边尤其突出。
校园周边“家庭式”黑网吧逐渐涌现,由于其监管乏力、查处难度大,由此带来的相关安全隐患亟需关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要加大整治力度(整改责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6)学校安保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风险。
部分学校安保人员配备不足,安保八小件配备不足,没有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标准执行。
部分学校安保人员不是保安公司派遣,存在风险。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二、学校存在主要共性问题
1.思路仍有不清
即学校安全工作思路不清、抓手不明。
多数学校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有担忧,也知道其重要性,但总体安全工作思路不清晰,抓手不明,习惯于被动开展工作,方法偏于教条化,主要按照党委政府及业务部门要求的规定动作开展工作,较少结合实际自觉创新。
部分学校负责人对校园安全工作体系“84632”尚不熟悉,对安全工作的具体内容知晓掌握情况也是模棱两可。
2.硬件仍然不足
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上:
第一,学校医务室建设不足,不少学校只能依靠就近的卫生院或村医务室资源,甚至无所依靠。
第二,校园场地有限、校舍开裂、墙皮脱落较为普遍。
第三,不少边远乡村学校食堂、宿舍、公共厕所条件仍然简陋,有些楼体还无楼顶、渗水严重,安保、消防设施配备不足,警务室建设不符合标准,甚至有的学校还存在相关基础设施未经相关部门验收情况。
3.参与仍感不强
由于安全教学设置缺乏明显创新,不少学校都是简单“模板化”运行,使得师生在安全教学上的互动性、趣味性极为有限,以致于学生在班会、活动中感觉到安全重要,过后却抛诸脑后,安全意识也就难以在广大学生心中真正树立起来,也很难推动广大学生对安全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自觉参与构建良好和谐、可持续性的校园安全文化。
4.权责仍显不等
由于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牵涉的部门较多,很多工作的开展需要学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合作,但在沟通方面学校基本处于弱势地位,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话语权普遍“有心无力”。
5.落实仍存不力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虽然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得较完备了,如21个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安全工作计划、隐患排查整治及上报台账管理制度等,但实际情况是部分安全制度建立以后往往高高挂起,在校园具体管理活动中存在未按章办事现象。
安全隐患排查虽是常态化,但对排查出的问题,未做到及时整改或有效整改,甚至还存在不如实上报现象。
对制度落实中的10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分学校并未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也未完全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应急演练。
这种在有明确制度管理的情况下,执行不力、执行不严令人堪忧。
6.效果仍欠明显
安全知识教育效果不够明显。
目前多数学校主要是通过班会和“安全知识测试”开展安全教育,大多数学校的安全知识教育效果不理想,多数学生对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面对人身伤害事故、消防逃生等情形时应对措施知晓不够,这可能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造成的结果。
7.主要风险隐患亟待改善
(1)管理失质风险。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应付现象,导致管理工作质量堪忧。
虽然相关佐证资料的归档及管理较为繁琐,但关键是要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及归类整理。
然而,一些学校对上级要求仍抱有侥幸心理,滞后补漏行为颇为明显。
如复印相关资料修改日期,政府文件发文时间在评估当日后,防火知识内容为大学生使用电器,每月安全知识测试流于形式。
还表现出“上级检查什么,就补充什么”的应付性姿态,并根据相关上级部门检查内容不同,而将同一项工作资料存多档,这既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又无谓浪费人力物力。
(2)宣教失效风险。
安全教育的扎实有效对广大学生必将受益终身,不少学校在相关安全宣传教育上存在外紧内松现象,如过多依赖于橱窗、传单、广播等传统的宣传模式,其他创新性安全教具教材教法仍严重不足。
教师疲于应付填报检查资料,学生也往往将其当成普通“作业”来填写,最终不少学生对安全常识仍一知半解,对基本安全常识(如用电常识、消防常识、食品防范知识、防霸凌防性侵常识等)仍然严重欠缺,这意味着要让学生把安全意识做到真正入脑入心仍有不小距离。
(3)教学失衡风险。
安全是确保学校教学正常运行的首要基础,但教书育人是学校的根本。
由于现有评价机制的引导,不少学校尤为重视校园安全考评分数。
如为应付上级检查,部分学校竟一连抽调几名教师专门从事安全资料管理工作,有的学校甚至让专业教师完全脱离教学岗位,专职承担学校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这不仅有荒废教师本身专业技能的风险,也使部分教师在晋升职称、教学评优方面少了机会,长此以往必然会削弱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再如因安全责任重大,广大教师不得不把相当部分时间用于做学生跟踪和填报材料工作,其正常教学准备时间则受到挤压。
三、被评估学校及反映出相关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1)居仁街道
——县第十八小学(居仁街道糯克小学)及其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第十八小学地处高速路连接线旁,且此路段为该校小学生上下学必经之路,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如去年就曾发生小学生在高速公路旁1死1伤的惨剧。
(整改责任单位:
居仁街道办事处、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
2、县第十八小学学校操场一角的部分墙体出现裂痕,教学楼楼梯扶手为砖石所筑,老旧破损,且楼梯未划出上下分界线。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居仁街道办事处)
3、校园内有一高压线缆经过,且高压线电线杆就在学生兵乓球台旁,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雷雨天气时更危险。
(整改责任单位:
纳雍供电局)
4、有关教职工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的活动记录缺失。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5、学校警卫处标识、标牌简陋且不符合标准,无警灯、灯箱配置等。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纳雍八中及其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门前的交通标志不明显,校门口公路坡度较大,且斑马线、停车线、减速带缺失。
(整改责任单位:
居仁街道办事处、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2、学校门头是仿古建筑,门头上的瓦片随时有脱落危险。
(整改责任单位:
居仁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
3、通往男生寝室台阶处有一处围墙有开裂和轻微倾斜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
居仁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
4、校园内隐蔽处有小门通往个体小卖部,课间学生可随意前往购买零食等。
(整改责任单位:
居仁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5、学校食堂没有餐桌椅,学生用餐无明显进出线路。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6、周边环境存在污染风险,离校园直线距离仅三百米处有沥青商混站,该站运行时,刺鼻气味较大。
(整改责任单位:
县环保局、居仁街道办事处)
——透过上述两所学校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学校周边安全标识(如减速带、减速标示牌、人行横道)的设置有待加强,且对学校的反馈意见未能及时有效处理。
2、县市场监管局:
对学校周边摊贩的管理存在一定漏洞。
3、县环保局:
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及管理工作比较欠缺。
4、纳雍供电局:
对学校线路排查不到位。
5、县住建局:
对学校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未能“及时”、“有效”。
(2)寨乐镇
——寨乐中学及其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楼楼梯间没有划出地面疏散线路标识。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寨乐镇政府)
2、化学实验室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由于男生宿舍床铺紧张,部分楼层的洗澡间也放置了床铺住宿学生,潮湿、卫生隐患明显。
(整改责任单位:
寨乐镇政府、县教育局)
4、男女生寝室的照明线路均是走明线。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5、男女生寝室楼梯间均未设置监控摄像头。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6、校园大操场排水不畅,下雨天到操场活动时学生的裤鞋常湿漉。
(整改责任单位:
寨乐镇政府、县教育局)
7、学校部分围墙有垮塌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
寨乐镇政府、县教育局)
8、相关资料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责任单位:
寨乐镇政府、县教育局)
——寨乐镇中心完小及其周边存在主要问题
1、没有就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举办相关培训,且无系统的文件记录。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2、楼道的应急灯设置不全,学校厕所地面较滑,也缺少相应提示、警示牌。
(整改责任单位:
寨乐镇政府、县教育局)
3、学校警卫人员未随身持械上岗,如遇到突发危险将无法及时应付。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4、学校未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安全、法制讲座。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5、该小学比邻镇上的一条河流,且比邻河流的一面围墙高度较低,雨季时河水会漫入校园甚至达到60厘米高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寨乐镇政府、县水务局)
——透过上述两所学校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每学期开展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次数少。
2、县市场监管局:
对学校食堂卫生以及学校周边流通食品的监督检查次数较少。
3、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法制辅导员制度未有效履行。
4、纳雍消防大队:
每学期到学校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次数不达标。
5、县水务局:
针对寨乐镇中心完小“水漫校园”情况所采取的措施不力。
6、县国土局:
对相关地质灾害尤其是校园周边地质灾害排查的记录不全、不清。
(3)沙包镇
——沙包中学及其周边存在主要问题
1、学校围墙有四处开裂,现已贴有警示标志。
(整改责任单位:
沙包镇政府、县教育局)
2、化学药品管理只有一名老师负责。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女生宿舍摄像头未启动安装。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4、对于校外租房学生并未达到每月一次的走访,仅针对有异常表现的学生进行重点走访。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沙包镇政府)
5、校园内在建工程未封闭施工。
(整改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县教育局、沙包镇政府)
——沙包小学及其周边存在主要问题
1、楼梯坡度过高,裸露,雨天会滑倒。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2、升旗台四周的瓷砖表面光滑,下雨时易积水、湿滑严重,且旁边也没设警示提醒牌。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教学楼楼梯中间没有上下分界线。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4、警务室建设不规范,无警灯。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沙包镇政府)
5、学校操场一角有一个较大的垃圾堆放池,蚊虫、苍蝇较多,且离教学楼较近,气温高时还存有异味。
(整改责任单位:
沙包镇政府、县教育局)
6、学校球场地面有裂缝且有加长迹象。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7、沙包小学食堂炉子烧煤且常开,尤其晚上没人时也开着,存在一定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8、一户当地居民将其猪圈搭在学校围墙上,且未拆除。
(整改责任单位:
沙包镇政府)
——透过上述两所学校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每学期开展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次数少,如搭在校园围墙上的农户猪棚未能有效拆除。
2、县教育局:
没有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次数不足。
3、县整治办:
校园周边发现有违章占道现象。
4、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无相关记录。
5、县住建局:
对学校建筑安全状况的监管力度不够,相关的安全检查次数不足,没有“定期化”。
6、县司法局:
法制辅导员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参与度不够。
(4)文昌街道
——子林幼儿园及其周边存在主要问题
1、警卫室、专职安保人员及视频监控缺失。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文昌街道办事处)
2、二楼阳台扶手低矮,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文昌街道办事处)
3、二楼楼梯间扶手低矮且缺乏警示标志。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文昌街道办事处)
4、几间教室及寝室的窗户玻璃均有破损,仍未维修。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文昌街道办事处)
5、校园一棵大树已经枯死,但仍未砍掉,大班幼儿很有可能攀爬坠落。
同时,由于这棵枯树伸出幼儿园围墙外,此围墙最低处仅有1.5米左右,外界人员翻墙攀树能轻易进入校园。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6、紧靠校园围墙的电杆较多,同时有多条电线(或线路)从校园上空经过,其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责任单位:
纳雍供电局)
7、幼儿娱乐设施老旧现象严重,存在一定的人身安全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8、教学区域存在线路乱牵,上下通道有较大突出物。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9、仅有一个楼梯间,缺乏疏散通道。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10、校园大门外交通疏散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开到园门口。
且有商户和小吃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
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文昌街道办事处)
11、园右侧(往气象站)道路没有交通警示标志。
(整改责任单位:
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12、全园区围墙低矮,设施陈旧,维修缺乏,如活动砖块、尖锐栅栏均轻易可见。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猫场小学及其周边存在主要问题
1、法制校长制度近两年尚未落实,没有配备法制校长。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文昌街道党工委)
2、去宿舍的路上有较长的一段阶梯,相关的照明设施不齐全。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教学楼楼梯间虽划分有上下分界线,但相关的警示标语缺乏。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4、学生宿舍灭火器配备不足。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5、据学生反映,校园外存在较多的狗,对小学生而言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文昌街道办事处)
——透过上述两所学校(幼儿园)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虽然开展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行动,但相关的印证材料不全,记录不清。
2、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
学校门前道路所设置的交通警示标识牌不清晰、不显眼。
3、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有小摊贩在校园外占道经营,监督检查不到位。
4、纳雍消防大队:
没有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即次数不达标。
5、县市场监管局: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力度不足,次数不达标。
6、县卫计局:
未指导学校搞好相关的医务室建设,相关的医务室管理制度缺乏。
7、县综治办: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行动次数不够。
8、县司法局:
法制辅导员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参与度不够,到校指导学校工作次数较少。
(5)勺窝镇
——勺窝圆玄中学及其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生宿舍楼梯间应急照明设施缺失。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2、学生宿舍楼梯间疏散标志缺损较多。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男生寝室阳台扶手较低矮,不到1.1米。
(整改责任单位:
校教育局)
4、女生寝室公共走道未安装监控。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勺窝镇政府)
5、学校大门一带斑马线模糊,未安装减速带。
(整改责任单位:
县交警大队、勺窝镇政府)
6、宿管人员查夜未达每晚两次,学生宿舍无来访人员登记表。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7、留守儿童安全教育资料缺失。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民政局)
——勺窝中心小学及其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校园食堂前的一个排水沟由于设计施工存在问题,导致现在不仅无法实现排水,反而造成大量积水,且位于人流量密集的学生食堂前方。
(整改责任单位:
勺窝镇政府、县教育局)
2、学校操场的地面因工程质量不过关(至今未完成验收),操场表面已经破损不堪,坑坑洼洼较多,对于学生体育及课余活动影响较大,且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学校无医务室,附近又无医疗机构,学生如有急病,将出现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勺窝镇政府)
4、校园内的安全提醒标志配置不足,尤其是对小学生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牌。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5、存在保安人员未持械上岗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透过上述两所学校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本学期虽然较好地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但相关的印证材料不全,记录不清。
2、县市场监管局: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卫生状况的次数不达标。
3、纳雍消防大队:
对校园消防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即次数偏少,相关的消防演练活动次数也不达标。
5、县卫计局:
没有指导学校搞好相关的医务室建设,相关的医务室管理制度缺乏。
6、乡综治办:
所开展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行动缺乏相关的印证支撑材料。
7、县水务局:
对校园周边鱼塘的隐患排查缺乏相关的印证材料。
8、县环保局:
对噪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检测的次数不达标。
9、县司法局:
法制副校长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参与度不够,到校指导学校法制工作次数不达标。
(6)张家湾镇
——张维中学及其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教学楼只有一个楼梯间,疏散通道不完善。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张家湾镇政府)
2、男生宿舍阳台扶手较为低矮,每层楼卫生间窗户玻璃均损毁严重。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男生宿舍电线线路走明线,且牵挂凌乱现象突出,电闸电线分布较低矮,部分男生寝室甚至配有明线插座。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4、部分男生寝室墙体有开裂情况。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张家湾镇政府)
5、男生宿舍宿管资料存在缺失现象。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6、校门口公路呈斜坡,但缺乏真正减速带。
(整改责任单位:
纳雍公路管理段、县交警大队、张家湾镇政府)
7、周末上下学高峰期,非法营运车辆较多。
(整改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客管局、运管所〉、张家湾镇政府)
——补作小学及其周边存在主要问题
1、警务室建设仍欠规范,无警灯、灯箱,保安人员有未持械、持证上岗情况。
(整改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张家湾镇政府)
2、部分楼梯间没有上下分界线,相关的警示标语不醒目。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教学楼、宿舍楼缺少相关的照明设施、应急灯,有些墙面腐蚀严重。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4、宿舍区未配置专职宿管,只是由老师兼职。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5、学生宿舍环境卫生较差,潮湿有异味。
即因缺乏相关的雨棚设施,雨天时宿舍关窗则有异味,若开窗则因无雨棚而易致走廊大量积水、潮湿。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6、学校对寝室和教室的用电排查无相关记录。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7、学校门口车辆停放较多,甚至堵住校门口。
(整改责任单位:
张家湾镇政府)
——透过上述两所学校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交通局〈客管局、运管所〉、县交警大队、纳雍公路管理段:
张维中学校门口的公路无减速带设置,且有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现象;补作小学门前道路未有设置相应的交通警示牌。
2、县公安局:
驻校民警到学校指导工作较少,次数不达标。
3、纳雍供电局:
校园线路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
5、纳雍消防大队:
到校园开展相关的消防工作检查、指导次数不达标,且有的学校本学期还没有开展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6、县卫计局:
未帮助学校搞好相关的医务室建设,相关的医务室管理制度缺乏;未指导补作小学对取自山上的山泉水进行卫生检测。
7、县气象局:
本学期未到学校开展相关气象知识、常识宣传活动。
8、县司法局:
法制辅导员到校指导学校法制工作次数不达标。
9、县水务局:
离补作小学约1.5公里处有一水库,县水务局对其进行相关隐患排查的记录或支撑材料缺乏。
(7)雍熙街道
——和平中学及其周边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八小件”配备不足,非人手一件。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2、教学楼楼梯中间未划出上下分界线。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3、教学楼、综合实验楼楼梯间均无照明灯。
(整改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
4、上下教学楼之间拐角处的保坎有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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