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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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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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价标准
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价标准(2010年)
为了使全国各高校准确理解和掌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有效促进标准化学生公寓建设,特制定高校标准化公寓评价标准。
本标准用于公寓楼申报标准化公寓的评价。
本标准采用的评价指标共分为两种类型——否决性指标规定了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价的基本参评资格;基础性指标主要涉和学生公寓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以评价是否存在问题,以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评价指标。
评价分为两个层面,即申报单位基本管理层面的评价和具体申报楼的现场评价。
基本管理层面不合格(或整改不合格),不能授予申报公寓楼标准化学生公寓楼称号。
各省市区可根据本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要求的标准化公寓评价标准。
一、否决性指标评价标准
否决性指标:
该指标属于一票否决指标。
这些指标涉和学校对公寓管理工作的支撑(机构、职责、工作接口的明晰)、学生切身利益(住宿限制)、学生的生命安全(如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等)的指标。
该类指标的任何一项(或小项)不合格,则第二、第三章的评价不再继续,申报单位在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
否决性指标的评价标准如表1所示。
表1否决性指标评价标准
否决指标
评价内容
1.1住宿限制
1)男女生分楼或分区居住,如无法分楼居住,需设隔断分段管理。
分段的实施不能妨碍消防通道的畅通。
2)不能安排学生住地下室。
3)国家规定取暖地区应保证公寓内的供热。
1.2公寓楼用途限制
1)公寓楼不能兼做其他用途,为学生管理和学校办公(非窗口单位)用房除外。
2)商业用房须与学生寝室有隔断措施。
1.3职责和工作接口
1)学校应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部门或机构,定期开展活动,研究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并开展(或委托开展)对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检查。
表1否决性指标评价标准(续表)
否决指标
评价内容
1.3职责和工作接口
2)学校应落实以下相关的职责和工作接口:
a)水、电、热、通讯、网络等供应和维护,房屋修缮,其他设施的采购、管理、维修、处置等事项;
b)与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有关的经费保障;
c)在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反应;
d)对学生在公寓行为进行规范,向公寓管理部门对学生在公寓行为管理进行授权,建立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的渠道。
1.4安全管理
1)识别各种安全因素,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
2)各类与安全有关的警示、指引标识齐全,对危险或存在潜在危险进行预防性提示。
3)建立消防事件、治安事件、自杀自残、群体事件、自然灾害、危急病人、供水(热)管爆裂、下水不畅而造成漫溢、(电梯关人)等项应急预案。
4)应急预案可行,相关工作人员掌握,每半年按预案开展至少1次演练。
二、基本管理与服务
本章对公寓中心(“公寓中心”指直接承担公寓管理与服务的实体)层面日常的基本管理与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
基本管理与服务评价标准如表2所示。
表2基本管理与服务评价标准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
2.1管理机构与人员
2.1.1管理机构
公寓管理中心和其下属单位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
2.1.2员工素质与聘用
1)公寓中心负责人具有大专和以上学历;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较高文化素质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2)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应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确保各工作岗位的人员能胜任本职工作,建立并实施各级人员的招聘、培训制度和工作考核制度。
4)员工聘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
2.2
基本管理
2.2.1制度制定
在本标准有规定时,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形成管理体系,并符合以下要求:
1)能满足学校的要求,充分考虑工作接口。
2)各项制度、管理体系、流程应能覆盖所有的管理、服务事项,制度是适用的。
3)规定了必要的记录。
表2基本管理与服务评价标准(续表)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
2.2
基本管理
2.2.2住宿管理
1)住宿安排应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有关集中住宿的原则和住宿标准。
2)在学校许可或授权下,办理住宿学生的寝室更换、退宿等手续。
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并向学生告知。
3)建立学生住宿信息数据库,掌握学生住宿情况。
在学生住宿发生变化时,应和时调整信息。
4)学校应颁布学生公寓管理或其他相关制度,对学生在公寓的行为管理和行为限制(如违章用电、用火)进行规定。
这些制度应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与学生综合测评挂钩。
6)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对住宿学生在公寓行为的管理工作,与学生签署住宿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存相关记录。
7)应通过网站、告示牌、黑板报、小册子、张贴通知、口头等方式,向住宿学生就住宿安全、管理制度、收费以和其他需向学生告知的事项进行告知。
2.2.3设施管理与维修
1)设施应保证是安全和适用的。
应建立并实施设施的维护(含检查)、操作、修理方面的设施管理的管理文件。
2)建立并实施对公寓内有关设施的日常维护(检查)制度和专业维护(检查)计划。
保存相关设施维护(检查)的记录。
3)公寓设施的报修应方便,日常维修项目应在制度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完成。
4)在管理和设施硬件方面采取节能措施。
2.2.4工作检查
1)建立并实施工作检查制度,按规定开展检查,和时纠正工作人员在执行中的偏差,发现各种不安全、设施的不适用现象(或隐患)。
2)对发现的问题和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3)保留与工作检查有关的记录。
2.3
楼区管理与服务
2.3.1值班(门卫)
1)在学生公寓内或临近学生公寓的适当区域,定点、定时地开展值班(门卫)工作。
2)在规定的时间内,值班岗位应有工作人员在岗。
衣着、举止得当。
3)值班台应具备与公寓管理和应急反应有关通讯手段和联络信息。
4)若允许公寓会客,则应建立并实施学生公寓会客制度,会客登记完整。
5)建立并实施学生公寓寝室钥匙借用制度,钥匙借用记录完整。
6)建立并实施人员、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并保存记录。
表2基本管理与服务评价标准(续表)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
2.3
楼区管理与服务
2.3.2公共场所管理
建立并实施公共场所管理的制度。
注:
一般公共场所包括公寓内的:
门厅、走廊、楼梯道、电梯厅,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允许学生进入或可进入的楼顶、架空层(地下室),活动室、自修室、健身房、会客室,公寓自行车停放场所、室外卫生包干区,工作人员办公室以和其他向学生开放的场所。
2.3.3保洁
建立并实施学生公寓各种场所保洁标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方面的内容。
2.3.4便民服务
若提供各种便民服务,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应公示。
2.3.5巡视
1)建立并实施管理区域内的巡视制度。
巡视制度一般包括:
巡视内容、巡视的频次、对巡视记录的要求。
2)巡视内容包括:
发现各种不安全、设施的不适用现象(或隐患),劝导和制止违反管理制度的现象。
2.4
民主管理
2.4.1学生意见的处理
1)建立并实施学生意见处理制度和记录,建立常设渠道(如:
意见箱、公布电话号码、网络信箱、BBS等)处理学生的意见、建议、投诉。
2)召开学生座谈会,每学期不少于1次,听取和解决(或解答)学生的疑问、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2.4.2学生参与管理
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自律组织,并能有效地参与、监督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反映学生意见,并有活动记录。
2.5公寓文化建设
1)公共场所的公寓文化设施、布置应突出育人功能。
2)引导学生进行寝室布置。
3)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主题公寓文化活动。
三、楼区现场评价
本章用于申报标准化公寓的公寓楼进行现场评价。
学生公寓楼区的现场评价标准如表3所示。
表3楼区的现场评价标准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
3.1
住宿条件
3.1.1生均居住面积
学生公寓室内生均使用面积,本(专)科生不少于3平方米,每室4-6人;硕士生不少于4平方米,每室2-4人;博士生不少于6平方米,每室1-3人。
表3楼区的现场评价标准(续表)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
3.1
住宿条件
3.1.2寝室配置
1)床、桌、椅、衣柜、书架、窗帘等配置齐全、完好。
2)有脸盆、毛巾、暖瓶等放置处。
3)有晾晒衣物的设施。
4)人均至少一个电源插座,有电话、网络接口。
3.1.3卫生间和盥洗室
1)卫生间和盥洗室设置符合以下之一:
a)寝室设置独立卫生间;
b)单元式公寓楼每单元至少一个卫生间和盥洗室;
c)非单元式设计的公寓楼在每一层至少设置两个厕所和盥洗室。
2)卫生间和盥洗室墙面瓷砖到顶。
3.1.4地面
楼内公共区域、卫生间和盥洗室、阳台地面标准为水磨石以上。
3.1.5设施情况
1)楼内各种设施完好。
地面、墙面、天花板无残损、渗水、涂料剥落现象。
2)申报公寓楼的设计、施工和装修工程经消防审验合格。
3.2
配套情况
3.2.1活动场所
楼区内设有多功能室,为学生娱乐、开会、阅览书籍、开展小型活动等提供方便。
3.2.2会客场所
设立会客室或在公寓门厅开辟会客区。
3.2.2洗衣设施
在公寓内或临近区域设有洗衣机或洗衣房。
3.3
公共场所管理
3.3.1门厅建设
1)设有专用的公告栏;公寓内或附近有公寓文化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
2)保持布告栏、公示板、板报、报刊架、绿化等陈列物的整齐、清洁。
3.3.2公共场所秩序
1)没有乱贴张贴物。
2)没有乱拉乱挂现象,无私拉电线或网线现象。
3)停车区自行车停放整齐。
4)不应有未经批准的商业行为。
3.3.3公共场所卫生
1)公寓楼内外公共区域卫生状况良好,楼道、楼梯、车库、地面、墙面、门窗、消防箱等公共部位和设施干净整洁。
2)楼周围环境绿化养护良好、清洁无杂物。
3)厕所、盥洗间清洁无异味,下水道畅通。
4)室内地面、墙面、床面、台面整洁,门、窗、纱窗洁净。
5)垃圾定点收集,垃圾箱周围整洁,垃圾和时清运。
6)无蚊蝇、臭虫、蟑螂、鼠害。
表3楼区的现场评价标准(续表)
具体指标
评价内容
3.4
学生行为
3.4.1寝室氛围
寝室布置健康、温馨、高雅,内务整洁。
3.4.2学生对制度的遵守
住宿学生熟悉并遵守公寓管理方面的有关行为管理和行为限制的有关制度。
3.5人员配置
1)学生公寓管理员按入住学生人数1000:
1至1200:
1配备。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并按工作量配置人员。
3)学生公寓寝室单设卫生间的,按入住学生的500~600:
1配备保洁员;设公共卫生间的,按入住学生的200~300:
1配备保洁员。
4)派住学生公寓辅导员按入住学生人数1000:
2配备。
注:
辅导员的配置与学校思政体系有关,作为参考指标。
附件:
评价工作基本制度
(一)评价申请
申报单位应向本省市区寓专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自我评价报告和相应的公寓管理制度。
(二)评价计划
1、省市区寓专会在接受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评价组,任命组长。
2、评价组在开展评价前,应事先做好评价计划。
计划包括日程、评价内容、人员组成等内容,评价的内容应完整,和时通告申报单位。
(三)评价依据
1、与公寓管理业务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文件;
2、申报单位所在校方的公寓管理相关要求;
3、本标准或省市区寓专会制定的标准化公寓评介标准;
4、申报单位的业务管理体系文件,现行的各项管理流程、标准和制度。
(四)评价方法
根据不同的评价内容,采取合理的评价方法。
一般可采取:
与相关管理人员面谈、查阅相关规章制度和各种实施记录(台账)、查看现场管理情况、对事项进行验证。
(五)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记录以下内容:
抽查的区域、检查的具体内容、存在不合格(或隐患)的问题或事项。
在出具正式评价报告前,应将存在的不合格(或隐患)的问题或事项的事实,与申报单位充分沟通,取得一致。
(六)后续整改
申报单位应对评价人员应提出不合格(或隐患)的问题或事项,采取切实的措施,整改完成后向评价组提交整改报告,经验证整改有效后视同评价合格。
(七)资料归档
所有与评价有关的资料,评价组应收集整理,按省市区寓专会的要求归档。
(八)省市区寓专会在得到评价归档资料后,审核资料内容。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证书、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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