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陕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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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陕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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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陕西
《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DDD
1.《教育法》在教育法规体系中属于(基本法律)范畴.
2.《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初始阶段的法定年龄为(6周岁)
3.中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4.在聘任制条件下,学校与教师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
5.辞聘是(教师单方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
6.法律规范一般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
8.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是(平等关系)
9.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教育法律和与教育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
10.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11.《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她用。
"
1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
方向性原则、(公益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和终身性原则。
13.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力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称为(教育法律关系)
14.
(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15.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6.学校具有行政主体、(法人)和行政相对人三种不同身份。
17.任命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18.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19.某教育厅工作人员李某到一所学校检查工作,因工作与学校工作人员王某发生争执,最后动起手来,并将该工作人员打伤。
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是(教育厅与王某)。
20.某校教师张某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师法》,未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主体为(教师张某)。
21.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2.经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活动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制度称为(教育法律救济).
23.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5.《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26.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法规)
27.《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它她教育机构从(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起取得法人资格。
28.《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扶持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这条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基本原则。
29.《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2.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3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34.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35.(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36.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14--16周岁).
37.依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某市教育局)。
38.王某担任某校高二英语教师期间经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该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
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是(当地县教育局)。
39.如果要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和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0.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4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
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42.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44.学校应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45.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6.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47.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8.各地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教师工资)
49.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
力)。
50.1981年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正式实施,拉开改革开放时代中国依法治教的序幕。
51.《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中国的教育方针,为保证贯彻依法治教的(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52.《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不但适用于公立
各级各类学校,也适用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的原则)。
53.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和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
54.中国的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主要是由于(教育立法主体的多元性)
决定的。
55.《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体现了教育法的(强制作用)作用。
56.对中国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形式和任务作出原则性规定而且规定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是(宪法)。
57.一般认为学校对在校的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职责。
58.《教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
59.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60.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1.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顿)。
6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证人、未成年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63.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4.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己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依法承但相应责任。
65.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2分,共10题,计20分)
1.教育立法的目的在于教育法的实施。
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
(B.教育法的执行C.教育法的遵守)。
2.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A入学B升学)等方而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3.《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1.宪法B.教育法)制定本法。
4.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能够分为两个基本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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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5.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A.学费B.杂费)。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
强调指出:
”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根本上要(A.靠教师C.靠法制)来保障。
7.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C.职业道德教育D.信息技
术教育)放在突出地位。
8.侮辱、殴打教师造成损害的,(A.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C.追究刑事责任)。
9.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A.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C.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0.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
1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
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A.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C.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A.表彰C.奖励)。
13.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学校的校园、场地为(A本单位修建办公楼B.本
单位修建家属住宅)。
14.小民在学校发生被开水烫伤的伤害事故,学校应当(C.及时救助小民
D.及时告知小民父母)。
15.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A.安全教育B.自护自救教育)
村民委员会给予(A.劝诫
日记、电子邮件,有权利依
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
B.制止)。
17.因追查犯罪的需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法进行检查的机关是(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
18.
情节严重,构
侮辱、殴打教师造成损害的,(A.责令赔偿损失)
成犯罪的,依法(C.追究刑事责任)。
19.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体现为(A.法律法规的制定权B.法律法规的
执行权)只能由国家机关或有关机构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使,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20.当前中国横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A.实体法
C.程序法)的缺失。
21.中国的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表现为(A.内容体现上D.根本任务上)的相同。
22.教育法律规范一般具有两个特征即(C.规范性D.概括性)。
23.以下的教育法律法规属于教育单行法律的是(A.义务教育法C.民办
教育促进法)。
24.教育法的特征表现在(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D.教育法的规定具
有强制性).
25.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而言能够分为两类即(A.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B.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2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将可能会被(B.行政处分
或解聘C.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7.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A.歧视D.开
除)
28.
日记、电子邮件进
因追查犯罪需要,有权依法对未成年人的信件、
29.
(A.教育法律关系
A.教师资格制度D.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B.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30.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职务制度)
31.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形式一般采用警告、(A.记过B.留校察看)
3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
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A.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力C.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三、判断题:
(正确打”"”,错的打”X”,每题1分,共十题,计
10分)
(X)1.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物。
(对象——包括物、行为以及精神物品等)
(X)2.教育行政法规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由国务院制定)
(X)3.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是指构成教育法律规范内容的各个部分的
有机组成。
(组成部分及相应关系)
(X)4.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和课本费。
(不收学费、杂
费)
(V)5.学校意外事故不是由违法行为引起,因此不具备法律责任的条件。
(X)6.用学生成绩优劣排队的方法,既可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成绩及相关情况提供便利条件,又可刺激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侵犯学生隐私权、名誉权)
(X)7.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得取消其学籍。
(不得开除未成年人学籍)
(V)8.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
(V)9.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X)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的”宪法”。
(基本法律)
(X)11.中国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X)12.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教育过程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参加者。
(教育法律关系中)
(X)13.《教师法》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X)14.制定《教师法》是为了纠正教师的错误行为。
(为了维护教师
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
(X)15.依法治教的主体即指各级行政机关。
(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等)
(X)16.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终身的。
(起始于受聘之日,终止与解聘)(X)17.学校的法人资格,使学校享有民事权利,因而学校和企业一样能够广泛的参与各种经济活动。
(学校属于事业法人,不同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X)18.以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
(依法治教)
(X)19.依法治教的依据就是教育法律法规。
(还包括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X)20.教育法的一切规定只有经过国家的强制措施才能得以实现。
(由于教育法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般情况下可依靠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执行)
(V)21.一个教育法律条文并不一定包含全部的教育法律规范的逻辑要
素。
(V)22.教育行政机关是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的行政主体。
(V)23.行政行为特别是损益性的行政行为作出前,学校有获得听证的权利。
(X)24.实践上对于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只能是一种。
(不但限于一种,能够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同时,追究其
刑事责任或民事法律责任,三种形式也可并处)
(X)25.制裁的实质在于强制违法者履行其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而强
制的实质在于剥夺违法者的某种权利。
(制裁与强制倒过来即可)
(V)26.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以教师为主
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
(V)27.教师在教育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始于其获得教师资格,并受聘于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任教,止于解聘。
(V)28.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能够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V)29.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经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V)30.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V)31.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
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V)32.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灵魂.
(X)33.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负有监护职责.(教育
保护职责)
(V)34.义务教育能够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
(X)35.教师对学校或者其它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能够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诉的十五日内,作出处理.(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
查,三十日内分别就不同情况做出受理、不予受理和重新提交等处理)
(V)36.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四、简答题:
(以下四题中选作3题,每题6分,共3题,计18分)
1.简要回答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答题要点: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有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
其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2.简要回答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
答题要点:
《教师法》第十条规定: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题要点: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的品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题要点:
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行为人承担教育法律责任须具
备的标准或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违法了教育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答题要点:
《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享有的具体权利有: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它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或其它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简要回答教师与学生之间有哪些法律关系?
答题要点: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是平等的关系。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是基于学校的宗旨和任务以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学生具有管理权。
教师与学生的平等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也有权要求教师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的评价如果教师不公正,学生有权向学校要求更正。
8.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答题要点:
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一种法律救济制度。
其特征有:
是一项法定的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教师的申诉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9.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答题要点:
教育政策是教育法律的基础和灵魂,而教育法律则是教育政策的特定表现形式。
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表现在内容上的一致性,都体现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劳动人民在教育领域中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还表现在她们的根本任务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可是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规范,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之间还有重要的区别:
一是两者制定主体不同;而是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三是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四是两者发挥的作用不同;有时还会发生政策与法律之间的不一致,甚至相抵触的情况。
我们应该依照法律程序,在政策的指导下,及时总结经验,对法律适时进行”废”、”改”、”立”,将政策和法律有机的结合起来,既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既不能以政策排斥法律,也不能以法律完全代替政策。
10.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及特点答题要点:
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她与其它社会责任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而是有国家强制力来保证执行;三是由违法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来承担责任;四是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11.简述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类型及其原因分析。
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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