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劳务税类岗位业务知识题库计算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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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类岗位业务知识题库计算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货物和劳务税类岗位业务知识题库
计算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答案解析】
业务1:
进项税=3000×11%=330(元)
业务2:
进项税=140000×17%+5000×11%=24350(元)
业务3:
进项税转出=(70000-2790)×17%+2790×11%=11732.6(元)
业务4:
销项税额=430000×13%+15000÷(1+13%)×13%=57625.66(元)
业务5:
销项税额=39000÷(1+17%)×17%=5666.67(元)
业务6:
销项税额=35100÷(1+17%)×17%=5100(元)
2013年9月该企业销项税额=57625.66+5666.67+5100=68392.33(元)
2013年9月该企业购进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30+24350=24680(元)
2013年9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68392.33-(24680-11732.6)=55444.93(元)
2.【答案解析】
应纳增值税=550×17%-[223.75-205×6.8×(17%-13%)]=-74.49(万元)
免抵退税额=205×6.8×13%=181.22(万元),应退税额=74.49(万元)
3.【答案解析】
(1)进口关税=30×20%=6(万元)
进口缴纳的增值税=(30+6)×17%=6.12(万元)
(2)业务
(1)的销项税=13×17%=2.21(万元);
业务
(2)的销项税=(120+4.68/1.17)×17%=21.08(万元);
业务(3)的销项税=(20+2.34/1.17)×17%=3.74(万元);
随同销售产品收取的优质服务费和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
业务(4)中,按规定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则应冲减的销项税=3×17%=0.51(万元);
业务(5),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不征收增值税;
业务(6)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政策,所以为其他企业提供运输劳务,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5×11%=0.55(万元)
销项税合计=2.21+21.08+3.74-0.51+0.55=27.07(万元)
(3)转让未抵扣过进项税的旧固定资产,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0.4/(1+4%)×4%×50%=0.2(万元)
(4)修理厂房使用的原材料,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职工食堂耗用的水电费不得抵扣进项税。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6.12+(80×17%+10×11%)×(1-10%)+40×3%+0.68×19000÷20000+2.4×18000÷20000+1.3=24.66(万元)
(5)2011年12月1日起,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当期应纳增值税=27.07-24.66+0.2-(8000+1360)/10000=1.67(万元)
4.【答案解析】
购进书籍、记录本和练习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需要交纳增值税,进项税也不得抵扣。
销项税=1190000×17%+200000×17%+13000÷(1+17%)×17%=238188.89(元)
外购小汽车自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进项税转出=(15700-8000)×17%+8000÷(1-7%)×7%=1911.15(元)
本期准予抵扣进项税=565000×3%+51000+20000×7%+1360-1911.15=68798.85(元)
应纳增值税=238188.89-68798.85=169390.04(元)
5.【答案解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买免税农产品,可按照规定依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项税=55800×13%=7254(元)
业务
(2):
购进小轿车自用,其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业务(3):
纳税人购销货物支付运费,根据支付的运费按7%计算抵扣税额。
进项税=215320+9600×7%=215992(元)
业务(4):
棕榈油属于食用植物油范畴,属于低税率货物,适用13%税率;鸭蛋属于农产品,适用13%税率。
销项税=(800000-15000-79000)×17%+(15000+79000)×13%=132240(元)
运费抵扣进项税=9690×7%=678.3(元)
业务(5):
销项税=1053000÷(1+17%)×17%=153000(元)
业务(6):
电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2900元。
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7254+215992+678.3+12900=236824.3(元)
本月销售业务产生的销项税合计=132240+153000=285240(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85240-236824.3=48415.7(元)
6.『答案解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购进应征消费税自用的小汽车,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68000×17%+200000×17%-100000×17%=28560(元)
税负为28560/(68000+200000)×100%=10.66%,
即征即退税额=28560-(68000+200000)×3%=20520(元)
7.『答案解析』
销售已经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应纳税额=9200÷(1+4%)×4%÷2=176.92(元)
销售机动车应纳税额=64000÷(1+4%)×4%÷2=1230.77(元)
销售钢材应纳税额=35000÷(1+17%)×17%=5085.47(元)
应纳增值税=176.92+1230.77+5085.47=6493.16(元)。
8.『答案解析』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00×17%-(34-8)-3=-12(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9.『答案解析』
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内与国际航线客运收入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4700×11%=517(万元)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
业务
(2)应确认销项税=100×11%+500×17%=96(万元)
东亚航空公司应代扣代缴的境外航空公司增值税=320÷(1+11%)×11%=31.71(万元)
10.『答案解析』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75×6.4×(17%-16%)-25×6.4×(17%-16%)=3.2(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80×17%-(34-3.2)-5=-22.2(万元)
免抵退税额=75×6.4×16%-25×6.4×16%=51.2(万元)
应退税额为22.2万元
11.【答案解析】
<1>内销环节的消费税=(320+304+24+8+490)×5%=57.3(万元)
可抵扣已纳消费税=16.96×80%=13.57(万元)
本期应纳消费税=57.3-13.57=43.73(万元)
<2>销项税额=(320+304+71.18+24+8+490)×17%=206.92(万元)
<3>关税=(258+35)×10%=29.3(万元)
消费税=(258+35+29.30)÷(1-5%)×5%=16.96(万元)
增值税=(258+35+29.30)÷(1-5%)×17%=57.67(万元)
进口环节税金合计=29.3+16.96+57.67=103.93(万元)
<4>本月产生的进项税额=100×13%+2×7%+18×90%+57.67+10×7%=87.71(万元)
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206.92-87.71-10=109.21(万元)
12.【答案解析】
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销项税=进项税=250×350×17%=14875(元)
消费税=350×295×30%=30975(元)
业务
(2)
销项税=360×60×17%=3672(元)
消费税=360×60×30%=6480(元)
业务(3)
国外进口货物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进口香粉应纳消费税=(60000+35000)÷(1-30%)×30%=40714.29(元)
进口香粉应纳增值税=(60000+35000)÷(1-30%)×17%=23071.43(元)
消费税是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的;
允许扣除的消费税=40714.29×80%=32571.43(元)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金合计=40714.29+23071.43=63785.72(元)
业务(4)
为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销项税=500×60×17%=5100(元)
业务(5)
进项税=70000×17%=11900(元)
业务(6)
委托加工的应纳消费品,应于提货时由受托方按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8000+25000)÷(1-30%)×30%=14142.86(元)
进项税=8000×17%=1360(元)
本期进项税合计=14875+23071.43+11900+1360+3902(水电)=55108.43(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975+6480-32571.43=4883.57(元)
应纳增值税=14875+3672+5100-55108.43=-31461.43(元)
13.【答案解析】
应缴纳进口环节关税=140×20%=28(万元)
消费税定额税每箱150元,一标准箱为250条。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比例税率=(140÷100×10000+28÷100×10000+150)÷(1-36%)÷250=105.94(元)>70元,适用税率56%。
该烟草公司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140+28)+150×100÷10000]÷(1-56%)+150×100÷10000=386.73(万元)
14.【答案解析】
从量税=0.5×2000×0.5=500(元)
从价税=[0.5×40000×(1+10%)+500]÷(1-20%)×20%=5625(元)
应纳消费税=500+5625=6125(元)
15.【答案解析】
啤酒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上,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50元/吨;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适用消费税税额是220元/吨。
A型啤酒的单位售价=(58000+3000÷1.17)÷20=3028.21(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5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20×250=5000(元)
B型啤酒的单位售价=(32760+1500)÷1.17÷10=2928.21(元/吨),适用消费税额是220元/吨,应纳消费税额=10×220=2200(元)
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5000+2200=7200(元)
16.【答案解析】
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销项税=进项税=250×350×17%=14875(元)
消费税=350×295×30%=30975(元)
业务
(2)
销项税=360×60×17%=3672(元)
消费税=360×60×30%=6480(元)
业务(3)
国外进口货物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进口香粉应纳消费税=(60000+35000)÷(1-30%)×30%=40714.29(元)
进口香粉应纳增值税=(60000+35000)÷(1-30%)×17%=23071.43(元)
消费税是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的;
允许扣除的消费税=40714.29×80%=32571.43(元)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金合计=40714.29+23071.43=63785.72(元)
业务(4)
为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销项税=500×60×17%=5100(元)
业务(5)
进项税=70000×17%=11900(元)
业务(6)
委托加工的应纳消费品,应于提货时由受托方按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
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8000+25000)÷(1-30%)×30%=14142.86(元)
进项税=8000×17%=1360(元)
本期进项税合计=14875+23071.43+11900+1360+3902(水电)=55108.43(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975+6480-32571.43=4883.57(元)
应纳增值税=14875+3672+5100-55108.43=-31461.43(元)
17.【答案解析】
1)企业受托加工业务应收扣代缴消费税为:
(20+8)÷(1-30%)×30%=12(万元)
2)进口化妆品应纳关税=70×20%=14(万元)
3)增值税业务:
业务1: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为1.36万元
业务2:
进口增值税=(70+14)÷(1-30%)×17%=20.4(万元),本业务产生的进项税=20.4+(1.5+0.2)×7%=20.52(万元)
业务3:
组成成套化妆品出售,销项税=48×17%=8.16(万元)
业务4:
销售其他化妆品的销项税=150×17%=25.5(万元)
业务5:
将自产化妆品对外赠送,视同销售,销项税=1.4×(1+5%)÷(1-30%)×17%=0.36(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为:
20.4+(1.5+0.2)×7%=20.52(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为:
1.36+8.16+25.5+0.36=35.38(万元)
应纳增值税为:
35.38-20.52=14.86(万元)
4)消费税业务:
业务2:
进口消费税=(70+14)÷(1-30%)×30%=36(万元),因为本月生产领用80%,所以在计算应纳消费税时可以税前扣除36×80%=28.8(万元)
业务3:
组成成套化妆品出售,应纳消费税=48×30%=14.4(万元)
业务4:
销售其他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50×30%=45(万元);
业务5:
将自产化妆品对外赠送,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1.4×(1+5%)÷(1-30%)×30%=0.63(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为:
14.4+45+0.63-28.8=31.23(万元)
18.【答案解析】
业务
(1)进项税=350000×13%+28000×7%=47460(元)
业务
(2)进项税=59000×17%=1003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90000+59000)÷(1-5%)×5%=13105.26(元)
业务(3)税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定额税率为0.5元/斤。
应纳消费税=1500×12×1×0.5+(1500×458+18000)÷(1+17%)×20%=129512.82(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500×458+18000)÷(1+17%)×17%=102435.90(元)
业务(4)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3×2000×0.5+13×6880×20%+15540÷(1+17%)×20%=33544.41(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3×6880×17%+15540÷(1+17%)×17%=17462.75(元)
业务(5)税法规定,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
薯类白酒的税率为20%。
应纳消费税=16×2000×0.5+3880×16÷(1+17%)×20%=26611.97(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3880×16÷(1+17%)×17%=9020.17(元)
业务(6)等价交换,则换回的材料的价格就是销售价税合计金额。
应交纳消费税=15×2000×0.5+136890÷(1+17%)×20%=38400(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36890÷(1+17%)×17%=19890(元)
进项税=19890(元)
业务(7)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应纳消费税=(85+25)×12×0.5+458×(85+25)÷1.17×20%=9271.97(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458×(85+25)÷1.17×17%=7320.17(元)
业务(8)进项税=350000×17%+180000×17%×4÷5+230000×6%×4÷5=95020(元)
综上,销项税合计=102435.90+17462.75+9020.17+19890+7320.17=156128.99(元)
进项税=47460+10030+19890+95020=172400(元)
应纳增值税=156128.99-172400=-16271.01(元)
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129512.82+33544.41+26611.97+38400+9271.97=237341.17(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合计=237341.17×(7%+3%)=23734.12(元)
19.【答案解析】
纳税人将自产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有同类售价的按同类售价计税,无同类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本题中无同类售价,所以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7500×(1+5%)÷(1-15%)=9264.71(元)
20.【答案解析】
税法规定,纳税人用自产应税消费品抵债、投资、换取生产资料等,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按该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确定。
应纳消费税=1000×1010×30%+(580+20)×1100×30%=501000(元)
21.【答案解析】
(1)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20*20%=44万元
(2)进口卷烟消费税
定额消费税:
8*0.6=4.8万元
比例消费税:
(220+44+4.8)/(1-36%)/8=52.5(元)
每条价格小于70元,所以适用36%的税率。
从价应纳消费税=(220+44+4.8)/(1-36%)*36%=151.2(万元)
应纳消费税=151.2+4.8=156(万元)
22.【答案解析】
应纳消费税=400*240+[2*35000*(1+10%)+2*2000*0.5]/(1-20%)*20%+2*2000*0.5=117750元
23.【答案解析】
业务1: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8.5+3*7%+6.8*(1-2%)=15.37万元
业务2:
进口烟丝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境外的运费,不包括境内的运费。
关税完税价格=(150+20)*(1+0.003)=170.51万元
关税=170.51*10%=17.05万元
进口时缴纳的增值税=(170.51+17.05)/(1-30%)*17%=45.55万元
进口时缴纳的消费税=(170.51+17.05)/(1-30%)*30%=80.38万元
当月进口环节缴纳的税金合计:
17.05+45.55+80.38=142.98元万
境内发生的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12*7%=0.84万元
业务3: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13.2*13%+2*17%=2.06万元
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3.2*0.87+2)/(1-30%)*30%=5.78
业务4:
纳税人采取赊销的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取日期的当天。
应纳增值税=400*17%+100*50%*17%=76.5万元
应纳消费税=400*56%+100*50%*56%+(200+50*50%)*150/10000=255.38万元。
业务5:
进项税额转出金额=(5.86-1.86)*17%+1.86/(1-7%)*7%=0.82万元
业务6:
将新型雪茄烟对外赠送,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18*(1+5%)/(1-36%)*30%*17%=1.51万元
应纳消费税=18*(1+5%)/(1-36%)*30%*36%=3.19万元
本月准予扣除的烟丝买价:
35+50+(170.51+17.05)/(1-30%)+(13.2*87%+2)/(1-30%)-(5.86-1.86)-20=348.21万元
本月准予抵扣的消费税为348.21*30%=104.46万元
当月自行申报应缴纳消费税:
255.38+3.19-104.46=154.11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合计=400*17%+100*50%*17%+1.51=78.01万元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15.37+45.55+0.84+2.06-0.82=63万元
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78.01-63=15.01万元
24.【答案解析】
关税完税价格为=150*6=900万元
应纳税额为=900*50%=450万元
应纳增值税=【(900+450)/(1-5%)】*17%=241.58万元
应纳消费税=【(900+450)/(1-5%)】*5%=70.05万元
25.『答案解析』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50+(88.92+20.358)÷1.17]×5%=17.17(万元)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50+(88.92+20.358)÷1.17]×17%-35.598=22.78(万元)
26.『答案解析』
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应纳车辆购置税=100000×(10-2)×10%=8000(元)
27.『答案解析』
430000+215000+56100=701100>690000
应纳车辆购置税=(430000+215000+56100)×10%=70110(元)
28.『答案解析』
应纳车辆购置税=3×3.4×10%+75×(1+15%)/(1-12%)×10%=9.8(万元)
29.『答案解析』
应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则内蒙古邮政公司应当扣缴的增值税税额=106万元÷(1+6%)×6%=6万元
30.『答案解析』
应纳税额=111÷(1+11%)×11%-10×17%-20×17%—50×11%=11-1.7-3.4-5.5=0.4万元。
六、案例分析
1.『答案解析』
(1)A
(2)B(3)C(4)ABD
(1)12月销项税额=20000×11%+40000×17%=9000(元)
(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4000×(120000+20000)÷(20000+40000+120000+20000)=2800(元)
(3)12月份的应纳税额=9000-(1000+4000-2800)=6800(元)
2.『答案解析』
(1)A
(2)AC
3.『答案解析』
(1)ABD
(2)A(3)C
4.『答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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