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采购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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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采购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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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采购管理手册
5。
1第I阶段计划与项目确定阶段
本阶段CHERY公司开展的主要质量活动:
-—确定潜在的供应商
—-定义奇瑞公司的要求,并提交样件或数字定义以及所需的文件及资料
-—确认供应商产品开发计划和质量保证计划
—-与供应商签订《汽车零部件开发协议》
5。
1.1潜在供应商选择过程
5。
1。
1。
1项目开发小组在项目的策划过程中,依据该项目产品的结构特点,提出零部件的内、外部加工方案,小组讨论后取得项目经理的批准,编制开发零件清单
5。
1。
1。
2如果开发零件产品定义完全,项目采购科采购工程师根据“开发零件清单”组织采购质量、产品工程师依据该方案对外部加工的每一种制件(包括原材料)确定潜在的供应商(1~2家),由项目采购工程师编制“供应商开发计划",以此作为选择供应商的切入点。
或在日常采购管理中根据成本需要增加B点供应商,由批量采购科采购工程师编制“开发零件清单”确定潜在供应商,并形成“供应商开发计划”
5。
1。
1.3如果开发零件产品定义不具备,则根据样件特点选择开发供应商,由开发供应商进行前期开发策划,供应商提出开发费用报价,经奇瑞公司同意后签定开发合同,供应商进入前期同步开发阶段。
当供应商完成产品开发,明确产品定义并经过奇瑞公司验收后,双方完成开发合同所赋予的内容,开发供应商承担100%的开发责任。
开发合同完成后,奇瑞公司可以重新进行招投标选择供应商量产零件。
5。
1.1.4潜在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关键件/重要件已通过ISO/TS16949:
2002的第三方认证,一般件至少通过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
●具备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神龙公司、天津丰田和上海通用等国内主要轿车主机厂“B"级(或等同)以上供应商资格优先考虑;
●在奇瑞公司的供应商质量档案中,无二次以上(含二次)的停供记录;
●经过初步考察和论证,具备拟供应零部件所需的充分的开发能力;
●具备从事相同或相似零部件开发、生产、供应的经验;
●优先考虑奇瑞配套体系内供应商
5.1.1。
5所选供应商/B点供应商若为奇瑞公司现有供应商并且具备同类产品批量供货的经验,直接进入商务谈判阶段;若为新引入的供应商或不具有为奇瑞公司同类产品批量供货经验的,由采购工程师向供应商发放《供应商能力调查表》(附表1)对新增供应商进行调查.
5.1.1。
6采购工程师填写《潜在供应商评价受理申请表》,经领导审核后,向采购质量科提出潜在评价申请,提交申请的同时,需将《供应商能力调查表》、企业简介、体系认证证书复印(影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并提交。
5。
1。
1.7采购质量科质量工程师在收到《潜在供应商评价受理申请表》及相应资料后,核查供应商能力调查表内容及提交资料的信息内容,根据现有配套供应商情况结合该供应商的优势分析进行资料评估,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下一步的现场审核.评审至少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基本满足;
●生产能力、关键设备是否基本满足;
●重要检测设备是否基本满足。
5。
1.1。
8根据资料评估结果该供应商不能满足基本条件要求,质量工程师在评审表中说明不受理原因,交采购质量科科长审核,经采购部部长批准后生效;若评审结果条件基本符合,则确定人员和时间进行现场审核。
5.1。
1.9对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神龙公司、上海通用、天津丰田的“A”、“B”级(或等同)供应商以及国外供应商,奇瑞公司将免于进行现场审核,条件是需在提交评审资料时提供能够确认其资历的身份证明文件,由做资料评估的质量工程师填写《潜在供应商免于现场评价批准报告》,由采购质量科科长审核、采购部长批准后生效。
5.1.1。
10经资料评估有必要进行现场评审的供应商由采购质量科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潜在供应商评价提问表》(附表2)对其进行现场质量保证能力、设计(技术、工艺)保证能力、生产能力、资金能力等进行评价。
评价出具《潜在供应商现场评价报告》(附表3),报告需作出评价结论。
报告由采购质量科科长审核,采购部长批准。
5。
1.1.11评价结论分级如下:
A通过得分率≥90%
B有条件通过80%≤得分率<90%(限期整改并在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落实改进内容)
C未通过得分率<80%
5。
1。
1.12评价报告的不符合内容须得到供方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确认并明确整改要
求和提交整改措施计划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五天)。
5。
1。
1.13评审组长负责跟进供应商的整改措施,并验证关闭。
5.1。
1。
14《潜在供应商评价受理申请表》、《供应商能力调查表》、潜在供应商免于现场评价批准报告》、供应商相关资料、评价报告、已关闭的整改措施计划等一并由采购质量科归档。
评审过程信息由评审人员反馈至申请人.
5.1。
1.15报价
在潜在供应商现场评价通过后或免于现场评价的供应商,奇瑞公司采购部可通知潜在供应商报价;
●潜在供应商按奇瑞公司报价单(见附表4)向奇瑞公司进行正式报价;
●当供应商的报价通过后,由采购部对供应商的报价认可,确定供应商的开发资格;
●当供应商的报价未获得通过,由采购部重新选择潜在供应商,并重新执行上述流程.
●当供应商的开发资格确认后,由项目采购工程师组织采购质量工程师和产品工程师厂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开发的时间进度、计划的年生产纲领等有关事宜同供应商予以定义,同时移交必要的文件及资料。
采购工程师与供应商签订《汽车零部件开发协议》(附件一),明确双方手工样件生产的具体责任,确保供应商手工样件能够按要求及时提供.供应商应在一周内向采购工程师和采购质量工程师针对每一种产品或每一类产品展开质量策划,提交供方产品质量计划(附表5),采购质量工程师和采购工程师进行确认,由采购工程师编制“手工零部件报价分析表”
5.1.2CHERY公司要求的定义及文件、资料的移交
5。
1。
2。
1对已批准的布点供应商由CHERY公司采购部项目采购工程师组织采购质量和产品工程师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开发的时间进度、计划的年生产纲领及报价等有关事宜同布点供应商予以定义。
同时向供应商提供其拥有的全部技术资料。
技术资料包括:
零部件的图纸和/或总成图(功能图)和/或标准样件;供应商开发所需的各种边界条件、标准;和/或技术任务书、试验方法、报告;以及正确解释该技术资料所必需的建议和说明。
5.1.2。
2.CHERY应保证提供给供应商的技术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尤其是,在产品开发直至供货的全过程中,对于与该零部件有关的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更改要求,奇瑞公司应尽快通知供应商。
5。
1。
2。
3产生上述更改情况时,双方将通过都能接受的适当方式解决由此带来的影响,特别是诸如有关成本增加或减少、送样或交货日期变更等事项。
但无论如何,对于奇瑞公司决定实施的技术更改,供应商应立即按新技术方案制造并提供协议零部件。
5。
1。
2.4为确保新产品开发的顺利完成,在技术交底后,供应商应成立自己的产品开发组织,并向奇瑞公司采购部、汽研院提供其组成、功能或职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1。
2.5供应商应保证执行双方在开发协议中所商定、包括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得不进行修订的零部件开发计划,遵守奇瑞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随时与奇瑞公司采购部、汽研院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如按开发阶段)向奇瑞公司正式反馈开发信息,诸如实际开发进度、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等。
奇瑞公司将随时跟踪其进度.
5。
1.3供应商质量计划的确认及供应商初始报价
5.1.3.1供应商依据CHERY公司移交的文件及资料,回复“报价单”(附表4),针对提供每一种产品或一类产品展开质量策划(见第三章四供应商质量策划),编制“供方产品质量计划"(附表5)。
由项目采购工程师协同采购质量工程师对该“供方产品质量计划"进行确认,由采购工程师编制“手工零部件报价分析表”,确认供应商初始报价。
5.1。
3。
2对与零部件开发计划进度和质量进展状况有关的风险,供应商拥有说明的权利。
这些说明可能用于双方的技术层面交流或向奇瑞公司提出的援助申请。
但无论何时,其都不得作为供应商违约的辩护根据.
5.1。
4供应商质量策划
良好的新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工作是产品开发成功的前提和基础,各供应商应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充分的质量先期策划活动,并形成记录工作结果的文件、记录、表单等资料。
主机厂与配套厂之间的产品开发工作应按照同步工程进行,确保产品的开发质量、交期和成本要求得到最大限度地满足。
为此CHERY公司编制了同步工程对照表,即“供方质量活动(APQP)展开表"(附表6).
主机厂为了协助配套厂按时完成产品的开发进度,制定了供应商质量活动(APQP)跟踪表(附表7),此表格上每个阶段都设定了里程碑性工作,每个里程碑工作的完成是进入下一阶段的标志。
5.1。
5与供应商签订“零部件开发协议"
5。
1。
5。
1“供应商产品质量计划”及报价经确认后能满足CHERY公司的要求,由采购部工程师与其签订“汽车零部件开发协议”(附件一),明确双方手工样件生产的具体责任,确保供应商手工样件能够按要求及时提供。
5。
1.5。
2“汽车零部件开发协议”(附件一)的签订标志着供应商手工样件生产的开始。
5.2第II阶段手工样件阶段
5.2.1本阶段奇瑞公司开展的主要活动:
——移交供应商生产手工样件所需要的文件及资料(CHERY采购部)
--P阶段图纸和数模的确认(CHERY汽研院)
——对供应商提供的手工样件进行验证(CHERY汽研院)
—-确认供应商的手工样件(CHERY汽研院)
——转阶段评审(CHERY采购部)
5.2。
2手工样件的验证:
5。
2.2。
1手工样件:
供应商依据CHERY试制产品图(有P阶段标识)或样件(盖有”手工样件”印章),利用简易的工艺装备及加工方法生产出来的,用于实现CHERY产品的设计验证为目的的样件.由CHERY产品工程师与供应商共同确认产品实验大纲.手工样件部分由供应商免费向CHERY提供.
5。
2.2.2供应商手工样件生产完毕,并经自检满足要求后送样,自检报告(采用CHERY公司统一格式填写,包括性能试验报告(附表8)、材料试验报告(附表9)、尺寸报告(附表10)、外观)随样件提交CHERY产品工程师。
5。
2。
2。
3产品工程师负责样件的验证工作,以手工样件能否满足产品设计验证要求为目的,评价手工样件的符合性。
CHERY产品工程师负责与供应商沟通,进行产品修改直至产品样件满足要求,设计得到验证。
产品验证由CHERY汽研院产品工程师进行,合格后方可由采购工程师组织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
5.2。
2。
4如果CHERY公司不需要进行产品设计的验正(如产品设计图已完全确定),手工样件的提供可以免做,可直接进行第三阶段.
5.2。
2。
5转阶段评审。
采购质量工程师根据手工样件的确认结果和供应商的开发进展状况填写《APQP状态报告》(附表12),向供应商高层领导和开发小组通报项目的进度,同时也向CHERY项目总监和项目组通报零部件的开发进展.供应商据此可以转入工装样件阶段的开发工作.
5.3第III阶段工装样件开发阶段(OTS阶段)
5.3。
1工装样件的生产准备阶段
——B阶段图纸或数模的确认与发放(CHERY汽研院)
——对主要的零部件检具进行检测和最终验收(CHERY采购部采购质量科)
-—对供应商提交的工装样件装车确认并进行整改(CHERY汽研院)
-—工装样件的认可(CHERY汽研院)
——转阶段评审(CHERY采购部)
5.3.2B阶段图纸或数模的确认与发放
产品工程师通过对手工样件的检查、试验及评价,验证了设计的可行性和正确性。
进一步完善设计文件,使手工样件生产的试制文件和资料转为工装样件生产的生产准备文件和资料,即产品定型。
对此,由采购工程师将工装样件生产准备文件和资料提交供应商,主要包括:
——图纸(有B阶段标识)
——产品标准和试验标准等
由CHERY产品工程师与供应商共同确认首次工装样件产品试验大纲.
5。
3.3主要的零部件检具进行检测和最终验收
原则上所有在制造上存在变差而又难于测量的零部件都应制作检具一套,必要时两套,提供奇瑞公司一套。
采购质量科根据零部件的复杂程度和制造中变差的大小确定对供应商检具的管理程度,一般性检具设计方案,制造结果由供应商自行确认;重要检具奇瑞公司采购质量工程师和产品工程师共同确认检具的设计方案,质保部对检具作检测,采购质量工程师对检具的合格与否做出判定。
供应商检具送检要求:
1、提供检具设计数模或图纸,2、提供自行标定的报告.
5.3。
4工装样件(OTS)
5.3.4.1针对供应商来说,工装样件是供应商经过生产技术准备及工艺工序的调试验收合格后所生产的样件,与小批量工装样件的根本区别在于非满负荷生产。
其主要作用:
——用于CHERY样件的复验,即样件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图纸及标准)
——用于CHERY工序(工位)调试与验收;
——用于CHERY生产和装配首批最终产品(以供CHERY进行设计确认);
5。
3。
4。
2工装样件生产的前提条件:
●供应商必须依据CHERY公司“B阶段标识"的图纸;
●制造系统按照量产的要求布置并通过内部的过程审核且合格
5。
3。
4.3工装样件提交的情况:
工装样件除在CHERY项目开发过程中供应商新零件的生产需要提交外,在下列情况下,均应提交:
●新供应商的零件
●零件的设计更改(材料、尺寸、结构等影响到CHERY公司总成装配、功能等更改);
●供应商加工工艺过程的重大变更
●供应商加工场所的变更
●长期(一年以上)停产后重新恢复。
5。
3。
4.4提交工装样件的要求:
●该样件应满足其生产的要求(内部工装/工序调试与验收合格)
●供应商对样件进行了完整的检测(尺寸、材料、功能)且自检合格报告
●样件必须做按“工装样件标识”(附表12)要求进行标识
5。
3。
4.5提交工装样件检验报告的要求:
●提交样件检验报告,应包括材料、性能、尺寸、外观等方面内容;
●报告必须随同样件一同提交;
●报告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结果真实可靠.报告采用奇瑞公司性能试验结果(附表8);材料试验结果(附表9)、尺寸结果(附表10)、外观报告统一格式填写;
5.3。
4.6提交工装样件的数量:
原则上为12件或24件(1件保存、6件复验、5件试装).必要时可与CHERY产品工程师协商确定。
5。
3.4。
7工装样件的复验:
-—CHERY汽研院负责对供应商所提交的工装样件的复验,编制《产品认可报告》(附表13)
5。
3.4。
8认可的结论:
●最终认可:
所提交的样件检验报告是完整的,数据真实可靠,样件满足规定质量要求。
●临时认可:
所提交的样件检验结果没有完全合格,只能有条件的被使用(确定使用的数量和使用的期限),需要供应商提供改进后的样件和报告进行单项复验。
●风险认可:
所提交的资料或信息不完整,如因时间限制其零件的可靠性,耐久性试验验证不全,只能有条件的被使用(确定使用的数量和使用的期限)。
●拒收:
检验报告不完整,大部分检验项目不合格,提交的样件不能被使用,必须重新提交样件和报告进行复验.
5.3.5转阶段评审。
采购质量工程师根据工装样件的确认结果和供应商的开发进展状况填写《APQP状态报告》(附表12),向供应商高层领导和开发小组通报项目的进度,同时也向CHERY项目总监和项目组通报零部件的开发进展。
供应商据此可以转入工装样件阶段的开发工作。
5.4第Ⅳ阶段小批量阶段
5.4。
1本阶段CHERY开展的主要活动:
●D阶段图纸或数模的确认与发放(CHERY汽研院)
●达产审核(CHERY采购质量)
●小批量工装样件的复验(CHERY采购质量科);
●小批量工装样件的试装(CHERY汽研院/采购部/质保部);
●供应商生产件的批准(PPAP)(CHERY采购部/汽研院/质保部);
●签定“汽车零部件采购合同”(CHERY批量采购科)
●转阶段评审
5.4。
2小批量件
5。
4.2。
1针对供应商来说,小批量样件是供应商在批量生产条件(批量生产所需的工装、设备、模具、检具,经培训合格的检验及操作人员,最终的生产场地,合格的原材料、外协件供应商及经验证合格的工艺规范)下,经满负荷生产(持续1~8小时内或生产数量至少300件)验收合格所生产出的样件。
小批量件由CHERY公司按批量价格向供应商采购.
5.4.2。
2批量件的主要作用:
用于CHERY整车的试生产和零批量生产
5。
4。
2.3小批量件生产的前提条件:
D阶段图纸得到确认;
5。
4。
2。
4提交小批量工装样件及检验报告的要求
原则上同工装样件要求的相应条款,由CHERY公司项目质量工程师协同CHERY采购质量工程师与供应商共同确定小批量工装样件试验大纲
5。
4.3小批量阶段技术文件的移交.CHERY汽研院在完成对零部件D阶段的图纸的确认工作,除非在试生产和零批量时引起的变更,各部门不允许在发生更改。
5.4.4小批量件的装车确认和质量改进,本阶段CHERY整车会经历试生产和零批量生产过程,零部件应在整个试装过程中应就暴露的缺陷和问题积极整改。
5.4。
5达产审核:
对过程的质量能力进行评定,确定过程是否受控和有能力,是否具备批量生产的条件,产能是否满足奇瑞生产爬坡的需要。
5.4.5。
1达产审核的前提条件:
——工装样件已通过认可(或有条件认可);
——D阶段图纸已经冻结;
——零部件AB类质量问题已得到解决或有可靠的解决措施;
5.4。
5。
2达产审核的依据:
—-“供应商达产审核提问表”(附表29)
5.4.5.3达产审核报告:
——完成审核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质量科出具《达产审核报告》(附表11),经由采购部长批准后发送供应商及相关部门。
5。
4。
6小批量工装样件的复验:
-—CHERY公司采购部采购质量科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小批量件的尺寸、材料及部分性能复验或确认供应商批量件的试验报告
5。
4。
7供应商生产件批准(PPAP)
5。
4。
7。
1生产件批准的目标:
确定供应商是否正确理解了所有CHERY的工程设计记录和规范的要求,并且在执行所要求的生产节拍下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具备持续满足这些要求的潜在能力。
5。
4.7。
2生产件批准的目的:
是一种标准化的方法,用于供应商在产品大量交付前,对新零件提交给CHERY的批准.
5.4.7.3操作办法:
具体的PPAP程序见“产品开发手册”。
供应商根据零部件的PPAP提交等级要求将产品资料和过程资料分别提交给汽研院和采购质量科,由采购质量工程师对供应商提交的样件(小批量件)及文件进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审,做出最终的评审结论,经由CHERY质量部部长批准后生效,即“通过”或“未通过”。
同时由质保部预防改进科编制“生产件最终批准报告”(附表17)传递到供应商处.
生产件最终批准的结论包括正式批准、临时批准、风险批准、拒绝。
序号
工装样件认可
过程审核
最终批准的可能状态
1
正式认可
通过
正式批准
带条件通过
临时批准
拒绝
拒绝
2
临时认可
通过
临时批准
带条件通过
临时批准
拒绝
拒绝
3
风险认可
通过
风险批准、拒绝
带条件通过
风险批准、拒绝
拒绝
拒绝
4
拒绝
5.4。
8获准生产件批准(正式批准、临时批准、风险批准)后,CHERY采购部通知供应商转入批量生产,与供应商签订“汽车零部件采购合同”(附件三),并将该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5。
4。
9临时批准/风险批准的生产件管理
5.4.9.1临时批准/风险批准转正式批准的跟踪管理归口奇瑞公司质量保证部
5。
4。
9。
2获临时批准/风险批准的生产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总供货量内完成整改或试验验证,并再次提交进行正式批准,或提交时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达到正式批准条件,奇瑞采购部有权单方面停止该生产件的采购,供应商也必须停止生产和发运。
临时批准期限:
1~6个月;风险批准期限:
1~3个月.
5.4.9.3奇瑞公司汽研院负责在规定期限完成OTS样件的正式认可,奇瑞公司采购质量科负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审核通过
5。
4。
9.4获临时批准/风险批准的生产件管理按奇瑞公司追溯件管理办法执行
5.4.10转阶段评审:
转阶段评审。
采购质量工程师根据工装样件的确认结果和供应商的开发进展状况填写《APQP状态报告》(附表12),向供应商高层领导和开发小组通报项目的进度,同时也向CHERY项目总监和项目组通报零部件的开发进展。
供应商据此可以转入批量生产阶段。
5。
5第Ⅴ阶段:
批量供货阶段,转入量产阶段控制.
第六章量产后的供应商管理活动
量产的前提条件:
--供应商必须获准CHERY的生产件批准
——供应商必须依据CHERY公司盖有“D阶段标识”的图纸;
6.1供货管理
6.1.1订货、交货与验收
6.1。
1。
1对应获得奇瑞公司生产件批准的供应商,奇瑞采购部将根据具体产品的生产计划安排,与供应商签署零件开口或闭口订单。
6。
1。
1。
2开口订单注明该期间预计总订货量或分配份额,以及大致交货期。
供应商的批量交货以双方签订的开口订单以全年的预计订货数量为依据,按奇瑞公司单方面签发的交货通知的要求进行.交货通知要求的数量应尽可能符合供货计划预测的数量,数量偏差以不大于30%为宜,但发生紧急情况的情形例外。
6.1。
1.3《供货计划》中包含下三个月的订货数量.如:
第M月的《供货计划》中包含第M+1月的准确订货量,第M+2、M+3月的预计订货量。
上述预计订货量仅具有预报功能,便于双方的生产准备,不得作为奇瑞公司或供应商强制执行的依据.
6.1.1.4《生产材料采购订单》(附表18)闭口订单适用于小批量试生产或一次性订货的情形,应明确规定交货时间、数量、价格和交付方式,产品最终认可前的订单由采购部批量采购科发出,最终认可后采购部批量采购科编制《零部件采购计划交接表》(附表:
31)交生产管理部物流科,物流科确认后,采购订单的发出职责移交物流科。
6。
1。
1。
5供应商在向奇瑞公司提供批量件的同时,还应提供用于售后服务的备件和分解备件.供应商应按奇瑞公司确认的受控技术文件和资料制造并提供协议零部件.奇瑞公司采购部综合管理科将通过订单向供应商订货。
6.1.1.6供应商对每批的交货应有详细的供货清单和检验报告,包装要求按奇瑞公司认可的包装形式执行
6.1.1.7对于批量件,由供应商送货至奇瑞公司物流中心仓库提交验收。
JIT供货的采购件送货至奇瑞公司专业厂超市提交验收数量。
对于备件,由供应商送货至备件仓库提交验收.或由供应商运至奇瑞公司在交货通知中注明或临时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日期以奇瑞公司收货的书面记录日期为准.
6.1。
1.8如果预期会发生或必然发生交货延迟、不能满足交货数量要求等情况,供应商应立即直接通知奇瑞公司。
如果奇瑞公司发现所订购的货物未及时到货,则奇瑞公司应立即通知供应商。
该通知并不意味着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发生交货延迟,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商定适当延长交货期。
6.1。
1.9为保证供货,在执行订货合同的同时,如无特殊约定,供应商应在其所在地和/或下述中间库中,使用自己的资金,建立不低于零件本身生产周期所对应的奇瑞的需要零部件数量的安全库存。
6。
1。
1。
10奇瑞公司应在供应商交付货物后一周内,在上述地点对货物进行检验,必要时,送样至相关部门或外部机构进行检测和试验。
具体检验和试验工作流程按《进货检验和试验流程》(参考附件六)。
一旦在验收时发现在供货的数量、外观、品种、型号或规格、产品质量状态、内在质量等方面与规定不符,奇瑞公司将立即通知供应商。
如影响奇瑞公司生产,将根据〈外协件索赔协议>(参考附件三)由采购部向供应商提出书面索赔。
供应商应在收到书面索赔通知或单据后五天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将被视为接受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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