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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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教案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民商法学院婚姻家庭继承法教研室
[首页]
课程名称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授课专业
法学
年级
法学院
2004级
课程编号
课程类型
必修课
校级公共课();基础或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选修课
限选课(√);任选课()
教学目标
通过讲授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阐述婚姻家庭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内容和立法理由,引导学生研讨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学生通过到法院等部门实习,以及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培养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此外,教师通过指导学生撰写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思维能力,理论研究能力,以及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考核方式
考试();考查(√)
课程教学总学时数
50学时
学分数
学时分配
课堂讲授38学时;实践课8学时(课堂案例讨论3次和观看教学片1次,或课堂案例讨论4次);总复习2学时;考查2学时。
教材名称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作者
陈苇主编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群众出版社
2005年8月
指定参考书
1.《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
作者
胡平、陈苇主编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群众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授课教师
陈苇
职称
教授
单位
民商法学院
授课时间
2006年-2007年第一学期
注:
表中()选项请打“√”。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周,第1-2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节婚姻家庭概述、第二节婚姻家庭法
第二章亲属制度:
第一节亲属关系概述、第二节亲系和辈分、第三节亲等、第四节属关系的发生、终止和重复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教学重点: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2001年婚姻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教学难点:
婚姻家庭的属性。
第二章教学重点:
亲属的分类;亲等的计算方法;我国“代”的计算方法。
第二章教学难点:
亲等的计算方法。
第一章2学时;
第二章2学时
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
关于婚姻的概念,引导学生讨论以下问题:
1.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婚姻的当事人是否必须为异性?
同性恋者能否结婚?
3.婚姻的当事人是否必须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
4.婚姻的成立是否必须具有“合法性”?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罗马法及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方法采用黑板作图演示的方式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介绍有关婚姻概念的学术争议、有关同性恋者申请结婚的案例,然后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同性恋者有无结婚权,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第一章思考题:
1.从不同角度婚姻法可作哪些划分?
2.婚姻家庭法的对象与特征是什么?
3.2001年对《婚姻法》修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二章思考题:
1.比较罗马法与寺院法两种亲等的计算方法之异同。
2.依我国《婚姻法》的“代”数的计算法,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有哪些人?
3.简述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2-3周,第3-4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三章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婚姻自由原则,第二节一夫一妻制原则,第三节男女平等原则,第四节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第五节计划生育原则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要求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了解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本章教学重点:
婚姻自由原则;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本章教学难点:
家庭暴力的概念及特征。
第1-2节2学时;
第3节自学;
第4-5节2学时;
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
对有关著名作家何庆魁的“名义夫妻”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社会反响的报道,引导学生讨论,关于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与现实问题;
介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以女性为多的现状,引导学生从社会性别角度进行原因分析。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介绍有关重婚的案例以及家庭暴力的学术观点的争议,然后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有关重婚和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如何理解和执行,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本章思考题:
1、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有那些?
2、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3、事实上的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区别?
4、简述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3周,第5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一次实践教学,第一次课堂案例讨论。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主讲教师指导学生讨论分析婚姻法基本原则及亲属关系的典型案例。
课堂讨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第一、二单元:
一、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例
二、重婚案例
三、家庭暴力及虐待案例
四、自然血亲案例
五、拟制血亲案例
2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首先介绍相关案例,然后依据有关提问,引导学生思考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组织学生讨论分析如何理解和处理这些案例,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4-6周,第6-9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四章结婚制度:
第一节结婚制度概述,第二节婚约,第三节结婚条件,第四节结婚程序,第五节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第六节事实婚姻,第七节非婚同居关系。
第五章婚姻的效力:
第一节婚姻效力概述,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8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第四章教学重点:
婚姻成立的条件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第四章教学难点: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
第五章教学重点:
夫妻人身关系;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夫妻扶养义务。
第五章教学难点:
夫妻财产制。
第四章4学时;
第五章4学时
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
引导学生分析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与立法价值取向;
介绍我国非婚同居增多的现状,以及外国对非婚同居关系的立法动向;
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范围的界定之不足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介绍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基本理论,然后引导学生分析两者的区别,进而探讨其立法价值取向。
老师介绍非婚同居关系的的基本理论,我国非婚同居增多的现状,以及外国对非婚同居关系的立法动向,然后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非婚同居关系的性质,我国现行立法如何理解和执行。
老师介绍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范围的界定之不足,组织学生分析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第四章思考题:
1.简述婚姻成立的概念及其要件。
2.简述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3.如在我国依法应如何认定和处理事实婚姻?
4.依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同居关系?
第五章思考题:
1.简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人身关系有哪些规定?
2.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
3.简述我国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各自的范围。
4.简述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
5.如何理解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7周,第10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二次实践教学,第二次课堂案例讨论。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主讲教师指导学生对结婚制度和婚姻的效力的典型案例进行讨论,深化对基本知识的理解。
课堂讨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第三、四单元:
一、结婚实质要件案例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案例
三、夫妻人身关系案例
四、夫妻财产关系案例
或者组织学生观看教学片或举办学术讲座:
2学时。
2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首先介绍相关案例,然后依据有关提问,引导学生思考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组织学生讨论分析如何理解和处理这些案例,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7-8周,第11-12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六章父母子女关系:
第一节父母子女关系概述,第二节生子女,第三节继子女、第四节人工生育子女。
第五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自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要求学生掌握父母子女关系的概念和种类、生子女和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了解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本章教学重点: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本章教学难点:
生子女、继子女。
4学时
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
外国有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立法发展及价值取向之变化;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我国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介绍有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基本理论,然后介绍外国立法发展状况及立法价值取向之变化;
老师介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产生背景及其内容,然后引导学生分析探讨其立法价值取向及对我国完善有关儿童权益立法的启示;
通过介绍我国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评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本章思考题:
1.父母子女有哪些种类?
其区分的标准是什么?
2.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
3.简述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4.简述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5.依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护权主要有哪些内容?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9周,第13-14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七章收养:
第一节收养制度概述,第二节收养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收养的成立,第四节法律效力和解除。
第八章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
第一节祖孙关系,第二节兄弟姐妹关系。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第七章要求学生掌握收养的概念、特征、收养的法律效力,了解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教学重点:
收养成立的条件;收养的法律效力;解除收养的法定条件;解除收养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教学难点:
收养的成立。
第八章要求学生掌握祖孙间的抚养、赡养义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第八章学习重点:
祖孙间的权利义务;兄弟姐妹间的权利义务。
第七章3学时;
第八章1学时
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
分析对于被遗弃的未成年子女,血亲与事实养亲谁有优先抚养权?
介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顺序;
我国老年人赡养问题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介绍有关养父母子女的基本理论,然后介绍外国收养立法发展状况,联系实际介绍对于被遗弃的未成年子女,血亲与事实养亲争抚养权的案例,然后引导学生分析探讨谁有优先抚养权;
老师介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顺序,组织学生讨论如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受监护权;
老师介绍我国老年人赡养问题,组织学生讨论如何保护老年人的受赡养权;
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第七章思考题:
1.简述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2.简述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其立法理由。
3.简述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
4.简述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思考题:
1.简述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
2.简述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条件。
3.简述兄、姐抚养弟、妹的条件。
4.简述弟、妹扶养兄、姐的条件。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0周,第15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三次实践教学,观看教学影片。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放映教学影片:
“妈妈,对不起”
主讲教师指导学生观看该教学影片,启发学生观察和思考以下问题:
1.如何调适夫妻关系,建设和谐家庭
2.如何理解离婚的原因
3.离婚父母应如何正确处理与子女的关系
4、子女应如何正确对待父母离婚问题
5.法律对离婚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应如何加强保护
2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方法
师生活动设计
主讲教师指导学生观看该教学影片,然后,组织学生对思考题进行讨论,最后,要求学生当场完成书面作业:
“我观看该教学影片后的感想”,作为课堂的平时成绩。
思考题
或
作业
要求学生利用节假日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咨询服务,以提高自己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0周,第15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三次实践教学,第三次课堂案例讨论(如已观看教学片则不进行)。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主讲教师指导学生讨论典型案例,培养学生分析实际案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堂讨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第四单元:
四、生子女与生父母关系案例
六、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案例
七、养子女与养父母子女关系案例
八、其他近亲属关系案例
2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首先介绍相关案例,然后依据有关提问,引导学生思考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组织学生讨论分析如何理解和处理这些案例,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要求学生利用节假日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咨询服务,以提高自己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1周,第16-17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九章离婚制度:
第一节离婚制度概述,第二节我国处理离婚问题的指导思想,第三节我国行政登记离婚制度,第四节我国诉讼离婚制度,第五节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本章要求学生掌握我国行政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我国诉讼离婚的条件、程序和后果。
本章教学重点:
我国离婚立法的指导思想;登记离婚的条件和程序;诉讼离婚中的两项特殊保护;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本章教学难点:
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
4学时
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
对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律原则“婚姻破裂与夫妻感情破裂”以及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的学术争议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介绍有关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的基本理论,然后介绍对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律原则“婚姻破裂与夫妻感情破裂”以及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的学术争议,引导学生联系现实离婚问题进行分析,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本章思考题:
1.简述我国离婚立法的指导思想。
2.简述登记离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3.简述我国婚姻法对诉讼离婚的两项特殊保护规定。
4.简述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5.简述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婚姻被撤销的区别。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2-13周,第18-19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十章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一节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第二节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第三节离婚损害赔,第四节离婚对父母子女的法律后果。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本章要求学生掌握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对父母子女的法律后果。
本章教学重点:
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对父母子女的后果。
本章教学难点:
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离婚损害赔偿。
4学时
教学内容的深化和拓展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应体现公平原则及保护弱者利益原则;
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应依据保护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处理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老师阐述离婚财产分割应体现公平原则及保护弱者利益原则的理由,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处理应依据保护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基本理论,然后引导学生分析探讨现实问题,组织学生讨论,最后教师归纳总结。
思考题
或
作业
本章思考题:
1.简述离婚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
2.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债务的清偿问题?
3.简述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法定要件。
4.简述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5.简述我国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条件。
6.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3周,第20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四次实践教学,第四次课堂案例讨论。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主讲教师指导学生讨论分析离婚制度和离婚的后果的典型案例,加深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堂讨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案例教程》第五单元:
一、离婚法定条件案例
二、离婚财产分割案例
三、离婚隐瞒财产案例及债权债务案例
四、离婚后子女抚养案例
2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由2名学生分别代表本案双方当事人的提出请求,并由学生当法官依法进行调解或判决,最后由教师总结评析。
思考题
或
作业
要求学生利用节假日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咨询服务,以提高自己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4-15周,第21-22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十一章继承制度概述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第十一章继承制度概述第一、二、五节
教学重点:
第二节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第五节继承权
4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教师介绍目前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否认妇女继承权的案例,启发学生进行讨论,探讨“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应如何才能进一步被贯彻实施。
思考题
或
作业
本章思考题:
1.简述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2.简述继承权的取得依据。
3.简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4.简述我国遗产的范围。
5.简述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保险金、抚恤金的区别。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5-16周,第23-24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第十二章法定继承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第十二章法定继承第一、二、三、四节
教学重点:
第二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教学难点:
第五节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4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用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方法
并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教学课件
师生活动设计
教师介绍目前现实生活的继承案例,启发学生进行讨论,探讨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的立法与我国民众的继承习惯是否相符,如何才能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实际的相关立法。
思考题
或
作业
本章思考题:
1.简述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2.简述我国法定继承的顺序。
3.简述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原则。
4.简述酌分遗产权的法律特征。
5.简述代位继承的法定条件。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
周次
第17周,第25次课
编写时间
2006年9月1日
章节名称
课程总复习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践课()
教学时数
2
时间分配
授课要点
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总复习:
一、指明复习的范围及要求重点把握的内容;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三、典型案例分析
2学时
本单元的教学手段(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教学方法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
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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