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修改2版雅安综合客运枢纽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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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修改2版雅安综合客运枢纽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
目录
1、编制依据
2、概况说明1
2.1围挡设置1
2.2道路设置1
2.3临建设置1
2.4消防设置1
3、总则2
3.1总则说明1
3.2本标准执行要求2
4、围挡、大门、出入口和门卫设置标准2
4.1围挡设置要求2
4.2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标准3
4.3施工现场门卫设置标准3
5、施工信息牌标准3
5.1施工信息牌数量公示管理要求3
5.2材料标识牌、机械验收牌设置标准4
6、环保控制标准4
6.1现场施工车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4
6.2施工过程中的防治要求4
6.3渣土运输过程中的要求5
6.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要求5
6.5排水系统设置要求6
7、安全防护标准6
7.1安全警示要求6
7.2临边、四口、上下通道防护标准7
7.3人行步梯设置标准7
7.4脚手架设置标准7
7.5管线保护要求8
7.6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8
7.7光照影响控制要求9
8、消防设施9
8.1消防设施标准9
8.2消防管理制度9
9、工地临建设施标准10
9.1办公及生活区10
9.2配套设施10
9.3仓库设置标准11
9.4卫生设施标准11
10、综合管理标准12
10.1现场综合管理标准12
1、编制依据
根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2)《建筑灭火器设置规范》
(3)《雅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手册》
(4)四川省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标语及公益广告设置要求的通知》
(5)雅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6)本单位现有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经济能力等综合实力;本工程特点以及以往同类施工经验。
(7)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
2、概况说明
雅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地点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姚桥村,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地下空间及站前广场、长途客运站房、配套服务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
规划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51005.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804.12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45934.55平方米,总绿地面积为33580.54平方米。
2.1围挡设置
场内、外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全部将按照标准化执行,靠北外环采用围挡封闭按《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标语及公益广告设置要求的通知》挂设宣传标语。
2.2道路设置
场地设4个通行道路,道路位置按总平面图布设分为1、2、3、4号路,道路口设置彩虹门及铁皮门,1路口和3号路口设置为彩虹门作为车辆通行路口(一出一进),2号路口及4号路口为铁皮门作为临时通行路口,在不开放时将关闭路口。
2.3临建设置
3号路口作为迎检路口设置员工通道并安装门禁和门卫室,对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
进入3号路左侧将修建现场临时办公点、试验室。
1号路做为车辆出口设置洗车池。
在1号路左侧修建钢筋加工场,钢筋加工厂内钢筋分类摆放,按三级配电安装电器设备。
施工场地内的其余材料将分类、下垫上盖堆放摆放材料标示牌。
2.4消防设置
消防设施及器材品种齐全、数量足够、性能完好;按区域明确安全保卫、卫生、消防及消防器材责任人;现场同时设置吸烟区、休息区等。
3、总则
3.1总则说明
为保护城市环境,彰显雅安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工地建设特色,促使施工现场达到标准化建设,做到现场整洁、设施规范、标牌齐全、环保达标等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雅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标准化工地建设是将工地管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定量化、系统化,把现场布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等转化为工作标准,实现现场“规范化”、布局“科学化”、培训“经常化”‘、生活“秩序化”。
现场整洁是指施工现场场坪平整,建筑工地进出口地坪、场内主要道路路面及材料堆放处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
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200mm,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各种材料、设备、机具等分类码放、整齐,并覆盖防雨和符合安全文明要求,观感好。
设施规范是指工地、临时办公和生活区等设施设置规范,并符合安全、文明、消防等要求。
标牌齐全是指工地、仓库、驻地等主要场所均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和工程信息牌等,各类标牌规范、统一。
环保达标是指责任区域内噪声、扬尘、硬化、覆盖、排污、烟尘等符合环保要求。
3.2本标准执行要求
中国水电五局雅安综合客运枢纽2标项目经理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各部门和相关处室负责本标准的实施,安质部负责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和监管。
项目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标准化落实情况及安全文明措施等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满足标准化施工行为的,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对相关工点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围挡、大门、出入口和门卫设置标准
4.1围挡设置要求
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硬质、连续、牢固的围挡。
围挡应挺直、整齐划一、曲线平滑、清洁美观和无破损,外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若有污染或损坏,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保洁、维护和维修。
围挡高度设置为2.2米;围挡下部应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围挡表面宣传应按照雅安市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标语及公益广告相关要求。
在道路交叉路口视距5米围挡范围内禁止堆放各类物品,围挡采用金属网板围挡,并不遮挡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保证交通通行安全。
围挡内及外侧责任范围内应保持清洁、无锈痕、无破损、开启无障碍。
围挡内侧1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料具、土石方等物料。
禁止将围挡用作挡土墙或其他设施设备的支撑。
4.2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标准
围挡大门:
本工程有4个道路口,在2号路与4号路采用封闭式移动不锈钢大门,1号路与3号路作为长期施工及迎检用路,3号路作为迎检用路在大门处将设置门卫室及门禁,1号路为施工现场内车辆出口,大门口必须设置冲洗池、冲洗槽、排水沟、沉砂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
工地必须建立进出车辆管理制度,车辆进出必须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出场。
运输车辆必须覆盖、封闭,防止抛、撒、滴、漏。
对于临时设置的进出道口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在满足施工需要后及时恢复。
4.3施工现场门卫设置标准
出入门内侧应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面积不小于4㎡。
门卫室须悬挂《门卫管理制度》,设办公桌、椅一套,并应满足防雨、保温、照明、通讯等要求;门卫室材质可使用铝塑板制作的活动板房,采用整块屋面防水,地面作硬化处理。
门岗设置。
门卫人员应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对人员、车辆进出进行严格管理和登记等工作。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需持有工作卡或其他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必须按照来访登记准许的时限进出工地,与工程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门卫室内放置10顶安全帽,以备外来人员使用。
5、施工信息牌标准
5.1施工信息牌数量公示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门上应标记施工单位名称,并可同时绘制企业标识或标志。
施工场地需设置醒目的施工铭牌。
施工铭牌底色为白色,边框颜色和字体应使用深红色,字体横向书写;其外径高1.2米×宽1.8米、边宽0.03米;横向距离门墩1米、离地0.5米;
施工铭牌的主要内容:
工程名称,项目简介,开、竣工日期,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文明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工程师姓名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施工现场进口处的内侧设置8牌1图,按照雅住建发(2013)209号文。
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扬尘管理指标牌、统规统建项目公示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不小于900x1400mm,字迹工整,悬挂高度为底边距地面的距离为1.1-1.5米。
图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标示明确,并连续排列。
工程概况牌同时也应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简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监督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等。
图牌框架及其支撑立柱均应采用防锈蚀性强的金属材料制作,并确保图牌安置的稳定性和牢固性;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每日重大危险源作业公示牌”。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危险点源进行监控措施,填写“每日重大危险源作业公示牌”。
公示牌尺寸不小于1200mm(高)×1500mm(宽)字体应美观、整齐。
5.2材料标识牌、机械验收牌设置标准
各种材料应设置标识牌,并注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检验状态等内容。
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各种安全设施设置验收牌。
材料标识牌、验收牌等标牌标准尺寸为400mm×300mm,标识牌面为白底蓝字。
临时设施按使用功能设置标识牌。
如:
办公室、会议室、食堂、仓库等标识牌,规格为300mm×120mm。
防火分区、防火责任人等采用红底白字的标识牌。
6、环保控制标准
6.1现场施工车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生活办公区、材料堆放场地、设备操作场地等均应硬化处理。
厚度不小于200mm、强度不低于C20,并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
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场内地坪应保持基本平整。
施工现场车辆出口内侧设冲洗台(冲洗台长≥10米,宽≥6米,坡度≥1.5%;),周边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冲洗台旁均须设置三级沉淀池,同时配备≥5Mpa的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其应报工地辖区渣土办进行达标验收。
6.2施工过程中的防治要求
施工场地较大时应栽种花草,较小时可设花池或摆设花篮、花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内部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
土方开挖、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但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道路和地下管线施工在开挖、洗刨、风钻阶段,应当采取湿法作业,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施工、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倾倒在集土坑内和焚烧各类废弃物。
办公生活区设置封闭式生活垃圾箱,日产日清。
道路、管线施工实施一体化施工,每日应做到工完场清。
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禁止乱装乱倒。
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清洗围挡和清扫围挡外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并保持清洁。
建筑垃圾需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
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6.3渣土运输过程中的要求
渣土运输实行全密闭化、集中运输方式。
渣土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员、引导车(配置醒目标示)。
渣土运输时,运输车辆须由引导车、安全员引导,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不得单车运行。
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不得超载。
渣土外运时应设有专人负责并配备足量的保洁人员做好门前的卫生清洁工作和渣土车辆的冲洗工作,确保渣土车车身、车轮不带泥出工地上路。
6.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要求
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临时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不得在围挡之外堆放。
确因施工需要在围挡外堆放的材料,应有序堆放,且不得超过24小时,并设专人看管和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建筑施工现场应按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堆放材料。
钢材、木材、模板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按相关规定堆放。
钢材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15cm以上),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钢筋应当用方木垫起(15cm以上),适当分层堆放(不超过三层);木材堆放要分类按使用部位堆放,码放时要持外边檐一面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各种模板应当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地面应平整坚实,叠放高度一般不宜超高1.5m,大模板存放应放在经专门设计的存架上,并采用两块大模板面对面存放。
6.5排水系统设置要求
(1)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使用有效性;泥浆、废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及作必要处理。
未经处理,禁止排入水道或河道。
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
(2)设置围挡的工地应在出入门口内侧、离门口沿线≥0.3米处设置横向型通长排水槽一条、长≥8米且平行间距≥4米的纵向型排水槽两条;排水槽应与工地内排水系统连通。
车辆冲洗排水槽设置应达到宽≥0.3米、深≥0.3米,其表面应当用商品预拌砂浆抹平压光,槽口应加盖强承载力金属网板。
(3)应落实人员对排水沟、管槽、窨井和沉淀池内的存积物进行清理,重点区域每10天一次、一般区域每月一次。
严禁将泥浆或泥浆水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
汛期前,由项目经理带队对工地及周边管网进行检查和疏通。
(4)根据施工实际和雅安市降雨特征,制定雨季、特别是暴雨期的排水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以避免废水无组织排放、外溢、堵塞城市下水道等事故的发生,并在需要时实施。
7、安全防护标准
7.1安全警示要求
安全警示标志应统一、规范,并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要求,其数量应满足警示要求。
安全警示标志应绘制平面布置图并不得集中悬挂。
夜间、雾天、骤暗天气,须在作业区域边界上方设置警示闪灯或者悬挂40瓦以上红灯,相邻灯距不得大于4m。
占用道路的各类施工作业均须设置交通警示标志。
7.2临边、四口、上下通道防护标准
(一)临边应设置固定防护栏杆。
防护设施式样应统一,且安装牢固、严密和连续。
防护栏杆采用Φ48*3.5mm的钢管,并以扣件或电焊固定,表面涂刷红白相间(20cm间隔,以下相同)的警示油漆和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封闭。
(二)防护栏杆上下各设一道横杆和下设挡脚板。
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横杆离地高度为0.5~0.6m,下设的挡脚板高度为18~20cm。
(三)“四口”应设置用红白警示色的临时钢管防护栏杆,高度为1.2~1.5m,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封闭(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²),预留洞口应用盖板封闭好。
(四)基坑上下扶梯(有条件的采用叠塔式钢笼扶梯)。
扶梯安装应固定、牢固,梯级、平台为防滑钢板,并在平台处设置挡脚板。
钢管涂刷红白相间警示油漆,四周采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封闭。
随基坑土体的挖深及时安装下节扶梯,以保证人员上下安全。
7.3人行步梯设置标准
人行步梯宽0.8m,踏步宽0.25m,高0.18m;步梯扶手以Φ50钢管制作,立柱为Φ30钢管,踏步用0.5mm以上的压花钢板制作,步梯立柱高1.5m,间距0.6m,步梯扶手外侧用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封闭。
人行步梯均涂以警示黄色。
应对防护栏油漆进行检查、维护和涂刷,重点区域每季度一次,一般区域每半年一次。
钢筋加工场地及设备的防护棚应用型钢和其他坚固材料制成。
防护棚应具有防噪声、防尘、防雨和防砸抗冲击等功能;当处于塔吊臂回转半径内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7.4脚手架设置标准
(一)脚手架封闭在垂直方向使用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水平方向铺设脚手板应至少两层,作业层和底层必须铺设,硬防护下方还应设置水平网防护,其它地方每间隔2层设置水平网防护。
脚手架垂直防护高度应超过作业层至少一步架。
(二)凡作业面≥2米高度的,应搭设和使用施工脚手架。
(三)脚手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和验收,并经验收后使用。
立杆基础应硬化,平实。
脚手架的立杆、顶撑、横楞、斜撑等各类杆件、扣件应选用金属管材、金属扣件结合搭设。
严禁使用毛竹搭设、或毛竹和金属杆件混合搭设。
金属脚手架杆件应采取防锈措施,表面应涂刷警示漆。
(四)悬挑式脚手架、整体提升式升降脚手架最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封闭。
禁止以脚手架立杆替作围挡支撑。
(五)脚手架立杆搭设应避开人、车(含非机动车)通行的路口。
在人行道上搭设的,应确保行人安全通行。
检查小组应对脚手架表面油漆进行检查、维护和涂刷,重点区域应每季度一次、一般区域应每半年一次。
7.5管线保护要求
(一)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公司提供的各类管线资料和经管线产权单位书面确认的交底材料,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调查施工范围内及其周边地下管线分布状况、核准管位,并根据管线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制定相应有效的管线保护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在原有地下管线1米范围内实施施工作业的,禁止使用机械开挖。
在重要管线或管线复杂地段施工的,应开挖样沟应设置警示带及警示标语、派专人监护,并通知相关管线管理单位到场确认。
严禁未经勘察和野蛮施工。
(三)在施工中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损坏管线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管线产权等有关部门,并做好配合抢修工作。
7.6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施工区的进出口处应设置安全着装示意图、警示镜,并镶嵌在不锈钢或铁艺的框架内,镜面光洁,牌面干净。
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场专业。
(二)在作业区和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生活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牌,配置消防灭火器。
(三)设置的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应美观大方、防雨和镶嵌在不锈钢或铁艺的框架内。
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新。
(四)积极开展安全交底、教育和培训(尤其是特殊工种人员)活动。
未经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7.7光照影响控制要求
(一)施工现场照明灯光下倾角≥20度。
(二)强光照明灯应配有防眩光罩,照明光束应俯射施工作业面。
进行电焊作业的,应采取有效的弧光遮蔽措施。
(三)禁止工地内灯光或焊光直射城市行人、车辆通行道路和居民住宅。
因施工设施设备遮挡路灯照明的,应在受影响的一侧增设照明灯,以确保通行道路照明。
8、消防设施
8.1消防设施标准
应按照公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项目部防火、防爆、保卫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消防责任制和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安全。
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建筑物的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应按照如下要求: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消防水池(桶)、消防沙池,且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仓储、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的距离应符合防火规定。
现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于专用仓库,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和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配备数量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主要包括:
各类灭火器、防火沙池、消防水桶、蓄水池(桶)、防火锹、消防斧等。
配备要求必须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
8.2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由班组长及安全员在场情况下进行施工。
设置消防通道和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台账)。
9、工地临建设施标准
9.1办公及生活区
办公区内等明显位置设置国旗、企业旗。
其基座表面用理石或地砖铺装,旗杆为不锈钢材料,
搭建办公(生活)区临时用房的,应使用定型轻钢材质活动房或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
(材料具有阻燃性)
临时用房应满足牢固、美观、保温、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
施工现场临建若采用双层夹芯彩钢板房搭设,其夹芯彩钢板的钢板厚度不小于0.5mm,芯材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并有相应的检测报告;搭设单层临时用房,其檐口高度应≥2.8米;
施工现场临建若采用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则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DGJ32J54-2006)的要求。
工地内设置办公(生活)区的,应用围挡与施工作业区作明显分隔。
9.2标准化食堂
作业队伍开设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佩戴工作牌作业。
工作时穿戴白工作帽、白工作服、白口罩,并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标准。
严禁采购或供应过期、变质食品。
食堂应设置餐厅或就餐区;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设防鼠挡板,且有防蚊防蝇措施;设置密封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食堂地面应硬化防滑,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高度大于1.5m);制作间应建在上风向,室内悬挂“卫生管理制度”或“食堂管理标准”,并与厕所、垃圾场、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地方保持10m以上距离。
食堂的排烟、排水、排气、给水等设施齐全并配备灭火器。
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9.2配套设施
厕所应安装节能型冲水设备,并保证水量供应。
蹲位之间应设置高度≥1.2米隔墙。
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1.5米。
办公(生活)区设置厕所的,应同步设置符合专项标准的化粪池。
厕所排污管道应连接化粪池,并按标准委托相关环卫单位定时清理化粪池。
厕所应设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定期喷洒药物消毒,防止蚊蝇孳生。
严禁将厕所冲洗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河道或土坑内。
淋浴室面积不小于20㎡,室内高度不低于2.5m。
夏季安装纱门、纱窗并保证通风良好、给水、排水、排气等设施齐全。
淋浴喷头按住宿人员1:
15的比例设置,并满足4人以上同时淋浴和更衣的需求,地面贴防滑地砖和设排水地漏。
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
淋浴间应有冷、热水供应,且排水、照明、通风良好。
更衣间面积不小于5㎡,设置挂衣架、橱柜等。
选用有国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电热水器或太阳能热水器。
使用防水电器。
电源线套绝缘管固定和设防水开关。
防水线、防水开关、防水电源插座、绝缘管等应具有国家认证的合格产品。
设专人管理和保持清洁卫生。
员工活动室的高度应不小于2.5m,面积不小于20㎡,地面基层作硬化处理,并贴瓷砖或铺设木地板;配备电视机、报刊、杂志和其他娱乐用品。
活动室管理制度齐全,并专人负责管理。
9.3仓库设置标准
(一)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面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定,地面作硬化处理。
(二)库内使用钢质组装式储物架,分类保管物品并设标识牌。
(三)库内设泡沫灭火器、灭火砂箱;对易燃易爆仓库应符合有关防火防爆标准并单独设置和安排专人管理。
9.4卫生设施标准
在施工作业区(预设在主站房区域及配套办公用)、选择远离有毒有害物质的位置,设置安全卫生的饮水室。
饮水室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面积不小于4㎡,地面作硬化处理。
饮用水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饮水桶和器皿符合卫生标准,并定期清洗、消毒和放在1m高的台上。
高温季节应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或其他饮用品,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施工现场应设置工地医务室。
医务室应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防感冒药等常用药品;配备有医师资质的医务人员或经考核合格的急救人员,并负责医疗服务和经常性开展卫生防疫、健康宣传教育。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点。
吸烟点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
严禁在非吸烟点吸烟。
施工现场应安装安全管理电子监控系统,现场配备视频和考勤设施设备,实施视频监控和考勤系统,对各施工点、主要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记录,对现场工作状态远程可视化管理。
项目部必须对视频和考勤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并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在施工现场须配备计算机、打印机,采用宽带网络,及时掌握和传递有关信息。
10、综合管理标准
10.1现场综合管理标准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并以颜色进行区别。
(二)施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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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 修改 雅安 综合 客运 枢纽 标准化 工地 建设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