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西庙岗乡集镇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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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西庙岗乡集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⑶《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⑷《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000)
⑸《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995年)
⑹《村镇规划标准》
⑺《河南省内乡县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
⑻西庙岗其它相关基础资料(2006)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将西庙岗乡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良、特色产业突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济区;将庙岗集镇建设成为功能健全、布局合理、交通便捷、设施完善、地域特色明显的山区现代化宜居小集镇。
第三条规划原则
⑴充分体现规划的前瞻性,解决未来集镇发展中的战略性问题,发挥规划对城镇长远发展与整体发展的引导和控制作用。
⑵遵循“五个统筹”原则,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珍惜土地,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和乡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⑶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科学性、政策性,妥善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把握好发展时序,长远规划,分期建设,逐步实施。
⑷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各类资源的潜力,适度开发,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的和谐统一。
⑸充分利用地域环境特点,使集镇建设和环境形成并体现特色。
第四条规划修编重点
⑴村镇体系规划
规划将从区域协调的角度出发,分析研究西庙岗乡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势条件及制约因素,探讨西庙岗乡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新思路,论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完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论证村庄整治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编制乡域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⑵集镇规划
规划确定集镇性质和职能,明确集镇的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优化集镇用地布局,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并制定相关的专业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7-2010年远期:
2011-2020年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西庙岗乡域行政辖区140平方公里,集镇规划控制范围为现状庙岗集镇周边区域,规划建设用地1.2平方公里左右。
第二章乡域部分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七条总体发展目标
确保农业基础,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第八条经济发展目标
国民生产总值在2007年—2010年间,年均增长10%,2011年--2020年间年均增长12%。
第九条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年均5‰以内;
逐步普及高中教育,适龄青年受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近期分别为70%和10%,远期分别为90%和20%以上;
远期千人卫技人员大于4人,千人病床3张,千人拥有医务人员5人,平均期望寿命75岁以上,职工与个体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100%;
规划期末全乡的火化率达到100%,实现耕地无坟头。
第十条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近期内实现100%行政村通油路的目标;
集镇自来水普及率近期达到60%,远期达到100%;
规划期末集镇设立邮政支局,每个中心村设立邮政代办点一所;
规划期末设立镇级电视台,所有中心村进入有线电视网络。
第二节发展战略阶段
第十一条近期
将集镇作为全乡发展的增长极,进一步提高其聚集度,使其乡域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
第十二条远期
集镇带动乡域共同发展,初步实现城镇化和现代化,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有显著改观。
第三节村镇体系规划
第十三条人口发展预测
近期人口约2.55万人,远期约2.6万人。
第十四条产业发展规划
1、乡域农业规划
①乡域农业
种植业:
以传统种植业为基础,突出生产优势,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
林果产业:
利用经济林木资源优势,发展林果经济产品。
中药材产业:
在现状基础上,扩大经营规模和种植种类,规范种植,提高中药材品质。
畜牧养殖业:
促进以养殖大白山羊为主的养殖业的发展,进一步发展专业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村,扩大养殖规模,积极引导养殖业向生态环保方向发展。
渔业:
充分利用乡域内的水库和坑塘资源,大力发展淡水鱼的人工养殖业。
②乡域基本农田保护
确保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全乡基本农田做到定面积、定位置、定质量、定指标、定规划。
2、乡域工业规划
乡域内集镇周边的工业逐步集中到集镇规划的工业用地内,村级工业逐步集中发展,保护乡域环境,发挥工业经济的规模效益。
3、第三产业规划
大力创办小商品、农副产品、建筑建材、地产工业品等专业市场,积极培育区域商贸中心,以多种商贸服务为补充的第三产业,同时大力加强对商贸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商业网点的布局。
第十五条村镇体系规划
规划西庙岗村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为中心集镇、二级小集镇、中心村、基层村四个等级。
一级:
中心集镇
乡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导产业以大理石板材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商贸服务业等为主。
二级:
小集镇一个
对东川的发展进行引导,使其成为乡域内西北部区域次中心。
积极鼓励当地进出口贸易业的发展,适当发展商业、服务业和第二产业,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周边村民到集镇居住。
二级小集镇规划人口控制在3000人左右。
三级:
中心村三个
规划桃庄河、石碑营、大路三个中心村,规划人口控制在1500--2000人之间。
中心村应配备居委会、小学、卫生所、文化活动室、商业服务设施等,逐步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功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级:
基层村
规划除集镇、中心村之外一些规模较大、交通条件较好、基础服务设施相对齐全的村庄作为基层村,本次规划基层村15个。
现状自然村分布散乱,小村庄过多,对于这些村的迁并改造应依照国家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分期分批的进行。
第十六条村镇体系空间布局
南部区域以中心集镇为中心,以省道S332为发展主轴,赵店—西庙岗—马蹬公路为发展副轴;北部区域以二级集镇东川为中心,以马仓线为发展轴。
形成以中心集镇为乡域主中心,东川为次中心,一主二次三条发展轴,三个中心村为辅,各农村居民点相对均匀布局的空间结构形态。
第十七条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村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新村建设与城镇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明确任务,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用科学规划引领新农村建设。
2、新农村村庄规划
规划通过改造镇中村,拆除空心村,撤并行政村,合并自然村,达到农村居民点集中布局、集约建设的要求。
3、规划指标
新农村村庄规模:
村庄建设规划宜以行政村范围进行,每个行政村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进行集中建设的村庄,每个村庄集聚的人口规模不宜低于800人。
公共设施配置指标:
村庄一般设置幼儿园、托儿所、文化站(室)、老年活动室、卫生所、计生站、运动场地、文化宣传栏,有条件的可设置村(居)委会和公用礼堂。
公共设施配套指标按每千人1000至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三类控制。
一类为每人80至100平方米,二类为每人100至120平方米,三类为每人120至140平方米,最高不能超过每人150平方米的标准。
户均宅基地用地指标:
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超过1亩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户均住宅建筑面积指标:
小户不超过180平方米,大户不超过250平方米。
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
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
第四节乡域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规划
第十八条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着重对现状沙石路面的乡道进行改建,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使之与省道一起构成乡域交通的骨架,同时加强乡域其它乡村道路的规划与建设,相应地提高其道路等级,与内乡县城和周边乡镇建立起紧密联系,形成一个畅达、便捷、合理的交通网络,全面改善全乡的对外交通条件。
省道S332为二级油路,宽12米;规划乡道为三级公路,水泥路面,宽7米。
村道为四级公路,水泥路面,宽4米。
第十九条邮政、通信规划
邮政方面应结合时代发展,开展函、包、汇、特、储、发、集、广告、速递等业务,在各个中心村设邮政代办点(所),多种传输工具结合,实现快速,通畅,多层次的邮递网络,并实现邮政特快传递,微机管理。
有线电话和无线通信短期内以现状维护和根据用户增长增容为主,根据人民生活需要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建移动和联通基站和营业厅,实现信号无盲区,扩大无线通信用户数量,同时扩大宽带互联网使用,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建设网上信息平台,推动全镇教育和经济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条广电规划
规划在全镇范围内应当因地制宜,改进和改善有线电视网络,采用多种方式与手段在提高有线电视用户率。
第二十一条电力规划
根据西庙岗经济发展形势和近、远期人口规模,初步预测西庙岗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用电量分别为1400万KWH和5600万KWH,供电负荷分别为6MW和18MW。
规划近期可把备用的2.5MVA和现用5MVA并联投入使用,尽快使变电站进线为两条,实现双电源供电。
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远期变电站容量需增容12MVA,出线5条,其中两条供镇区使用,一条为工业用电,一条为生活用电,两条供镇域使用,一条备用。
第二十二条文化科技设施
规划在西庙岗镇区建设综合性的文化科技活动中心一处,在二级集镇和中心村设立文化活动站。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保留乡卫生院,各中心村建立设施较全的卫生所,配备常用检测仪器,另在基层村建立应急处理的卫生室。
第二十四条教育、体育设施
镇区保留现状小学和初中,适当扩大用地规模,增设小学一所,幼儿园二所。
乡域内各中心村保留小学一所,幼儿园一所,较大的基层村可以设置小学,各学校按标准建设运动场。
规划在镇区建一座综合型体育场。
第二十五条市场集贸设施
规划在镇区建设综合市场、牲畜交易市场、林果交易市场和瓜果蔬菜批发市场各一处,在居住区建设农贸市场,各中心村建设小型农贸市场。
第二十六条商贸金融
镇区规划形成一个较集中的商业中心,中心村设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商业服务网点,基层村设立基层商店。
第二十七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加强乡域生态环境的建设,切实有效地保护西庙岗的生态环境,规划设想为:
走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畅通河道,完善水利设施,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乡域工业集中到镇区发展,同时引导各村农户发展生态农业,最大限度利用土地资源;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三章镇区部分
第一节集镇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八条镇区性质
西庙岗镇区性质为:
乡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以石材加工及农副产品加工为主,商贸为辅的现代化宜居小集镇。
第二十九条镇区规模
1、人口规模预测
镇区近期人口规模约4100人,远期人口规模约11000人。
2、用地规模预测
近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左右,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0平方米左右。
则近期建设用地面积49公顷左右;远期建设用地面积120公顷左右。
第二节镇区发展方向与规划结构
第三十条镇区发展方向
集镇在规划期内以桃溪河为轴东西延伸,向东延伸至楼后沟村组,往西延伸至派出所西约200米处。
往南至桃溪河河畔;规划将省道北移,集镇规划区北至现状省道以北250米。
第三十一条镇区规划结构
集镇总体布局采用紧凑集中布局,规划形成“一轴、一心、一核、四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轴”---以桃溪河为集镇景观生态轴。
“一心”---集镇核心区,是由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和文教中心在空间上集聚,功能上综合而形成的核心区域。
“一核”---以桃溪山庄自然保护区作为镇区的绿核,是镇区的绿肺,作为打造生态城镇的基础。
“四片区”---根据功能分割的四大功能片区,中心片区、东北片区、东南片区和西北片区。
第三节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第三十二条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37.14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1.902%,人均居住用地34.675平方米。
第三十三条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1.12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7.67%,人均19.204平方米。
1、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1.683公顷,人均1.53平方米。
规划利用废弃的庙岗粮所,结合西庙岗乡政府,形成集中的行政管理区,其他行政管理用地逐渐集中到此。
2、教育机构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5.708公顷,人均5.819平方米。
规划扩大镇区现有庙岗初中、和庙岗小学的用地规模,在东南部居住片区增设一所小学和一所幼儿园,在西北居住片区结合庙岗小学设置幼儿园一所。
成人教育用地结合庙岗中学设置。
3、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3.758公顷,人均3.416平方米。
规划在中学西侧设置图书馆、科技馆等文体科技用地,在桃溪河东岸、行政管理区对面规划运动场一处,设置篮球、乒乓球等运动场地。
4、医疗保健用地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0.616公顷,人均0.56平方米。
规划扩大原中心卫生院的规模,完善其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并在每个居住片区设置卫生所,方便居民日常就医的需要。
5、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5.041公顷,人均4.583平方米。
在保留、适当改造桃溪河两侧原有商贸金融建筑的基础上,在团结大道、桃溪河交叉区域布置城镇大型的商贸服务金融设施,形成城镇的商业中心。
新建居住区应配套相应的商业服务网点,控制沿街商业的蔓延,适当集中。
商业金融用地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6、集贸市场用地
规划集贸市场用地4.318公顷,人均3.925平方米。
在城镇商业中心,南阳路南北侧各布置一个综合的集贸市场,进行全镇的农副产品、小商品等贸易。
在镇区的东部靠近工业区附近规划工业品交易市场,在镇区的西部布置一处其他特殊市场。
第三十四条生产设施用地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18.72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15.665%,人均17.025平方米。
规划将镇区原有工业用地实施置换调整,逐步集中至镇区东北部工业集中区内。
远期考虑增加工业种类,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同时引进一些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集中布置在东北工业集中区内,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工业区内配套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高效能的管理结构,为工业企业服务。
第三十五条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3.45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888%,人均3.139平方米。
规划在工业集中区的东南部设置仓储用地,主要为工业区货运提供服务。
第三十六条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1.79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98%,人均1.628平方米。
规划增设一汽车站,布置在飞阳路与南阳路交叉处,紧邻镇区商业中心。
同时规划外环路替代南阳路(原S332)承担过境交通。
第三十七条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镇区道路广场用地17.84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4.923%,人均16.218平方米。
规划充分尊重现状路网结构,局部予以调整,新区道路采用方格网状布局。
镇区道路形成“二横二纵一环”的道路网格局。
“二横”指东西向的南阳路、文化路,“二纵”指南北向的桃源路、前进路,“一环”指外环路。
第三十八条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规划镇区公用工程设施用地2.77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2%,人均2.522平方米。
镇区公用工程设施包括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邮电所、加油站、货运站。
第三十九条绿地
规划绿地15.69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13%,人均绿地面积14.269平方米。
公共绿地14.2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89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928平方米。
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绿地。
规划在工业片区外围布置20米宽的防护绿地,加强环境保护,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第四节镇区对外交通规划
第四十条对外交通规划
镇区外环路是对外交通道路,负责镇区对外联系。
外环路红线宽16米,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全长6290.4米。
在镇区南阳路南侧规划汽车站一处,面积为0.84公顷,和外环路及镇区对外方联系道路共同担负镇区对外交通职能。
第五节镇区道路系统规划
第四十一条道路功能等级结构
根据集镇规模,镇区道路分为干路、支路、巷路三个等级。
规划充分利用现状道路,同时考虑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尽量采用方格网形式。
镇区干路6562.94米,支路8750.07米,总长15.3公里,干路网密度为5.47km/km2,道路网密度为12.75km/km2。
第四十二条道路横断面规划
干路分20m和16m两种类型:
红线宽20m的道路,横断面为:
14m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各3m。
红线宽16m的道路,横断面为:
10m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各3m。
支路红线宽分12m、10m两种形式。
红线宽12m的道路,一块板道路的横断面为:
7m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各2.5m;二块板道路的横断面为:
中央隔离带宽2米,两侧车行道为3.5m,两侧人行道为1.5m。
红线宽10m的道路,6m车行道,两侧各设置2m宽的人行道。
巷路是指红线宽度小于10m的道路,规划巷路宽度为8m,横断面形式为:
4m车行道,两侧人行道各2m。
第四十三条道路交叉口规划
道路交叉口类型根据相交道路等级和交通流特征确定,镇区内交叉口均采用平交路口。
平面交叉的车流管制主要有信号灯控制及主要方向优先通行规划管制(设置让路标志)。
干路与干路、干路与支路相交原则上一律采用信号灯管制。
第四十四条道路竖向规划
道路竖向规划强调尊重现状地形地貌及现状道路,避免大填大挖,并考虑道路的行车要求,以此确定各道路中心线交叉点的高程。
道路纵坡最小0.3%,最大5%,控制在规范要求0.2%--8%范围内。
第四十五条广场规划
镇区规划四处广场:
一处在乡政府对面,为市政广场,供市民游憩、集会。
另外三处分别在桃溪山庄的出入口处,供市民日常游憩、休闲。
第四十六条社会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商业中心外围及集贸市场附近设置社会停车场,解决机动车停放问题。
镇区大型公建、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大型商场等建筑以及各类公园应按标准配备停车场或其它停车设施。
鼓励各种方式吸收社会力量资金进行镇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节镇区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四十七条给水工程规划
1、给水量预测
规划期末镇区最高日用水量为0.92万m3/d(已包括管网漏失量)。
时变化系数KH取2.0,则最高日最高时需水量766m3/h;日变化系数Kd取1.5,则平均日需水量0.61万m3/d。
2、给水水源与水源地防护
规划利用桃溪河作为镇区给水水源,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取水点设置于狄青路东侧桃溪河北段附近,利用一级泵加压输送至水厂。
同时应加强水源卫生防护工作:
取水点周围半径不小于一百米的水域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捕鱼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取水点上游一千米至下游一百米水域内,不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沿岸农田不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并禁止放牧。
加强水源地的管理及保护措施。
3、水厂规划
规划在镇区北部筹建自来水厂,占地面积0.98ha左右,设计供水能力10000m3/d。
4、给水管网布置规划
镇区输水管道敷设两条,管径DN350。
自取水构筑物处向西进入镇区水厂。
镇区给水管网采用环形与树枝状相结合的形式:
给水干管管径DN200—DN400,由三个给水环路组成:
狄青路、南阳路、文化路、形成环网,部分路段枝状引出;构成局部环网。
给水干管在道路下的位置以道路东侧、南侧为主,一般设在人行道下。
分配管管径DN75—DN100,配给接户管和消火栓。
管道均敷设在每一条街道或工厂车间的前后道路下边。
第四十八条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镇区平均日综合用水量0.61万m3/d,按照污水排放系数80%计算,需要综合处理的污水量为0.49万m3/d。
2、规划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
3、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镇区以南桃溪河下游河段。
处理规模为0.49万m3/d,占地0.33ha,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的尾水水质要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77)的2级标准。
4、污水管网布置规划
污水干管采用正交式平面布置:
在镇区南北向道路狄青路、桃源路和东西向道路南外环路敷设管径为D400—D600污水管道为主干管,以南阳路、文化路、前进路管径为D300—D500污水管道为干管,其他管径为D300次干管分别向污水干管汇集,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污水主干管埋设的最小坡度控制在0.0025—0.003之间,最小覆土深度0.7m。
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位置一般以道路西侧、北侧为主,主要埋设在人行道下。
第四十九条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工程规划标准
设计重现期Tm为1-2年,建设区径流系数Ψ为0.55-0.65。
2、雨水管道规划
提高桃溪河防洪能力,加固河堤,定期清理河道,镇区段桃溪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雨水管道应按照就近、分散、重力自流的原则排入附近水体。
参照镇区高程特征及河流位置,以桃源路(狄青路)为边界,东部地区地面雨水和西部地区地面雨水排入桃溪河。
集水管网尽可能分散,密度合适,力求排水管线最短。
根据集水区面积大小和集水时间增加的情况,规划各条雨水干管的最大管径D800,最小管径D300。
雨水管道应尽量铺设在人行道下,便于以后开挖检修。
第五十条供电工程规划
规划镇区内近期维持一条10KV出线,随着用电量增加相应增大线径更换现有导线,远期对现有35KV变电站进行增容后,10KV线规划出两个回路对镇区进行供电,其中医院,镇政府应用专用线路供电。
10千伏高压线路结合镇区道路沿东侧、南侧架空敷设,采用LGJ-95线号的钢芯铝线。
架空电力线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的相应要求。
每隔400M左右建杆上变电所一处,方便市政项目用电。
镇区主干路路灯平均照度15勒克司,次干路路灯平均照度8勒克司,对道路照明设计专用变压器。
第五十一条邮政工程规划
邮政工程应采用多种传输工具结合,实现快速,通畅,多层次的邮递网络,并实现邮政特快传递,微机管理,结合时代发展,开展函、包、汇、特、储、发、集、广告、速递等业务。
在镇区中适当增加信箱及阅报亭数量,方便镇区居民生活。
第五十二条通信工程规划
镇区通信应据需要适时增容和改善网络,通信电缆在主干道下地埋敷设,次干道和支路架空敷设,敷设于镇区道路西侧和北侧,镇区外可采用架空线路敷设。
规划期内无线通信以现状维护和增容为主,扩大无线通讯用户数量,同时扩大宽带互联网使用,镇区有线电有线电视线路应随同通讯线路架空或地下敷设。
在镇区中适当增加公共广播、公用电话、信箱及阅报亭数量,方便镇区居民生活。
第七节防灾减灾规划
第五十三条消防规划
1、消防队站的建设
规划全镇设1个义务消防站,位置选择在南阳路西段,负责全镇消防安全。
2、消防给水
(1)、水源
消防给水水源分为自然水源和人工水源,自然水源主要取自于桃溪河河水,分别在桃溪河两岸设置取水点两个。
人工水源为规划建设镇区水厂,综合考虑生产生活和市政消防用水。
(2)、给水管道和消火栓
结合镇区给水管网规划,不再另设消防给水管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在商业办公集中区、居住建筑集中区、集贸市场区,沿镇主次道路按不宜大于120m间距的要求设置室外公共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结合供水管网的规划,依据消火栓间距要求,合理规划布置消防栓。
3、消防通讯
规划保留原有镇区电信所。
消防通讯以有线通讯为主,为保持火警专线畅通,镇区消防队应与内乡县消防指挥中心设两对专线联系,镇区电信所设119火警专线至义务消防站,另外,电信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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