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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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人:
**市双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公司
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开标评标须知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商务要求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采购合同(样本)
第八章 附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日期:
2010年6月28日
采购编号:
****公司受**市双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太阳能路灯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人:
双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
3、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预算:
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太阳能路灯及安装。
采购预算为90万元。
4、交货日期:
2010年8月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招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拟招货物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且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路灯安装资质。
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6、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0年6月28日至7月7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3:
30—17:
00,节假日除外)在 ****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7、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7月20日9:
30时。
9、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佛堂镇365便民服务中心大楼3楼开标室。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
14、本次招标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媒体: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 双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和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工作的 ****公司。
2.4“招标方” 系指 双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 ****公司。
2.5“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7需方:
即 双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2.7供方:
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招设备供应商,具有路灯安装资质,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及服务能力。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及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5、现场考察、技术答疑
5.1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有关投标、签署合同和其他所需的资料。
不组织集中考察的,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但必须在开标5天前进行。
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2招标文件询疑: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开标前10天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
5.3 采购方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方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特殊说明
6.1本次采购的项目为 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太阳能路灯及安装。
投标人对招标货物不得拆分投标。
6.2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文件的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开标评标须知
(4)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5)商务要求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7)采购合同(样本)
(8)附图
1.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及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同时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对在投标截止期10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视投标人已收悉。
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要求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完全了解投标货物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逐项逐条作出实质性的回答,顺序编号清楚,可用描述性文字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章)。
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及商务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投标人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
1.4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技术用语除外)。
2.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4.1“商务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4.1.1投标书。
4.1.2开标一览表。
4.1.3货物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4.1.4商务偏离表。
4.1.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为要求投标人作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中应对打★号的商务条款作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对商务条款的偏离请在商务偏离表中提出。
未打★号的商务条款为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对非实质性商务条款的负偏离最多允许出现两项,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在唱标前宣布。
4.2“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4.2.1产品的具体结构图及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
4.2.2 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包括文字和图表)。
4.2.3 拟招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4.2.4 路灯灯具产地的说明。
4.2.5 尺寸齐全的灯头外形图和基脚安装图。
4.2.6 彩色效果图。
4.2.7 配套蓄电池的生产许可证。
4.2.8 技术偏离表。
4.2.9 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4.2.10 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验收所参照的主要标准。
4.2.11 拟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4.2.12 货物配置清单。
请投标人注明投标产品零部件、材料的产地、品牌。
4.2.13 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设备制造期、试验期、交货期。
4.2.14 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
4.2.15 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
4.2.16近三年来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及主要用户清单;
4.2.17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4.2.18 距买方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
4.2.19安装计划表。
4.2.20 优惠条件:
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及投标价格统一。
4.2.2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4.2.22特殊要求:
投标人应将参投货物的样品(路灯灯头必须提供实物样品。
灯杆可以不提供实样,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及效果图。
灯头样品应安装好电器、光源及熔断器,线缆连接完整,并加绝缘隔离措施。
)在2010年7月20日8:
30—9:
30送到 佛堂镇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样品不全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为要求投标人作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应对打★号的技术条款作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对技术条款的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提出。
未打★号的技术条款为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对非实质性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最多允许出现三项,否则其投标无效。
4.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投标人资信等级证明复印件。
4.3.3 制造厂家资格证明。
4.3.4 路灯安装资质复印件。
4.3.5 产品鉴定证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4.3.6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4.3.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8 投标人情况表。
4.3.9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报价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设备价款、附件、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培训费、技术资料费、基础护桩费、保险费、税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
5.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5.4招标方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6.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采购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6.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整。
6.4投标保证金应银行汇票、电汇、本票或现金等形式在开标前提交。
请在汇款用途栏内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
****公司
帐 号:
339000088
开户银行:
建行乐园分理处
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不计息)。
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退还(不计息)。
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及采购人签订合同。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及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没收。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及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2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规定的签章处无论正本或副本都必须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在相应部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的签
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1.2组成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编号、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
1.3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包装在一个大的密封袋中,大密封袋的封皮上要并明确注明“采购编号、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字样。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佛堂镇365便民服务中心大楼3楼开标室,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开始前1个小时即2010年7月20日8:
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2开标仪式开始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2.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3.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4.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4.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无法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须提供的资料。
4.3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有关部位未按规定加盖印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4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4.5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4.6逾期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4.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及资格审查时不一致。
4.8投标文件内容及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或无实质性响应的。
4.9投标文件中报价不明确的。
4.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的。
4.11技术文件中体现商务报价的。
4.12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负偏离的。
4.13未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而且采购代理机构将报送有关部门查处:
5.1提交的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拟供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含中标后查实的)。
5.2串通作弊。
5.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5.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及投标。
5.5有影响评标公证性或不正当行为的投标。
5.6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制度等。
开标评标须知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
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评标原则
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2.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4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不得私人交换意见。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及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2.5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开标
3.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将按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除了投标截止期后原封退回的投标文件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3.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4、评标
4.1评审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评审投标人的技术标。
技术标的评审依据是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
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在技术标的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设备及招标设备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质量等方面有重大偏离,其投标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4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5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6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4.7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技术入围投标人的评定。
5、评标方法
5.1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①投标价格的竞争性;②拟供货物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和可靠性;③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承诺;④质量保证承诺;⑤交货时间;⑥经营信誉和合同付款条件及合同执行能力。
5.2本次招标以综合评分法对招标项目作出评标结论。
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
6、评定技术入围投标人
6.1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样品进行编号封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样品进行分解检查。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因素表对每个有效投标人评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技术分。
6.2技术分评分细则(满分为40分)
(1) 灯头形状。
灯头形状是否美观大方、是否符合消费趋势等。
(2~8分)
(2) 制造工艺。
制造工艺是否精良、有无制造缺陷等。
(2~5分)
(3) 灯头外壳质量。
灯头外壳是否厚实、用材是否讲究等。
(2~4分)
(4) 喷塑质量。
喷塑厚度是否均匀、有无褶皱现象、光洁度如何等。
(2~4分)
(5) 绝缘性能。
绝缘措施是否合理、效果如何等。
(1~3分)
(6) 密封水平。
密封是否完整、密封材料的好坏等。
(1~2分)
(7) 紧固件质量。
是否采用不锈钢紧固件、紧固件的质量如何。
(1~3分)
(8) 太阳能组件质量。
根据所提供太阳能组件的技术要求及性能及招标文件的符合程度酌情打分。
(2~6分)
(9) 蓄电池质量。
根据选用蓄电池的品牌及质量酌情打分。
(3~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因素表,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
投标人最终的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
6.3评定技术入围投标人。
取技术分大于等于28分的投标人为技术入围投标人。
7、商务标的评审
7.1在商务标的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未对打★号的商务条款作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无效。
未打★号的商务条款为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对非实质性商务条款的负偏离最多允许出现两项,否则其投标无效。
7.2投标报价拆封。
技术入围投标人确定后,将对技术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拆封,公开宣读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7.3若发现价格计算有误,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及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及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7.4计算报价分(满分为60分)
1、评标委员会分析各技术入围投标人的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
2、确定评标基准价。
取技术入围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
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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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太阳能 路灯 采购 安装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