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廉政三不体系为财政监督工作保驾护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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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廉政三不体系为财政监督工作保驾护航
构建廉政建设“三不”体系为财政监督工作保驾护航
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纲要》和《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督管理事业发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专员办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我办正在积极探索和努力构建廉政建设的“三不”体系,即“不愿腐败”的宣传教育机制;“不易腐败”的制度保障机制;“不敢腐败”的监督约束机制。
一、“三不体系”中各机制的相互关系和总体协同
专员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项系统工程中,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不可或缺。
我们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三不”体系,就是基于这一考虑。
在“三不”体系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依托、相互作用,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之中。
(一)教育的内涵
反腐倡廉教育,就是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工作职责,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中进行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目的思想引导活动。
教育的内容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法制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内部规章制度教育等诸多方面。
反腐倡廉教育主要是围绕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进行,为制度实施和强化监督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制度的内涵
制度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具有明显的规范性和强制性。
作为专员办的制度,其内涵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宏观的行政体制层面,它主要是通过明确的层级结构、职能划分、权责界定,形成一个有序的工作职能结构体系,使各个职位的个体行为按照总体职责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责任的制度安排;二是微观的行为规范层面,主要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的具体规章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对各种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惩处,并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能够预先警示和预防。
(三)监督的内涵
监督是一种民主权力、是一种制度权力、是一种制约权力。
所以监督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独立性。
监督是监督主体依照党和国家赋予的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监督客体各项行为活动的合法性、正当性所进行的制约。
监督主要包括监督体制、监督机构、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等。
监督能不能够到位,监督能不能够落实,关键是要进一步解决好监督的独立性问题、权威性问题和强制性问题。
(四)教育、制度、监督的总体协同
教育、制度和监督是“三不”体系中的三项基本要素,同时也是一个有机整体。
教育是制度落实、监督到位的思想基础;制度是教育、监督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监督是教育、制度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
三者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体。
专员办构建廉政建设的“三不”体系,必须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同时注意运用监督的成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在制度方面,通过教育和监督,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使各项制度,成为“必行之法”。
在监督方面,注意通过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建章立制,保证监督的顺利开展。
二、“三不”体系的构建
构建反腐倡廉的“三不”体系,一定要立足于专员办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既考虑必要的形式,更着眼于实际效果,使“三不”体系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构建好反腐倡廉的“三不”体系,首先需要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监督工作,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财政部党组提出的“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和“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上,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的指示精神,为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财政监督,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反腐倡廉寓于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推进财政监督事业的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三不”体系,紧紧围绕《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并进,以改革统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致力于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坚持指导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建设法治财政目标相结合,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总结和借鉴系统内外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3、工作目标
2006年前,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到2007年,构建符合我办实际的“三不”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使专员办反腐倡廉的“三不”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健全“不愿腐败”的宣传教育机制
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消除腐败的思想动因,首先需要建立健全“不愿腐败”的宣传教育机制。
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抓紧抓好,才能为反腐倡廉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教育方针、基本要求和原则
建立“不愿腐败”的教育方针是,预防与疏导相结合,提高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财政监督队伍的战斗力,保证财政监督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基本要求是,从实际出发,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育;“因人施教”,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
教育原则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说服教育与严格执纪相结合,纪律教育与理想教育相结合,言教与身教相结合,灌输与疏导相结合。
2、教育的内容、方式和目的要求。
(1)政治理论教育
①内容: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②方式:
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校学习,业余自学。
办公室提出中心组学习方案,包括学习篇章、讨论参考题、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人员等;各支部结合当期的学习主题,组织本支部的学习。
③目的与要求: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做人民的公仆。
(2)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
①内容:
及时传达贯彻财政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
②方式:
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教育专题报告会,印发有关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材料,播放电教片,结合“七一”组织革命传统教育,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③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教育和廉政谈话,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和发扬“两个务必”,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看待开展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增强参与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党纪政纪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①内容:
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六项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财政部、湖北省颁布的其他党纪、法规和制度。
②方式:
印发党纪政纪的宣传学习材料,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组织举办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知识的测试、竞赛活动;上党课;开展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月活动。
③目的与要求:
使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学会用党纪政纪对照检查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规范从政行为,廉洁自律,依法办事。
(4)正反典型事例示范与警示教育
①内容:
以先进典型为正面示范教育内容,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腐败大案和财政部门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②方式:
播放正反典型事例示范与警示教育的电教片,印发正反典型事例示范与警示教育的宣传书籍和材料,组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展览。
③目的与要求:
紧密结合财政监督工作的实际,积极宣传财政部门清正廉洁、克已奉公、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的模范事迹,进行示范教育,弘扬正气,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典型腐败案例为警示教材,使大家从中得到启示,吸取教训,从而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使党员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干部思考和解决好“过去参加革命是为什么?
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
将来身后留什么?
”三个重要问题,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职业道德教育
①内容:
以为人民服务宗旨为核心,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②方式:
学习文明语言,开展读书活动、文明示范活动,组织争创“文明处室”、“文明办公室”和“文明家庭”活动,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③目的与要求:
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公务员岗位素质规范教育,使专员办的每一位财政干部和职工成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模范;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模范;依法行政、办事公道的模范;服务群众、执政为民的模范;尽职尽责、服务社会的模范。
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职业道德,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6)爱岗敬业和建功立业教育
①内容:
立足财政监督事业,开展争当“财政监督卫士”和争创一流处室活动。
②方式:
发挥机关党委和工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监督业务,举办爱岗敬业演讲活动,办墙报和学习宣传专栏,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对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评功授奖。
③目的与要求:
坚持以文明创建为载体,着力建设先进机关文化,优化工作、生活环境。
大力弘扬和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7)廉政文化和和谐专员办建设的教育
①内容:
对领导干部开展“率先垂范,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在机关干部中开展“秉公办事、依法行政”的主题教育,在全办干部职工、退休人员中开展“敬廉崇洁、诚信守法”的主题教育。
②方式:
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与廉政教育之中。
在全办工作各个环节融如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学廉政知识、写廉政诗集、唱廉政歌曲、写廉政书法等活动,共同营造崇俭尚廉、不容忍腐败的强大氛围。
③目的与要求:
培养干部职工清正廉洁的从政素质,创建和谐专员办良好环境。
3、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改进教育方法
一是既要立足长期教育,又要抓好阶段教育。
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本办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规划,建立经常性、长期性的干部教育机制。
同时,注重抓好干部阶段性教育,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干部教育工作,使干部教育通过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调整、修正和完善,达到更科学更有效。
二是既要立足全面教育,又要突出重点教育。
在抓好全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在抓好党纪、法规、道德等广泛性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警示教育,切实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重要时机重点抓,重点领域重点抓。
三是既要立足教育创新,又不能放松传统教育。
继承和发扬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开展“两个务必”优良传统的宣传教育,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和载体,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和宣传手段的创新,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三)建立健全“不易腐败”的制度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结构严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保证。
1.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
(1)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的各项规定,抓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廉洁自律专项治理工作。
(2)方式: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礼品登记制度,认真开展廉洁自律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纠正查处力度。
(3)目的与要求:
严格规范处以上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和财政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内容: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
(2)方式: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免工作中,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完善干部交流、任职回避、辞职等制度。
改进年度考核制度,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3)目的与要求:
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的平台,防止和避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德才兼备的人得到提拔重用。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有利于组织目标和组织成员的个人目标都能实现的和谐环境。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内容: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本办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
对财政部授权专员办的行政审批、审核工作,如一般增值税的退税、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审核、非税收入监管、小额贷款贴息审核、国储物资贷款贴息审核等等,要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公开透明,明确责任,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
坚持依法办事、文明办事,及时办事,廉洁办事。
向单位内部公开本办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安排、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与重大改革的决策及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等。
(2)方式:
对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资料、报刊、电子触摸屏等媒体公开。
对单位内部公开的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栏、办局域网、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办公会、座谈会、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
(3)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依靠广大群众,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促使领导者和管理者依法公正地行使权力。
4.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1)内容:
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下发有关管理监督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专员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议事规则》、《机关纪委议事规则》、《湖北专员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在业务交往活动中收受礼品登记和处理办法》、《廉政谈话制度》、《处以上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财政监督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等,并结合“双百分”考核,坚持每个季度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方式: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围绕办党组的中心工作,以规范管理程序、突出制权为核心,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一套规范的较为完整的操作体系和监督体系。
制度建设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3)目的与要求:
用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使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制度化、法制化、程序化。
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为的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坚持民主集中制
(1)内容:
坚持和完善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同时,在民主的基础上,坚持正确的集中,维护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和政令畅通。
做到既反对独断专行,又克服软弱涣散。
(2)方式:
坚持每周一次领导班子碰头会,每月一次办公会制度,严格遵守党组(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重大问题决策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积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讨论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确保领导班子成员一人一票制的落实。
(3)目的与要求: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充分发扬民主,维护集中统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
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都应增强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一把手要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不搞独断专行,不搞个人说了算。
要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和财政部党组确定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结合我办实际和部门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分解责任内容,量化责任目标。
(2)方式:
制定下发年度全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目标的任务分解,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下达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3)目的与要求:
办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必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领导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实好“一岗双责”。
7、不断推进财政部门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部门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财政部确定的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农村税费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改革,都是中纪委交由财政部门牵头的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既作为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专员办的重要业务工作。
专员办处于财政监督检查的第一线,直接参与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积极投入财政部门牵头的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是我们专员办的职责所在,更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我们要积极参与并做好本职工作,并利用专员办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发挥好纪检部门和业务部门应有的作用。
加强学习,了解并掌握各项改革的内容;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在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不敢腐败”的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构筑全方位的监督网,加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不敢腐败”的监督约束机制。
1、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网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加强权力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关键,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严肃查处,是维护法纪,教育、爱护和警醒干部,有效遏制腐败的重要方式。
监督的关键是要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监督的重点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监督要抓重点环节,也就是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和部位。
(1)组织监督。
组织人事部门要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坚持实行领导干部和下级干部的谈心制度,结合干部任免、年度考核和违纪案件的查处,落实谈话诫勉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2)班子内部监督。
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实行对重大决策的集体研究制度,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
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检查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对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群众监督。
通过民主生活会和其他民主评议活动,征求群众意见,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政务公开等方式,有效地实施群众监督。
(4)财经纪律监督。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突出对领导干部行使的事权、财权的检查监督,保证财务资料和财务信息的全面和真实。
领导干部因工作调动、退休、离职,必须进行离任经济审计。
(5)信访举报监督。
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对信访举报进行认真分析,对有实际内容的,要认真调查核实。
通过设立举报箱,开辟监督电话,网上监督,对举报有功者实行奖励等,扩展信访举报渠道和窗口。
2、严格依法行政,抓好“三分离”办法的落实
审核、检查是专员办监管权利运行的重要部位,为保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质量,防范执法风险,预防腐败现象,重点抓好财政检查、审理、处理“三分离”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明确责任。
检查组、审理组、处理组各司其职,检查组对完整执行法定检查程序、规范制作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理组对审理意见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处理组对处理决定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处理决定落实负责。
二是规范程序。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接受审理组的指导,主动将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送交审理组审理。
根据审理组的初审意见,及时组织复查和补正相关资料,如实向处理组汇报检查情况,参与复核重大事项,对检查事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
在处理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之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执行落实到位;审理组在受理检查组提交的检查事项后,对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底稿和提交的检查报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时反馈给检查组。
待检查组复查和补正相关资料后,出具审理意见书,连同检查报告一并提交处理组。
参与处理组对重大复核事项的技术认定和处理决定的议定;处理组在受理审理组提交的审理意见书和检查报告后,应按规定履行职责。
依法依规作出客观、公正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形成处理决定书后,明确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处室负责督促被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和执行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并督促检查组落实检查结案工作和资料归档工作,责成办公室跟踪督办。
三是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引起行政诉讼败诉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3、加大对腐败行为的追究和查处力度
严肃查处是体现制度威严、构建监督网络的重要方面,也是惩治腐败、震慑犯罪的有效手段。
(1)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
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履行或不正确行使职责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2)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教育、爱护和警醒广大干部。
(3)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自己职责,协助办领导和机关党委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腐败现象和倾向要敢于斗争,敢于揭露,敢于得罪人。
(4)认真查处上级部门批转人民来信,在调查检查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检查,依法处理。
三、“三不”体系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专员办的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处室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建立办党组定期研究和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制度;建立和完善办纪委协助机关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外出检查廉政建设联络员制度。
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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