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产品贴牌加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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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产品贴牌加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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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产品贴牌加工合同
产品贴牌加工合同
【篇一:
贴牌加工合同模版】
贴牌加工合同
合同号
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友好合作关系,特签
订本合同,本合同为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在双方保持业务期
间持续有效。
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订购单、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
效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合作产品
1、所有加工产品全部由需方负责销售,品牌商标由需方提供,需方必须保证产品资料中标识
合同约定的合理的供方公司信息,保证不能用标有供方信息的包装品包装其他厂家生产的产
品。
合作产品所需的标有需方商标及公司信息的不干胶、包装内膜由供方提供且保证此相关包
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最新质量标准、卫生要求,印制数量按照需方产品订单数量确定且须经需
方书面确认,产品设计、制版、改版费由需方负责,但此费用不能高于制作此类包装品的同行
业平均水平,供方按印刷厂要求最低订购量采购包装材料,一旦双方合作中止,需方负责将带
有需方商标信息的包装材料购回,该购回价格不得高于供方采购价格且数量在需方书面确认范
围内,该包装材料由供方送货到需方所在地仓库且清点数量后付款。
2、贴牌产品完全由需方负责销售,供方不负责销售,供方不得将需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
卖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出售给第三方货物数额的30%作为违约金且需方有权
终止该合同。
3、双方均不能向第三者泄露双方的交易条件及相关的业务文件和资料,配方等。
产品所使用
的商标、图标、设计图纸所有权为需方所有,供方不得私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者使用,否则向
需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供方给予需方产品的供货价、新品样本、以及其他所有供方的商业秘
密均不得向其他人员透露(尤其是与供方生产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若需方违反此约定,供方
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需方向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包装方式按需方统一
要求包装(即:
外箱标识商品名称、规格等)且包装符合国家现行最
新相关标准。
二、供货方式
1、供方根据需方传真方式下达的书面订单,按订单中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准时送
货。
2、需方认为须中止或订单变更时,需方必须及时通知供方,如由此造成供方不便,双方协商
解决,原则上需方应避免并解决供方因此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3、供方收到传真订单后天内应将需方所需产品备齐并运送到需方所在地仓库,数量较大时
可以根据订单数量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定交货期,交货日期以供方实际发货的日期为准。
如
遇特殊原因或缺货,应在接到订货单24小时内通知需方;双方协商解决。
中秋节、春节
前后三十天属于食品旺季需提前15天下达订单计划。
三、定价及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1、供方按照市场行情或双方协商进行定价,同时供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
报价。
2、双方所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的物价浮动时(或涨或
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调整,在价格变动前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书
面确认后方能生效。
3、发货及付款:
付款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下达订单,按质量、数量完成后,负责免费送到需方在范
围内的仓库,需方将供方提供的货品验收进库,财务核实后付清全部货款,并从首批货款
中扣除元作为供方的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质量等问题,合同终止时全部
返还给供方。
4、供方确定需方将货款汇至以下帐户内:
开户行:
收款单位:
帐户:
若供方需变更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因告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
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
1、供方负责联系货物的运输事宜,并承担相关的运费,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毁损丢失,责任
由供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货物到目的地后:
如产品出现数量不足问题,须在到货且卸货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供方(如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经双方确认属实,由供方补足短缺数量;如产品出现质量
问题,需在发现质量问题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供方,经双方确认属实,由供方承担责任。
2、供方所提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要求,若需方产品在保质期间发生质量责任事故或
经国家相关机构抽检不合格的,由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认定是供方供应原
材料的责任的,则应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损失数额无法计算
的,赔偿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如需方因此遭受国家行政机关罚款或受到第三方索
赔的,由供方承担上述罚款或索赔款项,需方先行垫付的,供方应自需方垫付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需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2%的违约金。
出现上述质量事故的,可视为供方履约不能,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需方产品在销售保质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变味、发霉、涨袋等),供方无条件接收全额退货,
并负责赔偿甲方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费用;如因需方储存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则与供方无
关。
七、其他事项
1、双方业务合作期间,供方必须提供本单位的有效证件,(如: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
登记证、qs证、企业标准、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和质检报告等等),同时需方也
应向供方提供本单位的有效证件(如: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一般纳税人证明)。
2、供方提供公司名称、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给需方使用;即“委
托生产:
”字样。
需方可在产品包装袋上标注供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
编号。
即委托生产标识信息如下:
出品商:
地址:
制造商:
双方信息以同一字号标注。
供方保证授权需方使用的生产许可证
标记、编号等系合法有效的,且在需方产品销售期间该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等不被撤销
且需方的合法使用权不受任何限制,否则因供方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等存在瑕疵造成需
方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完全的赔付责任。
3、本着诚信合作精神,供方应当保证供货的及时准确,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或双方共同确认的
供货期限。
如因可归咎于供方原因造成的供货迟延,由供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以及间
接经济损失。
损失数额计算有争议的,则按每迟延一日承担违约金元计算,超过约定供货
期限日的,需方除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4、合同纠纷解决:
合同执行期间或终结过程出现纠纷,供方及需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
决;若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供需双方各执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篇二:
贴牌生产代加工协议】
贴牌生产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净水机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产品尺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水路原理图、电路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它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品牌”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对于甲方所有或甲方买断的模具,不允许乙方提供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只能在相应订单范围内采购、生产,并保证全部销售给甲方,不得销售给第三方或自行使用。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见附件:
产品采购计划单】
共4页第1页
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含增值税发票),具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内盒小包装、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包装箱生产或采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压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按每个品种2000元/天赔偿。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
月结30天,例:
2013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厂新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进口部件必须是正常进口。
九、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十、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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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个月(日期以乙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货款的2%作为替代);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实际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
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一、产品认证、检验报告与专利申请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乙方已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免费提供给甲方;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没有的产品认证证书与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乙方应全力予以支持与协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要求办理的专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办理或通过。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能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品牌”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了争议的,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
共4页第3页
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十六、不可抗力声明
不可抗力系指协议双方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含洪水、火灾、地震、龙卷风、战争、政府禁令等)。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该方应于事件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
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七、附件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和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双方依据本合同签署的生效订单、子协议以及后续的各类修订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合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修改、补充内容应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由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
这些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附则
1、合同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协议,或在双方合
作过程中被他方发现带有如下商业欺诈行为,他方有权解除合同及(或)生效订单,解除合同不影响他方的索赔权利:
[1]提供给对方虚假信息以获取自身利益的行为;
[2]通过与对方内部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合作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3]导致对方的协议目的不能实现或经对方催告后7天内而受催告之一方不予合理解释的行为。
2、合同变更:
所有合同的变更(包括补充、修订等)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才能生效。
3、信息传递:
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
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甲方(签章):
法人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共4页第4页乙方(签章):
法人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篇三:
贴牌产品加工协议书】
贴牌产品加工协议书
1、本协议规定:
为甲方(订购商)为乙方(生产商)
现由甲方向乙方订购指定的音箱产品,交乙方组织生产。
经甲、乙双方商议,共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双方参照执行。
2、产品接交程序及货款交付规定
2.1甲方于月产品对。
最终结算价¥元/对,总价值人民币¥元。
(结算价以材料造价表附件为准)
2.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当即交付¥元作为本协议预付订金。
规定:
甲方预付订金未到,本协议无效。
以预付订金收款单日期为依据作为本协议生效日。
2.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必须即时组织生产。
规定第一批交货期月日对。
第二批交货期年月日对。
最后交货期年月日对。
2.4乙方向甲方交完本协议全部产品后,甲方应在年月日前,给予乙方付清最终货款¥元。
3、双方协议条约
3.1本协议产品,必须按甲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技术清单,造价表或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签字封存的样品执行。
未经甲乙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加工方案。
3.2甲方要求使用的商标、证书,必须有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授权使用证,甲方经营执照、授权加工合同.........................等国家规定的,同时应有甲方法人签字加盖鲜章,乙方才能执行。
......oem...单等必备的证件复印件..........
3.3本协议产品所使用的纸箱、铭牌、背贴、说明书、合格证或甲方特定要求使用的其它印字物品,应由甲方提供。
同时,纸箱上的下方应显目的印上乙方的生产厂名及厂址。
3.4本协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生产情况,乙方主动通知甲方随时派出工作人员到乙方生产厂监督检查,至少一至二次。
经甲方检查发现有超出本协议规定范围的任何问题时,该甲方的工作人员应即时向乙方主要负责人提出改正要求。
否则,甲方不闻不问,让乙方将全部产品完工后,再提出的任何大批量问题,无效。
若甲方要求更改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同时由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5本协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生产检查或未征求甲方同意,擅自更改生产方案,盲目生产完工后,经甲方收货时,出现超出本协议规定标准范围的任何批量事故,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3.6本协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出现原材料供货商物资短缺、机械设备故障、停电等不可预料到的事故,影响生产或推迟完工期时,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征求重新议定交货期。
同时,甲方应努力配合乙方,根据当时实情,酌情重新拟定交货期。
3.7乙方通知甲方对本协议产品进行收货时,甲方应积极配合,派出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对交货产品进行最终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合格率比例不低于97%。
3.8交货产品经甲方抽查,认定合格后,甲方代表应在乙方交货单上签字,并按交货程序办理接交手续。
交货产品经甲方抽查,根据事实,确实出现质量问题,超出本协议规定范围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当场全部开箱检查。
所有不合格产品一律退货。
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9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悔约,如有特殊情况,至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都得在本协议签定后的2天内向对方提出,重新议定。
否则,2天过后,甲、乙任何一方再提出悔约或在运行过程中某一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均应承担以下的责任赔偿。
3.10由于甲方无条件悔约或无故对本协议产品拒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本协议产品总价值30%的损失费,同时乙方拥有本协议产品的处理权。
3.11由于甲方遇特殊情况,短期内不能按时付款,甲方必须主动向乙方作出解释并许诺逾期付款期限。
本协议规定,付款逾期最迟不得超过三天,否则,按本协议付款期限超过四天未付款的,甲方必须承担本协
议欠款总额每天2%赔偿。
超过五天还未付款的,乙方有权利用法律途径追回全部欠款,而且每天按5%的利息额增收,甲方还必须承担通过法律解决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3.12由于乙方无故悔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本协议产品总价值30%的市场损失费,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本协议预付订金的全部金额。
3.1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必须按时投入生产,按时完工,保质保量按时交货,在无任何特殊情况影响下,必须按本协议原定日期交货。
如果遇特殊情况影响,必须按本协议3.6条重新商议的交货期准时交货。
本协议规定,交货逾期最迟不得超过三天,否则,交货期无故推迟四天以上的,乙方必须承担本协议未付产品价值总额每天2%的赔偿。
无故推迟五天以上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本协议产品。
而且按本协议产品总额30%向乙方索赔市场损失费。
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产品的执行标准
4.1本协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项原材料,必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技术清单所要求的标准执行。
遇特殊情况,需变动时,甲、乙任何一方必须征求对方意见,经对方同意认可后,另补充协议附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改变原方案。
4.4pvc的贴合,应做到无泡、无皱、无明显伤痕、无变色等现象。
保证室温40度内,置放12小时不起泡和不缩皮。
4.5箱体结构应施胶密封,不得有明显气流外泄而影响音质效果和脱胶松动等不良现象。
4.6喇叭及装饰件等装配后,应做到批量外观一致,牢固无松动。
4.7试音合格率应达到100%。
不得有木振、漏气、沙哑声、缺高音或缺低音等不良现象。
4.8表面清洁干净,不得有明显胶痕污迹。
4.9铭牌、证签等,安贴端正,纸箱包装上的标识、字迹工整。
5本协议产品售后维修的责任划分及维修费用的处理规定。
5.1凡是甲方要求维修而退回乙方的本协议产品,甲方必须完整的开出返回清单,本清单随货同行至乙方。
乙方收到该返回产品后,由乙方维修部开箱,并根据甲方的返回清单上注明的数量,具体每只箱体的损坏部位、缺失的喇叭及配件数目、包装损坏程度和甲方要求修理标准等逐项进行鉴定和落实。
5.2本协议要求甲方开出的返回清单上字迹工整,数据准确。
损坏部位及损坏程度真实,对修理要求实际可行。
否则,将增加双方对证手续,延长维修交货期,甚至因为某一只箱,某个部位的修理费用导致甲乙双方的不信任。
5.3本协议要求乙方维修部人员,公正处事,清点、鉴定认真仔细,真实准确。
开箱鉴定后,如出现某个鉴定的事实数据与甲方返回清单不统一时,应在收到返回货物后的3天内即时与甲方联系,连同维修费用报告给甲方,征求甲方同意后,才能修理。
否则,盲目修理后,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出返回单上的多余修理费用。
5.4本协议要求乙方维修人员,在收到返回产品后,开箱鉴定与甲方返回清单上无大的任何差异时,如果返回量不是特别大的情况下,必须在收到返回产品的7天内完工交货,而且每批维修产品维修合格交货时,乙方维修部必须开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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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范本 产品 加工 合同